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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猎狐(1)

他轻轻钻出蚊帐,蹑手蹑脚地取下阿爸挂在墙上的长刀、竹弩、箭囊和那副古老的捕兽铁夹,然后悄悄拨开门栓,像猫一样悄然无声地溜下竹楼,溜出寨子,连狗都没有惊动。

没有月亮,只有一片模糊的星光。他顺着被猎人、野兽和淘金者踩出来的牛毛细径,朝山谷后面的南温河走去。树林的地上铺着厚厚一层落叶腐草,松软而富有弹性,踩上去像踩在海绵上,一脚一个凹坑。清凉的汁液从脚丫缝冒出来,漫过脚背。附近不时传来野兽怪模怪样的吼叫,不知是虎啸还是狼嗥,令人毛骨悚然。

他有点紧张,将竹弩拉满弦,扣好竹箭,端在手里,随时准备击发。他对这片树林很熟,对这条山路也很熟,经常来捡蘑菇采木耳。要是在白天,他才不会害怕呢,太阳能给人壮胆。他还是第一次在树林里走夜路,想不到白天看起来那么迷人的山谷和树林,在夜里会变得这样阴森恐怖。树上猫头鹰在尖啸,还有一只怪鸟发出婴儿那样的啼哭声。草丛中传来大蛇吞吐信子的咝咝声,连迎面刮来的风都带着一股使人心惊胆战的阴气。夜的树林是野兽的世界。

他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前走。突然,漆黑的树林里闪出一对绿莹莹的兽眼,摇摇晃晃朝他走来。他急忙躲到一棵大树背后,将竹弩对准绿光。星光太暗,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东西。他吓得心咚咚乱跳,屏住呼吸,怕轻微的喘息声传过去会招来灾祸。他虽然握着竹弩,却不敢贸然射箭。要是前面是条豺狗,竹箭只会遭到豺群疯狂的报复;要是前面是头凶残的山豹,竹箭即使射中豹眼也无济于事。那对绿莹莹的兽眼越逼越近,他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手也哆嗦得快抓不住竹弩……谢天谢地,那对兽眼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突然一拐弯,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

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把单薄的衣衫都弄潮了。西双版纳虽然没有大雪纷飞的冬天,但正月的夜晚却也寒气袭人,料峭的山风刮来,冷得他像筛糠似的瑟瑟发抖。他真的害怕了。他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没有成年猎手那种在多年的血腥生涯中磨炼出来的胆魄。他想转身跑回家去,竹楼里有温暖的火塘,有温馨的被窝,还有一种安全感。但是,一种更为强大的要为自己雪耻的感情,迫使他放弃逃回家的念头。

他一定要猎到那只该死的红狐。他终于摸黑赶到了南温河。河水在星光下像匹蓝缎子,潺潺的流水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他顺着河滩向一片灌木丛走去,粗糙的沙砾硌得他脚掌发疼。他在灌木丛前停下来,将捕兽铁夹放在清凉的河水里浸泡了一阵,又抓起一把斑茅草,使劲将捕兽铁夹擦拭了一遍。他不是要清除铁锈,他是要冲洗擦拭净沾在捕兽铁夹上的人的气味。然后,他径直走到一块蛙形的岩石旁,将捕兽铁夹固定放置在两棵小桉树间。没错,这里是那只该死的红狐进出洞穴的必由之路。他早就顺着红狐留下的栀子花形的足迹从曼燕寨跟踪到这儿。

昨天和前天,他花了整整两个白天的时间,侦察清楚那只该死的红狐就居住在南温河畔峭壁下某个石洞里。但他不能在白天来放置捕兽铁夹,一方面是为了瞒住阿爸,更重要的是,白天放置的捕兽铁夹只能逮住愚蠢的豪猪,而逮不住狐狸。狐狸是昼伏夜行的动物,和人类的生物钟恰好相反。它黄昏出洞时,经过整整一个白天的养精蓄锐,异常敏感,来往路上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都休想瞒过它的眼睛和鼻子;黎明返回时就不一样了,在树林里奔波觅食了一夜,早已筋疲力尽,又回窝心切,难免莽莽撞撞。

他把捕兽铁夹上的铁板支好,拉紧弹簧,安稳插销,然后用斑茅草伪装起来,还把两坨狐狸粪便压在草上。狐狸很狡猾,嗅觉比狗还灵敏,疑心又极重,只要他稍有不慎留下一丝破绽,红狐就不会上钩。

一切收拾停当,他扫清留在捕兽铁夹四周的足迹,退到河边一块礁石后面,怀着一种渴望复仇的焦虑心情,等待着。

他戈文亮本来有个好名声。他在镇中初二甲班念书,是全校师生公认的最勤奋的学生。他虽然才十四岁,个头却已超过了阿妈,宽肩细腰,是标准的英俊少年。他有一个值得炫耀的阿爸。阿爸胸脯厚实,下巴坚毅,目光鹰隼似的锐利,是方圆百里首屈一指的好猎手,威震山林。在还保留着狩猎古风的哈尼族寨子,阿爸是很受人尊敬的。戈文亮多少沾了些阿爸的光,老人和妇女总爱抚摸着他那头天然卷曲的黑发赞叹说:“不愧是老虎生下的崽子,和你阿爸一样有出息哩!”

