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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陆死后,我们原本八个护卫,变成了七个。将军拒绝了其他官员让他再选一个新人作为护卫的提议,于是我们之中没有新增的人。

现在留在将军身边的,有我、常青、齐寻、许文、小袁,另两个是从小跟在将军身边的人,一个名吴隐城,一个名谢誉,二人皆是官宦人家出身。但这两人自持身价,不太与我们这些后来者来往。有时齐寻和许文,也不得不面对他二人的冷嘲热讽。

将军的手臂自从在那一次被偷袭的战役中受了伤以后,一直不太好,虽然受伤的是左肩,但却对他行动时的平衡影响很大,一旦动作加大,左肩便会疼痛不已。长久训练过后,勉强才算是恢复了一些。

这日我在附近偷偷打了几只麻雀,生火烤着吃完,这顿肉吃得甚是满意。我刚刚踢灭火堆毁尸灭迹,就听见不远处传来几个男人在议论着什么。

我前阵子与吴隐城比试时,一失手伤了他,正是按军纪闭门思过的时候,不能叫他人发现我竟溜出来了。我这张脸似乎许多人都看得颇为眼熟,我生怕被他们认出来,连忙纵身跳进旁边的小灌木里。灌木密密丛丛的,我又长得瘦小,想来他们发觉不了。

身材瘦小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伤,进营时我谎称十六岁,那如今他人眼中我就是个二十三的男人,一点也不魁梧雄壮。许多人听闻过“小罗刹”的名号,再看我本人,脸上的神情几乎都是十分失望。对我而言,更令人伤怀的,可不是我长得不像男人,而是我更不像个女的。

好在这会儿身形却帮了我的忙,来的是两个人,均没有发现我,自顾自地继续说话。

只听一人道:“我们在这破地方都快守了十年了,天知道哪年才能回家。”

“或许一辈子也回不了了,好在我还有个小子。”一人叹道,他的嗓音比前人稍细一些,“我送了信回去,让我娘子不管怎样送他去读书,若是将来考上仕途,好歹子孙不必再受咱这份苦。”那人轻轻叹了口气,继续道,“只是这一天,我是瞧不到了,也不知道我们还能活几天。”

“别这么说,上将军何等神勇,区区突厥,不过有几匹野马罢了,怎能敌得过我天朝大军。”先前一人崇拜地接口。

我听见几个闷声,大约是有人拍了另一人的肩膀。

可另一人却不如他那么乐观,唉声叹气地说:“不一定,你可听说了最近领那些突厥骑兵的是他们的小王子?这位小王子刚痛打了我们的另一支边军,险些就让他们把我们给全剿了。谁知道那支队伍会不会来打我们。”

“小王子”几个字一入耳,我身体竟然不受控制地抖了一下,脑内自然地浮现了“阿史那柯罗”几个字。

显然,嗓门稍粗的那位对他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言论大为不满,吼了好几嗓子。

那两人的步声渐渐行远,我从灌木中走出来,轻轻拂掉黏在身上的几片叶子。

他们口中那位小王子,我也略知一二。那的确是位突厥猛将,按说他带兵不过半年,名声不会如此大,可可怕就可怕在,以他为领首所打的五场大战和十几场小仗,竟全无败绩。这可怕的战绩让他凶名远播,一跃成为我天朝士兵最不愿对上的突厥将领之一。

每每听到此人名号,我都会迅速产生极其恶心和厌恶的情绪,甚至会下意识地拔出武器。这情绪与见到我常做的梦中那个异族男子时的憎恨别无二般,于是我忍不住怀疑那梦是否是一种预知和提示,将来我总有一天会与他正面相对。

梦境毕竟虚无缥缈的很,说出来也不过平白让他人担心,因此我也不曾对其他人坦言。渐渐过不久,我就习惯时不时来一次的噩梦了。

看看日头,我暗叫不好,李司马就快来巡检了,万一让他发觉我并未好好思过,只怕此人会大怒。

李司马是军营里出了名的长相丑陋,凶神恶煞到了可以百邪不侵当门神的地步,想到李司马张开长满胡子的大嘴愤怒吼叫的模样,我打了个寒战,赶紧快步往营房走。

我才从后头钻进帐篷,李司马前脚就进来了。

我赶紧装出一脸痛苦懊悔的样子,曲起一腿坐在地上。

李司马肃着脸扫了一圈帐篷,见我没有在帐篷里吃喝玩乐过的迹象,这才缓和了面色。

“喂,小子,接着!”李司马扔给我一个纸包,“饿了一天了,吃吧!”

