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完善的,这些思想既有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员标准思想的继承,也有中共几代领导人的创新。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党的学说的重要内容之一。学习和研究这些思想,对于我们在新时期坚持共产党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一章,让我们先来看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党员标准”这个概念,但在他们的建党理论中蕴含了丰富的党员标准思想。所以,我们学习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员标准思想,应该从把握他们的党建思想体系入手。
大家知道,从19世纪40年代中期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努力把他们创立的革命理论和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为建立无产阶级政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工作和艰巨的组织工作。马克思、恩格斯的建党活动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他们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也就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准备时期建党的。当时,共产主义还只是像“幽灵”一样在欧洲徘徊,马克思主义还没有在工人运动中取得统治地位。因此,他们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极大的努力,他们的建党活动充满了和各种错误思潮、流派的斗争。第二,他们的建党活动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共产党是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政党和其他一切旧政党的新型政党。这样的党怎样产生,怎样组织起来,怎样进行活动,这在当时都是没有先例可供借鉴的。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他们从实际情况出发,发挥了高度的革命首创精神,创造性地解决了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第三,他们的建党活动和总结经验、阐明理论是紧密相联的。正是在建党活动中,他们不断批评错误思想,总结经验教训,进行理论概括,逐步形成了党的学说。他们的许多论述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但其中的基本原则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概括起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建党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无产阶级要获得彻底解放,首要的条件是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揭示了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并根据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规律,指出在无产阶级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的关键时候,必须组成自己的政党,必须坚持自己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独立性。
第二,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者。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同时又指出了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先进性。
第三,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运用它指明了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目的。
第四,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无产阶级的革命纲领,实行正确的路线和策略。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最近目的是夺取政权,最终目的是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阶级,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要贯彻党的纲领,必须采取正确的策略原则。主要是把暂时利益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把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结合起来,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把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立性同各革命阶级结成联盟等策略原则结合起来,等等。
第五,党的组织生活应有广泛的民主和必要的集中。在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斗争中,马克思、恩格斯着重强调集中领导;在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建立起来后,他们又着重阐明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重要意义。他们要求在党内建立起保障民主、维护纪律的组织制度,以保证内部的团结统一,反对宗派主义和分裂主义。
第六,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国际主义原则。马克思、恩格斯一开始就从世界意义上来认识无产阶级,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提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作为行动准则。他们强调国际主义是在各国党自主和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实现的,各国党内部事务上自主和相互之间的平等合作是国际主义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学说为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继承,并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其中,他们关于建党思想中的重要部分是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因为作为共产党的创始人,他们必须明确规定什么样的人能够加入共产党、如何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这些就是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这些思想集中在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纲领——《共产党宣言》和党章——《共产主义同盟章程》中。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出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最先进的部分。