都怪那只该死的红狐毁了他的名声。那天下午,他刚刚放学回家,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做作业。阿爸在竹楼的晒台上补渔网,阿妈在煮饭,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他一个人。他被一道趣味数学题迷住了,正埋着头聚精会神地演算,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他只是恍恍惚惚听到背后有鸡拼命扑扇翅膀的声响。他不经意地扭头看去,一只全身火红眉毛雪白的狐狸正咬住他家那只茶花鸡的脖子,朝墙洞撤退。茶花鸡徒劳地挣扎着。他不知道这只狐狸是怎么偷袭成功的,也弄不明白这只狐狸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量,竟敢大白天在人的眼皮底下偷鸡。也许它是吃了豹子胆——但这不可能,只有狐狸给豹子当点心的;也许它饿极了,才铤而走险;也许它从戈文亮身上没嗅出猎手的血腥味,只嗅出文弱的书生气,才敢如此胆大妄为。

他惊呆了。说惊呆其实不确切,他是没反应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的眼睛虽然看着偷鸡的红狐,但脑子还沉浸在奇妙的数学王国里:有一窝鸡,平均分给五个人多了一只,平均分给四个人又少了两只,平均分给三个人又偏偏少了一只,这窝鸡究竟有多少只呢?他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也算不出正确的答案,总好像多了一只。要是给狐狸偷去一只……哈,答案不就算出来了嘛!

他被趣味数学搅得天昏地暗,分不清眼前的狐狸偷鸡是虚幻的还是真实的。他没有采取一个男子在这种场合必然会采取的救援行动:拎起根棍子将那只倒霉的茶花鸡从那只贪婪的狐狸嘴里夺回来。他傻坐着,眼睁睁望着红狐拖着茶花鸡大摇大摆地从他身边擦过,那条红尾巴还蹭了他的屁股一下。

他最懊悔的是不该发出那声尖叫。他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尖叫了,因为他当时根本没听见自己的叫声。但似乎是真的叫了,因为不但阿爸听到了,阿妈也听到了,连隔着竹篱笆的两家邻居都听到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也许是一种惊讶,也许是一种赞叹,也许是一种如梦初醒,也许是一瞬间的慌张,但不可能是害怕。他虽然是学生,但毕竟是大山中长大的孩子,血管里流淌着猎人刚毅勇猛的热血,他会怕一只小小的狐狸吗?

遗憾的是,没人这样来看。阿爸听到动静,丢下渔网,顺手抄起猎枪,风风火火奔出来。但当他一眼瞥见正从墙洞钻出去的狐狸,紧张兴奋的神情一下变得委靡颓丧,深深皱起眉头,冷冷说道:

“我还以为狗熊的巴掌把你的鼻子扇掉了呢。”阿妈也扔下手中的菜勺,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从竹楼跑下来,一把搂住他的肩膀,颤声问:

“孩子,吓着你了吧?别怕,有阿妈在。”几位邻居趴在篱笆上好奇地张望着。阿爸的脸色更加阴沉了:“想不到一个敢猎杀山豹野象的猎人,生的儿子却害怕狐狸。连山林里的野兽晓得了,怕都会笑掉大牙哩!”

阿妈愠怒地朝阿爸嚷道:“孩子受了惊吓,你这个当老子的还要刻薄他。莫非你的心是石头雕出来的不成!”

阿爸也虎着脸说:“都是让你给宠坏的。”“文亮才十四岁,还是个孩子呢。”“我十四岁,已经背着一支猎枪闯大黑山了,个头还比他矮一截呢!空长了一副好皮囊。”

戈文亮脸上热辣辣的,委屈的泪水顺着鼻翼往下淌。“哦,还会像女娃儿似的哭鼻子。读了七八年书,倒学来婆娘们的本事了。学校是不是尽培养些不男不女的东西呀?”阿爸说。

篱笆外传来哧哧的讪笑声。他是独苗,阿爸一直很疼爱他。在他的记忆里,阿爸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奚落羞辱过他。他伤了阿爸的心。阿爸是猎手,视名誉比生命还重,作为他的儿子竟然被一只狐狸吓得惊慌失措,这无疑败坏了家风,玷污了阿爸的英名。

果然,戈东山的儿子让一只狐狸从鼻子底下捉走了鸡,并吓得大喊救命,这成了一条丑闻,成了一个笑话,在曼燕寨风传开了。他到井边挑水、到草场牧牛,都能感觉到朝他投来的讥讽、轻蔑的眼光。

