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实内涵。充实两岸和平发展的内涵,充实两岸和平发展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文化基础与人员往来等社会基础,需要用两岸“大交流”的途径来推动与充实,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内容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西班牙加利西亚国际文献研究所主任认为,两岸“经济接近的过程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削弱台北的谈判能力,为‘事实统一’创造条件。但这一氛围有助于远离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迫使北京关注岛内对统一的社会感受”。“不管怎样,北京的首要目标是加强台湾政治对国民党的选择,因为这样可以远离‘台独’的危险。如果马英九从2012年起连任,双方在此期间谈判一项和平协议的可能性是目前推动双方接近的动力基础”。
4.扩大认同。扩大与提升两岸民众对两岸和平发展的共同认同、两岸共同的价值观的认同、两岸思想文化上的共同认同等。
5.养育和谐。重视两岸关系中“和谐”的重要性,台湾学者杨开煌提出和平协议应该以“和谐”为基础,“和谐”比“和平”对两岸更有利。且不论和平协议是否需要“和谐”,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确实需要和谐。
(三)抓住和平发展阶段的历史性机遇
1.对两岸关系中出现的机遇与挑战要有正确的认识与把握。看不到两岸关系中出现的新机遇,只看到两岸关系中的存在的种种问题,那是悲观主义者,有可能丧失机遇;只看到机遇、对问题与挑战视而不见那是盲目乐观主义者,有可能一厢情愿。看到机遇是为了抓住机遇,正视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机遇来之不易,机遇稍纵即逝,机遇需要倍加珍惜,两岸“和平之树”需要呵护。如何避免与解决两岸关系中的问题,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从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阶段是当务之急。
2.两岸关系的机遇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机遇。既然是和平发展的机遇,并非就是和平统一的机遇,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两者有关联,但不能完全画等号。要抓住和平发展的机遇,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从而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但决不可超越目前两岸关系实际现状,急功近利。
3.务实、前瞻地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务实是指优先推动与解决两岸关系中民众关心、与民众利益攸关的事项,先易后难,先经济后政治;前瞻是指对未来四年、八年甚至更长期的两岸发展的未来要有适当的规划。
4.“先经济后政治”、“先易后难”的做法与策略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能够是无限期的,否则会丧失历史性的机遇,两岸在机遇期的认识上都应该有一定程度的紧迫感。
(四)和平发展的动力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需要累积发展的动力,鉴于两岸关系事实上是两岸人民之间的关系,人民是两岸关系的主体,因此,两岸和平发展动力的添加、再造与累积都离不开人民的拥护与支持,从而让两岸民众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红利便至关重要,也需要让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能够平稳、有序地推进,从而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五、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体
2009年6月23日国台办主任王毅访问美国时谈话中提出了“三个共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要由为此付出心血和努力的两岸同胞共同享有,和平发展的局面需要两岸同胞共同维护,和平发展的未来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开创”。王毅的三个“共同说”,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在对台政策中的集中表现与具体体现,而且充分展示了中国大陆政府对台政策中深切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一贯思维理念,三个“共同说”也是在深刻概述与总结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形势特点及展望未来一段时间内两岸关系发展态势的基础上提出的针对性意见。
(一)两岸关系的主体是两岸同胞。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人民,只有两岸人民,才是海峡两岸关系的真正主体。中国大陆对台政策中的“民本性”,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在对台政策中的具体表现,而且赋予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更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平统一与和平发展需要台湾民意的支持,十六大提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突出强调“以民为本”理念,始终以台湾民众需求和情感为重,深耕民意,争取台湾同胞民心的转变,从而达到两岸合力发展。胡锦涛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讨论时说,“我们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就是要表明,中国是两岸同胞的中国,是我们的共同家园”。2005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四点意见”中明确指出,“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我们将进一步陆续出台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问题、维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的政策措施”。
(二)两岸和平发展成果由两岸同胞共有与共享。
因为两岸关系的主体是两岸同胞,两岸同胞就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人,尤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是由两岸同胞共同为之付出了心血与努力所达成,当然理应由两岸同胞共同拥有与共同享受,这是两岸关系的特性——“共同性”特征所决定。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仅是大陆同胞的,也不仅是台湾同胞的,而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正是两岸同胞10多年的共同的反“分裂”、反“台独”,特别是在2000年至2008年八年中共同的反对陈水扁当局的“法理台独”,两岸同胞才迎来了2008年5月以来的和平发展的崭新局面,两岸“三通”、共同打击犯罪、ECFA等10多项协议渐次签署并展现出对台湾同胞实际的利益所在,两岸同胞特别是台湾同胞享有了两岸和平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的和平红利。
(三)两岸和平发展局面要由两岸同胞共同来维护。
既需要两岸同胞共同来维护既有局面,也需要两岸同胞共同来努力开创两岸和平发展的美好未来。因为,两岸关系的跌宕起伏越来越与两岸每位同胞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越来越与广大同胞的安居乐业有关,而两岸同胞才是决定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前途的主力。台湾媒体认为:“从这3个‘共同’的主张可以看出,大陆对两岸关系的思维已由‘以我为主的主从关系’进入‘和衷共济的伙伴关系’,更重视民本与民主原则”。
六、和平发展阶段的理论创新
两岸和平发展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不断地丰富与完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理论,包括和平发展的内涵、特点、任务,和平发展时期两岸之间的政治定位,和平发展时期两岸在国际社会的互动规则,等等,都需要通过理论的创新来为和平发展增添理论支撑。
要构建、充实与完善和平发展阶段的理论内涵,包括和平发展观、时代观、利益观、大安全观与共同责任观及两岸稳定发展观。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动力与源泉是两岸双赢、地区共赢、人民多赢。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两岸民意的支持与国际社会肯定和确立两岸关系的“和谐化”、“和平化”观念。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以两岸民众为主体,确立两岸关系的民本化与两岸民心至上化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