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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花月正春风(2)

出乎我意料的是,从来没给我发过短信的曼妙却给我发了条我当时认为比较大胆的信息:据可靠情报,今明两日,有近百万妻子或丈夫雇佣的侦探在核查配偶的行为,准备把情人节变成擒人节,请做好节日里的擒人和反擒人工作。嘿嘿嘿……

我坐的出租车大约20分钟就开进了××市最高档的“在水一方”别墅区,艳丽的家就在小高层里的11楼。

有必要说清楚的是,艳丽是文联的一个好朋友给我隆重介绍的女朋友。她是北方艺校的舞蹈指导,我们相处了数月都感觉还挺不错,我出入她家就像自己家一样的自如。艳丽精心打扮了自己,一身肉色的纱质睡裙使她曲线毕露,强烈刺激着人的感官。虽然她以手作扇不停在自己鼻子前煽我散发出的酒气,但还是贴着我的胸脯帮我解衬衣的扣子。她说,你就是我的宝贝,我一直在等你!

她不停地发嗲,像生怕在这个情人节的夜晚要失去我似的,她越是这样,我越是疯狂……

到目前为止与我有染的女人当中,我认为艳丽是个“超级情人”。她也承认和我这种性格的男人做不了夫妻,只能做情人。

她的这个逻辑也得到我的认可。我这人受到传统教育太多,做事做人不张扬,属于那种拿得稳的人,没听人说过吗?酒桌上最怕两种人:光喝酒不吃菜的,小白脸戴眼镜的。我属于后者。另外,我从一个日本著名社会学家的专著《血型与性的关系》中了解到,“B型血的男人与A型的女人是绝配的性伙伴”。我和艳丽的血型正好吻合!

最令我激动和愤慨的是,艳丽每回在我们翻云覆雨、酣畅淋漓之后都要不停地咬我的耳朵说,嘿嘿,一对狗男女!一对狗男女!

从她身上我感受到女人其实是最了解自己身体的需求了,她们一般不说出口来,就看男人是不是会做。

这让我想起艳丽与老公婚姻失败的原因是不是在此。我曾与她老公打过两次照面,她老公是青铜山高炮团的一名营级干部,浓眉大眼、身材伟岸,绝对的军人气质。但令外人不解的是这对看似天配的姻缘走到了尽头。后来我从艳丽口中得知,她和老公从恋爱到结婚的三年多时间里,她发现老公在夫妻生活方面确实要弱一些,这与他一米八多的体格有点不相配。但她从没有当面责怪过老公。她只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是不是自己在这方面要求太高了?渐渐地她发现并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样。老公说他真得很爱她,但不知怎的他就是提不起那方面的兴趣。为这事艳丽抑制着自己的生理需求,尝试多给老公一些关心,尽量不提及有关性的话题,她常常与老公煲电话粥,跟老公回忆他们过去在一起的美好……

艳丽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随着老公被查出患有影响夫妻生活的疾病后,他们的婚姻渐渐走上了末路。后来的日子里,这对本来就两地分居的夫妻,老公上床后不到几分钟就打鼾了,关掉灯后艳丽总是感觉自己精神饱满、欲望强烈,而老公每次回来表达感情的方式只是轻轻地抚她的手、肩和头发,像个未识云雨的处子,但艳丽知道,这是当军人的老公对她表达全部爱的方式了。

她俩吃了一顿无滋无味的西餐后办了手续,老公为了表示歉疚还主动将房产和全部存款给了艳丽。

艳丽说这个故事仅讲给我一人而已。那天晚上,听着躺在我身边发出鼾声熟睡的艳丽,我起床点了支香烟,坐在客厅第一次哭的厉害!

我为她们哭,也为我哭!

人越是在接近中年时,反而在男女关系方面更具有冒险精神。我与阿朵与艳丽她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我一时半会儿真说不清楚,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各取所需,也许是人们常说的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感觉或味道相通吧?但作为男人我知道要想让女人快乐起来,好男人总会有许多招数的。

聪明的男人应该明白,使自己快乐的最佳途径,便是让女人先快乐起来。这也许是阿朵和艳丽这类女人都对我心怀好感,抱有希望的原因吧?不管怎样,我起誓我们之间都很明白对方,绝不存在相互欺骗的邪念!