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同工人阶级的一般成员有无区别,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员标准理论首先要解答的问题。为了同当时其他几个具有工人阶级政党性质的政治组织如英国的“宪章协会”、法国的“四季社”、德国的“正义者同盟”等相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党人是工人阶级最先进的部分。这有两层含义:一是讲共产党人的阶级性;二是讲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就共产党人的阶级性来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这一点同其他工人阶级组织没有什么区别。正如他们所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很清楚,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党的阶级性时,强调共产党代表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而不只是代表某个地区、某个民族、某个行业无产阶级的利益,更不是代表某个宗派的利益。
至于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是说共产党员既和资产阶级民主派不同,也和工人阶级的一般成员不同,他们是工人阶级中“最先进和最坚决”的部分。对此,《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根本上说是在于:在革命运动的各个发展阶段上,他们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正是基于这种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得出结论说:“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这就是说,代表什么人的利益和为谁谋利益的问题,是衡量共产党人先进性的根本标志。
共产党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正如1850年3月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在1848年和1849年这两个革命的年头中,同盟经受了双重的考验。第一重考验是,它的成员到处都积极参加了运动,不论在报刊上、街垒中还是在战场上,都站在唯一坚决革命的阶级即无产阶级的最前列。同盟经受的另一重考验是,1847年各次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通告以及《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同盟关于运动的观点,都已被证明是唯一正确的观点,这些文件中的各种预见都已完全被证实,而以前同盟仅仅秘密宣传的关于现代社会状况的见解,现在人人都在谈论,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中公开宣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主义者同盟也经受了考验。
说共产党人是工人阶级最先进的部分,并不意味着不在其他阶层中发展党员。1881年7月,恩格斯在《工人党》一文中指出:“在英国只有工人党才可能是真正民主的政党。其他阶级的开明人士(他们在英国不像人们要我们相信的那样多)可以加入这个党,甚至在证明了自己的忠诚以后,可以在议会里代表这个党。这在各地都是如此。例如,在德国,工人的代表并不是在每一场合下都是真正的工人。可是任何民主的政党,无论在英国或在其他任何国家,除非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的性质,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就。”在这段话中,恩格斯强调了两点:一是工人的代表不一定都是真正的工人,其他阶级、阶层中的革命分子特别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知识分子可以成为工人的代表。二是其他阶级、阶层中的革命分子可以加入工人阶级的政党,甚至在证明了自己的忠诚以后,可以在议会中代表这个党。这也就是说,作为工人阶级政党的共产党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把工人阶级之外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以壮大自己的队伍。
2.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既然共产党人是无产阶级有觉悟的先进分子,那就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党员的先进性。为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建党实践中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覆盖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为各国共产党员标准的制定奠定了思想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在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章程时,规定了入党的七项条件。这就是:“盟员的条件:(a)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b)具有革命毅力并努力进行宣传工作;(c)承认共产主义;(d)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体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e)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f)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g)必须获得一致通过,才能被接收入某一支部。盟员如果不能遵守这些条件即行开除。”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吸收党员的第一次明确规定,它为以后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党员条件奠定了基础。以上七条说明共产党人是有理想、有觉悟、有组织和守纪律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是党员标准的重要内容。这个纲领就是承认共产主义,实现“同盟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同盟的目的: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这个“新社会”,就是后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也就是共产党员的最终奋斗目标和崇高理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还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明确提出,只有把当前的革命运动同最终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
在党员与党的关系上,马克思提出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问题。1864年10月,马克思在他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中明确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任何阶级统治。”与此同时,马克思强调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主张在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872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在反对巴枯宁建立的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斗争中又论述了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他们指出:“国际只承认有一种在权利和义务上都平等的会员;同盟却把他们分成两类,即亲信者和非亲信者,而且后者注定要由前者通过一个后者根本不知道的组织来领导。国际要求自己的会员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自己行为的准则;同盟却责成自己的拥护者必须向国际的非亲信的会员隐瞒这个秘密组织的存在,以及自己言行的动机和真正目的。”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坚持严格的入党条件,防止野心家和投机分子混入党内。对此,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明确规定:“每一个承认并维护国际工人协会原则的人,均可成为国际工人协会的会员。每一支部应对接受的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由于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都是国际性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强调入党的国籍问题,而是要求只要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的人,就不分肤色或民族都可以加入。当然,加入党组织的成员必须交纳党费,这也是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对此,《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九章“盟的经费”作了明文的规定。
