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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阳光年少,你爱谈天我爱笑(2)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才明白,当年做的那些现在让我想起来就恨不得左一记右一记耳光把自己打得脑震荡的非人类行径,其实不是我要跟你抢L君,而是我怕他会把你抢走。

好吧,我承认,在你们在一起之前,我的确是对L有那么一点点爱慕。话说我对我们家的小强也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夜里十二点在厨房坐等它们的出现。

而在知道你和他在一起之后,我对他的情感好像困守了一个冬天的植物终于等来春天般的以一种失去理智的趋势疯长。

关于他的一切,曾经以为自己下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那些记忆现在已经都淡化为幕景。要好努力好努力地想,才会记起,然后就“啊”一声,有点不相信那些事真的发生过,抑或只是我的想象。

唯一还比较深刻的印象是,很久以前的某一天,我在他的空间里,看到他写到,他会等到你回来。

我当时,秀逗了一下,竟然琼瑶了一把,对着电脑屏幕吐出了两个单词:

Metoo!现今想来还真是Me吐啊,Me吐!

他到底算哪根葱,他只是我们生命中最微不足道的微尘。很多年后,我们再见,若有人提起L,我相信我们两个一定同时睁大双眼-Who?

还记得我第一次认识你,那一天,你穿一件红色的衣服,扎清爽的马尾,你笑着对我说,我叫-瑶瑶。调子是昆曲的调调,声音真是好听啊。我对着你,看见你在笑,被你的美丽所威慑,讲不出话来。我第一次发现一个女孩,可以用公主两个字来形容。

以后的以后,我向别人介绍你的时候,总是很自豪地讲:王瑶瑶是一个有着公主一般气质的女孩!

记不记得,我们总是挤在学校一米宽的床上,你给我讲你喜欢的那个和黄飞鸿同名的男孩的点滴,讲你们怎么认识,讲你们怎么喜欢上彼此。然后我在那张毕业照上找黄飞鸿。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黄同学那天因为某某事缺席毕业照相。

好像女生的友谊就是这样,向彼此分享自己的爱情。

离家出走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半夜十二点,我孤身从家里跑出来投靠你。

那个晚上,还记得H君打电话给你,你们聊得天昏地暗,直至手机没电。

你很少这样投入地喜欢一个人,也许你这一辈子都再也不会这样无私地去爱一个人。

但是他对你不好。更准确地说,他根本不是一个好人。

女孩一路走来,遇见的无非是男孩。我们的运气并不好。

你喜欢的,对你不好。对你好的,你不喜欢。

所以我很开心你在高中,终于找到对你如珠如宝的男朋友。

话说,你晒的那个限量版米奇杯还真是招摇。

还有那个他从温州坐一个小时的车把自制巧克力送到你家门口的桥段真是土得掉渣呀,可是那场面为什么怎么看怎么温馨呢?

你终于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然后你就如一朵吸饱了水分的花妖娆起来了。

而此时,我在瑞中对付此后四年与我形影不离的痘痘,以及瑞中永远写不完的作业。

你在五十一中放肆你的青春时,我的眼镜换了两副,一副是搬桌子的时候不小心掉到地上,然后很不幸地被我踩碎了。另一副是因为我左眼飙升了三百度。

你在五十一中和你的男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时候,我很没骨气地在我生日那天在学校的公用电话亭给他打了无数个电话。他一个都没接。太过分了,我都特地找公用电话亭了。

然后,我蹲在电话亭里,很难受,很难受。

但是哭不出来。我跑到食堂买夜宵,在吃完了两个大号炸鸡腿,一碗凉面和一杯八宝粥后,我终于把空空的心填满了。然后,那个月,我的体重猛增了十三斤。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体重机上看见了“92”这个数字。

也许这是为什么,初中毕业以后,你屡屡约我出来,而我总是用各种理由推脱。

拜托,你已经达到瑞丽级水准。而我,依旧是那个顶着个鸡窝头,穿着睡衣,拖着人字拖就敢跑去食堂打饭的类欧巴桑。不行,这么说,太侮辱欧巴桑了,人家欧巴桑好歹也会去烫个“方便面”