有好长时间没了与阿朵的联系。那天,阿朵约我到百斯特音乐茶座。她说上岛咖啡屋留给她了许多美好的时光,那种感觉就让它永久地留着,她不愿让今天的这些话破坏了那里的氛围。

阿朵说,感谢在我最灰暗的日子你安慰了我。

我说,那个时候也是我最难熬的。

阿朵说,我想通了,认命吧,不离婚,他也很可怜的!

我说,你真的想通了?

阿朵说,跟哪个男人也是一辈子。

我语塞了,一口一口地喝红酒。

阿朵说她会时常到上岛咖啡屋去坐坐的。她还祝福我和那个叫艳丽的好好过日子,不要荒废各自的感情了……

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小雨淅淅沥沥,到她家小区的拐角处,阿朵说,再吻我一下好吗?

借着灯光,我依稀看到阿朵明显地苍老了许多,远没了过去的容光!

可怕啊,情感上的失意能让女人比男人老得更快!

我最近有些春风得意。组织上安排我身兼两职,我不仅是本单位的二号人物,还兼任下属艺术团的团长。

那段日子我一直带团参加“马兰花节”全省文艺汇报展演。也就是那个时候,作为团里主要的演员之一——曼妙走进了我的生活。

在一次小范围的晚宴活动后,每天都跟在我左右的曼妙敲开了我的门,她嘟着嘴严肃地说,以后你不要叫我小姑娘了好不好?

我说不好,你本身就是小姑娘嘛!

她说,叫我小曼都行,就是不要叫我小姑娘。

我说行。

她似乎找到了与我贴近的台阶似的,一下抱住我的脖子,说我就喜欢你,喜欢你这样的成熟男人。

她突然的举动真把我惊坏了!

就像艳丽常调侃我一样,说我的贼胆和技巧都是阅人无数练出来的。

可现在的小姑娘表达情感的直白让我惭愧不已!

我说小曼,这宾馆楼上都住着我们团的演员,叫人看见了于你不好呀。小曼说,我才不怕呢,我就是喜欢你!咋啦?

紧接着我说了她和我女儿一般大。但没管用!

看来,小曼的单相思让我一时很难阻止,在单位里她表现得处处都想靠近我,大胆而忘我。

我对艳丽说这些,是想让她给我拿拿主意。

艳丽一副开心的样子,哈哈,知道什么是离一次婚的男人是块宝,离两次婚的男人是根草了吧?你现在就是一块宝,偷着乐去吧!

艳丽还说,别考验我了,我说过我们之间只能是情人关系,你哪天想走就轻轻挥挥小手,我绝不耽误你和人家小姑娘的前程……哈哈!

艳丽还告诉我,诱惑和贪婪就是一对亲姐妹,她们总是一前一后地来临,你若经得起诱惑,就会放弃了贪婪。听了这话我不知道是在劝解人,还是在骂人?

今晚的艳丽格外迷人,她说,白天她特意去了阳光丽人美身馆。

我看到艳丽的一对丰乳上彩绘了两只大老虎,翘起的美臀上彩绘了两朵牡丹花,胸、腰、臀三围部分还粗线条地绘制了热带风情画,她的整个身体都涂成像印巴女郎的巧克力色,显得风情万种!

啊呀,在这方面艳丽太会折腾了,太会讨得男人心。我连连大呼:恐怖啊,妖精!

……

这是一个美好的午后,我家的屋子里一盏粉红色的灯发出柔光,我有点看不清是谁又把那盏灯换成了橘黄色的,我看见艳丽一身埃及艳后的装束,若明若暗在灯光下被罩上了一缕神秘,她在为我布置新房——我要与曼妙结婚了。

曼妙一袭白色婚纱,高高的发髻很时尚,她远远地向我走来,很慢,很慢,当我伸手去拉她时,我看清她的那张笑脸是我日思夜想的女儿……

我惊悚着从床上坐了起来,两只手重重抱在胸前,我做梦了,大汗淋淋!