3.提出了共产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应遵循的原则和纪律。
在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期,为克服旧组织独裁密谋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党的组织原则时,更多地强调了民主。当时,虽然没有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但体现了运用民主集中制处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思想。他们指出:“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因而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共产党处理任何问题都必须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正是从党的事业出发,他们要求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决议,保守党的机密,遵守党员条件,“凡不遵守盟员条件者,视情节轻重或暂令离盟或开除出盟。凡开除出盟者不得再接收入盟”。“开除盟籍的问题只能由代表大会决定。”“区部或独立支部可以暂令各别盟员离盟,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机关备案。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大会同样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作出决定。”“被暂令离盟的盟员重新入盟问题,须由中央委员会根据区部的提议处理。”“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这是针对当时党处于秘密和非法状态的情况下所作的严格规定。
第一国际时期以及后来在帮助欧美国家建立社会主义政党时,马克思、恩格斯同宗派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潮作斗争,又强调了党的集中统一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而使党的组织原则更加完善。他们分析了宗派主义的特点及其危害,指出:“社会主义的宗派主义的发展和真正工人运动的发展总是成反比。”宗派的存在,是由于工人阶级还没有成熟到可以进行独立的历史运动。一旦工人阶级成熟到能够进行独立的历史运动的时候,一切宗派实质上都是反动的了。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如果变成了宗派,那它就会灭亡。因此,每个党员都必须懂得: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不允许有宗派组织存在。
4.论述了共产党员要无条件地掌握无产阶级世界观。
马克思、恩格斯建党学说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非常重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视用革命理论指导工人运动和工人阶级政党的建设。早在1844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在创建工人阶级政党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以科学理论为武器,同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第一个新型的国际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诞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同魏特林的平均共产主义进行斗争,并对受这一错误思想理论影响的正义者同盟改造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纲领——《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了共产主义者“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的重要思想。《共产党宣言》是工人阶级政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光辉。
《共产党宣言》在论述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还批判了当时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假社会主义,例如反动的社会主义,其中包括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还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等。共产党的理论不是凭空产生出来的,而是以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为依据的,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
在后来的第一国际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又同普鲁东主义、巴枯宁主义、拉萨尔主义等进行了不调和的斗争,向前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恩格斯晚年还有力地批判了第二国际前期的“左”、右倾机会主义,为工人阶级政党的党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工人阶级政党的党员队伍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观点作为理论的基础。”
一些非无产阶级群众加入共产党是不可避免的,但他们必须无条件地掌握无产阶级世界观,必须真正服从于无产阶级运动的需要。恩格斯说过:“在日益壮大的工人政党内,小资产阶级分子的增多是不可避免的,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非无产阶级出身的人进入党内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为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对于那些非无产阶级出身的入党者提出两个条件:一是“要对无产阶级运动有益处,这些人必须带来真正的教育者”。二是“如果其他阶级出身的这种人参加无产阶级运动,那么首先就要要求他们不要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的偏见的任何残余带进来,而要无条件地掌握无产阶级世界观”。对于那些“满脑子都是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观念”的“冒牌分子”,决不能留在党内。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党不断加强的、不可控制的向广度扩展,会造成这样的情况,即新党员比从前入党的人难于消化”。为此,就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和对新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抛弃各种非无产阶级世界观,这样才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列宁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直到列宁创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才得以真正地在实践中运用和证明。并且,鉴于当时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基于世界无产阶级和俄国无产阶级的斗争情况,通过与第二国际伯恩施坦修正主义及俄国孟什维克主义的斗争,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建党学说的基础之上,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建党规律,从而提出了崭新的建党学说。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列宁的这个建党学说都是富于列宁主义特色的完整的建党学说。
