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过去,草原上迎来了生机勃勃的春天,那些在冬日里经过风雪变得枯黄的草儿,也渐渐抽出了绿芽,此际站在山坡上放眼望去,便可以看见一片绿浪在微风下轻轻起伏。星星点点的野花开在草丛里,五颜六色,仿佛是镶嵌在绿色长毯上上色彩斑斓的宝石一般。
息墨的身子,在大帐里养了一个多月,才有了些好转,虽然不能说全好了,至少也能下地走动了。来这个地方一年多了,息墨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这具身子居然病得这么厉害,听呼和姆妈说,先前每一年都是这般,咳血咳得下不得床,只等天气转暖之后,这样的症状才好转好。直到这个时候,息墨才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活着当上大君?即便是自己有心要改变自己的地位,可是,这具身子真的会给他这么机会吗?
“你怎么了,最近是越发沉默寡言了,想什么心事呢?”此时,他与朝槿还有琅琊并肩坐在草地上,朝槿抱着腿,将头放在膝盖上,此刻正歪着头盯着他的脸看。一旁躺在草地上的琅琊闭着眼睛,呼吸起伏,已经睡着了。
“我是在想,欠你的三万金铢,什么时候才能还上?”息墨咧嘴笑了笑,干脆也学着琅琊的样子,仰面倒在了柔软的草地上,暖软的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地仿佛也要睡去。
“你不是我还不担心,你一说我也觉得,就你这样,能好好活着就不错了,当大君的话估计想都别想,你现在一个月才一百金铢,还要养三个帐篷的人,根本存不下来,我看我的三万金铢一时半会儿是要不回来了。”朝槿伸直了修长的腿,她抬头看向天空,目光随着高空中滑翔的飞鹰移动,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
“你也觉得我当不上大君?”听她这么一说,息墨撇了撇嘴,自己没信心是一回事,可是如果自己身边的人都这么想,或许那个大君的位置,他要争起来就很困难了。
“当不当大君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你身子这么弱,以后当个大汗王,没事打打猎,养养女人,不用为了部落的事情劳心劳力,指不定还能活得长一点。”朝槿懒洋洋地说到,她确实不在意阿莫图到底能不能当上大君,她只希望他能活得久一点,活到他们之间的契约完成,血印解除。
“说的也是,倒是没几个人指望我能当上大君的。”息墨也觉得有些泄气了,再想想,或许就如朝槿说的那样,让两个哥哥去争大君的位置,自己以后做个甩手的大汗王,管管自己帐下的牛羊,过个富足的一生也是不错的,又何必处处拼命。
“若是不当上王,一辈子都得提心吊胆。”朝槿刚想说他没出息,却听到身边本来睡着的琅琊缓缓开口。琅琊跟在朝槿身边三年之久,倒也渐渐适应了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只是说话总是学不好,于是他平日里干脆不开口,装哑巴,倒是难得听他说上一句。
“风栖林里能捕杀的动物很少,每年冬天的时候,狼群找不到吃的,就会猎杀自己的同伴。”琅琊依旧躺在地上,只是睁开了眼睛,迎着阳光,他幽蓝色的眸子闪着冷锐的光芒,就如同一头孤狼,“那时候,便会有一场厮杀,除了狼王,其他的狼都要担心自己有被吃掉的危险。”琅琊一字一句地说话,又闭上了眼睛。
听到他的话,息墨一愣,他说得没错,若是自己不能当上大君,那么,等父亲死后,他便没有了保护自己的屏障,不管是贵木还是旭达尔当上大君,他这个世子,都没有留在世上的理由,那么,那个时候,等着他的便是死路一条。
“我怎么从前没听你说过,你也要担心被杀吗,你也要跟其他狼搏斗吗?”一旁朝槿没有如息墨那般想,却是饶有兴趣地看着琅琊,以往每年冬天,琅琊白日里在她的山洞里跟她学习,夜里都会出去和狼群汇合,一起去狩猎,却从来没有见他带伤回来。
“我不用。”琅琊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缓缓说了一句,“我是狼王。”
“……”
“……”