我连忙伸手接住,光是闻就知道是肉,要我真的饿了一天,肯定二话不说拆开来狼吞虎咽,只是……好久都没有像今天这么闲的时候过了,别说饿着,我不要吃得太饱。

我赶忙装作感激不尽,但因为对吴隐城的担忧和对自己过失的愧疚,而实在没有胃口的样子,将布包放在一边,对李司马说:“李大人,我知道错了,吴隐城他还好吗?”

“活蹦乱跳着呢。”李司马哼了一声,满嘴的胡子颤了颤,看上去更吓人了,“这件事也不全是你的错,下次你避着他点。实在避不过,也别找王良做裁判,王良这家伙真是……哼。”

被吴隐城联手王长史黑了一把,作为受害者,我也不是傻的,自然心里门清。当时我举得不过是根木柴,甚至都还不曾劈下去,吴隐城就满地打滚,说我有意伤他。王长史睁眼说瞎话,也说是我因嫉妒而故意伤害同队战友。

吴隐城的父亲是五品京官,他几年也很快凭这点捞了个司戈的官位,多少也是正八品,手底下似模似样地有了几个小兵。我与常青论谁的功劳都比他高,可常青却不过正九品执戟,我更只是从九品长上。我俩倒也有几个要负责训练的小分队,但地位依然低得可以,不过比那些白身好些。

吴隐城早就嚣张惯了,听说谢誉从小就是他的跟班,尽管谢誉父亲也有个七品官职,可谢誉本人却甘心伏低做小唯命是从,颇为让人费解。现今我与常青明显更得将军的器重,他便气不过,凡是都要找我们的不痛快。常青叫我勿与他争执,免得身体接触被他抓到把柄,这我清楚,一直忍气吞声,可这回他辱我父母,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

此时表现得越后悔越诚恳,在李司马眼中,我便越大度。李司马看似凶恶,实际最心软不过,还是个嫉恶如仇的性子,得他好感的那些个小伎俩,我再清楚不过。

我微微垂下头,故作大方地说:“我被他稍一激,就应战了,眼下大敌当前,还如此不知轻重,实在也有我的错。”

“难为你能这样想,”李司马看着我的眼神果然更为亲和,“将军没有看错你。”

李司马拍了拍我的肩膀便走了,我拿着那个布包琢磨该怎么办,心想常青刚训练完恐怕是饿着,军粮毕竟少,不大吃得饱,不然就给他吧。估计有了这顿加餐,今天就不必再偷溜出去找野味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我正这么想着,常青就从外头进来了。

我一把就把布包向他抛过去,常青一手一捞就拿到,他掂了掂,道:“李司马给的?”

我点点头,“你要是饿就拿着吃。”

“谢了。”常青不客气地收下,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竟然会分我食物,看来你今天闭门思过的‘成果’很不错啊。”

“当然的。”我挺自得,论打猎技术,我相当有信心。

“幸好李司马没仔细看。”常青盯着我的脸,然后摇摇头,伸手随意地到我嘴边擦了一下。

他的指尖触在我的皮肤上,我心想那里恐怕是有点油渍什么的残留,竟然被看了去,大感羞窘,脸上一红,自己撩起袖子擦了擦。

常青温和地注视着我,眼里似乎含着些戏谑。

我更觉得自己恐怕有哪里不对,心跳控制不住地加快。不知怎么的,我就想起,这整个满是男人的地方,唯有常青一个人是将我当做女子看的。这令我心中有分别样的酸涩,只是论才论貌论身份,我都没有怀春的资本,不仅黯然。

我慌乱地转移了话题:“今日你还要顾我的人,真是辛苦了,新兵的水平怎样?”

“……不大好。”常青说着摇摇头,“多是老弱病残,且数量也不够。”

一听常青这么说,我也忍不住皱了眉头。因为那位突厥小王子,我朝的兵马又损失了好几万人,为了弥补这些缺位,朝廷只得不再征兵。这回来的新兵,已经是近一年来的第三批了。

上回我陪将军去检阅新兵的时候,看到的有一半是老人小孩,甚至连十岁出头连拿剑都吃力的小娃都被抓来了,兵源比起以前大不如前。

常青见我表情严肃,却笑了,旋即露出两颗虎牙,“别担心,我估计这是最后一批了。突厥地广人稀,拖了这么久,他们也快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了……这仗不会打很久了。”

常青即使是为安慰我才说的话,也从未出过错。他的估计总是这般准,我有时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能洞穿古今未来。既然他说不会再打,那我便也这么相信。若是战事结束,那我就能回乡了,或许还能辞官回家。虽然凭我二十多岁的年龄,出嫁只怕困难,但照料照料爹娘的晚年也甚是不错。

仔细算算,黑子也该有十六岁了,二八的好年华,不知她是早已嫁人还是正逢定亲,若是看我回去,可还认得我这个姐姐。

想起家人,愈发以为人生十分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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