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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慕白(6)

“是啊,谁能不喜欢她?”南生开始自言自语地说,“我也喜欢她。我还打算以后再也不偷了,也不让她偷了。我还打算洗手不干了,和她回老家结婚。可是她却把我的钱全偷光了,她偷起自家的钱了。”

那一刻,安志轩的脑海一片空白。但是南生并没给他机会继续发愣,因为他自言自语完了后就开始火了。他狠狠地踹着安志轩,嘴里不停地喊:“说,她到底在哪儿!”

安志轩就那样一动不动地趴着,他以为他会那样死掉。然而,下一刻就听到了警鸣声。安志轩吃力地抬起头,恍恍惚惚地看到葵花戴着手铐跟在警察后面。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昨晚本市最大的一伙盗窃犯因为内讧全部被绳之以法,共四名成员,三男一女。

是葵花报的警,她自首了。

安志轩再次看到葵花是在看守所里,隔着一道铁栏。他紧紧地握着葵花的手不知说些什么,让他没想到的是,葵花进了看守所依旧笑得轻松。

那一天,头上缠着白布条的安志轩和穿着囚服的葵花隔着铁栏紧紧地握着手。他一直深情地望着葵花,而葵花一直微微地笑着。他们就那样坐了十分钟,谁也没说一句话。

安志轩不知道该说什么,在这种场合表白吗?完全不适合。他也没有心思问她的过往经历,因为那些毫不重要。不管葵花是小偷还是别的,那都不影响爱情。安志轩一直都知道,他只是有点儿害怕,他的幸福来得那么短暂,以至于失去的时候不知所措。

直到探监结束,安志轩突然问她:“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安志轩后来是在一个大排档吃饭的时候听旁边的座位上两个小混混儿的对话才大概知道葵花的故事的。

葵花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她亦是个穿白裙子心怀梦想的无忧无虑的女孩。可是在她12岁的时候父母意外死亡。从此她便辍学,靠自己养活自己。

安志轩不知道这些年来,葵花是怎么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他亦不敢去想象。只是他从两个小混混儿那里知道葵花自首完全是因为她买菜路过那条小巷的时候看到南生打安志轩的一幕。

那一刻她的心就慌了,她知道,欠别人的,总归要还的,躲是躲不掉的。所以她报了警,救了安志轩。但其实,于葵花自己而言,那也是一种彻底的救赎。要不然,葵花在看守所里不会一直看着安志轩笑。

安志轩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初遇的那天,葵花的手气很差,一个上午一无所获。正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看到安志轩踹单车时屁股口袋里露出来的皮夹。于是她朝他走过去,可是在安志轩抬起头的时候,她被他的眼睛刺了一下。

葵花知道,那个眼睛里藏着的便是世间最伟大的东西——爱情。因为那一眼,她彻底改变了自己,于是后来她鼓起勇气决定离开那种肮脏的生活。

现在,她正在洗涤过去所犯的罪行。法院对她宽大处理,因为她主动自首并举报同犯,判刑三年。三年,一眨眼的时间。葵花被关押的前一天,主动要求见了安志轩。她说:“你还记得我跟你讲我的家乡葵花镇吗?”

安志轩微笑,他紧紧地握着葵花的手,那里,是他的全部。他说:“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然后他们相视而笑。

葵花在被押进去的时候突然转身问安志轩:“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安志轩继续冲着她笑:“难道你不觉得吗,我们一直都很有缘。”

安志轩一直都知道,落叶总要归根的。即使在时间和空间上让人觉得遥不可及,但只要有心,是没有等不回的人。况且他相信,他们的缘分才刚刚开始。

9.

在中国的最南部,有一个叫葵花的偏远小镇,那里是中国最大的葵花种植地,每天都有无数个画家和摄影爱好者来这里创作。耀眼的金黄,一泻千里,连呼吸都带着生机盎然的味道。但是那里最出名的却不是葵花。

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一趟那里,而且一定要住在那个叫“归”的小旅馆。在那里,你会知道,什么才是葵花镇最出名的。

只要你相信,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

白羊座的眼泪不悲伤

据说在这个世界上,白羊座女生是十二星座中个性最强的,只要是她认定的、她喜欢的人,那么不管如何,她都会死心塌地地忠心于那个人,献出她全部的爱。

1.

不管是现在,还是在过去。莫小菲都对胖子有特别的感情,她说不出其中的理由,但她的目光却会一直盯着那些胖子。就像今天,当莫小菲在麦当劳一边喝可乐一边等着小贝的时候,她就对三个桌子之远的那个胖子颇生好感。

喜欢看胖子吃东西的癖好,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呢?