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是一愣,息墨侧过头,看着琅琊。按朝槿的说法,琅琊今年也不过十五岁,由于常年在狼群里生活,心智也只是跟七八岁的孩子一般,他实在想不出来,这样的孩子,是怎么当上那些黑狼的狼王的。
“现在好了,现在有我们在,你再也不用过那样的生活了。”朝槿也侧头看着琅琊,从前她只是觉得,这是个倔强的小孩,即便是有一点伤痛,他也从来不说。当初她收留琅琊,不过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白日里教他说话,却从来没有过问过,每天夜里,他回到狼群里,是怎么生活的。
朝槿那么说,不仅是琅琊,就连息墨也不由自主地笑了,息墨没再说话,只是将手枕在头下,闭目养神去了。
也不知道自己就这么躺了多久,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吆喝,息墨下意识地睁开眼时,却见了有什么东西已经近在眼前,下一刻,那个东西便狠狠地砸到了自己的额头上,然后滚落到了一边。
息墨揉着头坐了起来,刚刚那一砸,砸得他有些头晕,过了好几秒,才看清了眼前的情形,原来自己被一个马球砸中了。这马球起源于东明州,三百年前被东明州的商人带到了北瀚州来,深受这些马背上的民族的喜爱。所以每到春日,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们,平日的消遣都喜欢打打马球。
息墨站起来,将砸中他的马球捡了起来。这不是一般的马球,息墨拿到手边一看,便发现了,这个马球是用金线缝起来的,想必是哪家贵族的。他抬头望向远处,果然见了两人打马朝着这边过来,为首的一个还带着额环,只是太远了,看不清是哪家的公子。
“喂,快把马球还给我们,我们好要比赛呢!”隔得远了,丹胡也没有看清楚草坡上拿着他们马球的人是谁,只是不耐烦地喊了一句。
“你们的马球砸到人了,还不过来道歉?”一旁的朝槿也站了起来,她抬手在眉间搭了个凉棚,望着远处朝他们策马而来的少年,不满地大喊到。
“你们是哪个帐篷的,可知道这是多伦大汗王家的小公子,还敢要我们道歉?”跟着丹胡一起过来的是他的亲随巴扎,他没有想到一个女子都敢这么嚣张,便扬声报了自己主子的名头。他们此刻在和贵木王子打马球比赛,赌的是刚从千殇草原上抓回来的十匹野马,眼见着主子落了下风,巴扎也急,却不想以急,就将马球打出去老远,倒还惹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来。
“这可巧了,你砸中的是阿古达木大君家的小公子,还叫你家主子滚过来道歉?”朝槿是那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人,对方这般不客气,她也不高兴了,双手叉腰,扬眉说道。
“世……世子?”听她这么一喊,巴扎有些慌了,他转头看向自己的主子,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世子没什么势力,不过他毕竟是苏和部的世子,是除了大君之外,身份最为尊贵的人,若是把他得罪了,铁定是要被大君怪罪的。
“你说是就是?世子最近在大帐里养病,你这个臭丫头少来诓骗我们,快把马球还给我们,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丹胡狠狠瞪了巴扎一眼,想骂他没志气,他在山坡下停住了马,不在往前,他怕往前之后,真看清了对方是世子,那么就不好办了。
“敢骂姑奶奶是臭丫头的你还是第一个,我管你是哪家的公子,今天让姑奶奶好好教育教育!”这边朝槿火了,在意的已经不再是对方相不相信她身边的人就是世子,此刻她挽起袖子,就要冲过去教训他们一顿。
息墨赶在她冲下去之前,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然后扬手将拿在手里的马球扔了出去,巴扎打马上前几步,稳稳地将马球接住。
“打扰了小公子的兴致,我们在这里赔不是了,这丫头心直口快,还请公子不要介意。”息墨扣着朝槿的手腕,扬声说道。
