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78200000003

第3章 仙履

周晓枫

灰姑娘的12点

浪漫的情节,使我们倾向于把《灰姑娘》理解为一个爱情故事,而不是更靠近它本质的复仇故事。被埋没的落难者,如何抓住机遇自救,并彰显最后到来的荣耀。对继母和两个姐姐来说,这种荣耀等同心理摧残,伴随着她们流血的脚跟、被啄瞎的眼睛等显而易见的肉体摧残……灰姑娘终于释放了积聚已久的仇恨,体尝到获胜者甜蜜的平衡。

灰姑娘本是富人家的孩子,因为丧母突然沦入孤儿命运。担水、生火、烧饭、洗衣,她本应火焰燃烧的未来熄灭在炉灰里。尘垢是她的磨难,也象征对她高贵出身的遮蔽。从蒙灰到洗尘,从仆妇到公主,是被剥夺的身份重获归还的过程。因为不公正的受难,灰姑娘索要的补偿大于失去的。她要求由贵而显,进入王室绝对的权力。这则童话展现了低贱者的篡夺能力和智慧。不言而喻,水晶鞋一定是双高跟鞋,适合足底的优雅弓形并不是它最显著的特征。高跟鞋意味着基座上的抬升,穿着者必须挺胸抬头、刻意向后才能维持平衡,如同灰姑娘装扮公主时貌似高傲里所掩藏的心机——必须伪装姿态,否则,踩在高跟鞋上自然状态的身体前倾,就会流露内心深处的渴慕——靠近更高等级和权势时的渴慕。

南瓜变为金光闪闪的马车,老鼠成了神气活现的车夫,陪衬物都得到身份提升,烘托翩跹而来的伪造公主。灰姑娘衣着明艳,还有一双极尽奢华的水晶鞋——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贵族象征物,使灰姑娘如同一个印玺的窃取者,她将凭此与王权相认。她的自拯、野心和复仇,必须依靠巅峰上的权力。舞会上灰姑娘隐瞒自己,一开口就会破坏华服带来的自信;她要让所有人都认不出自己,就像密谋行进中的不露声色。

从不堪现实到华丽梦境,灰姑娘连续性的厄运被打破了,身边的一切瞬间成宝藏。现实是詈骂,梦境是舞曲;现实是炉灰,梦境是美酒;现实是继母凶蛮的脸,梦境是王子深情的眼神。这是童话的特性,善恶、美丑、真假之间,总是呈现清晰的对折关系。没有比咒语更快的给予,也没有比咒语更快的剥夺。12点,点石成金的魔杖有时限,它会重新把灰姑娘推回深渊。这个埋伏下来的危险时刻,预示某种失控的政治——灰姑娘灵活闪跳,防止自己被困顿的真相揭露。她是现实与梦境的双重逃亡者。

魔法的钟即将敲响,导致灰姑娘匆匆逃离时不慎遗落了水晶鞋。她可以归还借来的礼服,但她无法归还落在王子手中的水晶鞋,它像从梦境中偷来的宝物呈现于现实。掉了一只鞋,一定是跑不快的,即使12点就要到来,即使王子紧紧追逐。一只穿了高跟鞋的脚和一只光脚配合起来奔跑,一定是速度最慢的。再怎样情急,灰姑娘也应该体会出一扭一拐的笨拙和艰难。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问题:捡起这只鞋穿上,或者把另一只鞋也脱下来,如此行动才更快捷。仔细比较就会明白,捡起水晶鞋一定不会比瘸脚奔跑所需时间更多。那么灰姑娘为什么呢?除非,这只水晶鞋是她预谋留下的。

是的,在此之前,灰姑娘和王子跳了一曲又一曲,而一双跳了整个晚上的鞋必定是合脚的,那些复杂的快步、跟从、旋转、踢踏,鞋的尺寸不合适根本不可能完成。灰姑娘与王子舞步妙曼,众人艳羡的一对璧人……她必有一双如影随形的鞋!舞鞋尺寸的精确,天然地要求大于走路的鞋,但跳舞的水晶鞋为什么会在走路时掉下来呢?再次证实,灰姑娘蓄意留下独特徽记。没有比鞋子更鲜明的隐喻了,它召唤着出发和寻找。

