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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尘雾之镜(8)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她就不会在一月份午夜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了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的睫毛上都结了冰霜,整个人已经被冻得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脚都会生冻疮。那冻疮,是在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他家里的可怜孤女,他就不会让哥哥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了,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陷害?”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她能忘吗?

他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他们家包的饺子。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一边对她说,一边笑到不行:“哟,我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是把你当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就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了。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不厚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要上你哥呢?”

她恶心地吐掉了那块肉。

不管怎么说,那年的春节,汤家就多了一个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家的小姑娘。汤毅凡每天都威胁她,她要再喊回家,下次他去打猎的时候,就拿她套狼。她不敢不当真——这是他的座右铭,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汤毅凡九岁的时候,就用这种勇气换来了摸猎枪的机会。后来汤父才知道,这死孩子事先准备了一只用酒腌过的烧鸡,那狼登时就高了,一下午就在大树旁边转圈跳舞来着。

汤毅凡给她家打了电话,他管这叫先发制人:“伯父,这祸害就先放我家吧。也快过年了,谁家都得有个神兽保平安不是……改天您来喝酒,就这么定了。”

于是就这么定了。

但后来爸爸也没来喝过酒,哥哥汪敬哲也没再进过家门。不久后他回了大陆,在苏州停留了很久,做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初的几个星期,她每天都在想办法求爸爸妈妈姐姐让她回家,但后来,很可耻地,她放弃了。

比起从前,她在汤毅凡家里生活得要轻松很多。她是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皮底下的事都想参与。从前,她总想和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也好,休息也好,她想尽一切办法贴在他们左右。这通常需要通过她撒娇、耍赖、哀求以及最后,被斩钉截铁地拒绝后,仍然臭不要脸地跟在他们的身后来实现。

毅凡就不会要她求他,他去哪里,总是许她跟着,从不用她求。那时汤家只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没有女人。汤爸爸算是她的老朋友,她四岁的时候,就在他的胳膊上荡过秋千,咯咯地笑到岔了气。

汤毅凡那时候的女朋友是个模特,容貌秀丽,身材火辣,难得的是有内涵,性子还特别好,她也很喜欢。两个姑娘通过一个男人认识了,聊聊天发现彼此还挺投缘,于是她们从此一起逛街、购物、做头发、做指甲。遇见记者抓拍,她们拉着手一路高跟鞋狂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逛晚了就去模特家开睡衣派对,互相帮对方化妆,特high的时候连刺青都玩过。后来回来给汤毅凡看,被他大骂一通亲自押着她去消除了。

模特出通告时她当小影迷,拎着便当去探班。而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高大帅气的男模。

可惜没多久,汤毅凡这犊子就把模特给甩了。

“陪她、讨好她是我的事,让我家神兽给抢了算是怎么个意思?”闹了半天,这厮是烦人家模特跟她待得时间长了。那属于汤毅凡先生的“狗一日”时段,他那狗脾气一上来她就懒得和他计较。他爱分分,她可不想少个朋友,于是她继续跟美人做shopping密友,天天往外跑。他吹胡子瞪眼睛地拦着,不让她出汤家大门,她都当没看见。

但微婉后来发现,她只是他分手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他又看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她是北影学戏剧文学的,但她长得比表演系的系花还美。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他约会的时候,她颠儿颠儿地又想跟着去,于是他怒了。

“这回能不抢我女朋友了吗?”

哎哟喂,他还真往心里去了。

仔细想想,她觉得自己是有那么点过分了。于是为了赔礼道歉,又正好碰上情人节那天,她就买了歌帝梵的巧克力给他,让他拿给他女朋友,就说是他送的。那巧克力是个小雕塑,做得精致无比,她选了好久才选中的。当然了,价钱也很好看。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结果竟然不够。于是她就给他模特前女友做了五个星期的片场助理,每天送盒饭,攒下了点钱。最后买下了那个金贵的巧克力雕塑,模特也赞叹她眼光好,说这巧克力搁哪个女人眼前,都肯定喜欢。

他挺高兴,评价她终于懂事了,拎着巧克力就去约会了。

结果晚上睡觉前,她房门被踢开。汤毅凡走进来,一屁股坐在床前的沙发上,脸跟烟熏过一样的黑,往死里瞪她。

“您这回不明抢,改玩阴的了,是吧?”

