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巴特之邀出现在了一场聚会中。这是一场现代人的聚会,几乎所有的人都佩戴着象征现代社会的一种通讯工具:手机。我认为惟独我没有。我似乎与世隔绝了几个世纪后又再度投胎与世,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古老的出土文物,不过,我的聪明足够应付这种超前,以至于不使任何人感觉我有多“土”或者多么不合时宜。很多人对“土”都理解成落后愚钝,一说到土总有一种不屑的味道。我倒偏爱一种带着土味的东西,那是最原初最真实的。“土”是人类的根基。没有了这厚实的根基,我不知道人类是不是会有今天和明天。
带着这土味,我遇到了生命中注定要遇见的男人——振一。我们惟一相同的地方竟是“土”。我们彼此始终没弄清对方怎么会出现在这样一场时髦聚会中。
我们未曾谋面。我们在拨错的电话里以声音相遇,然后彼此想念。在看到他走过来的那一瞬,我慨叹生命中某种信号的灵敏和美妙。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想到会在此遇到他,那个给我打过无数电话以至于让我不得不思念的男人,他说他叫振一。在和他握手的那一刻,我仍在怀疑,我们是否通过话,和我通话的那个人是不是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我无法找到任何贴切到位的语言来形容他。可是,他的神情让我无以抗拒。那是我内心需要了许多年的神情,此刻,我终于见到了。
我和振一没有过多的言语。我用视线肆无忌惮地欣赏和关注着那种在我内心渴慕已久的神情。
你怎么会有如此神情?
你说什么?他对我的问题不解。
哦,没什么。你很忧郁。为什么?是与生俱来的吗?
我没感到自己的忧郁。我只感觉自己有些傻气和土气,你不会把这些误读成忧郁了吧。他笑了。他的笑里依然摆脱不掉那令我迷恋的神情。
我觉得自己很奇怪,奇怪到居然让一种神情俘获了。
我一直傲慢地认为男人不会让我着迷。在遇到振一这一年的夏天的这个夜晚,我彻底妥协了。
面对这妥协,我感到吃惊。因为我跟他离开了这类嘈杂的聚会,竟没有向巴特道别,我在想他此刻肯定是满世界玩命地找我。这念头也是一闪而过,随他去找吧,随他手握手机四处寻找,我没记他的号码,事后弥补吧。
当一个女孩在潜意识中肯定了她找到了她所需要的东西后,她绝对会做出超出常人所能理解的壮举。
我在一杯薄酒的支持下,和振一携手在一座长长的桥上疯跑,月亮显得比阴天时的太阳还要明媚,面朝我们,放射出暧昧得令人费解的光芒,在夏夜,独领风骚。来到一片温软细腻的斜沙坡上,我的脚下一打滑,我碰触到了他结实的肋骨,那肋骨像一根根有力而茁壮的手指,滑过我的胸部,金属般的脆响从他肋骨的缝隙里传出来,直刺我的心脏。
你的肋骨像一个野心勃勃的神秘帝国。我可能是想脱掉一种难堪的外衣,随口说道。
愿意走进神秘帝国吗?他的声音很轻但异常地清晰,甚至是执拗。我感觉他不是在问,而是命令,抑或是固执地邀请。他的手指慢慢摩挲着我的肩和背。
你在颤抖,为什么?我问道。
同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发问有点直接,甚至可能是一种明知故问的扫兴,我以为他会放开,恢复常人的姿态。他反而猛地扳过我,越发地搂紧我,我们做了一个长久而令人窒息的拥抱。
我们如一对恋了太久的恋人,并肩坐在那里,看着远方,看着月光能够普照到的所有地方,包括天上的星星。离我们不远处坐着一个老头,他悠闲地拉着二胡,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倒还能分辨出他吹的什么曲子,那是著名的《二泉映月》。
你知道吗?那老头是瞎子。振一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那老头。我这才注意到他旁边有一根长长的手杖。
“你能进入盲人的世界吗?”我傻傻地问。
“我没进入过。不过我觉得看不见这个世界或许真的是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幸福和轻松。”振一说话时,目光也没离开那老者。
“可以告诉我你的身份吗?”
“你说的身份是指什么?人的身份还是社会身份?”
“有什么不同吗?我想知道你是干嘛的?”
“我说我什么都干,你相信吗?”振一笑着说。
“杀人越货也干吗?”我觉得我有点记者的机敏,自以为是瞟了他一眼。
“你是不是以为自己是记者了?”
听到他这么问,我忽然感到奇怪,也有一种惊喜,人有时会为那种气场间的投合惊喜。我就是这样。
他瞥了我一眼,站起身说,如果你愿意,或者说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
我的住处。
我心里有些迟疑,但没有表现出来,爽快地答应了,但是一路上,我的内心矛盾重重。
我们到了他所居住的楼下,我停住,字正腔圆地对他说:“我不是轻浮和随便的女子,我第一次随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来到他的住处,我请求你的保护。”
第一次?那你不会暗示我,这对我来说很荣幸吧?他的话让我感到有些不爽。
我看他笑着。在月光的照耀下,他的笑容很干净很透明。他很自然地牵过我的手,领着我向他的住地走去。被他的手温暖地攥着,我的手心居然在偷偷地出汗。在书中读到过的一见钟情在电影里看到过的一见钟情在内心里幻想过渴望过一千遍一万遍的一见钟情,在他伸出手牵住我的瞬息,我迎接了这个信号。
我的诞生我的个性以及我外在和内在的所有,都注定在我的生命里永远不可能只存在一个男人。存在与存在的定义在我这里是矛盾的同时又是相互融合的。
我没进他的卧室,就在客厅,也就是他的画室,我才知道他是一个画家,他以卖画为生。
愿意进入我的野心勃勃的帝国吗?他突然重复了我刚才说过现在早忘到脑后的话。
你还记得这话呀。
当然。振一想拥抱我,我本能地往后退了一下,说:“我们必须保持一只熊的距离。”
“好呵,不过熊分大小,我这里有一只熊。”他顺手从窗台上拿过一只拇指般大小的橡皮熊,然后把熊和我一起搂住。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内心被一股无以言状的激流漫过,我望了他一眼,用拥抱回报了拥抱。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很舒心的味道,这味道使人不愿意离开。
你的屋里有股魔味。我离开他的怀抱,遁视心房间,好像要寻找那味道的来源,或者只是想找到味道。
你在找什么?找味道吗?振一看着我,眼中充满了一种爱怜和欣赏。
收回怜香惜玉的眼光好吗?我更喜欢被人研究。懂吗?会用研究的目光面对你心爱的女人吗?我说得很直接,这直接让我自己的内心都震颤了一下。
你是个懂得自己需要什么的女孩。
而且我更懂得把自己的需要直率地邀请和表达出来的女……女人。我现在已经不愿意再称自己“女孩”了,那已经成为永不复返的历史。这种历史如烙铁,在我的内心深深烙下了印记,这印记除了我自己,无人知道。人们永远无法从一个人的表情中获得更多真实而“有用”的信息。有句古老的话:“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在现代人面前已经成了某些场合的摆设,显得弱不禁风。能够通过眼睛流露出来的可能是真情是憎恨,但永远不可能是真正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