如同小说中必须要为善者的杀戮找到确凿的、合理得趋于正义的解释,童话中的公主也一定被塑造得无辜无瑕。为了掩盖灰姑娘的心机,情节被设计成:王子在台阶上铺了沥青,所以灰姑娘掉了水晶鞋。与水晶鞋互为烘托的,是珠宝、绸缎、枝形吊灯和支撑在背后的阶层优越感,它是被灰姑娘穿来跳舞的——舞步说白了,就是赋予行走以格外的技巧。12点,12点,她是延续起舞的灿烂,还是灶台边的肮脏?灰姑娘要抓住闪跳的机会,她遗落水晶鞋的目的,恰恰是再也不遗落它,将它永远地牢牢地套在脚上。

阅读童话多年以后,我才醒悟灰姑娘的伎俩。获得的手段有许多,其中比较玄妙的一种,是靠遗失,靠给予,靠提供,而成为更大财富的主人。她遗失了一只鞋,通过遗失一只鞋得到一个豪华世界。当我看到沿街分发小广告的人,匿名信的写手,耳语着的告密者,教父,还有美人——那一笑千金的最后赢家,就看到这种“给”之后的“得”。

一无所有的灰姑娘,除了一只借来的昂贵的鞋,还有什么是她本身能够给予的呢?她有,那是埋藏在身体里的秘密财富。

再看焦点道具:水晶鞋。如果没有这只改变命运的鞋,王子和公主也许就不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可能在怨恨中彼此想念一生。最早的灰姑娘故事,包括《格林童话》初版里所记录的,舞会第一天,从树上掉下来的是银色洋装和银制舞鞋,第二天晚上落下来的是金色洋装和金色舞鞋……但后来广泛流传的却是水晶鞋,除了形式上的美感,是否还蕴含其他深意?

作为魔法之物的水晶鞋,创造一条穿在脚上的捷径。灰姑娘之所以穿的不再是金鞋、银鞋,一是出于审美需要,不引起笨拙的重量猜测,与世俗的物质衡量划开界线;另一方面,出于隐喻的需要。是它,使灰姑娘的脚得以合理地裸露:性——这几乎是低微者唯一可以提供的财富。一双漂亮裸足所引发的性欲,不输于饱满乳房。12点之后,仙女一样飞离……如同蝉留下金黄的衣蜕,灰姑娘脱掉的水晶鞋,是贵族化了的蝉蜕,王子只能用幻想来填充那消失了的肉体。

那个赐她华服的女人,种种版本说法不统一,有说是教母,有说是仙女,还有说是灰姑娘的母亲,因成为亡灵而获得了神秘力量。无论什么身份,她都要强调一件事,要求灰姑娘必须12点之前归来,并以魔力失效相威胁。因为她真正的目的是:约束灰姑娘不在王子那里过夜。

性的给予,意味着女人身体和身份双重神秘感的消失——这种贬值,近于从公主变仆妇,如同灰姑娘12点之后的命运。男人都是比目鱼,一旦跑到他身体下面,他的眼睛就看不到你了。灰姑娘的妈妈不仅曾经垫到男人的身体底下,现在,她的位置陷落得更深,跑到了地下。所以那个曾经肌肤相亲的男人娶了新妇,岂止看不到她,连女儿灰姑娘的悲惨身影都看不见了。

对生殖秘密的了解,是每个人成长的重要时刻。从初潮到初夜,灰姑娘拨动体内秘密的钟。这个富有心机的姑娘,比告诫中的母亲更聪明,她仅仅遗落一只鞋以后消失,象征的是有限的给予。她绽放了,像一朵散出甜味的花,然后让蜜蜂在风中仔细嗅别那暗香浮动的气息,千里百里地追随,带着它兴奋的刺针前来赴约。

在德国维斯特法伦地区的节庆中,有一个让女孩跳过火堆的仪式:如果跳的时候鞋子脱落,就证明她已经不是处女了。法国南部和西班牙的教堂里,有些中世纪保留下来的浮雕,其中女性光着一只脚,是表示在性方面堕落、违反了教规的意思。就是《格林童话》的其他篇章中,也有类似的情节,比如《跳破了的鞋》。夜间入睡的十二个公主,总是第二天早晨被发现破洞的鞋。国王派了盯梢的士兵,才得知,她们夜间与王子们幽会,通宵跳舞。如此不经磨损,仅仅一夜之间就会破掉,如此不结实的鞋实在不符合王室身份——那么薄,为故事所描述的鞋底不像皮子,更像一层膜。

