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199200000003

第3章 初遇亨利·柯蒂斯爵士(1)

我去年五十五岁,这么一大把年纪竟想把之前的经历写成一本书,真是难以想象。我不知道自己会把书写成什么样,要是我走到旅程的最后就好了!我遇到的事情太多了,这一生真是漫长的时光,可能是因为很小就开始卖力气了吧。别的孩子还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已经成了老殖民地那里的一个小商人,赚取生计。之后,我卖过东西、打过猎、参加过战争还开过矿。然而,八个月前,我发了笔横财。这可是一大笔钱——不过我还不知道具体的数目——但我觉得要是让我为了这笔钱再重过那十五六个月,我肯定不愿意。没错,就算我知道自己能全身而退,还能赚一大笔钱,我也不会重新再过一次。但当时我性情温和,不喜欢暴力,而且已经厌倦了探险。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不是我的风格。尽管我很喜欢读《旧约》和《英戈尔兹比传说故事集》,却不怎么会写作。还是试着说说我为什么写这本书吧,其实我就想看看是不是有理由写书。

第一个原因: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想让我写。

第二个原因:我左腿很疼,在德班卧床休养。自从被狮子抓伤后,左腿的病痛就一直困扰我,现在发作得更厉害了,腿瘸得比以往都严重。那狮子的牙里肯定有毒,否则伤口愈合后,又在每年同一个时候裂开?就是为了提醒你被袭击过吗?我一生中打到过六十五只狮子,这很难做到,而第六十六只像啃烟草一样咬了我的腿。腿伤让我不得不放下之前的计划,我的生活很有规律,真不喜欢现在这样。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

第三个原因:我想写给儿子哈利看,他现在在伦敦的一家医院实习,以后想成为一名医生。我写这本书可以让哈利高兴一些,好歹能放松地过一周。医院的工作很平淡,有时甚至可以说是无聊,切开尸体还会让人反胃。这本书就算不怎么精彩,也不会枯燥无味,这样哈利阅读的时候,就能过一两天高兴日子。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写的故事是记忆中最特别的经历。说来奇怪,故事里只有芙拉塔这一个女人。哦,对了!还有戈古尔,她勉强算是个女人,但绝对是个魔鬼。但戈古尔至少有一百岁,没结过婚,所以我开始没把她当女人。不管怎样,我可以肯定,整个故事里可没什么花前月下的场景。

好了,我最好开始动笔吧。写书真是个苦差事,我感觉像被车轭套住了一样。但就像波尔人说的那样——“慢慢来,慢慢来”——我实在不知道他们如何拼写这个词,反正就是这个意思。最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反正不会差。一头不努力的牛可什么都做不了。现在,我要开始写了。

我叫艾伦·夸特曼,生于纳塔尔省德班市,是一位绅士。我发誓我所说的句句属实——之前我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希瓦和文特乌戈尔尔可怜的死因作证时就是这样说的。不过,作为书的开场白,这句话好像并不怎么合适。而且,我是个绅士吗?绅士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然而我曾不得不和黑鬼们打交道——不,我不喜欢“黑鬼”这个词,得划掉。我认识一些当地绅士,也认识一些带着好多钱刚从家里出来的白人吝啬鬼,哈利,就算你没读过这本书,也知道他们算不得绅士。

不管怎么说,我天生就是一位绅士,尽管一生不过就是个到处游历的商人和猎人,也没什么钱。我不知道自己身上是不是还有点绅士风度,你得自己判断了。上帝知道我试过。我曾经是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出于自卫,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我手上从没沾染过无辜的鲜血。万能的主赐予我们生命,为的是让我们捍卫,至少我一直这样做,我希望生命走到终点时,我不会因此而受到惩罚。好了,好了,这是个残酷邪恶的世界,连我这样温顺的人都经常被卷入斗争之中。我说不清这是对是错,尽管我曾从一个卡菲尔人手里骗了一群牛,但并没有偷过东西。而且,那个人后来也用卑鄙的手段对付了我,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