在等小贝的间隙,莫小菲突然就想到了这么一个傻傻的问题。

那一年,她正在读高二,好像是突然之间,莫小菲就有了那么一个癖好,她开始特别喜欢看胖子吃东西时的样子。很肥胖的男的或者女的,他们看到食物抓起来就狼吞虎咽的表情,看着让人热血沸腾。就好像一个心情不好的人在狠狠地发泄一样。

如果莫小菲也是靠这样来发泄的话,那她的发泄方式就真的太与众不同了。因为她胆子小,这种事也只是偷偷地看。

不过,据星座学家——她的死党小贝研究,她这可不是胆子的问题,这正是白羊座的通病——喜欢干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

莫小菲想想也对,她要是不这么让人摸不着头脑,怎么会喜欢上王宝宝。

莫小菲告诉小贝这个事情的时候,她还以为小贝会鄙视她、挖苦她、打击她,她都准备好承受这一切了。反正不管如何她都要把这个秘密告诉小贝,再不说出来,她就要疯了。而她又只有小贝这一个死党。

可是莫小菲怎么也没想到,小贝竟然冲她坏笑了一下:“丫头,可不要怪我没提醒你,王宝宝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喜欢的哦。你大白天的就别说梦话了!”

莫小菲当然知道小贝这话的意思,像王宝宝这样体重超过一百八、身高不足一米七的大胖子,那可真的不是什么人都会喜欢的。

可是谁能想到,在莫小菲三番五次看到王宝宝在食堂吃东西的样子之后,她竟然从喜欢看他吃东西改成了喜欢上吃东西的人。

当莫小菲躺在床上,脑海里充斥着王宝宝狼吞虎咽的画面时,她觉得月亮都比以前亮了。这大概就叫心动吧。

可是漂亮的莫小菲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么胖的王宝宝呢?

这个秘密大该只有月亮才知道。

2.

莫小菲还记得,在她喜欢上胖子王宝宝以后,每天都魂不守舍,心思都神游外太空。莫小菲在想,怎样才能接近王宝宝呢?在他切菜的时候拿把菜刀一起切?在他擦桌子的时候抢过他手里的抹布替他擦?还是每次在他吃饭的时候再买一份红烧肉递给他?

那个时候莫小菲还不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以为爱就是倾尽所有地对他好。

莫小菲没想到,在她把这些构想说出来的时候,小贝直接吓傻了。她摸摸莫小菲的额头说:“小菲,你一个班花,虽然比校花次那么一点点,却要去倒追一个在食堂打杂的死胖子,你是想引起宇宙轰动还是怎么着?而且他看上去可比你至少大五岁!再说了,你这样做对得起许可海不?你可不能因为胳膊上的一点伤疤就自甘堕落啊!”

不知道是小贝嘴臭还是许可海压根就是阴魂不散,小贝话刚落音,许可海那结实的手臂就伸到了莫小菲眼前,那手臂的尽头是满满一盒烤得香喷喷的鸡屁股。

莫小菲当时就傻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鸡屁股?”

“嘿嘿,”许可海卖关子,“小菲,我是想告诉你,只要是你莫小菲喜欢的,不管是鸡屁股还是天上的星星,我都会送到你面前,因为我真的喜欢你。”

在莫小菲不知所措的时候,小贝一副泪眼汪汪的表情说:“好感动啊!”

莫小菲也不是神,她也是食人间烟火长大的。面对许可海,她当然不是不感动,可是,她现在喜欢的是胖子王宝宝啊,要是她同时喜欢两个人,即使他们俩同意,她也不能啊,这明显不符合她感情专一的性格。

所以莫小菲咽了咽口水,一把推开那盒香喷喷的鸡屁股吼起来:“许可海,你喜欢我,我管不着。可是你总得考虑一下当事人的感受吧,我不喜欢你啊!”

许可海失魂落魄地端着那盒鸡屁股离开的时候,小贝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终于决堤了:“哎,要是有这么帅又这么疼女生的男生喜欢我,就是让我天天吃鸡屁股我都愿意!”

莫小菲一巴掌拍在了小贝的脑袋上:“你当然愿意了,每次我买鸡屁股回来,你都抢走一大半!”

3.

十七岁的莫小菲,每次去洗澡的时候都是趁大家都睡着才去的,虽然小贝在她洗澡的时候闯进浴室里意外发现了她的秘密,莫小菲也知道小贝并不介意。可是莫小菲每次在看到自己胳膊上那块伤疤的时候,心里都有一种痛无法言表。每次小贝问她这伤怎么来的时候,她都觉得有一道墙堵在她的心上,让她无法呼吸。

而让那道墙轻而易举地塌陷的人,只有王宝宝。

莫小菲一想到王宝宝的时候,心里就会美滋滋的。她想,幸好这伤疤不是在脸上,要不然肯定会把他吓跑的。

不管如何,莫小菲在清洗着那块伤疤的时候就决定,她的倒追是铁定要开始了。

只不过计划还没开始实行,就出现了偏差。这个偏差,准确地说是上帝对莫小菲的格外恩赐。因为她还没去追王宝宝,王宝宝就主动来找她了。

当然了,王宝宝找她,只是凑巧。他正在擦桌子的时候看到一个女生吃着吃着突然吐了,还吐了他一身。他不可能被人吐了一身连个屁都不放,身为一个男人,也不可能不为刚吐过的女生端杯水。