如同复仇故事被转折成爱情故事,灰姑娘被描述得无知。其实水晶鞋的纯净、紧致和缺乏延展性,象征着不容侵犯的处女膜和阴道。我们知道,子夜时分,它被王子的沥青弄脏了。

咫尺之后是天涯

童话追求美学上的晴朗,好人与坏人分居于两个国度,他们之间的交集地带,似乎只是一座供人弃恶从善时通过的吊桥。童话不尊重现实法则,它的想象之花一路开得狂野,让我想起那句喜欢的话:“我们拥有艺术,因此我们不把真理当基础。”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牢记其中的教育意义,但是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圆润曲线犹如母亲的腰腹和乳房——只要有所要求,它给予一切,就像婴儿在母乳灌溉的世界得到万能的应允。

童话中的魔法道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类,力量不能随时随地显现,有幸掌握咒语、密码或符记者,才能令它焕发奇彩;缺乏辨察力的人往往认不出它是宝物,甚至当做废物弃置。还有一类宝物,无需任何附加条件,它不对年龄、性别、身份和立场存有任何挑剔,一个傻孩子也可以轻易将它运用;正因为后者的公开性,才使它的珍贵程度和受劫掠的危险程度更重。一双恶魔和天使穿上都同样舒适的鞋,所有的脚都希望践踏,必然遭受的厄运是它本身的纯洁所决定的——如同钱本身的纯洁、情欲本身的纯洁一样。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自己渴慕的,是一双七里靴。它是真正能为我所用的,得到之后依然身无长物,不成为额外的精神负担,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闭塞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七里靴,七里靴,刀山火海一跃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像多数敏感早慧的孩子一样,在似乎最明媚的时光里,我对死抱有的好感远大于生。对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中的拔苗助长,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的篮子里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功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往大里说,只有最伟大的行者“时间”穿着七里靴,它的脚步轻易从恐龙迈过太空人;往小里说,只有最卑贱者穿上了七里靴:它就是在杂草和土壤里轻易可以找到的虎甲虫。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并非猎豹,恰恰是这种不起眼的小昆虫,假设它有人的形体,可以瞬间跑得百米。速度快到什么程度呢?它本来非常好的视力根本无法在疾驰中看清物体,奔跑过程中必须不时停下来观察,然后重新跑,然后再停下来,它的速度快到没有办法判断。我曾坐在高空咫尺天涯,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七里靴——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一张真正的脸和上面的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至理名言,它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空白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一个由激越转而宁静的爱,我更倾向于理解为移情。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七里靴,主要为了逃亡。相对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里保留的怀疑一直延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为什么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竭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七里靴的原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七里,他不会视七里靴为宝物,那是一个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的内容,不需一个外在于他的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其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死神的舞娘

她只有一寸多高,穿紧身胸衣,裙子撑开像一朵倒置的花——等我从玩具箱里找到这个八音盒,镜面上的芭蕾小人已经停转。裙子颜色变成了僵硬混沌的石膏白,但她依然保持优美的舞姿和自尊:身体重心落在左脚的足尖,高高抬升从不歇止的右腿。

童年每当我拧动那个蝶翼形的钥匙弦,她就开始缓慢而孤独地旋转。出于好奇,我曾像修表匠那样撬开后盖,发现犬牙交错的小零件。八音盒的心脏是一只不锈钢轮毂,上面布满精密的小颗粒,当轮毂徐徐转动,凸起的小颗粒轮流挑起钢齿,钢齿被挑到不能承受的高度就猝然掉下,发出弹拨之声——这是由坠落产生的音乐。原来,控制芭蕾小人的,是那么硬质的核。现在,时间积聚的泥垢和锈迹,卡住了她。她穿着袖珍红舞鞋,永远地,在蒙尘的镜面上伫立——我看到一个世俗版的隐藏下来的耶稣,区别仅仅在于:她的手不是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她的脚,钉死在红舞鞋里,钉死在舞台,钉死在她的信仰之上。

