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法战争是法国为对越南进行殖民奴役而发动的侵略战争。1858—1862年的越法战争是法国侵略越南的开端。拿破仑三世政府把越南看作是可供它进一步向亚洲,首先是向中国渗透的战略阵地。西班牙同法国结成同盟,参加了作战。1858年9月1日,由法国海军上将弋·德热努伊率领的远征军,在14艘战舰的支援下占领了土伦要塞和港口。随后,主力调去夺取主要产粮地区越南南圻。岘港只留少量军队驻守。经3天激战,法军于1859年2月18日占领西贡。
1860年3月,法军指挥部被迫撤退岘港守军。同年夏,法国因参加侵华战争,其远征军主要力量被调往中国战区。在越南南圻仅留下一支不足1000人的守备部队,据守西贡和堤岸两个城市之间的筑垒地域。可是,越军没有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形势,几乎未对侵略者采取攻势。侵华战争结束后,法国和西班牙新的远征军于1861年1月开进西贡。至1862年夏,远征军占领了嘉定、定祥、边和、永隆4省,以及美获、巴嘉和其他一些大城市。越南正规军无力抗击殖民者的军队,但是,在被占领的土地上广泛开展了游击运动。一些游击队甚至大胆地袭击远征军大部队的行军纵队和兵力强大的守备队,击沉在湄公河及其支流上活动的法国战舰。
此外,殖民军因患病和对气候不适应而大量减员。所有这些使法国和西班牙不得不开始同越南进行和谈。而越南统治集团本身担心解放运动发展成社会革命,也力图尽快缔结和约。1862年6月5日,越南代表在西贡签署了“同法国和西班牙的友好条约”。按照这一条约,法国获得嘉定、定祥、边和3省和昆仑岛。越南承诺:未经法国同意不得将其领土割让给其他国家;开放湄公河及其支流和3个港口供法国商船航行和进行贸易;允许基督教传教士在越南境内自由传教。此外,越南需向法、西两国赔款2000万法郎。
第一次侵越战争后,法国进一步推行侵略政策,又迫使越南政府作出新的让步,鲸吞了越南南圻的许多地区。1882年春,一支近600人的法国部队不宣而战,在3艘战舰的支援下攻占了河内。至1883年5月底,法国人已占领了红河三角洲的一些重要战略据点和鸿基煤矿地区。同年5月19日,法军的一个分队在河内近郊遭到伏击,全部被歼。法国即以此为借口,再次宣战。8月,一支4000人的远征军开到越南北圻海岸。8月19日,法国人攻占位于红河三角洲的海阳。20日,法国一支分舰队占领了掩护首都的屏障顺安要塞。越南统治集团内部意见分歧:部分官员主张继续进行战争;但许多人却主张投降,期望在殖民制度下仍能保住自己的特权地位。嗣德皇帝去世后,各派争夺皇位,局势愈加恶化。结果,投降派获胜。8月25日,在顺化初步签订了条约,越南政府同意法国拥有对越南的保护权。但是,反对殖民者的武装斗争并没有停止,许多地区又重新爆发了游击运动,越军的一些正规部队也没有放下武器。北圻爱国者的实力特别强大。法国被迫将远征军增至1.7万人。即使如此,直到1884年夏,它才把主要基地的抵抗运动镇压下去。6月6日,越法在顺化签订了保护条约。
从此,越南南圻各省沦为法国殖民地,中圻各省获得了被保护国地位,虚有其名地保留了越皇政权。北圻的主权形式上仍归越皇所有,但与安南不同,北圻由法国官员管辖。保护条约使法国完成了把越南变为殖民地的法律程序,但当地人民的武装反抗却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