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期是一卷黑白的默片电影,压抑冗长。
我胖,习惯卖衣服的女孩冲我喊:不用试,没你的号;我知道自己上体育课时身手笨拙,出于害怕嘲笑,我先拒绝别人:我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比如游泳,比如长跑,比如登山,而需要跟别人配合的,比如打球,我从来就没能学会;我越来越习惯做一个“主动放弃”的人,我先假设别人会拒绝我,于是我抢先放弃,获得一个心理上的优越感。我假设社会对我很苛刻,然后我便有理由苛刻自己。
不能说那是个愉快的青春期,它让我极端自卑,成年很久之后,被别人夸到长相,我都要细想一想: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呢?成年的我比少女时瘦十多斤,我不再戴眼镜,可那个笨手笨脚的胖女孩仍然住在我的心里,从不曾远离。
如果说笨拙和自卑是青春期给我的烙印,同时,我也不能不提到另外一些印记:因为长期站在人群外面,从这个角度,我学会观察、倾听,它培养我对“他人”的好奇心和了解欲,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一个还不算坏的出发点;因为拒绝外界,我获得一个向内观看的内部世界,这是我独立人格形成的开始,我像雕刻大理石一样雕刻自己,每一本书,都会在我身上增加或拿掉一些东西,而原本混沌的大理石渐渐轮廓清晰。我看到文学之光,智慧之美,它们帮我度过冗长寂寞的青春期,并至今仍为我照亮,令我喜悦,给我勇气。
我该感谢还是仇恨我的青春期?它赐予我的自卑我携带至今。我的“主动放弃”并没有治愈,我好像没有办法像那些开朗外向的女孩一样,相信这个世界是友善的,相信自己足够好,她们脸上的表情是放松而自信的,而我的脸上是一望而知的孤寂。
我该接受还是嘲笑我的过去?我的来路坑坑洼洼,我的成长跌跌撞撞,那必然是不光滑的成长,充满黑夜的气息、质疑、痛苦、不知所措和愤愤不平。它让我对世界不满,我跟世界的对峙持续至今,这一层紧张是我写作的动力。
成长是痛苦的,我不赞美它,但它给我阅历,给我经验,给我机会了解这世界。在长期的自我憎恶和不接受之后,有一天我想,不妨接受这个不完美的自己,接受她的分裂,她的乖戾,她的孤僻,接受她,爱她。是的,我从来没想到我还可以爱自己,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就是说,无限忍耐,无限理解,无限的无限的爱。奇怪的是,当我体会到这种爱之后,我发现自己跟世界的关系缓和,我甚至可以分一点爱给别人。
我曾经无数次渴望回到少年,拍拍那个女孩的肩膀,分担她的苦恼,让她不要再哭。我想保护她,给她希望,告诉她未来其实没有那么糟。可是现在,我想也许糟糕的和美好的都是一样的,苦闷的和开朗的都是殊途同归。我相信到最后,是一个人内在的东西决定他能走多远:是你的热情,你的梦想,你的心灵之光,决定你的未来之路。我糟糕的青春期给我最大的礼物,是一颗火种,这么多年,它清晰地在我心脏中燃烧,照亮我,温暖我,有时也烧伤我,刺痛我。我不赞美,我只是接受,我接受我的心里有愤怒有仇恨,我接受我的心里有爱有希望。而后者的光芒,越来越亮。
我爱这精彩的世界,痛苦而丰富的人生。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