琴声响起,练功房的镜子里,映照少女们随节奏起伏的身体。她们默默弯折凄美无依的手臂,自愿成为美的囚徒。作为典型的青春事业,舞蹈只索取正在盛开期的女孩,一旦她们脸上光泽退去,就会遭到无情厌弃。舞鞋和其他鞋子不一样:像皮鞋、草鞋、木头鞋,离开主人的脚以后依然具有独立完整的造型;如果舞鞋不被穿上,没有一只进入的脚足作为内在支撑,它就扁塌塌的,软底软面上垂着松懈的缎带……像衰弱无力的蝙蝠。其实,舞鞋就是喝青春血的动物,它从脚,偷偷啃食到面颊。那双传说中永不停下的红舞鞋,之所以跳过小路,跳过沼泽,跳过漆黑的丛林,还是那么色泽鲜丽、艳冶夺目,好像从未溅上泥浆和污迹,因为它被随时灌溉,是一件盛血的器皿。舞鞋运送着美丽的献祭品。

鞋子本来承受的被动命运,就这样被童话中艳异的红舞鞋改写了。一双柔软的缎带鞋,不受舞者头脑操控,能够负载一个人的体重腾挪跃动,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这力量,来自邪恶。如此频繁地弹跳,以至一双鞋看起来就像是复数。即使不会跳舞的人,只要穿上这双有魔力的红鞋,也被瞬间变成高超的舞者。被奴役的命运,并非必然像劳工一样艰辛,也可能美得令人惊恐。无休无止的红舞鞋,使舞者的身体始终悬置空中。芭蕾舞的主要特点就是踮起足尖,模仿神的轻盈,使舞者仙女般在空中飘移。但是,最像神的,是鬼而不是人;最像完美的,是残酷而不是优雅。它让人跳舞,跳舞,跳舞,一直跳到死。聚敛、盛纳和运送亡灵——红舞鞋的恐怖,因为它的美得以削弱还是加强呢?是的,在死之前,舞鞋送来的礼物是美,如同响尾蛇在致命的响板打起之前,先送来了寂静。

这是死神的邀约啊。舞鞋红得如此燎烈,女孩的踝骨像被秘密烧灼的火焰亲吻。它招募一个死人。即使知道自己将成为死神的新娘,她也无法抑制尝试的激情。或许这是死神的傲慢,他的威严有权要求一个少女为她终身起舞,如同上帝要求修女们生生世世的贞洁。死神要求对称的祭献,让舞鞋上的她死于至美,正如十字架后的她们死于圣洁或孤寂。两者趣味上的区别在于:死神乐于欣赏独舞,而排场的上帝,享受阵容无比辉煌的唱诗班。月亮,寂静的发光体,影斑闪烁……那是谁的黄金雕鞍?那唯一的淡漠的蒙面观舞者,从高处俯视——黑森林中,红舞鞋上,直到,是一个骷髅在跳舞,骨殖闪动磷火;舞鞋历经生死,以不变的悦目的燃烧般的红色,诱惑下个目标从死神那里继承礼物。

对许多人来说,红舞鞋是极具魅惑的喻象。它用来象征艺术以及一切至美之物索要的高昂代价,乃至牺牲。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创造中忘我,是不能自控的,而忘我有可能导致葬送自身的命运——我看到因为追逐光亮,蜡烛在灼烧自己的泪滴中低矮下去,最后被它的信仰消灭。

这种摧毁,使艺术家需要面对悲剧性的承担,同时又涌动殉情般的伟大激情。由此形成了一种创造上的迷信和神话:对自己的伤害,有助于换取作品升拔的想象和力量——接近于宗教情感,信徒认定:苦行和忏悔易于赢得上帝的垂青,至少是微乎其微的好感。自伤、自虐甚至以死相搏,他们踏山渡水,百舍重茧,为了寻找那双受到诅咒的舞鞋。通往巅峰的道路如此艰险,阻断了态度游移的艺术爱好者,剩下最忠诚的攀援者,脚下是一条流血的路,心中爱如死般坚强。荆棘鸟传说是这种心理基础的翻版故事,说它生来就是为了寻找一棵荆棘树,为了把喉咙抵在荆棘最长的刺上歌唱——歌喉如此动听,全世界都停下来谛听……一生只歌唱这唯一的一次,然后,荆棘鸟就会死去,带着被刺穿的心脏和滴血喉咙。为了抵达高度,为了令时钟停摆的绝唱,疼痛和死亡都是可以被忍受甚至被享受的。

