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辛笛的《再见,蓝马店》
1937年春假,辛笛留学英国期间,自所在的爱丁堡再游巴黎,对于纪德的“我思,我信,我感觉,故我在”的阐释颇默会于心,他接受法国象征派的象征意象创造和诗与音乐关系的理解与实践,深化了现代主义诗歌创作意识。他先后写了一系列诗篇,表明他的诗艺进入了成熟时期。后来收在《手掌集》“异域篇”中的《对照》、《巴黎的旅意》、《题Van Gogh的画》和这首《再见,蓝马店》等,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作品。
这首《再见,蓝马店》写于1937年4月,是他自巴黎返回伦敦,从伦敦再返归苏格兰爱丁堡途中所作。旅途中,因乘便宜的夜车,路经一个名为蓝马店的小客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阴影中,小店主人的热情好客,人们的亲切平和,给过路的诗人以难得的温馨,激发了他内心的绵绵诗绪,于是诗人借与客栈主人告别的口吻,抒发了自己的人间关切情怀。
全诗共4节,36行。诗以蓝马店主人送别口吻开头,中间二节主题部分为诗人的思绪与感悟,再到最后一节是蓝马店主人的告别与嘱词,是一个前后呼应完整统一的圆形的抒情结构。
诗的开头“走了,蓝马店主人和我说”,用平淡叙事的笔调开头,给人以亲切自然之感。接着,是蓝马店主人送客的话,语句短促与舒缓参差,不仅写出热情,也写出情态。“送你送你/待我来举起灯火/看门上你的影子我的影子/看板桥一夜之多霜”,举火送客,叙述火光照耀门上的影子,“你的影子我的影子”,既有主人的亲近絮叨,又有不尽留恋的淡淡情怀。诗中巧妙地化用了积淀于心的著名的温庭筠《商山早行》“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诗句,既合乎异域旅店主人的口吻,又有旅人自身意境的温暖。接着进入旅行人借题发挥的心境抒发。先写秋天早晨的感觉:星光隐去,秋风吹来,落叶枝条,鸡声啼鸣,阳光未见,均给人一种离别时的萧瑟之感。“鸡啼了/但阳光并没有来”,呼应前面的化用“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诗句,也暗应后面将出现的关于战争的抒写;而“马仰首而啮垂条/是白露的秋天/他不知不是透明的葡萄”,据王圣思说,似运用了嘉宝主演的影片《瑞典女皇》里的一个镜头:主人公斜卧,手举一串半透明葡萄,她仰头吃着手中这串半透明的葡萄。这个充满诗意的美的瞬间,长久留在诗人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想象与生活里的实景,是真是幻,纠结于一起,这里透露的无知者的幸运与智慧者的痛苦,呼应着后面对于充满杀戮、战争的现实思考的酸涩。后面接着,是写对马德里战事的想象,写现实中孩子的天真,写羁旅中自己的忧虑惆怅,这都与战争环境下的复杂心境相关。战争使马德里的天空失去彩虹的七色,而代之以屠杀、鲜血,与死亡——“黑红紫”的三种颜色,构成了一个充满“风与火的世界”。“听隔壁的铁工手又拉起他的风箱了”,一种解释,是以铁工手臂膀隆起的肌肉,说明他“制造的力量”,暗示一种对于抗争的期待和呼唤;另一解释是,以铁工手为战争势力的象征,“以铁工手的臂膀显示的力量隐喻希特勒法西斯在欧洲张牙舞爪(这样的意象比喻已不仅是不落俗套的新颖,而且蕴含着现代理解)”。我以为两种理解,似均可存在,而前一种理解似更接近一些。后面几行,写战时的孩子:“痴痴的孩子你在玩你在等候/是夜的广大还是眼前的神奇/也令你守着这尽夜的黎明不睡?”可解释为一种隐喻:当时英国首相张伯伦一味采取绥靖政策,善良的老百姓如孩子般天真,幻想和平能维持下去。我想,此解与此诗意象所蕴含的意思大体是符合的,但似也有求之过深之嫌。如果与前面和后面连续起来读,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暗示:面对战争的即将袭来,这里的人民在积蓄力量,孩子在等待黎明,而浪迹异域的我自己呢,则像堂·吉诃德一样,满怀理想而无所事事,成为与森林里的藤蔓和魔鬼的笛声相伴的孤独的漂流者。自己欲与堂·吉诃德同行,然而除了想象中的“风车”、“巨人”、森林里的藤蔓与“魔鬼的笛声”之外,“我是已有多久了/行杖与我独自的影子?”就是空负理想、无力付诸实践的漂泊者与孤独者的暗示。这是一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离开多灾多难的祖国,独行在外的忧郁与自遣,也是在行旅中由现实引起的对于国家命运的沉重思考。
完成了这段没有“欢喜”的“旅愁”的抒发,诗便自然地回到最前面,是蓝马店主人的送客之词,他的出自关切的安慰。他看出了年青人忧心忡忡的心事与情感,于是这样说:“——年青的不是节日/你也该有一份欢喜/你不短新衣新帽/你为什么尽羡慕人家的孩子/多有一些骄傲的走罢/再见/平安地/再见年青的客人/‘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末尾诗句似乎啰嗦,似乎拙笨,但却充满了真情实感,充满了乡间小店主人的一片质朴的真诚。对李商隐“年少因何有旅愁”的借鉴、化用,在这里产生了别样的诗意与境界。“‘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这里看似啰嗦浅白的一句话,却“点破了无法说尽的惜别之情”。世事纷扰的思虑,战争忧患的痛苦,游子失落的悲凉,人情冷暖的慨叹,交融汇流,构成这首短诗的魅力源泉。这首《再见,蓝马店》,所写的难得的人间真情,所蕴涵的深沉的人类关怀,在宁静的意象与调子中所充溢的巨大的内心悲情,给作品带来的生命与魅力是永久性的,“多少年后一直为读者所深深喜爱。直到五六十年代,来自港台的不少留学海外的青年都爱吟辛笛这首诗。当辛笛在内地销声匿迹之时,香港的青年诗人甚至将他们的刊物题为《蓝马季》,就是从《再见,蓝马店》而得名的。”(见王圣思《智慧是用水写成的——辛笛传》,第92页)
(孙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