哈尼族是个有血性的民族,崇尚野性,崇尚勇敢,崇尚力量。寨子里每年规模最宏大的祭神活动,就是拜猎神。在哈尼族社会里,胆怯与懦弱简直跟盗贼差不多,遭人唾弃。

他必须捕猎这只该死的红狐。这不但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也是为了他心爱的学校。他要用自己的行动向阿爸证明,学校并不是制造不男不女的东西的地方;学校里的老师呕心沥血教育培养他成为正直勇敢的人,成为真正的男子汉。

天亮了,朝阳给发蓝的河水和灰白的河滩涂上了一层金色。对岸紫色的石壁上白雾袅袅,深褐色的苍鹰翱翔在翠绿的树冠间。这正是晨鸟离窝、夜兽归巢的时刻,戈文亮伏在礁石后面凝神谛听着。

“叭!”空旷的山野爆响起铁器猛烈的撞击声,声音沉闷,显得古老而悠远。紧接着,蛙形岩石后面传来一声凄厉的狐啸。戈文亮兴奋得蹦起来,跑过去,撩开茅草。嚯!捕兽夹果然夹住了一只狐狸的后腿。狐狸拼命挣扎着,撕烂了草叶,搅碎了露珠。你再也逃不脱啦,别说你只是只小小的狐狸,即使山豹踩上了铁夹,也只好自认倒霉哩!

戈文亮冷笑着打量了铁夹下这只倒霉的狐狸一眼,啊哈,老天有眼,逮着的就是在他眼皮底下偷走茶花鸡、让他蒙受耻辱的白眉毛红狐。这叫报应。戈文亮高兴得真想大声唱一支歌。他抽出长刀,劈下一根树枝,动手削木棍。他不愿用竹弩或长刀去结果红狐的性命,因为箭镞和刀锋会损坏珍贵的狐皮。他要用结实的木棍往它鼻梁和眉毛间的凹部用力一击,让它窒息而死。他要囫囵剥下它的皮来,给阿妈做一条狐皮坎肩,让阿妈天天穿着它。这是他雪耻的旗帜,是他勇敢的标志。

这只红狐不知是疲倦了还是聪敏地领悟到一切想要逃跑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它停止了挣扎,静静地躺卧在铁夹旁。戈文亮又望了它一眼,突然惊异地发现,这是一只非常美丽的狐狸,全身毛色火红,像涂了一层釉彩,在阳光下闪动着华丽的光泽。它身段优雅,四肢匀称,两只肉感很强的耳朵挺神气地竖立在额角,那条雪白的眉毛使它的鼻吻、眼睛和整张脸显得生动传神,甚至还有几分妩媚。

阿妈一定会喜欢这张狐皮的,戈文亮想。他削去树枝上的枝枝蔓蔓,做成一根沉甸甸的木棍,摆了个武松打虎的架势,向那只活该倒霉的红狐一步步走去。他想它会龇牙咧嘴恫吓他的,任何野兽都不会甘心束手待毙的。他希望它能带着铁夹疯狂地朝他扑来,用那口锋利的牙齿,用剩下的三只利爪,垂死挣扎,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他不愿意只是简单地去敲死一只不能反抗的狐狸。他希望展开一场血腥的厮杀,以显示自己的力量和勇武。

红狐仍然躺卧着。它虽然被铁夹夹住了一条后腿,但还可以站起来呀!

哦,他明白了,这只狡猾的狐狸一定已经知道自己身处绝境,硬拼只能加速死亡,想改变战略战术,使用软功来打动他的怜悯之心呢。瞧着吧,它马上会呜呜哀嚎,说不定还会挤出几滴泪来。它会在他的木棍下哆嗦着缩成一团,装出一副可怜相;说不定还会双腿一屈跪倒在地,哀求他饶命。他绝不会上当受骗的。“你侮辱了我的名声,侮辱了我的人格,现在是要你付出血的代价的时候了。”他要让它明白,不,他要让天下所有的狐狸和所有的野兽都明白,读了八年书的山里少年是不可欺负的,人类的尊严是不可亵渎的。来吧,跪下来流泪吧,他只会对它报以轻蔑的一笑,毫不心软地抡下棍去。

完全出乎他的意料,那只身陷囹圄的红狐既没有向他咆哮,也没有向他乞求。它甚至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朝蛙形岩石左侧那蓬正在盛开的醉蝴蝶呦呦急叫,叫声充满了焦虑、关切,含有某种警告的意味。

戈文亮好生奇怪,难道说此刻还有什么比它性命更重要的东西吸引了它?他忍不住停下脚步,朝醉蝴蝶花丛看去。姹紫嫣红宛如群蝶起舞的花叶无风自动,窸窸窣窣,突然钻出两只鲜红的毛茸茸的小脑袋来。哦,一对小狐狸!也是尖尖的鼻吻,也是雪白的眉毛,长得和压在铁夹下的大狐狸一样。

他这才发现,这只红毛大狐狸原来是只年轻的母狐。毫无疑问,这一对小狐狸是它心爱的儿女,怪不得它会在木棍即将落下的危急时刻对他不理不睬,转过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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