最早得知红舞鞋,是从1948年拍摄的那部名为《红菱艳》的老电影。当团长莱蒙托夫问为什么要跳芭蕾时,女主角佩姬回答:“就像你为什么活着。”她把爱和激情注入了红舞鞋,但还不是全部,因为她后来与作曲家坠入情网。莱蒙托夫认为:“没有一位伟大的舞蹈演员可以去享受常人的爱情。”冲突中佩姬选择离开舞蹈团去结婚。红色的魔鞋并未终止它的诱引,佩姬向往重返舞台,但这意味着必须在事业和爱情割舍一方。当佩姬追赶远走的爱人,火车呼啸而来,她几乎必然地死去了。“帮我脱下红舞鞋”,这是她的遗言,此时,交响乐回荡在剧场高大的穹顶之下,没有女主角参与的舞剧正在上演。电影中的团长莱蒙托夫,令人想到芭蕾史上最特殊的杰出人物,使濒于衰亡的芭蕾艺术起死回生的奇迹创造者:俄罗斯舞蹈活动家佳吉列夫。而嗜舞的佩姬,也像那个天才的舞蹈家尼金斯基,他曾因闪电婚礼而被佳吉列夫从剧团除名。享有芭蕾史上“最伟大的男演员”之誉的尼金斯基,一次腾空,能完成前后交叉多达12次的双腿击打。这位舞神的个人命运,正好印合红舞鞋和荆棘鸟所暗示的悲怆:精神分裂症使三十岁的尼金斯基开始被监禁于疗养院,永别舞台。

艺术家需要红舞鞋的自欺幻觉,来安慰自己的牺牲——它是一个圣化的象征物。然而安徒生所创造的原版《红舞鞋》故事,功用并非如此。它讲述一个成为孤儿的女孩,在母亲葬礼上把自己的双脚漆成红色,并由此感到快慰;当她被收留后得到了一双真正的红鞋,她不顾常礼地穿着它出席教堂的坚信仪式。死神和上帝都不能约束她,她成为一个胆大妄为的僭越者。是双重冒犯,使女孩受到严厉处罚,展示虚荣者和渎神者的下场。不知疲倦的红舞鞋,带领她致命地旋转——她被蛮横地拖着,去敲每个傲慢虚荣的孩子的门。

童话里经常提到坏皇后脱不下烙红的鞋,事实上,如同最早的红舞鞋,鞋是一种著名的刑具,比如二战中的法西斯刑靴等等。《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斯梅拉达,一想到要对她跳舞的脚用刑,一想到脚要被夹断,她就招认了所有强加于身的冤屈。以鞋子为刑具有着显著的象征意义:因为惩罚了一双脚,就是惩罚了未来所有的路。

哑言之爱

一个著名谚语说:当真理穿鞋的时候,谎言已跑出很远。依我看,真理输就输在太需要形式感,不够赤裸。不穿鞋的真理是不是拥有更快的速度,更锋利的杀伤力,更无往不至的胜利呢?

海的女儿不需要穿鞋。当她全身赤裸着醒来,只能用乌黑的长发裹住自己……她始终是光脚的,正像鱼尾不能够塞进任何一双鞋里,裸足是对她身世的纪念——任何习惯,都是往日往事的残留物。她一定是光脚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赤足。唯此,冰雪和刀尖才能使她们的疼更加显著,更加尖锐化。

鱼尾和人腿的一个区别,就是不用穿鞋。当小人鱼步履妙曼地进入王子的宫殿,她有一双处女的脚,从未穿过一双哪怕是更能烘托它们洁净无辜的鞋子。她祼足,意味着对宫廷规则的拒绝,也暗藏着返回人鱼状态的可能伏笔。所以我们在后面的情节中读到,浮升海面的众姐姐,把美丽的头发送给巫女,以赢得挽救的机会,让她变回人鱼。可是,小人鱼最终没有这么做——退潮后,海,这只巨兽低哮着走远,驮走她伤心的姐妹们。

我认为,海的世界太非凡,几乎有着想象也难以企及的完美。仅仅是水族馆里的缩影已经让我迷惑了:乌贼拖着教皇的尾裾;海马石质的身体,仿若简约的罗马柱样式;热带鱼非洲族裔般撅起的外唇……水下摄影,使人类得以目睹不可比喻的斑斓,生物的形式华丽到了非理智的程度,并且,它们的移动如游如飞,仪态异常优美。是海底世界让我确认,朴素并非自然的唯一形式,华丽也是,并且是自然更具诱惑的一种。更多时候,我认为大海具有非人间的魔力。