(原文刊载于2008年2期《文学天地》)

成熟

中文系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县直机关做秘书工作。在与官为伍的三年间,我接触了绕口令式的官,“管官的官和官管的官”。有过下基层调研时被前呼后拥的得意与风光,也有过在上级领导面前说是说对,不住点头的奴才相。每次遇到后者,上司就背后开导我,这些无所谓嘛,年轻人!

其实,这种随官的日子久了,就会什么也觉得无所谓了。我刚进机关,想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踌躇满志得很想大展宏图,谁知初试锋芒,便连遭挫折。办公室里一些举手之劳就可以解决的事,非要层层上报,级级审批,而且每个层次都要搁置几天乃至数月,主任说这叫慎重!你懂吗?后来,我为几位退居二线的老革命代写了份反映材料,得到的却是组织观念弱。再后来,我针对本单位一些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提了些改革意见,还没来得及送上司一阅,被主任看到了,说我太偏激,太嫩。

特别是主任多次说我:你太不了解上司了!此话颇令我费解。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时,主任酒后给我吐了真言,说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清闲了就多为上司办些事。随后主任诡秘地拿出一本自称是他多年必读的书,说充实充实吧,兄弟。

这是本《怎样讨好你的上司》。看完后,我心里却空荡荡的……久而久之,我的锐气连同才气渐渐消磨,取而代之的多是平庸!我整天为上司的事跑腿作嫁,忙得一塌糊涂,苦愁无分身之术。

第三年,我的上司升迁了,他在公开场合夸奖我,成熟多啦。就在我被宣布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同一天,我一纸辞呈递了上去——我不干了!

(原载1999年《新消息报》“都市生活版”)

代价

洪科长到基层挂职三年,练就一身好酒量,喝白酒居然像喝白开水,论瓶往肚里灌。即便喝出这般海量,可回到机关来,他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聚几场,狗熊似的趴下几次。

每次清醒后,他都很不服气。不服便又喝,一喝又趴下。那天他又烂醉如泥,领导说小洪科长这几年越锻炼水平越凹,酒量也太次了。

小洪整整吐了一宿,他先吐清水,后吐黄水,老婆给吓坏了,哆嗦着去问对门一块儿喝酒的刘局长,才知道他喝了白酒、啤酒、红葡萄酒,说是没事的,吐出来就好。

老婆训他喝酒太贪,哪能三种酒掺和着喝呢?酒喝杂了易醉人,这道理你都不晓得?亏你还是个喝酒的……老婆的一席话,竟一语道破天机。

洪科长懊恼自己的酒道太浅。他想起在基层喝酒时的那种痛快,清一色的爷们聚在一起,大块肉大盅酒,你得拳上与人见高低,不代不赖,谁输谁喝,那叫“一口闷,感情深”。要想放开手脚,酒的劲道必须十足才行,所以他们总喝白酒,无色透明,味醇而辛。酒桌上时常高潮迭起,妙趣横生。

机关这儿喝酒,不兴划拳则行酒令。没几个女性在旁坐陪是喝不出气氛,显不出身份的。上司输了你得给代白酒,老领导输了,你要帮喝点啤酒,不时有娇滴滴的女性递给你一大杯红酒,你得一饮而尽。喝到最后,他们上迪厅乐去了,你已醉得丑态百出。

洪科长悟出这番酒道,时已晚矣。一日,老婆看他没喝酒时,走路的样子步履蹒跚,一副醉态。便带他上医院,大夫说,酒喝得过量,脑子受损……

(原载1999年《新消息报》,2002年4月12日《吴忠日报》副刊转发)

红后代

在流行血统论和唯成分论思潮的年代,堂哥这位出身于革命干部家庭的学生,名副其实地成了“红后代”。时年,他18周岁。

要说堂哥的显赫不仅是缘于家庭的优越,主要是他自身天资聪慧。小小年纪的他,只要将手中的“红宝书”往某处一挥,我们便前呼后拥,进庙堂,闯宅院,破“四旧”,抄“黑窝”。

堂哥的影响力也叫人折服。他一夜之间能使我们居住的东街的所有大门、围墙都变成红油漆色,很快,各街道便汇成了一片红海洋!