“怎么了?”

“那巧克力是动物。”

她是真头疼,他泡妞这么多年没培养出一点情商来:“那小猫多可爱啊,笑眯眯的。女人都喜欢被比作猫,小巧乖顺的,还清高有个性,您懂不懂啊?这还是个巧克力做的猫,您可以就势说‘你比它甜’,然后吃完饭直接回家have sex,这还用我教你?”

他眼珠子瞪得都快飞出来了:“那是猫?您这猫减肥呢是吧?”

她怒不可遏,拉开抽屉翻出店里的宣传页想证明给他看,结果定睛一看,她蔫了。

Renard de Paque

得,她又摆了一乌龙。她讪讪地扭头,不敢说话了。

他冷笑:“装啊,有本事您就装不认识法语。我谈个恋爱,您就送我女朋友一巧克力做的狐狸精,真厉害了您!”

10.

“什么狐狸精啊,说话注意点!这是复活节的狐狸好不好……那个,我的初衷是好的,就是挑的时候没看清楚,真的。要不,我再……”

“行了行了,姑奶奶您消停点吧,别害我了。”他站起来,估计是憋着这口气懒得跟她说话。他出门之前回头,威胁似的看她:“要是下回再气跑我一个妞,干脆你就给我……”

“我保证!再有下回,我肯定自觉地卷铺盖走人,不用您轰我!”她痛心疾首地对灯发誓。

然后汤毅凡就被噎住了,那张脸黑白灰,灰白黑地变了好几次。

“不是……睡了!”

哐!他就将门给关了。

她心想,这孩子还真是善良,瞧瞧,他这是愧疚对她发脾气了。

其实她之所以很好意思地从汤毅凡身边撬女人,一则是因为她是没有朋友会死的女人,二则是因为他是不会少女人的男人,各色女人都是直接往他的身上贴的。就在那个难得的空窗期里,他作为远东执行董事以及青年企业家的优秀代表(啊呸!),去上海的几所重点高校做巡回演讲(呸!巡回广告吧!您这董事还出卖色相做男公关去呐),在提问阶段,就有女生直接递纸条求交往。

该执行董事的确挺懂事,回来就将纸条交给她了。她翻来覆去地看:“啧啧,这还有一照片儿,长得不错嘿,要不您考虑考虑?”

“吃什么醋啊你。”他脑袋伸过来,瞄了几眼,“话说回来了,长得还真不错。”

“哎哟哎哟,电话号码都给您留了,现在的小姑娘不得了咯。我看我得约她出来谈谈。”

他本来就拿这事当一笑话讲,所以听到她说这话时,他也乐得特贼。

“您这还真挺有正室的范儿。”

话说回来,那次他死乞白赖地张罗着带她回上海,还颇有几分卓绝而恶趣味的慷慨激昂。

“要不我让公关部的同事们使使劲,给咱俩弄一绯闻出来,把这事给定了?”

“您拿我开什么玩笑。”

你是否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关系,你们行走在界限边缘,若有若无地试探着?你以为你知道,可事实上,你又知道什么呢?你什么也不知道。

故事暂且告一段落。

听到这里,怡风扁了扁嘴,分外惋惜:“易微婉,你可以去死一死吗?他都这样讲了,就是表白了啊。”

“这算哪门子表白!说不定,他跟他所有女人都这么说过。”微婉晃着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子说。

当时,如果他说下去,会怎样?她不知道会怎样,因为他从来没有说下去过,来来回回,他始终没有一次是说下去的。后来她想,在那段时光里,渐渐地,那些跨越了二十年友谊界限的冲动,都流失殆尽了。他们是都坚定了做朋友的决心的。

“如果是认真的,就要直接说出来。暧昧啊、试探啊什么的,都不是认真的。他不是认真的,我又何必要当真?”