那个女生自然就是莫小菲。莫小菲在吃饭的时候吐,这完全是个意外。可能是她在看到王宝宝的时候心思都不在自己的勺子上了,所以才吃到了让自己过敏的姜,还一下子吐在了王宝宝身上。

“你没事吧?”王宝宝被吐了一身没皱眉,反而端了一杯水递给她,“喝点儿水。”

有事,当然有事了,莫小菲的脸都红了,怎么可能没事。可是她太紧张了,在看到王宝宝的时候,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莫小菲大概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让她魂不守舍的胖子王宝宝突然就出现在了她面前,就好像神降临,然后便有了光。

王宝宝看到她没事就继续擦桌子,一直到他擦完,端着那盆脏水回到后厨,莫小菲都没说出来一句话。当天晚上她紧紧地抱着小贝说:“小贝,今天王宝宝主动和我说话了,他还给我端了一杯水!你觉得,他是不是也喜欢我呢?”

小贝当时就觉得,世界末日是不是提前来到了,怎么人都犯傻了?

小贝的直觉是没错的,当莫小菲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突然窜到后厨蹲在王宝宝身边陪他洗菜的时候,不光是吓到了王宝宝,连那些做菜师傅都觉得这姑娘是不是吃错药了。

这么一位漂亮的姑娘,怎么会去帮一个死胖子洗菜?!

“那个,昨天对不起啊,”莫小菲一边洗菜一边说,“我叫莫小菲,高二五班的。为了表达那天吐你一身的歉意,从今天起,我帮你洗菜擦桌子拖地吧!”

莫小菲说这话的时候不是疑问句,是感叹句。因为她压根儿没给王宝宝不答应的机会,从她喜欢上王宝宝的那一刻,她就铁了心要跟着王宝宝了。

可是那个时候莫小菲根本不懂,喜欢一个人是要矜持的,如果太勇敢,就会把那个人吓跑。

4.

那段时间,学校里最火的消息就是“好人莫小菲为报一杯水的恩情爱上食堂胖子哥”,它就是在莫小菲帮王宝宝擦桌子拖地一个星期之后在学校被尽人皆知的。

莫小菲觉得那是多么美好的事,喜欢一个人,就要昭告天下,不然算什么喜欢。

其实在莫小菲穿着长裙子出现在王宝宝身边的第二天,那些一向看不起王宝宝的食堂大厨就开始说风凉话:“哟,这个吃货死胖子,走了狗屎运了嘿,使的什么迷魂大法让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帮你拖地啊?”

这话莫小菲当然听不得了,她看到自己喜欢的王宝宝被人挤对,脸立马黑了。

“你们瞎说什么呢,看到他行动不便你们不帮忙就算了,还让他干这么多事,你们有没有良心啊!”

看着莫小菲像被人踩了尾巴一样的表情,刚进来给她送冰激凌的小贝站那儿立马傻了,这……这是我认识的温柔大方的莫小菲吗?

王宝宝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那些人挤对他,不但没有反驳,头反而低得更低了,他在那些桌子中间转来转去,头埋在肥胖的身体就像一个巨大的球。他那样子,怎么那么让人心疼呢?

莫小菲帮王宝宝擦了一个星期的桌子,拖了一个星期的地。可是这一个星期里,王宝宝没跟她说过一句话。莫小菲觉得这样太尴尬,于是她总是主动找话题:“那个,你……看你的样子虽然比我大,但是,读书应该不晚吧,你为什么要在这食堂打杂啊?是因为你的手指吗?”

王宝宝不看她。

“其实,不读书也没什么的,不过,你为什么不找份像样的工作呢?我看你除了做事就常常一个人坐在那里吃东西,你是不是饿得特别快啊?”

王宝宝不理她。

“那个,天天做这么多的事,你一定很累吧?我看你经常满头大汗。对了,你在这儿打工你家人知道吗?”

王宝宝的脸色立马变了,他瞪着她:“你要是可怜我,就请快点儿离开这儿,我不需要可怜。如果你是因为你不小心吐到我身上感到不好意思,那我们现在也扯清了。请你离开吧。”

看着王宝宝端着一碗米饭又坐在食堂那个角落里大口大口地吃着,莫小菲心里不但没有难过,反而更得意了,看吧,功夫不负有心人,你怎么可能不和我讲话。

现在的莫小菲想起当年的自己,嘴角轻轻地挑起,可能因为笑得太开心,连脸上的泪水都没有发现。

小贝刚刚发短信说有事稍晚一些才到,莫小菲看着座位上不知道谁落下的一本星座书,才翻开一页,她就好像看到了时光倒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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