“你这唯唯诺诺的态度,我倒是喜欢,倒是真有几分我们世子的性子,今天就暂且放过你们。”丹胡见他这样,料定了他不是那个病弱的世子,脸上的笑更加张狂了,他倒转马头,走了几步,还不忘转头看了一眼山坡上的两个人,“下次要冒充,记得说别家公子的名号,就那个世子,老子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反正是活不过二十岁的人,一辈子都妄想骑到老子的头上。”
“你!”听到这个,息墨的身子一颤,握着朝槿的手一抖,差点没有抓稳。一旁的朝槿早就气炸了,先前他顾及息墨,才没有挣脱他的手,此刻听丹胡这么一说,就要甩开息墨,冲下去教训丹胡。
“别去,我们斗不过的。”息墨的手被挣脱,他急急喊了一句,将朝槿叫住。
“斗不过?姑奶奶一根小指头都能打得他满地找牙,这兔崽子太没大没小了,必须给他教训。”朝槿冷着脸转过来看着息墨,狠狠地说。
“你打了他又能如何,他父亲是多伦大汗王,是父君的哥哥,我们最终还不是斗不过他父亲,还有白白挨一顿训。”息墨摇了摇头,若是此刻他们打了丹胡,照丹胡那样的性子,势必要告到多伦大汗王那里去的,多伦大汗王是大君的大哥,就连大君都要谦让他三分,所以这一架,即便是打赢了,也不合算。
“那就由着他们欺负?”见他一副不愿的表情,朝槿气得直跺脚,却也只好不再去追究,毕竟若是她把人打了,要去面对大汗王和大君的是阿莫图。
然而,就在两人说话的空档,一旁一直抱着头躺在草地上的琅琊却突然跳了起来,他看也没看身旁的两个人,只是猛地朝着山坡下冲了出去。息墨和朝槿都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只是站在山坡上看着。
琅琊的速度快得惊人,他压低了身子,极快地跑向打马往回跑的丹胡,仿佛不过一瞬的事情,他已经从山坡上追到了丹胡的马旁,远远只见他猛地一扯马腿,原本在奔跑的马受了惊吓,却无法挣脱,被他这么一扯,身子一歪,将马背上的丹胡甩出去老远。
琅琊放开了马腿,几个纵步,跑到了丹胡的身旁,他一把将丹胡的头按住,抡起拳头就要打。
巴扎见了这样的场景,直接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能将奔跑的马儿生生拉住的人,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家主子脸上已经狠狠挨了一拳。他翻身下马,急急朝着琅琊奔去,一面跑,一面抽出了挂在腰间的马刀。
“我砍死你这个兔崽子!”巴扎抡起马刀,朝着琅琊狠狠地劈了下去,敢打他主子的人,就是被碎尸万段也不足为果。
琅琊一拳刚落,想要再打一拳,却是听到脑后呼呼的风声,他身子往后一缩,顺带将丹胡的脚腕一抓。巴扎只觉得眼前人影一晃,马刀落下时,却没有看到任何人,直直地栽到了泥土里,而倒下,他的主子丹胡,面朝着锋利的刀刃,已经吓晕了过去。
“主子!主子!”巴扎吓了一跳,扑上去将主子从倒下拉出来,若是刚刚他再往下一分,就要将自己主子的脑袋劈成两半了。
他转头时,发现那个打人的人已经不在此处。再转头往山上看时,早已经没了人影。巴扎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本想起来追人,奈何他的主子还躺在地上,只好俯身去将他扶了起来。
不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原来是贵木他们等了许久也不见丹胡回来,便催马过来看看。等看到巴扎扶着晕厥过去的丹胡时,所有人都沉下了脸。
“巴扎,你家主子这是怎么回事?”贵木端坐在马上,看着巴扎身旁的丹胡,看到他打湿的马裤和时,唇边不由得扬起了一抹讥笑,这想必是受了什么大的惊吓,竟然都吓得尿裤子了。
“这……这……”巴扎这才注意到主子的失态,他低下头看着丹胡的裤裆,脸如烧红的碳一般。跟着贵木过来的人也都看到了那一滩水渍,所有人虽然不说话,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巴扎也顾不得告状了,将自家主子背了起来,匆匆忙忙就往他们的大帐跑去。
“记得叫丹胡把十匹马送到我帐篷去,今天就算他输了。”看着巴扎落慌而逃,贵木大笑了起来,扬声说道,“若是他赖账,我就把他的裤子挂到旗杆上去,好让整个苏和部的人都看看,你们家主子输得有多惨!”
那边的巴扎没有答话,听到他这么一说,脚下生风,跑得更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