列宁建党学说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型的革命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部队。列宁明确指出,决定党的性质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它集中了无产阶级的优秀分子,另一个,它是用先进的革命理论武装起来的党;只有这样的党,才能站在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前面,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政治领袖”、“战斗司令部”。
第二,新型的革命政党是无产阶级有组织的整体。列宁指出,党只有当它是纪律性和组织性的体现者的时候,才能领导本阶级进行革命斗争。列宁强调必须把党看作组织的总和,把党员看作党内某一组织的成员,这样才能形成党是有组织的整体的思想。
第三,新型的革命政党是无产阶级的领导力量。列宁强调党的先进性,其实质就是强调党的领导作用。为了使无产阶级的其它组织,如工会、青年团等都按照一个方向进行工作,一切非党组织必须服从党的统一领导,使它们成为党同本阶级联系的纽带,成为培养共产主义者的大学校。
第四,新型的革命政党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列宁在批判考茨基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错误观点时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不是阶级斗争而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要建立和巩固无产阶专政,只有依靠自己的政党;党的纲领必须是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第五,新型的革命政党是在意志的统一和铁的纪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列宁很重视党的高度的团结统一,反对党内派别组织和派别活动,强调建立铁的自觉的纪律以保持党的战斗力。
第六,新型的革命政党必须正确进行党内斗争,克服自己队伍中的各种错误倾向。列宁在批判“左派”幼稚病时,把党内的错误思潮分成“左”倾和右倾两种,说明布尔什维克是在反对这两种错误倾向的斗争中成长、壮大和得到锻炼的。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内部斗争中发展的规律。
列宁创建的布尔什维克党,是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转折时期建立起来的新型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在建党的实践过程中,特别是在布尔什维克党执政的时间里,列宁写下了《伟大的创举》、《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草案初稿》、《关于接收新党员的条件》、《关于清党》、《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重要文献,初步总结了执政党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理论。
列宁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概括起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发展党员时,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执行规定手续。
列宁指出:“党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它需要有觉悟的、决心作自我牺牲的人。”因此,他主张为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制定严格的入党条件。为了提高党员的称号和作用,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拟订了严格的入党条件。规定:“凡承认党纲、在物质上支持党并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人,可以作为党员。”这个规定,从三个方面对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第一,必须在政治上拥护党的纲领。这里所说的纲领,既包括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行动纲领,也包括党的最高纲领。共产党员要为实现党的政治纲领、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第二,必须在物质上帮助党,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时交纳党费,这是以实际拥护党的纲领的具体表现。第三,必须在组织上接受党的监督和领导,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这是党员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具体表现。由此可见,列宁对什么人可以成为党员的基本条件作了高度的理论概括。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员队伍建设理论的重要贡献。
当时,马尔托夫等人认为,党员可以不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每个罢工者和参加游行示威的人,都可以自行列名入党,不必受党的组织的约束。很显然,马尔托夫等人反对把组织纪律性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这就把一般的群众团体与党的界限完全模糊了。争论的实质关系到一个党的建设的原则问题,是把党员看做有组织的部队,因而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还是把党看做一种没有定型的、可以自由出入的俱乐部。
1905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列宁关于党员条件的条文。从此以后,这个条文就成为布尔什维克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为了坚持严格的党员条件,必须严格入党手续。鉴于布尔什维克党处于执政的地位,俄共(布)八大党章增写了党员和预备党员两章。规定:“凡志愿入党的人,都必须经过预备期,其目的在于使预备党员切实了解党的纲领和策略,考察预备党员的个人品质。”同时,还规定了介绍人的具体条件。后来,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介绍人的责任,介绍人如果轻率介绍,要受党纪处分。这些极为严格的规定,对于保证党员的质量,严防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执政党内具有重要作用。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建议要“规定严格的入党条件”,不经过考验和审查的人不能入党,“在没有受过考验和锻炼等等以前,不发给党证”。此外,入党时要有预备期。他认为,预备期对新党员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在1919年俄共(布)八大和1922年俄共(布)十一大中,列宁反复强调入党预备期的问题,主张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来确定预备期的长短。预备期长者为两三年,短者为六个月。以后,列宁又提出延长新党员预备期的规定,并且要求注意不断提高原有党员的水平,保证党的先锋队作用。
