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让我太过尴尬,轻描淡写一句,“什么歌?我们开始吧。”然后坐在了旁边的高脚凳上。
我说,“随你。”
他又是淡淡一笑,好像这是他唯一的表情。清高而带着不屑。低着头拨起了琴弦。
呵,又是那首jay的《世界末日》。
他竟然可以掌握住我的速度,我习惯将每首歌都唱慢。唱到后面高潮的部分,那句“天黑黑,会不会,让你忘了我是谁?天越黑,梦违背,由谁来安慰?我的世界将被摧毁……”他竟然和我合唱起来。我情不自禁的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那一刻,我流着眼泪,将整首歌唱完。
所有人的鼓掌一下子让我有了一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好像我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在晕眩中,那个白色的男孩走向我,牵过我的手,轻轻,吻下去。
工作。没想到无意间我竟然找到了这样一份工作。在酒吧里唱歌。音乐是我生命里的一部分,我从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会靠自己的爱好养活自己。
有了工作有了钱,我可以继续上学了。
我的工作很轻松,每天晚上9点半到天空上班,每晚和陆风一起唱唱歌就可以了。时间长短凭心情而定,这当然是托陆风的福。
我没告诉哥我在酒吧里唱歌,我想等开学他回来的时候再告诉他。
陆风是个成熟的男孩。他全身都透着一股安静,深沉和沉默。他大我7岁,26岁。他喜欢穿一身白色的衣服,留着白色的头发,又酷又有个性。他说,白色,自由,纯洁。
他不爱说话,没事就抚弄他的那把白色吉他。音色流畅而美好。
我喜欢在一旁就那么傻傻的痴痴的看他弹吉它。听他唱安静的歌,在那个世界里,泪水总会漾上眼帘。
时间长了,我开始靠近他的世界。和他一起弹吉它,甚至合作写歌。我作词,他谱曲。配合默契。也许就是这些感觉吧,我信任他,并且告诉他我的身世,包括那颗“乌云痣”。他听完之后很淡然的说了句话,“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迷信。”那一刻我开始很放心,他不排斥我。
他总叫我丫头,我和所有人一样叫他风哥。他说他要让所有人知道我是个女孩,有着所有女孩的敏感与哀愁,需要保护和呵护。所以他总是护着我,下班之后会送我回家,我说不用了,我不怕。他就用那种大男子的口吻说,别逞强,你终究是个女孩。
我感觉得到虽然他不怎么说话可他了解我。似乎总是可以看穿我的心思。我开始有点依赖他,在这一个月没有哥哥在身边的日子,在他叫我丫头的日子里。
哥哥回来了。一见我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旁边的阿蒙笑的不怀好意,“真受不了你们,搞得跟小两口小别重逢似的。”
我说,“你别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要是吃醋了就直说,暗恋我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呵,我再怎么含沙射影也决不会打你的主意,所以,您老尽可能得把心放肚子里。”
“快得了吧你,谁想嫁你了?白痴才会嫁你。”
“白痴也比你好养活啊。最起码看着还舒服呢,你?不男不女的……”
我追着他满屋子跑,哥在旁边笑。他只管看热闹。
心情很好。不会因为阿蒙的话生气。因为我还可以和他斗嘴就证明我们还没有改变。我什么都不求,只求身边的人,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