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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差的初恋
五年可以改变一个人,但可以忘记一个人吗?五年前沈知夏爱他成痴,而他视而不见。五年后她霸气回归,势必让他后悔一辈子,让当初欺负她的人,活在脚下。可事实,却不像沈知夏想的那么简单,一步步走下去,知道的就越多。原来,你路亦阳也有害怕的时候。。。。剧场一记者“沈小姐,请问当初路先生怎么向你求婚的呢?”沈知夏叹了口气,摇摇头。记者见样,以为沈知夏不想讲“听说,当初路先生,包了整个岛屿,满岛的鲜花向你求婚”沈知夏点点头“好像是”记者“那可以,给我们讲下详情吗?”见记者朋友期待的眼神,沈知夏只是淡淡的说了“他说,如果我不答应,就把我一个人留着这个孤岛”一想到这,沈知夏就来气。。。。剧场二沈知夏悠闲的走到沈母身边坐下“妈,你再生一个吧!”“还嫌家里不够乱”沈知夏下意识的看向厨房“我哥炒菜,我弟洗碗,再来一个摆盘”沈母充满了嫌弃“明明就没有进过厨房,永远再吃”沈母满脸同情的看着在厨房忙的两个儿子(也太宠沈知夏了吧!)跛足骑士
没错儿,陶沙子当然是穿着那件大地牌风衣,高一脚低一脚,一步一阶登上新华书店二楼的。这是晚秋时节里某个周二的午后,是陶沙子光顾书店的一个固定时间。早在八年以前,从汉梁师范学校毕业进入汉梁肉联厂工会的陶沙子就为自己这样规定,每个周二和周六的午后——别人睡午党的时候,我陶沙子均要到新华书店走一趟,至少要逗留半个小时以上。多年以来,肩挎一个发白的军用书包,吹着口哨,思考着问题,通过铁道闸口,穿越灰尘飞扬的煤场——到位于道南广场的汉梁新华书店去,每周两次,风雨无阻,这已经成为陶沙于的精神生活的一个象征,或日常生活的一种习惯,从形式上看,这与女人的爱逛商场有些相似,买不买的倒在其次,但逛是一定要逛的。在这个落木萧萧的午后,陶沙于一如既往地走进书店的时候,他显然没料到这里会有一个小兄弟正等待着他的救渡。事后他想,像这种事情我陶沙子不去问,还会有谁来问呢;没有人了。他说。魔女郡主的绝世家仆
我,莫湮然——南诏国的纯月郡主,因着小时候的一段过往使我变得身性孤傲,不可一世。我以为这辈子只会爱这一个男人——我的太子哥哥霁弦。小时候的孤寂总有你陪在我身边,于是小小心里种下一颗小小种子——长大了要成为你的太子妃,做你唯一的女人。却不曾想这一小小愿望让我卷进了一个大大的阴谋中。——·——·——·——·——·——·——·——·——·——·——一次偶遇、一场风波、从此一位绝色美男闯入我的世界。父亲突然的叛国,家道中落。为查明这其中真相我毅然踏上寻父路。只是这条路有多远我也不知。幸得遇上这个酷酷山贼——焕琅。你说你从不把任何女人放在眼里,除了我。你为我披荆斩棘,浴血千里,只为帮我寻个答案。我问:“我值得你这样吗”你只默默点头望向我。如何选?如何择?剑不伤人,情伤人!英雄最难过情关!----------------------------------------夜---空---精---灵------------------------------------------------推荐下夜空精灵的最新作品:《魔君,不可以》女主是初化人身的三尾小狐狸,男主是灵力超脱六界的残暴到变态的叱魔帝君殿下!且看,一代狐狸精VS一代魔君完结作品推荐:《帝国之妃》《魔女郡主的绝世家仆》《快感恋人》一杯香茗一卷书,一壶浊酒对斜阳。精灵只想给你闲暇时光带来一点轻松和愉悦。(注:本文是一篇通俗的小白文,没有精美华丽的词句,有的只是它曲折感人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