小人鱼为什么会放弃一个艳异天堂,来到矛盾重重的人间?月亮……如同深蓝的海面,鲸浮升它的脊背。整个世界,被埋在海底般的秘密黑暗之中,让人难以猜测。

成年以后重读,发现童话不仅是孩子的阅读专利。故事中有那么多的爱、恨、愤怒、撕裂感,有那么多的死和阴谋,有那么多的复杂暗示。童话中理所当然要避除儿童不宜的内容,性就是以隐喻手法表现的。睡美人的原版故事,并非讲述一个女孩做了植物人以后呈现的医学奇迹——她被强奸了,然后以沉睡来躲避内心的羞耻。

那么,小人鱼呢?她从十五岁开始,向往人的双腿,即使鱼尾更具形式主义美感,她依然愿意迎接分开双腿的剧痛。她的目的,不是一双镶嵌珠宝的水晶鞋或冶艳夺目的红舞鞋。最重要的原因:鱼尾封闭,是拒绝侵入的,就像鱼的生殖几乎不借助肉体交汇,只有分岔的双腿使真正而深入的性交成为可能。安徒生以隐喻方式来表现:人鱼的十五岁,那是她们的成年礼。只有到了成年礼这天,她们才有权利浮出水面,从沉睡的、蒙昧的、对肉体不自知的深处,睁开观察变化的眼睛,结实的陆地一样不晃动的真相正在呈现。在此之前,她们仅仅作为儿童被宠爱。

是的,由于失去语言表达能力,人鱼与王子复杂的灵魂交流变得不可企及,通往爱情的方式只剩下肉体一途。小人鱼曾被烈药烧灼的肢体,将被婚礼上教堂响起的钟声彻底击碎——她死于王子对恩情的背叛。王子只有爱她,才不负恩情,才不在道德上获罪,而他报恩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像享受新娘一样享受人鱼柔软的身体。为了投向王子的怀抱,人鱼曾饱受割舌裂尾之痛,以受虐般的狂热对待爱情。但她失败了,王子选择了另一个灵巧的可以言说的肉体——她最终不过是一个失宠的舞姬。

是的,失去动人歌喉之后,除了静默中的美貌,小人鱼还剩下唯一的技能:舞蹈。舞蹈者所付出的日常性肉体折磨远远超过其他艺术门类。观看舞蹈训练,就是观看一种放缓节奏的刑罚。舞者在疼痛之上追求更深重一层的疼痛,他们每天为自己制造一个新的疼痛峰值,然后持续停留在极限的刀尖上,艰难适应。这种日复一日的必要的残酷训练,使舞者在表演时,优雅,自如……仿佛有万能而无痛的腰肢和手臂,看起来,似乎能把舞者折叠,折叠,直到灵魂似的薄软、轻盈,让它自在飞升。失去言述能力的人鱼,只剩下肢体语言:她婀娜起舞。舞蹈本身,是一门哑语的艺术。

我喜欢小人鱼,是因为和她一致地习惯于哑巴爱情。我愿意原谅自己静态之中的微量残疾。设想表白爱情,会让我觉得是在说着蹩脚外语,我从来结巴、羞耻,永远没有在行动中逐渐树立起来的自信。渐渐,我把自己放逐到他不可触及的边缘,因为我预感,爱意味着惩罚,关系的不平衡,以及动荡中的幻灭感。我甚至没有小人鱼的勇气,她在被忽视和歧视中无言坚持,默认这是爱情古典优雅的方式。作为一个爱的天才,她隐秘绽放……那寂静中难以消化的激情。

记得那个阅读人鱼童话的暴雨之夜,我从泪水中看到闪电,天堂的玻璃树枝都被震碎了——我猜不出,哪个天使会出现在明晚的星空,在那些刀刃上行走。我知道古老的大海汹涌着,明天早晨锥螺密布的海滩,也会像一条铺满钉子的路。

无论面对脚底的刀刃,还是王子的离弃,疼痛中的小人鱼永不开口。只有人才会抱怨和呻吟,他们祈祷,他们哀告,以求神能解除身上的苦痛。而神,对自己的疼痛失去了申诉能力——因为神已是最高境界的解决方式。喜悦,疼痛,告别,死亡,以及爱……在神那里,都是无声的。

