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713200000014

第14章 担保法(2)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也只在此期间内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以保证期间届满为抗辩事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可对保证期间作出约定,但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小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受到保证人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4.其他规定

(1)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特殊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①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②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③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②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节抵押

一、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二、抵押财产

1.可抵押财产

法律规定的可抵押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并且,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不可抵押财产

法律规定的不可抵押财产有: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

(一)抵押合同

与保证合同一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主要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当事人以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抵押登记

由于抵押时,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不利于债权人抵押权的实现。因此,法律对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部分抵押物规定必须进行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四、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第(1)项规定清偿。

3.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4.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5.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6.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第四节质押

一、质押的概念和特征

(一)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设定质权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其债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于质权担保的财产为质权标的,称为质物;占有质权标的的债权人为质权人;提供财产设定质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又称为质押人。

(二)质押的特征

质押行为的特征是通过质权表现出来的,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也就当然具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性。质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权利,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质权为从权利,质权具有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又被称为附属性和伴随性,质权以主债权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在主债权无效或因其他原因不存在时,质权也就不能存在。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应随之而转移,质权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让与。主债权消灭,质权也当然随之消灭。

2.质权具有不可分性

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地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清偿也不受影响。

3.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在其价值形态发生改变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代位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4.质权具有优先受偿性

质权虽由质权人占有质物,于债务履行前有留置的效力。但质权的根本效力不在于留置,而在于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二、动产质押

(一)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动产质押的标的物为可移转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二)动产质押合同的形式、内容、生效条件

1.形式、内容

动产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生效条件

质押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债务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其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效力不及于从物。

三、权利质押

(一)权利质押的概念

所谓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同类推荐
  • 刘邦驰文集

    刘邦驰文集

    我们党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领导我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从新时期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主义财政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创见和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使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在我国更加完备、更加系统和更加具体化,为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 国企热点面对面3

    国企热点面对面3

    "本书从为何国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怎样深化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什么样的经济、国企高管究竟该拿多少钱、国企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五个部分对当前国企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多角度阐述。"
  • 动物界经济学

    动物界经济学

    从动物身上可以找到自己的本源,从经济学上找到指导我们的哲理。将五彩缤纷的动物世界与富含生活智慧的经济学原理相结合,并对人类的社会现状做系统分析,会让我们对自己正在面临的或即将面临的难题找到有效的解决方式。
  • 逆袭:飞翔还是坠落

    逆袭:飞翔还是坠落

    作为“时代见证”系列丛书之一,《逆袭之路》通过对近两年来知名企业的市场表现进行分类,一类是在创意年代把握机会为消费者带来惊喜表现,在这场过山车的运动中成功的攀上更高位置;另一类是盛极而衰期待华丽转身的代表,他们更需要时间和市场来验证这一场运动是重上高峰还是荡到低谷。本书不是一般的企业案例书,它通过财经记者的专业分析,让读者看到企业的市场表现和战略特点,从中可以找到自已的判断分析。
  • 国富论

    国富论

    1776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两件大事:其一,美国通过了《独立宣言》;其二,英国出版了《国富论》。《国富论》发展出了现代的经济学学科,也提供了现代自由贸易、资本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的理论基础。即使是在240年后,《国富论》仍是一部经济学家要不断重读的经典,我们现代生活方式中的很多因素都深受本书影响:市场经济的原则、国家干预经济、分工、公平和效率、人力资本思想,有趣的是亚当斯密还解释了为什么歌唱者、表演者、舞蹈家能拿到高报酬,答案读者可以到书中自寻。
热门推荐
  • 掀翻时代的男人

    掀翻时代的男人

    带着个系统穿越到科技树长歪的平行世界。苏扬觉得自己不能像姐姐一样混吃等死,于是,他开始奋斗。搞外卖,做游戏,改写IT行业,调(和)教(谐)娱乐圈,问鼎福布斯榜……赚钱装X两不误。姐姐:“阿扬,你那么优秀干什么?说好的一起当咸鱼呢,你个骗子!”……书友群543647828.
  • 元气论

    元气论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有妖么

    有妖么

    当现实遇到传说,当弱鸡遇到大神。面对残酷的世界,当猪队友又不能给你神助攻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有个霸道姐姐罩着挺好?林楠瑟瑟发抖的盯着眼前的怪物,狂喊着:“九儿姐,你在哪?”一个懒散的声音传来:“弟弟莫怕,姐姐补个妆先!”(??д?)<好过分!~QQ交流群:861210513
  • 比汗水更重要的是选择

    比汗水更重要的是选择

    很多人因为一个正确的选择而大放异彩,如司马迁、鲁迅、比尔·盖茨。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司马迁在死刑和宫刑之间没有选择令男人最为耻辱的宫刑并含羞忍耻地活着、假如鲁迅舍不得放弃医学、假如比尔·盖茨选择了拿哈佛的镀金文凭……那些彪炳千秋的辉煌还会由他们来谱写吗?在美国历史上享有极高声誉的林肯总统认为:所谓聪明的人,就在于他懂得如何去选择。做出正确的选择的确需要智力、眼光与勇气,人在选择时,常常要面对很大的变数、超强的诱惑、艰苦的困难……然而正是因为做正确选择之难,才会有强者与庸夫。
  • 绝色锋芒