我第一次见到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是在十八个月前。是这样的:我正在比巴曼瓜托更远的地方捕象,可惜一无所获。那次旅程简直是一团糟,我还发了高烧。于是,我刚好一点儿,就挣扎着去了金刚石矿区,卖掉手头的象牙、马车和几头牛。然后我打发了猎手,搭邮车去开普敦。我在开普敦呆了一周,参观了所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包括在我看来对国家大有好处的植物园和没什么用的新国会大厦。后来,我发现酒店在敲我竹杠,便决定搭乘“敦克尔德”号回纳塔尔。于是,我就站在码头上等着从英格兰过来的“爱丁堡城堡号”。之后,我买票上了船,爱丁堡城堡号上要去纳塔尔的乘客换到船上后,我们就驶向大海了。

有两位乘客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是三十岁左右的绅士,他应该是我见过胸膛最宽阔、手臂最长的人了。他长着黄头发,浓密的黄色胡子,整张脸轮廓分明,灰色的大眼睛深深嵌在脸上。我从未见过这样英俊的人,不知怎么地,他让我想到了古丹麦人。并不是我有多了解古丹麦人,而且我认识的一个丹麦人还骗了我10英镑呢,但我见过一幅画有丹麦贵族的画,当时还以为是白祖鲁人。画上的人用很大的牛角杯喝酒,长头发披在背上。我看着这位站在升降梯旁边的朋友,想着要是他的头发再长一点,宽阔的肩膀上披上盔甲,一手拿着大战斧,一手端着牛角杯,就和画里的人没什么区别了。顺便说一件有点奇怪的事情,后来我知道了亨利·柯蒂斯爵士还真有点儿丹麦血统[1],看来丹麦血统还真是一个人的名片。他还让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不过我记不得那个人的名字了。

另一个人正站着和亨利爵士说话,他又矮又壮实,有另外一幅长相。我很快就猜出他是一位海军军官。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能一眼就把海军认出来。我之前曾和几个海军一起打过猎,尽管他们之中有几个人语言粗俗,让人不舒服,但却是我遇见的最优秀、最勇敢、最出色的人。前几页里,我问过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绅士?我现在来回答:虽然有几匹害群之马在所难免,但总的来说,皇家海军军官可以说是绅士。我想,广袤的海洋和上帝之风净化了他们的心灵,吹散了心中的苦楚,让他们成长为真正的男子汉。

好了,言归正传,我再一次猜对了。那个皮肤黝黑的人的确曾是海军军官。他31岁了,是上校,在部队服役17年后,由于升官无望,就从皇家军队退役,只得到了指挥官的虚衔。效忠女王陛下的人都得明白:他们都会在刚刚真正了解自己的职责、达到人生顶点时,被扫地出门,回到残酷的现实中努力谋生。我想他们应该不在乎这些,但于我而言,我更愿意做个猎人——虽然清贫,至少不必任人摆布。

看了乘客名单,我知道了军官的名字:约翰·古德上校。他肩宽背阔、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结实粗壮,看起来有些奇怪。而且他衣着整洁、胡子刮得很干净,右眼总是戴着单片眼镜——眼镜没有链子,就像长在脸上一样,除了擦镜片,古德上校从不摘下。开始我以为他睡觉的时候也戴眼镜,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睡觉前,他会把眼镜和假牙一起放进裤子口袋。古德上校有两副不错的假牙,而我的一点儿都不好,真想打破“十诫”里的最后一条。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

同类推荐
  • 只为遇见你

    只为遇见你

    夏小西和林雨昂在学校相恋多年,毕业后分散两地。林雨昂邀夏小西去他的老家桂林,夏小西在路上突遇车祸,而他却几乎永远消失了。六年后一个落雪的情人节,夏小西独自在紫禁城散步,一名陌生男子为她拍照留念,当晚她在照片上竟然发现了林雨昂和一个笑意嫣然的女子。于是,她开始疯狂地挖林雨昂家的隐私,而迎接她的,是一个惊险、曲折的未知的世界……兴许是命运之神的安排,在小西几乎放下林雨昂的时候,当初在紫禁城为她照相的“陌生人”麦田闯进了她的生活。从此,一场关于寻找爱、解脱爱的感人肺腑的故事上演了……
  • 耀日