美一下。

在你花枝招展地绽放时,我邋遢到了近乎济公的不要脸境界。

没有前男友和现男友也就算了,为什么连“前男友”这个词汇都不可以拥有。

在你们个个都出双入对以后,我实在不好意思、不知死活地去当超大功率电灯泡。

我希望,有一天我站在你旁边的时候,不会再给人一种“山里人是哪里蹦出来”的感觉。那时,我会自动重出江湖的。

一直以来,我有一个愿望。有一天,我们都真的长大了,也许结婚了,也许连孩子都生了,然后,我们两个人,一起回到初中-那个被我们下过一百次降头,可恨台风都刮它不走的学校。

我们重新回到11班,重新回到绿色的篮球场,还有那个东西难吃到死的食堂。

然后,坐在钟楼下,一起回顾我们最好的三年。

也许,那时候,我从类欧巴桑变成了真的欧巴桑,而你风采依旧。但是没关系,至少穿着人字拖,顶着“方便面头”的我可以拿着相机给公主拍照啊!

最完美的单相思

清山

他的少年时光是在一座古老小城度过的,小城的古韵赋予了他身上一种淡淡的忧郁气息。

他是乖孩子,小学、初中,在班里都是优等生,喜欢独处的他在同学们看来,仿佛一件历史久远的古董。

外表的沉静掩饰了心中的涟漪,一如一座眠火山,表面看来,风轻树静,内心里早已春潮涌动,不时闪动着一个女孩的倩影。

她是一家杂货店老板的女儿,看起来纯洁、干净、眉清目秀。第一次到杂货店里买棒棒糖,与她眼神碰撞的刹那间,他的脸突然红了,慌慌地拿起棒棒糖,转身就跑。

“找你的零钱!”身后传来她泉水叮咚般圆润的声音。

他尴尬地返身,用手挡住脸,侧着身子,隔着老远把她找的零钱接过来。他的古怪样子一定很可笑,仓皇逃走的那一刻分明听到了她的嘲笑声。

一连几天不敢去她家的杂货店买东西。母亲让他去买瓶醋,他也不答应。父亲粗声大气地骂了一声“小兔崽子”,佯装伸手要打。他犹犹豫豫、磨磨蹭蹭地去了。原以为这一次见面会有什么不同,而她好像早已经把他上一次的糗事忘掉了,面色平静,像对待其他顾客一样接待他。这样的结果一下子让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郁闷透顶。

事后,他想,其实她不冷不热的态度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不好。他可以更轻松地毫无心理负担地去接近她。如果,她对他表现出热情或是不屑,其实都会吓破他年少的脆弱的神经。

上高中的时候,过往对她的好感突然升华为喜欢。

她的影子装饰了初谙情事的少年的梦。他不敢表达,他知道,不该沸腾的水一旦被烧开了,瞬间就会变成水蒸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末时,他更频繁地去造访她家的杂货店。如果她不在,他会转身就走;她在的话,他就会杂七杂八地买许多有用没用的东西,幸好店里的东西都很便宜。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他的眼神会长久地停留在她的身上。那时候的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控制不让自己脸红,而内心却早已是锣鼓喧天。

她的父亲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看他的眼神逐渐变得阴郁而冰冷。他再来时,她父亲会把她拉进里屋,自己亲自招呼他。他心里清楚,他一个人的初恋已经提前结束。

内向的他不敢打听她的一切,只知道,她和他年龄相仿,和他一样即将迎接高考。

一晃五年没有见到过她,偶尔心中会想起她,就像一只鸟从空旷的天空掠过。适时,他已经大学毕业,在南方的一座城市扎下了根。

这一次春节回小城,是携女友回家结婚。女友是他大学同学,温柔懂事,是他喜欢的那种。

按照父母的吩咐,和女友到街上去买结婚请柬。由于临近春节,街道上欢声笑语,热闹非凡。他想掠过她家的杂货店,没想到女友眼尖,说,这里就有一家!不等他应允,早拉着他进了这个曾光顾了无数次的杂货店。