人与神的爱存在差别。人对神的爱是专注的,紧张的,乞求状态的,唯恐失去神的恩宠;而神对人的爱,是散漫的,从容的,可收可放的,好恶随时都在掌握之中,不会失控。尽管如此,人的爱并不卑贱——他的爱更像爱。人习惯于爱,倾向于唯一的对象;神习惯于被爱,他的感情普施众生。小人鱼是神,但她颠倒了秩序:以人爱神的方式,去爱一个尘世的人。当王子吩咐:她要永远和他在一起,并允诺她睡在他门外的丝绒垫上——小人鱼,一个海神的公主,历尽苦难,得到了她的奴仆身份。

当王子选择了邻国公主,等于从性魅力上判断:一个完美的人优越于残疾的神。通过他的挑选,人践踏了至高的神。神无法承受这种羞辱。即使最高的神也不能做到无限牺牲,也要有所保留——比如上帝捍卫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和长生树。对小人鱼来说,死,或许是她最后捍卫的个人尊严。她不能从一个熟睡的新娘那里偷回一点爱情的垃圾。

或许,小人鱼无法在命和爱之间权衡。爱仅仅是爱,仅仅因为不能不爱,它什么高尚的理由也不是,爱是无能为力。真正的天使真正的神,永远会受到爱的羁绊,然后她被放逐,到再汹涌的情感也不能触及的深渊。她独自,没入不为所知、不能被分享的聋哑般的静寂之中。魔鬼能作恶并享乐,只有天使,才受难。

……她正死去,在死者那越来越透明的嘴唇,渐弱的祝福也散去。

(《绿洲》2011年第1期)

同类推荐
  • 误我浮生,匆匆那年

    误我浮生,匆匆那年

    这是一个与青春用力告别的时代。《致青春》、《后会无期》、《匆匆那年》等电影让多少人热泪盈眶,道出70、80甚至90后的心声;《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等书籍又让多少后青春的人们热血沸腾,怀念那些懵懂却又义无反顾的岁月;《误我浮生,匆匆那年》与其说是一本与青春告别的书,不如说是与青春握手言和的书。那些爱恨、纠结、痴恋、欲望、执念、假象,都被岁月洗涤,被温暖相拥,我们终于懂得,匆匆那年的一切皆是机缘巧合,一切也终将妥帖安放。
  • 南亚三国行

    南亚三国行

    2006年3月,老伴随贸促会组织的参访团去参加在印度孟买举办的亚洲企业峰会,顺访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我曾去欧洲和俄罗斯旅游过,领略过欧陆风光,对同属东方文明而又与中国有很大差异的南亚风情心仪已久,便乘此机会同行,游览了南亚三国。此行的主要目的地是印度,但出国的第一站和回国前的最后一站都是斯里兰卡。前后在斯里兰卡住了三晚,游览了两个整天。斯里兰卡被誉为“印度洋上一颗璀璨的明珠”。短短两天观光,浮光掠影,但总的感觉还是不虚此行。
  • 在所有的风景里,我最喜欢你

    在所有的风景里,我最喜欢你

    关于我们,关于这本书:13岁,相识,同一所初中,隔着一道墙,分在两个班。16岁,读了同一所高中。17岁,相恋。那一年,有我无限的勇气进行无数次的表白。在无数次地被拒绝后,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平凡男终于成功和小班花在一起了。18岁,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有了一群共同的可靠又可爱的小伙伴。19岁,我们第一次一起旅行。22岁,我们毕业,在各自的领域里奋斗。25岁,我们结婚。然后,我们去度一个很长的蜜月,在世界的风景里,你负责笑,我负责拍,偶尔会用上三脚架自拍我们的招牌动作。以后老了,即使我不在了,也有满满的回忆可以陪着你。这辈子已经拥有了很多,此时我最想要的,是你可以幸福一辈子。
  • 你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你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这本书讲述的都是一些琐碎的片段,身边真实的故事。一五一十地诉说,或者天马行空地做梦,使读者可以从中收获微小的、错综复杂的、细枝末节的感动,得到一种共鸣和安慰。作者以治愈的风格和平实的文字打造温暖的主题,让读者从书中得到慰藉。
  • 赤裸裸的温柔

    赤裸裸的温柔

    本书是作者的短篇作品集,内容包括:温柔的疼痛;我们相信;谁先爱上谁;掸去尘埃;相约分手;相见不如怀念;最美的回忆等。
热门推荐
  • 引魂玉:吾妻桑茶

    引魂玉:吾妻桑茶

    新书《你是我的云间月》已开坑,欢迎入坑!稳定更新,剧情更加精彩!
  • 洪荒来临

    洪荒来临

    在一个古老的时代,一个强者为尊的时代,人们追求力量与长久的生命……,这是武道的巅峰时期,但不知什么原因大陆爆发了一场大战,所以的武道文明几乎走到尽头……几万年后,在一处古老的遗迹中,一双令人的灵魂颤抖的眼睛睁了开来…………
  • 一吻情深:错爱景先生