男人如果真正爱你,是不会跟你玩暧昧的。

怡风作深思熟虑状:“这就错了。男人哪,比你想的脆弱多了。他们在女人面前,要保留那些可怜的自尊。怕太直接地讲,被女人拒绝。你问问自己,如果他真的要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你会说不吗?”

微婉摇摇头:“不知道。”

怡风摊手,权当没听见:“根本不会对不对!你对他是有心的,只是,但凡他的试探,你都当玩笑给挡回去,他又怎么知道你的心呢?挫败许多次了,还被你当成笑话看,他当然不愿再问了。”她说完还不解气,又加了一句,“你真过分!”

微婉才真的是憋气得要命:“是你根本就不明白!”

怡风不明白,毕竟怡风没有像她那样,曾经眼睁睁地看着毅凡一个接一个地换女朋友。她在他家住了那么久,他每天工作之后,都要去陪一个女人用了晚餐后才回家。然后他跟她打个照面,说上几句话。正室范儿……她分明是备胎范儿!女人对他来说,犹如超市里的货品,过了保鲜期就会被他抛弃。在虞雪之前,她从未见过他在任何一个女人身边停留超过半年。

最终,这么多年他和她之所以一直亲密,中间经过一些波折仍打不散,她想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过。

想到你因为向前一步可能要放弃的东西,你就马上没了向前迈出一步的勇气了。

“说起来,那次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离‘在一起’已经这么、这么近了。”怡风的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段短得出奇的距离。

她懊悔:“早知道,就不该安排你和阿哲见面。可我也想不到,他做的是那个打算。”

毅凡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闻名遐迩的理工科重点院校,她照例跟着去凑热闹。

其实汤毅凡也是拼死不出北上广的那类大都会的土著,出人意料的是,他甚至土著到坚持在国内读完大学后才出国深造。

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 Art 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但话得这么说,人家的高考成绩让他不但轻松迈进了帝都最牛的那所大学,而且还绰绰有余到让他可以随便地挑专业。汤爸爸没有反对——养老可能要去国外,但赚钱还是要在中国的。至于毅凡会不会像许多愤青所诅咒的那样,被中国教育坑了心智健全,老人家则完全不担心。

用老汤先生的话来说,只要他这儿子不去坑了别人的心智健全,他就谢天谢地了。

“不体验一把上铺下铺的兄弟情谊,没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唱过一回情歌,我觉得这人生就不完整。”

“……你都跟谁唱过情歌?”

林荫道上,汤贼见她自觉抓重点上了钩,乐得特二。

“问这个干什么?”

“不干什么。您爱跟谁唱跟谁唱,我管得着吗?”

溜达着,青年企业家优秀代表就到该去演讲的时间了:“找个地方坐着,别走丢了。”

优秀代表从来不准她去听他演讲,人家说一看到她的脸就紧张。

她进一步逼问,他说不管他表现得怎么样,从讲台上下来,他总会被她各种嘲讽贬斥。不幸的是,他说的是真的,她在模仿他肢体动作和语音语调上特别有一手,还老爱添油加醋。好歹生母是著名的女演员,她基因里头就带着演技。

“放心,我约了怡风,她这就该到了。”

微婉话音刚落,怡风就出现在了小水池的那一端,兴奋地朝她挥着小手。

怡风不是独自来的,她还带来了一个人。

如果用毅凡的原话来回忆那时的她,情景是这样的:

——您就那么呼扇儿呼扇儿地蹦过去了,还一路发出“哥呀哥呀”的声音。

——活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去巴黎?

她到上海来并没告诉家里人,她是低调又低调,绝没给任何人拍到。毅凡所谋划的“绯闻”,也在被她当头泼了冷水后无果而终。因此告诉哥哥的人,肯定是怡风。怡风说,你们兄妹两个,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是合是散,大家讲个清楚。却不曾想,哥哥一上来就讲得这么清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离开一段时间,爸妈大概会消气的。这看似明摆着的道理,仍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是离开一段时间,婉儿,我希望的是你永远别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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