此外,列宁还要求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为了提高共产党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组织素质,必须规定党员的义务。义务是党员对党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言行的具体规范。列宁在创建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坚持了党员对党应尽一定义务的思想,认为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纲和在物质上帮助党,而且要履行党员的义务,把自己全部贡献给党的事业。在俄共(布)执政初期,鉴于当时严酷的革命战争和艰苦的生活环境,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在规定党员的义务时,特别强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和一切党组织的首要义务。”
2.必须重视提高党员质量,不断增强党员战斗力。
列宁指出,党员队伍的质量关系着党的巩固和战斗力。早在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就针对马尔托夫等人的机会主义观点,明确指出:“宁可十个办实事的人不自称为党员(真正办实事的人是不追求头衔的!),也不让一个说空话的人有权利和机会当党员。这样一条原则在我看来是一个无庸置辩的……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
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党由在野地位转变为执政地位,党的中心任务由残酷的武装斗争转变为和平的经济建设,这些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党员队伍建设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就前者来说,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有了政权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后者来说,一方面在和平建设的环境中,加上党的执政地位和每个共产党员所掌握的权力,容易使一些党员松懈下来,不再去严格要求自己;另一方面由于革命胜利,党的威信也随之迅速提高起来,执政党的吸引力吸引着各种不同目的的人,他们纷纷拥向共产党员的队伍。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就成为党的一个迫切任务了。
为提高党员质量,列宁提出了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必须对党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清除不合格党员。对于前者,列宁提出党要把真正赞成共产主义的人,真正忠于社会主义祖国的人,最真诚的最可靠的人吸收到党内来,特别是对那些在党处于困难的条件下,表现出有高度的阶级觉悟、同党站在一起的人吸收到党内来。至于后者,列宁表示“我们需要新党员不是为了做广告,而是为了进行严肃的工作”。“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强,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
同时,列宁从建党开始就重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教育。他在《怎么办?》中有一句名言:“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他一贯主张,对于那些新党员,在他们入党后就要进行不断的教育和改造,使他们牢固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当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以后,他针对“党在政治教育上还是比较差的”这一实际情况,提出要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切实解决党员“真正在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为此,就必须端正入党动机,使每一个争取入党的人都深深懂得:“共产党吸收新党员并不是使他们利用执政党的地位来谋利,而是要他们作出真正的共产主义劳动即无报酬劳动的榜样。”党组织不仅要用这些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党员,而且要把他们放在最艰苦的工作岗位上,使他们经受考验和锻炼,布尔什维克党正是从“思想教育”和“实际锻炼”两个方面来解决党员的思想入党问题,从而保证了联共(布)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这是列宁的一个重要思想。在创建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列宁主张党员必须在党组织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活动,并逐步形成和确立了一套管理党员的措施和制度。例如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交纳党费制度、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外组织中的党团(或党组)制度,等等。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必须严明党纪。列宁指出,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发挥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就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革命胜利后,党的纪律不能松弛,必须加强。为此,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制定党章时,专门写了“党的纪律”一章。强调“党中央机关的决议必须迅速而准确地执行”。列宁还特别指出:党员要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如果违法,“法庭对党员的惩处必须严于非党员”。列宁曾经多次指出,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能姑息和包庇违法的党员,否则就要给以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由于党纪严明,所以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后在全国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3.共产党员要重视学习,坚持学习。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共产党领导着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列宁强调,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个伟大而崭新的事业中,共产党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就明确指出:“一个社会主义政党能够做到大体上完成夺取政权和镇压剥削者的事业,能够做到直接着手管理任务,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第一次。”因此,他强调,要管理俄国就需要懂行,就需要学习业务知识。列宁认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培养了大批的优秀党员,他们搞阶级斗争是能手,可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特别是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他们在工作中感到最困难的问题是缺乏业务知识。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一年后,十分明显地证明共产党员不会经营。这是共产党员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中面临的现实,是共产党员学习专业知识的意义所在。