    一吻情深:错爱景先生

    被男友跟继母弄晕,打算贩卖,却无意间听到他们打算吞掉公司的财产,她奋力逃出去,被赫赫有名的景行止救了,他帮了她,却也提出条件让她做他的妻子……继母跟男友继续陷害,她不得答应了做他的妻子,却不料在他的温柔里越陷越深……直到他的正牌女友归来,她才发现,那不过是一场预谋一场自作多情,景行止,早知如此,何必让我爱上你?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醇厚香浓的地道东北菜

    醇厚香浓的地道东北菜

    搜狐博客访问量超过1000000,崔怡用真挚的心为你呈现独具匠心的地道东北菜,红红火火的味道酣畅淋漓的体验。跟热爱美食的她学做最正宗、最地道、最经典的东北名菜,崔怡倾情传授经典东北家常菜烹调技巧。健康、美味、保健……东北菜中最经典的传统菜式,给你“原汁原味”的大师级口感。
  • 价值的自我实现

    价值的自我实现

    是否可以这样说,实现价值的真正动力是基本需要的满足。由于它一直被忽视,我们确实有必要承认它至少是这类因素中的一个,并且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在摩尔的著作中详细描述了需要的满足和挫折决定兴趣的几种方式。
  • 无名少年

    无名少年

    天仓山,天仓山,云吞雾吐不见边。巴山为老大,我为老三。米香滔滔送东家,穷人只沾边。只有景致拿不去,是公产,是公产。河对岸山名为五峰山,山腰有个最穷的人住在岩洞,人称陈三麻子。从来穷人多富人少,穷人养富人。土财主呢?如山中的菌子,哪儿不长几朵?
  • 嫡女毒后

    嫡女毒后

    前世,她是有名的政客,今世,她是从寡妇村逃出来的寡妇。夫君不仅没死,还与姐姐成亲。为了将她赶尽杀绝,两人合计派人暗中刺杀、毁容,坏事做尽,,这仇能不报么?后宫中的步步为营,她得心应手,各种谋害,她必然先行洞悉。太后赐婚庶王为妃,斗正室,斗小妾。嫁入宫中,翻身寡妇成皇后,艳绝天下。(女主绝非善类,与男主遇贱则更贱,遇强则更强。)
  • 最强冥界杀神

    最强冥界杀神

    一代冥王穿越异界!执掌正邪司盘,肆虐收小弟!你强?好得很!看我扭转你善恶是非观!我便是你的神!你正道君子?光明磊落?好!从此做我冥王手下收割灵魂的死神如何看邪魅冥王如何征服神堕大陆!众神负我!我便要众神堕落!美色万千,我等你回来!――弑神殿冥狱
  • 重生香港做大亨

    重生香港做大亨

    万奇雯:我很早就认识老板了,他人真的很好。古天乐:发达哥是我认识的最天才的人了。金庸:武侠的未来,我看还得交给那个不务正业的周兴盛手上。李嘉诚:周生很厉害,我不如他。????????现代宅男重生1985大香港,玩转都市,华丽变身!自己建的一个普通群:189053351,各位有兴趣的都可以加入。
  • 茅奖提名艾伟经典小说合集

    茅奖提名艾伟经典小说合集

    《爱人有罪》八年前,鲁建被冤屈进了牢房。出狱后,他怀着复仇的心情,找到那个他曾经单恋过、却把他送进监狱的俞智丽,不料旧情复发,一个备受折磨的男人和一个深怀罪感的女人之间进行了一场爱恨交加的绞缠。《身心之毒》这是一部随笔集,分为暗自成长、狮子的心、无限之路、演讲与对话四个部分,基本可以视为作者从童年到成人之后的心路历程。《越野赛跑》这是一部有着孩子式的想像和放纵的小说,它跨越了30年时间,讲述了政治年代和经济年代人们的生存境况。《战俘》是艾伟的中短篇作品精选,其中收录了《战俘》《欢乐颂》《小偷》《白蚁》《迷幻》等十三篇中短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