没想到,她竟在。想必也是回家过年的,或是大学毕业后回了家乡。

她微笑着看着他,然后冲他的未婚妻点了点头。她请他和女友坐下,然后把店里各种各样的请柬拿来让他们挑选。

选定请柬后,在他准备付钱的时候,她说,都是邻居,这钱是不能要的,我祝你们幸福!

原来,在他进门的时候,她已经认出了他。

女友邀请她道,那请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吧!说着拿起笔歪着头看着他,准备在请柬上写上她的名字。他很尴尬,暗恋了她那么久,他真的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笑出了声,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他的女友。

那一刹那,他的眼泪差点掉了下来。他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像是一部正在播放的老电影,他认为自己真的很幸运很幸福,他非常满足,因为他拥有了世上最完美的初恋和爱情。

我的“青梅竹狗”

凉月满天

我见过穿开裆裤的杨光,见过换牙跑气漏风的杨光,见过嘴巴上边一层细毛的杨光,见过刚长出喉结的杨光-他说话的时候,喉结一动一动,我都不敢看……换句话说,杨光就没有什么样是我没有见过的,说不定我连他光屁股吃奶的模样都见过呢,只不过我自己不记得了。

无他,“青梅竹狗”故也-杨光属狗。我小他一岁,属猪。我俩一起长大。他还想叫我“青猪”来着,我嫌难听,以死相胁,他说:“那你叫我‘竹狗’就不难听啦?”

“你是男生嘛,这么小气!”

“好好好,我小气。我不跟丫头片子一般见识。”他悻悻住嘴。

现在,杨光越长越帅了,学习又好,是全校女生心仪的偶像。不过她们都没戏唱,每天陪在杨光身边的,只有在下。

我们两家原来就住在一个楼里面。我家六楼,他家二楼。后来,他家有了钱,搬出去,也不过隔着一条马路。他家在西边的富人区买了一栋三层楼的小别墅,我家还住贫民窟,五十平方米五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

杨光的妈妈是开装饰建筑材料公司的,他偶然考试成绩不好的时候,会被妈妈拎着笤帚疙瘩揍。

我妈倒是从来不打我,我这人就是不惹我我都可能暴起发飙,更哪堪被压榨乎?我妈说她不记得什么时候把我惯成了个狗脾气,我心里说你不惯有人惯。

这个人就是杨光。

不过我知道杨光每天接我送我是为了什么。虽然我喜欢他,不过我还没那么自恋到认为这么个帅男孩就看上相貌平平的我了,他就是喜欢听我讲故事罢了。我这个人严重偏科,语文成绩呱呱叫,编故事张口就来。一路走我就一路瞎掰,揉合上当前流行的武侠、言情等诸多元素,刚开始是讲短故事,送我一路,刚好讲完一个;后来就发展成章回故事了,讲到关键时刻正好到家,我就来一个“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气得杨光吹胡子瞪眼睛的,我就冲他嘻嘻地乐。他也蛮可怜的,我回家可以偷着读小说,而且还可以偷着写小说呢,我妈知道我成绩不好,也不怎么爱管我;他可不行,他妈为了让他努力学习,家里什么闲书都没剩,全都打包卖给收废品的了。

所以说,我的小说可不是随口就来的,那都是事先打好草稿,做好准备,才能第二天形神并茂地演绎给杨光听。

我费的心思大了。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写一首两首诗,那种隐晦得不行的,诸如“你的眼睛如星辰,如银河”“深夜迢遥天女星沉,我能否于今夜入你轻梦”之类的,通篇都是“你”和“我”,就是打死不敢写“你”是谁,“我”又是哪个。

很不幸的是,我妈把我这些东西给翻了出来,从头到尾拜读一遍,然后气得吐血三升,等我放学回家,劈头盖脸给了我一顿鸡毛掸子。这还是我从记事以来,第一次这么挨揍呢。她一边打一边说:“我看我是管少你了,成天吊儿郎当的,毛儿还没长全就学会写情诗了,那个他是哪个,说!”