针对共产党员不会经营的实际状况,列宁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由“门外汉”变成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内行。任何管理工作都需要有特殊的本领,有的人可以当一个最有能力的革命家和鼓动家,但不一定适合做一个管理人员。“凡是熟悉实际生活、阅历丰富的人都知道:要管理就要懂行,就要精通生产的全部情况,就要懂得现代水平的生产技术,就要受过一定的科学教育。这就是我们无论如何都应当具备的条件。”列宁在这里提出的四个“就要”,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历史经验表明,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各项事业、各条战线都要由内行来领导,这是普遍规律。共产党员是否懂行、善于管理,是能否坚持执政党的领导,发挥党的作用的问题,是能否把政权牢牢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将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的问题。因此,列宁不断地告诫党员:要懂行。不懂行,没有充分的知识,不懂管理这门科学,你们又怎样能够管理呢?真是可笑!懂行的人就有职权。因此,列宁指出:“如果全体共产党员、负责工作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不会经营,让我们从头学起,那我们就会把事情办好——依我看,这就是主要的根本的结论。”
在列宁看来,共产党员要学习的业务知识内容是很广泛的,学习商业是其中之一。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后,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允许私人开设小企业,允许一定的贸易自由,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完全必要的,但随着工农业生产的逐步恢复和城乡经济的活跃,资本主义成分也活跃起来了。为了同资本主义势力作斗争,解决“谁战胜谁”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苏联共产党特别加强了商业工作。鉴于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还很薄弱,许多党员还不会经商,不会同私人商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列宁向全体党员发出了“学会经商”的号召。
4.执政党要时刻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为了提高执政党党员队伍的素质,列宁十分重视清洗党的队伍。列宁非常欣赏拉萨尔1852年6月24日给马克思一封信中的一段话:“党内斗争给党以力量和生气,党本身模糊不清,界限不明,是党软弱的最大明证。党是靠清洗自己而巩固的……”列宁把这段话用做著名的《怎么办?》一书的题记。正是列宁十分重视清洗自己的队伍,把党建成了坚强的战斗核心,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
列宁指出,共产党执政后,在党内开展清党工作,把徒有其名的党员清除出去,这对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清党工作是实现党在新时期历史任务的需要。正如列宁所说:“因为现在革命的成就不可能和从前一样了。由于从军事战线转到经济战线,由于改行新经济政策,由于现在酌情况要求首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加强劳动纪律,革命的成就也必然改变自己的性质。在这样的时候,革命的主要成就表现为不辉煌、不显眼、不是一眼就能看出的内部改善,即劳动情况、劳动组织和劳动结果的改善……要达到这样的改善,就必须把脱离群众的分子清除出党(自然,更不用说那些在群众眼中玷污了党的分子了)。”列宁这段精辟的论述,深刻阐明了开展清党工作对于实现党在新时期历史任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当国内战争结束进入新经济政策时期以后,苏联共产党内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党的组织不纯。当时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从被压迫、被围剿、被屠杀的党转为胜利的党、掌权的党。于是,执政党的地位使一些非无产者加入了党的队伍。就连过去的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鲍罗齐巴分子声明转变立场后也加入了党的组织。对此,列宁认为,党内这种情况的出现,使人有些担心,因为“这里存在着极其实在的危险”。
革命胜利后,苏联共产党在列宁的领导下,曾几次开展清党工作。在清党过程中,需要把哪些人清除出去,这是一个极为重大的问题。列宁根据党内的实际情况和党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一是孟什维克分子。列宁指出:“要把1918年以后即在布尔什维克可望胜利以及后来必胜无疑的时候参加俄国共产党的孟什维克的大约百分之九十九都清除出党。”“留在党内的大约不超过百分之一,并且对每个留在党内的都要反复进行审查。”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孟什维克分子在1918至1921年期间证明,他们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能更巧妙地死心塌地地为白卫分子服务,口头上和它决裂,实际上为它效劳。第二个特点是能巧妙地适应环境,混到共产党队伍中来。
二是“不忠诚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十月革命胜利后,有些党员不愿吃苦,害怕牺牲,不敢再到前线去抗击国内外反动派对苏维埃国家政权的联合进攻。有些党员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尤其是对新经济政策“感觉乏味”,“没有兴趣”,“不能理解”,嗤之以鼻,或惊慌失措,或沉溺于大谈什么缺乏“过去的兴奋”和“过去的热情”等。列宁指出,对于这些“不忠诚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经过教育而仍不悔改者,必须开除出党。
三是以权谋私的共产党员。革命胜利后,一些党员忘记了党的性质,忽视了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责任,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1923年10月,俄共(布)中央监委专门发出通报,要求全党必须同以权谋私、腐化变质的共产党员进行斗争。通报指出:共产党内不允许以权谋私的现象存在,对民愤极大的以权谋私的共产党员必须开除出党。
四是党内的派别活动分子。从1920年开始,俄共(布)党内已经显露出派别活动的某些苗头,产生了几个具有各自纲领,力求在某种程度上自成一派并规定内部纪律的集团。党内存在派别组织对党是十分有害的:一方面它影响党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另一方面党内的不团结反映到党外去,则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定。
列宁在领导清党的同时,十分重视吸收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中间最优秀的分子入党。在他看来,只有将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才能保持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青春,具有勇往直前的战斗力,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在吸收新党员时,列宁主张既要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敞开党的大门,又要严格入党条件,不给那些想混进党里来的坏人有机可乘。
三、斯大林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
大家知道,这些年来人们对斯大林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这里,我们无意于对这位“钢铁般的巨人”作出评价,我们只是通过他的党建思想对他的党员标准思想作简要的分析。
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接过了领导苏联共产党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担,对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做出了贡献。斯大林带领苏联人民仅用了20年时间,就使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雄视欧洲和世界的工业大国,成为战胜***的中坚力量。斯大林逝世后,丘吉尔曾经怀着复杂的心情这样评价道:“当他接过俄国时,俄国只有木犁;而当他撒手人寰时,俄国已拥有了核武器。”斯大林时期苏联的迅猛发展,与拥有一支强大的党员队伍是分不开的。
