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从洛杉矶站发出的特别卧铺列车于第二天早上正点到达,可是,A车厢的一名乘客却失踪了。列车从洛杉矶站发出后不久,列车员检票时,那个乘客已换上了乘务员为乘客准备的睡衣,正在叠换下的西服。而且,第二天早晨,当列车通过隧道,列车员来整理床铺时,那个乘客的铺已经空了。因为皮箱还在,所以列车员以为乘客是去厕所或者是洗漱间了。然而,到了终点站下车,仍不见那个人的身影,所以列车员便报告了铁道公安官。
“因车门不是手动的,所以他不会是深更半夜去厕所,因睡迷糊了而从车门掉下去。肯定是在中途几次停车时,到站台去而被车丢下了。”列车员对公安官说。
“可没收到任何车站的联络。如果乘客是被绑架,在中途站被强行带下车,那么穿着睡衣下去不是太显眼了吗?”公安官对这一失踪案件也直摇头。
遗留物只有皮箱和一本周刊及在洛杉矶站买的一盒点心。打开皮箱一看,里面装有一身西服和衬衣、领带及一套洗漱用具。西服上衣的兜里装有10万元现金和笔记本、名片夹、洛杉矶市内的月票、手帕、卫生纸等。根据名片夹里的名片和月票得知,失踪者是M银行W分行的代理分行长。
“遗留物就是这些吗?”
“是的,就是这些。”
“看来此人既不是被绑架也不是被车丢下了,而是本人故意失踪的。如果是在银行工作的人,那一定是贪污巨款躲藏起来了。”公安官断定说。
那么,究竟有什么证据下这样的判断呢水落石出遗留物中没有车票和卧铺票就是证据。如果是在深夜就穿着睡衣被绑架了,或者在车站被车丢下了,那么,照理车票会留在西服的口袋里。由此看来,此人一定是车厢中准备了另一套衣服,换上后,拿着睡衣在中途站悄悄下车躲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