我一边挨揍,一边想,那能说吗,那个“他”刚把我送回家,估计现在还没走到自己家呢。

此次泄密事件之后,我学了个乖,每次就买那种普通的小学生作业本来写故事和“情诗”,写完一本就随便撂在一个小箱子里,也不珍藏密敛了。我妈的警惕心没那么强了,说到底她也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就是因为我的本子太精致了,才招她起了好奇心。

不过,我还是倍加小心。攒够三本五本的,就揣书包里交给杨光,嘱咐他:“替我搁你家里。不许偷看啊,不许偷看!”

“行行行,放心吧,我不偷看。”杨光好脾气地应承着。我心想:你这个傻瓜。

后来,杨光说,怎么办,你存我家的宝贝装满一箱子了。我想了想说,这样,你们家不是有一个搁杂物的阁楼吗?把它封存起来吧。如果我有一天车祸死了,这就是我的遗物,你要郑重对待。

杨光点点头:“好。”

我接着说:“那时候你肯定也有出息了,挣了大钱,那些都是我的心血,你可以拿它出版,赚了稿费买好吃的,就当我报答你这些年老是请我吃早点了。”

杨光眼圈都红了,重重地点头,说:

“放心。”

当然,这些小插曲外人是不知道的。

包括我那一帮子闺蜜。她们只是看着全校第一帅哥每天和我同进同出,羡慕得要死要活。其中有一个叫妙婉的女孩,她很好,真的很好。我每次和杨光同进同出,别人起哄,她都替我辩解:“哎呀,你们误会了,他们只是从小是邻居,所以关系亲近些,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啦。”

有一次远足郊游,杨光和一帮男生一起爬山,爬得累了,她还捅捅我的胳膊肘说:“哎,你不给杨光送瓶水去?看他多累呀。”

我一看,果然,这家伙正坐在前边喘着气擦汗。

我把水瓶在手里转了转,有点为难,周围这么多双眼。迟疑了一下,还是说:

“算了,我不去了。他肯定带着水呢。”

妙婉说:“你不去我替你去吧。我要给志龙送瓶水去,也顺便替你送了得了。”

“谢谢。”我感激地把水递给她。

她小步快跑到前面,把一瓶水递给志龙,一瓶水递给杨光。杨光感激地看她一眼,就拧开瓶盖大口大口喝起来,喉结一动一动的,脸上的汗珠在阳光下闪着光。

妙婉又在他旁边说笑了两句,扭身走了回来。看见我,惊叫了一声说,哎呀,我忘了说那瓶水是你送的了,不行,我得去解释一下。

我一把拉住她:“解释什么呀,喝谁的水不是喝?坐下。”

有一天,我吃过饭,要到教室上晚自习。杨光本来就跟在后面,过了一会儿,我想和他说话,扭头一看,他却正走向小卖部的方向。

再回来的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遮遮掩掩,走到我身边,把袋子往我手里一塞,就走了。

我莫名其妙,打开一看,脸腾一下就红了:是卫生棉。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慌慌张张地撕开一片往卫生间跑。果然……我哀叹一声-我穿了一条浅色的裤子,隐隐约约渗出一片鲜红。

我赶紧叫妙婉出来,一前一后,我在前,她在后,掩护着我,我俩遮遮掩掩往宿舍走。路上憋不住,我跟妙婉说了杨光的奇怪举动,妙婉的脸黑了一下,然后瞬间又吃吃笑了起来,说杨光真有意思……

再后来,我们都考上了大学。

杨光考的是重点,我考的是普通三本。妙婉的成绩足够读复旦,但是她不肯,执意要填报省重点,于是和杨光继续成了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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