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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文学纪(8)

我近来也许是读诗的缘故,更觉得“诗性”当是小说的最高追求,而不是所谓的思想性、深刻性,这些当然也很重要,而诗性则是囊括了它们后又多出来的那部分,就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无所指又有所指,是以一及十及百及千万……我想这样的小说才是有嚼头、有意味的。而短篇因为体量的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手法上的简略、省俭、留白等,在本质上是更接近于诗的,因此说它难写,需要高难度的技术支撑,当然也有道理。

以上都是泛泛而谈。小说家若是存了这个心去写作,我想大抵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即便写出来了,也必是僵硬寡淡,面目可憎。鲁迅曾在一篇文章里写过,他写作前,向来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起了个头,一句带一句的,慢慢那个东西就出来了。这是经验之谈,大凡搞创作的人都有这个体会。

文学不过是没话找话,因此,开头的那第一句、第一段才显得格外重要,就是找话头,定基调,像歌者在定调门,调子起高了、起低了,都会唱得很难受,甚至唱不下去。小说也是这样,开头开对了,把语感带出来,一句接一句,句句饱满,活蹦乱跳,那下面写起来可叫一个舒服,就是没话也找出话来了,说着说着就开始情真意切,简直是在跟人掏心窝子。这小说就算是写活了。

当然写到中间也还会碰上麻烦,各人的麻烦不一样。有的太依赖语感,直接成了话痨,这样的写作当然很舒服,只是苦了读者,让人厌倦或愤怒;有的写到中间,苦于人物关系、情节设置还不成形状;我是正好相反,写到中间,像情节、细节、人物、结尾等都有了,但往往会卡在别的方面,比如叙述——这关涉技术,然而说到底还是状态:状态好了,一切都不成为问题;状态不好,一两句话就能卡死你。

我写小说已有些年了,以短篇居多,并不因为短篇难写,我要“知难而上”;纯粹是写成了习惯,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式,感念于一个词、一句话、一个场景或情境,起念去写短篇是有的,虽然写出来的往往是另一回事。从这个意义讲,创作可能是世上极无厘头的一件事,尤其是短篇小说,它的起念就不周正——周正的应该是先有故事、有人物,方动念去写,但老实说,这样的写作其实也没多大意思——又兼篇幅约束,技术不达,或者一念之差,失之千里,最后弄出来的是何等怪物,大概小说家自己也不知道。

最后再说说技术。我不是很愿意谈这个,虽然明知它的重要性,尤其对于短篇而言,技术也许是相当于“命喉”一样的东西,因为太短的篇幅,你必须学会控制,不能天马行空,但小说本是天马行空的事,否则便写不好,因此这里便有平衡。我总觉得,写短篇是像走钢丝绳,是在极大的约束里寻自由,自由到忘了是在走钢丝,而是平步青云,然而毕竟又不是真的平步云端上,因此一步一探,摇摇晃晃,保持艰难的平衡。这当然是技术。

技术照我看,是介于有形无形之间,是有这么回事,大而化之地谈谈当然没问题,但是往细里便不好谈,一谈就死。可曾听过走钢丝的说,他这一步怎么走,下一步又怎么走?照实说,他是不可能知道自己怎么走的。他平时虽训练有素,但一旦站在钢丝上,便什么都忘了,只是凝神聚气,意念中这是在走平地。那平时的训练,此时已化成了下意识的动作,走走停停,修修补补,至于为什么修补,他又不分明知道,只是凭感觉和经验。

写作何不如此?小说家谈创作、谈技术,类似于走钢丝的谈走步,那是要引人发笑的。虽然懂是很懂的,那里头弯弯绕绕、骨骨节节,说起来确实有道理,然而说到底,写作又是最没道理的事。那些有道理的话,诸如描写、叙述、语言、对话、节奏……也只好课堂上教教中学生,不能证明你就能写出好小说来。凑巧写出一篇,也不代表这一篇已经解决的问题,到下一篇就不再来为难你,正如走钢丝的再是技术娴熟,也难免有掉下来的时候。

这便是我对于技术的态度,它至关重要,但我以为,也不必太强调。小说里另有一个纷繁诡谲的世界,那是属于“人”的,是活的、流动的,岂是区区技术可以抵达、穷尽的?即便只从技术论,最后成全小说的,怕也不是技术本身,而是直觉或本能,它们自会告诉小说家,哪儿写坏了,哪儿该停一停……就文学而言,我认为那看不见的直觉或本能,委实要比那看得见的技术来得更可靠些。

我这篇创作谈想必也会引人发笑的,本来是没话找话,后来越说越多,其实关于技术,还没说尽呢,但不好意思再说了。好在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为阐述问题,而是友情文章,不得不写。写下来的也确是创作心得,然而它是虚妄的心得,因为对写作毫无用处。

都市、小城、乡村

——小说的资源

这些年来,我生活在外地,从南京到北京,再到广州,为了表达上的方便,我权且把这些城市称作“都市”。

我长大成人的地方是个小县城,迄今为止,这儿还有我的“家”:父母,弟弟,自己的宅院,旧家具,年年岁岁。每隔一两年,我总是要回来看看,住上十几天,就像一个客人。文学上把这个地方称作“故乡”。

“乡村”在中国文学字典里是个重要词汇,于我亦如此。因为我出生在这里,我的父族得到过它的滋养,我的爷爷奶奶葬于此,我家族的大部分穷亲戚都在这里落地生根,长睡不醒……推己及人,我愿意得出一个结论:乡村——它是集体中国人的故乡。它与现代中国人的关系,或许不都是亲历,然而却比亲历更重要,那就是血肉相连:一脉相承,生生不息。

我在这里列下这三个地方,是因为它囊括了一个广阔的文学空间,我们身处其中,或欢乐开怀,或黯然神伤。今年我回家过年,从广州到南京,再从南京回到家乡小城,沿途经过不知名的乡镇、村庄,看到冬天的杨树像风一样从车窗外掠过,知道我对这些地方从来就充满感情,知道它们是我的,然而我于它们却是陌生人;看到一车厢的人,和我一样风尘仆仆的脸,有生命……我喜欢他们,亦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局外人。

——我愿意把这些视为写作的资源,那就是身处其中,游离其外,对这个熟稔的世界怀有爱、新鲜和好奇。

我这七年

——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答谢词

尊敬的评委,各位来宾:

七年前,也就是2004年,我被提名为第二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的年度小说家候选人,那时我还算年轻,和我一起被提名的都是我所尊敬的小说家,他们是:张炜、阎连科、韩东、林白。我很荣幸自己的名字和我所尊敬的作家放在一起,哪怕仅仅是提名。

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是国内少数几个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的奖项之一,它从诞生之日起,就赢得了文学界广泛的赞誉,并被寄予很多美好的期许。究其原因,我想是因为它从诞生之日起,就秉承了文学的理想主义精神,这在当下是尤为可贵的一件事。

我自知才情浅陋,离这个奖项还有一段距离,但为了表达对它的敬意,七年前我跟评委说,我还要再等上一些年,希望通过十年、二十年持续不断的写作,来缩短与它的距离。然而遗憾的是,说完这话不久,我的写作便陷入了困境。

七年前我被提名的时候,正是我写作的一个喷薄期。那时候,我写得很舒服,可以说是顺风顺水;那时候,我对万物都充满了感情,下午的阳光落在客厅里也会让我满心欢喜。不拘什么场合,只要我愿意,我就能走进物体里,分不清哪个是外物,哪个是自己。就是说,那时我与生活呈现了一种如胶似漆的关系,哪怕终日躲在一个小房子里,抬头看一眼窗外,世界就落在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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