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今广东省汕头市)属岭南道,当时是荒僻边远之地,历来是贬谪官员的场所。韩愈时任刑部侍郎,算是朝中大臣,但因在太岁头上动土惹恼了皇帝,所以受此重罚。
韩愈被贬官,有司命他立即起程,韩愈只好被迫上路。韩愈刚刚离京数日,“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返遣之(强迫遣送往贬所)”。按照当时的法律,韩愈是朝廷命官,虽获罪遭贬,但家属不必随往;韩愈家属被强行遣送,可见处罚之重。当时韩愈有一子四女,除儿子韩昶外,四女均未成年;而老成的子女,堂兄韩岌、韩弇(yǎn)、韩俞的子女均由韩愈抚养,加上仆从人员,总数达百人左右。当时天寒地冻,全家扶老携幼,情景十分凄惨。女儿挐(ná)年十二,有病在床,也被迫遣送,路途颠簸劳累,病死于商山之层峰驿。韩愈年未四十,已经“发苍苍”“视茫茫”“齿牙动摇”,此时年五十二岁,已入老境,遭此巨大政治打击,内心凄楚悲愤自不必说。
韩愈离京,取道商洛,走到蓝田关,隆冬大雪,道路难行,这使他不禁想起十五年前的一幕:那是因上《论天旱人饥状》被贬为阳山令,也是在隆冬季节由此出关而赴贬所。正在此时,他的侄孙韩湘冒雪前来相送。韩湘是韩老成的长子,相传为八仙过海中的韩湘子,实则系小说家之言,不足为凭。韩湘一直陪伴韩愈到潮州,并于长庆三年(823)进士及第。
韩愈心情不好,处境恶劣,侄孙韩湘来送,使他百感交集,遂写下了《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诗:“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韩愈于元和十四年(819)正月十四日上《论佛骨表》,数日之后即被贬为潮州刺史。“朝奏”“夕贬”,极言贬官之速;被贬离京城八千里路之外的潮州,说明处罚之重。但韩愈仍坚决认为自己谏迎佛骨是出于对朝廷的忠心,是为朝廷除弊,为此也就不再顾惜自己的“衰朽残年”。惹了皇帝,被判重罪,但他依然态度倔强,表现了一身正气。如今在“云横秦岭”“雪拥蓝关”的恶劣自然环境中,自己是有“家”难回,甚至马也通人意,不愿前行。这里的“家”既指自己在长安的“家”,当然也指他忠心报效的朝廷,表现了强烈的思家恋阙之意。最后告诉侄孙韩湘:我知道你此来何意,因潮州乃瘴疠之地,我此去很可能死在那里,你好将我的骸骨收拾回来。
此诗首联写获罪之由;颔联申述无罪遭贬;颈联即景抒情,确有英雄失路之悲;尾联交代后事,倾吐凄楚激愤之情。全诗既表现了韩愈无罪遭贬的满腔义愤,也表现了他辟佛除弊、老而弥坚的凛然正气和刚正不阿的精神,义薄云天,感人至深。
韩愈和韩湘祖孙蓝田关相见,向为人们乐道;而这首七律笔势纵横开阖,风格沉郁顿挫,深得杜甫七律之精髓,与其《论佛骨表》一文交相辉映,千秋传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