斯大林的党建思想和实践,是以列宁的有关论述作为理论基础的。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一书中,斯大林描述了苏联新型政党的六个方面的特点:(1)它是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2)它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3)它是无产阶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4)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5)它是意志的统一,是和派别组织的存在不相容的;(6)它是靠清洗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而巩固起来的。
在斯大林主持编写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斯大林在结束语里概括了联共(布)党的建设的六条经验:(1)没有一个革命的无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取得胜利;(2)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如果不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3)如果不打垮那些在工人阶级的队伍中进行破坏活动的小资产阶级派别,那么无产阶级革命就不能获得胜利;(4)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如果不同机会主义者作不调和的斗争,不打垮投降主义者,就不能保持自己队伍的统一和纪律,就当不了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的领导者;(5)如果党陶醉于胜利而骄傲起来,不再注意自己的缺点,害怕批评,那也当不了无产阶级的领导者;(6)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如果不同广大群众保持广泛的联系,不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疾苦,不向群众学习,那它就不能成为真正群众性的革命政党。
斯大林对列宁建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执政党必须把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政府和经济建设的正确领导。二是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决定一切”,必须正确挑选和配备干部。三是党内要切实执行民主制,发动和吸引广大党员群众参加对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讨论,发挥主人翁精神,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铁的纪律来保证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四是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搞好马列主义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五是执政党必须同广大群众保持联系,如果脱离群众,搞官僚主义,党就会遭到灭亡。
从党员标准的角度来看,斯大林党建思想中对这个问题的论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共产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并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努力工作。斯大林指出:“谁要想成为我们党的党员,谁就不能只以承认我们党的纲领策略和组织观点为满足,而应该实行这些观点,实现这些观点。”
2.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斯大林指出,“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应当把工人阶级的一切优秀分子,把他们的经验、他们的革命性、他们对无产阶级事业无限忠诚的精神都吸收进来”。斯大林有一句名言:“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造成的。”“特殊材料”指的就是共产党人特有的先进性。1927年9月,他在《和第一个美国工人代表团的谈话》中指出:“共产党人是最勇敢无畏的人,他们和无数的敌人进行斗争。共产党人最可贵的一个地方,就在于他们能坚持自己的信念。”
3.共产党员必须在加强同工农群众的联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起自己的威信。斯大林认为,党的崇高威信是由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的。他指出:“党的威信是由工人阶级的信任来维持的。”“布尔什维克的力量,共产党员的力量就在于他们善于把千百万非党积极分子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布尔什维克如果没有能争取到千百万非党工人和农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胜利。可是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是党员不要和非党员隔绝,不要把自己关在党的圈子里,不要摆党员架子,而要倾听非党员的呼声,不仅要指导非党员,而且要向非党员学习。”“我们党所以强而有力和不可战胜,就是因为它在领导运动的时候善于保持和加强自己同千百万工农群众的联系。”
4.共产党员必须在群众中发扬民主。斯大林指出:“要提高工人阶级的积极性,首先必须使党本身积极起来,必须使党本身毅然决然走上党内民主的道路,必须使我们的各级组织吸引那些决定我们党的命运的广大党员群众来参加我国建设问题的讨论。”
5.共产党员要珍惜自己的权利。1939年3月苏共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中,对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补充: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者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际问题的自由而切实的争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有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组织对党员的活动和行为作出决议时,本人有权要求亲自参加;有权向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到党中央提出任何问题和声明。
6.共产党员要加强学习。1928年5月16日,斯大林在苏联列宁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指出:“要建设,就必须有知识,必须掌握科学。而要有知识,就必须学习。顽强地、耐心地学习。向所有的人学习,不论向敌人或朋友都要学习,特别是向敌人学习。咬紧牙关学习,不怕敌人讥笑我们,笑我们无知,笑我们落后。”“在我们面前有一座堡垒。这座堡垒就叫做科学,它包括学多部门的知识。我们无论如何都必须占领这座堡垒。”
7.共产党员必须维护党的思想的统一。斯大林不仅强调党的组织的统一,而且更加强调思想的统一。1927年斯大林指出:“对我们来说,不仅建立在列宁主义基础上的组织统一而且思想统一都是必不可少的。组织统一只有建立在牢固的思想统一基础之上,那它才是不可动摇的。”他在《论俄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战略和策略》一文中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指挥员和司令部,它领导无产阶级在一切斗争部门中的一切形式的斗争,并把各种不同斗争形势联成一个整体。如果说不需要共产党,那就等于说无产阶级的斗争可以不要有专门研究斗争条件和拟定斗争方法的司令部和领导核心,就等于说没有司令部比有司令部要战斗得好,这样说是愚蠢的。”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在列宁、斯大林时期成长壮大起来的苏联共产党,在经历了70多年的风雨之后,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顷刻瓦解,四分五裂。苏联共产党的衰落,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来的苏共某些领导人忽视或放弃列宁和斯大林党员标准思想的危害性。这从反面警示我们: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是搞好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