最让我羡慕的是,堂哥第一个被推选参加了“红代会”。会上,由于他创办的《闯将》刊物影响大,被革命委员会授予“红色宣传员”称号。他还意外地得到了一张伟大领袖左臂佩带红卫兵袖章的八寸黑白相片。

在以后大串联和徒步走北京的征途中,他拿着这张相片风光显尽,每次接待站为他食宿从优、不敢怠慢。

20世纪70年代,堂哥的父亲,我那做干部的大伯突然悬梁自尽。伯母对大伯的死很是冷静,只是长长叹了口气,说这回我与你总算划清了界限!不然孩子迟早会葬送在你手里……不久,伯母便带着堂哥回农村老家去住,回乡半年后,堂哥便疯了,这一疯就是20多年。

这几年他的病情已有所好转,听家族人讲,有一些来路不明的人找过堂哥,说要高价购买他当年获得的一些东西。堂哥连骂带打,一直把来人撵出村庄。其实,堂哥珍藏着5份红卫兵小报,每份上面都有堂哥的署名文章。我每次去看望他时,他总要怯生生地拿出来,说这是我的命根子!

昨天,我又回老家,母亲对我讲,你堂哥的什么贵重东西被人给偷了,这几天又满村子里乱跑乱唱:拿起笔作刀枪,集中火力打黑帮……

我听着这首当年最熟悉不过的《红卫兵战歌》,很是心悸!

朋友去南方

朋友辞去公职去了南方,两年多都没有消息。我们在北方这座小城常常谈论着遍地流金、热旺福地的南方,心头总有种馋滴滴的渴望。所以,在朋友远去的那段日子里,有谁问及他的去向,我们在回答对方的同时,享受的是一份自豪。朋友去了南方,也就意味着朋友投奔了富裕。

在一个腊月天,我接到来自珠海的电话,便如期与几位朋友相邀驱车前往火车站。站在朔风凛冽的出口,眼前涌动的是北归的人群。我想象着朋友的出现——他一定是款款地富态相里,许是会多些南方人的清秀?在一阵亲切的寒暄之后,我敏锐地发现朋友精瘦的脸上浮着一层“霜”气,还有着见过大世面的城府及长途跋涉后的疲惫。

当晚,我们为朋友接风洗尘。酒过三巡,朋友豪爽的性情不失在北方时的那股热情!他拍着胸脯说明天由他做东,选最好的酒楼咱哥们再撮一顿,算是南方之行对兄弟们有个交代。

第二天,我们这伙朋友届时赴宴于豪华的西湖酒楼。按照朋友的“旨意”,服务生带我们落座在“兰花亭”雅座,一会儿又带来几位陪酒小姐。看架势朋友是钱挣多了,喜欢发烧的劲又上来了。

朋友绅士地把菜谱往桌上一放说:“兄弟们一直待我不薄,今晚我请客,你们随便点,想吃啥要啥,可不要寒碜我……”

这顿饭连吃带喝一直折腾到凌晨许,除几位小姐每人得到了张百元大钞外,这桌饭就是1300多元,朋友一甩手极为爽快地付了账,还连连说:“这才哪儿到哪儿,还不如我在南方的零头!”

几天以后,酒楼的老板——我的一位很要好的同学到单位找我,说那天他不在酒店,手下的人不知道我也去用了餐,就“多收”了500元,要我转交给我的朋友。

当日,我去给朋友送钱,朋友没有在家。他身体单薄的爱人泪眼婆娑地告诉我,朋友去趟南方就根本没挣到钱,说那天请你们大家吃酒还是他从家里拿了钱,他这人死爱个面子……

我听后,内心深处隐隐作痛!

(原载《新消息报》,2001年10月26日《灵州文苑》转发)

心灵的花园(二题)

雪落无声

雪落无声之时,我忧伤的情潮便开始泛滥。那一段爱的伤痛被卷入情感的漩涡愈陷愈深。我无法抗拒,无法逃避。哦,哦……有谁能说谁是不幸的呢?想当初,我承受了多少思念的痛苦,才有短暂的欢乐啊!这世间竟有太多太多的无奈,我感到好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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