    绝色锋芒

    当冷漠腹黑的她穿越到一个花痴草包的贵族大小姐身上后会发生什么?花痴草包的大小姐因为追美男二皇子殿下不遂,跌落下马昏迷不醒。再度睁眼,冷冽逼人。不久后,锋芒展露,慑人心魄。在这个魔法为尊,斗气傲天的世界里,何去何从?且看绝色的她如何魔武双修,震撼天下,开辟出一条逆天之路。俊美的二皇子殿下受皇帝陛下的训斥,无奈上希尔伯爵府看望那跌落下马受伤的花痴大小姐。却被侍从告之,小姐没空。当他看到没空的大小姐正悠闲的在庭院喝茶完全无视他时,二皇子俊美的脸有些抽搐了。守护她的骑士,烬阎,一直以厌恶的眼光看待她。看着凌厉的她锋芒展露时,终于惊愕的怀疑,她,真的还是以前的她么?……………………………………走在校园的树林,被一绣花枕头男拦住。以前躲她都来不及,没想到现在的她居然是如此的让人心动。下一刻,树林中传来杀猪般的叫声,响彻云霄,惊飞了林中的所有鸟类。本文一对一!@@@@@@@@@@@@@@@@@@@@@@@@@@@@@@@@@@@@推荐我的新文:《盛世风华》当轻狂腹黑、决绝果断的她穿越到生性懦弱、说话都结巴的她身上…盛世传奇就此开始!丞相府白家三小姐白风华,说话结巴,皮肤黝黑,生性懦弱,资质低微,处处被人嘲笑欺负。却爱上了当今第一天才美男南华王,甚至爱的失去了自我。在一次夜宴为南华王爷挡下刺客的一剑差点送命。当白风华再次醒来,面对这戏剧的一切,眼神中却充满了讥诮和冷笑。眼底深处更是闪烁着狂妄和不羁。南华王“好心施舍”准备迎娶白风华为侧妃作为报答,派去送定情信物的人却被白风华叫人打成猪头扔出了丞相府!接下来,白风华让人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纨绔子弟”。以前嘲笑她的,欺负她的,揍,全部揍。看不顺眼的,也揍!“飞扬跋扈,仗势欺人”,被她发挥的淋漓尽致。被揍的人昏天旋地,鬼哭狼嚎,却都忘记了一个资质低微的人怎么可以揍的他们像猪头!天才南华王终于与其对上,众人这才惊觉,原来,白风华才是真正的天才!以前白风华为了不抢心上人南华王的风头,生生隐匿了自己的光芒。而今日,她将光芒万丈,谱写一场盛世风华!¥本文不管是文名,简介,构架,人物,情节都是我辛苦想出来的,这是我的心血,所以——禁止借鉴和抄袭,谢谢合作。@@@@@@@@@@@@@@@@@@@@@@@@@@@@@@@@@@@@@@@@@@@@@@@@@@@@@@@@@@@@@@@@@@@@@@@@
  • 快穿之绝世宿主

    快穿之绝世宿主

    身为除了吃喝玩乐就喜欢宅在家里的女主,曲艺希,在某天被一个系统砸中,成功成为穿越三千世界的攻略者,在各种各样的美男面前,她是否还能保持万年不变的单身贵族?【“希宝,你是我的!”霸道的占有欲,“希宝,希望你明白,除了我,没人能陪伴你左右!”“希宝,攻略我,或者,我攻略你,结局都一样,你只能是我的!”】曲艺希:“……”超级自恋又变/态的对象?她很嫌弃的好不好?!PS:女主性格不定,内心戏很足,男主均为同一人!!不虐~喜欢的扣个评分加收藏哟!欢迎吐槽~~新人开坑!
  • 申日儿本经

    申日儿本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励仙

    励仙

    大道三千,我欲登仙。红尘万丈,我自道心清澄。你言仙途已折不若草庐弄趣,我却愿对天明誓:做你双腿负你披荆斩棘,做你双目看天下争锋,九霄踏仙,连诀携手共登仙路!不负如来不负卿!
  • 长情王妃很腹黑

    长情王妃很腹黑

    故事讲述了宫内宫外的政局变化风云,在阴谋中生长出来的儿女情长。女主虽然有着柔弱之躯,但在这种背景下,依旧有着对心上人的执着、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她靠着自己的智慧,经历了失去,背叛,一步步走出自己的路来,成长、蜕变、强大。命运多舛,兜兜转转,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正妻攻略

    正妻攻略

    红云想尽了办法也不能逃过这一劫,她跟这货前世好似怨家不清不楚,如今才导致两人是纠缠不清。豪门恩怨事非多,婆婆是填房,小姑是阴毒,小叔又风流……总之这是小家碧玉如何成为一位豪门小霸正妻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