    耀日

    畏惧自己灵魂的“复制人”!为了给十年前死去的战友报仇,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战斗中,杰克·南登都以信徒般的狂热追随着自己复仇的执念。然而在复仇之路上,面对自己“复制人”身份的彷徨迷乱、同两个女朋友的爱恨纠葛,他的人生仿若一个陷阱,深陷其中无法自救……我们将跟随主人公杰克,看他如何努力在充满偏见的世界里寻求风险重重的机会。在这个世界里,他惧怕爱情——惧怕自己成为心理实验对象;他惧怕自己的身份——不被认可,无法寻得司法公正——小说剖析了未来人的灵魂,而这一领域其他小说未见涉及。
  • 昏因记

    昏因记

    市长太太、金融女职员安欣身陷权力、金钱和爱情的黑色漩涡,面对身为市长的丈夫的背叛以及朋友和上司的陷害,她沦入被贪欲吞噬的兽性人群之中无法出离。魔幻的遭遇和神秘的梦境将她带入了现实和迷幻的双重世界之中,魔咒一样的预言在现实中频频实现。
  • 家园或一个春天的童话

    家园或一个春天的童话

    二十几年前,一个维吾尔族青年怀着对孔子的敬仰来到山东曲阜学习,如今他已双鬓斑白。本书是他一生重要经历的回顾。作者将维吾尔族的风俗、饮食、文化特色融入他一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中,饱含作者对本民族文化、对汉文化的深情热爱,也从中看到了几十年来维汉两民族之间不断交融的历史与民族情谊。
  • 波塞冬的囚徒

    波塞冬的囚徒

    知名推理作家河狸中短篇小说集。在大火包围的密室之中,有人被残忍分尸。凶手究竟是何方神圣,能够在火焰中行凶后又消失不见。难道,一切都是《火神之刃》所为?一场普普通通的网友聚会,却引发了一场屠戮和一连串智慧的较量,《The Party of Death》,谁将会是最后的胜利者?什么才是最深的爱?不看完《爱无双》,你绝对想象不到!一场家庭聚会,主人却离奇失踪,等到发现时已经命丧水中。种种线索表明,凶手只能是海神《波塞冬的囚徒》!
热门推荐
  • 惊华天女嫡女妖娆

    惊华天女嫡女妖娆

    一个传奇般的女子,一个被大陆的人所敬仰的女子,别人只知道她光鲜的一面,却不知她曾经所遭受的一切。从小就被父母打入导致不能让她修炼的东西,还将她的灵魂撕裂混入异世,导致她从小低人一等,直到两片灵魂结合,得到了上古传承,修炼突飞猛进,从此她踏上一条强者路
  • 肉食者聂让

    肉食者聂让

    神秘生物之中,流传着奇特的能量金字塔,在人的上面还有两层。血族之中的肉食者,黑暗秩序的维持者。人类希望把世界塞进科技认知的范围内,但是世界却比我们想象的,更黑暗。
  • The Make-Believe Man

    The Make-Believe Man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捡到一座科技城

    捡到一座科技城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顾东捡到了一个被战争毁灭的太空科技城。太空科技城漂浮在宇宙中,旁边还有两个巨大星球……太空科技城中,到处都是各种各样被摧毁的巨型机器人……太空科技城中,有被摧毁的巨型战舰和宇宙飞船……太空科技城中,还有各种各样的研究所……然后,顾东发达了。【PS:黑科技装逼文,比较生活化,求大家收藏,推荐!】
  • 遥若今昔

    遥若今昔

    ●●●●黑夜,无尽的黑夜。窗口坐着一个火一样的女子,抬头看向无尽远处,微红色的眼眸流露出无奈与渴望,黑色的发包裹着一层红色的光晕直垂到底,火红的衣服更显出脸色的苍白。她用双手环住腿,雪白的脚踩在冰凉的窗台上。她低头把头靠在膝盖上。眉心的凤凰印记也随之黯淡下来。"你究竟是谁?"她慢慢抬起头。看到对面的她惊愕的神情,还略微抖动的身躯。四目相对。“我,就是你”。
  • 女王逃婚罗曼史

    女王逃婚罗曼史

    唉…难怪人家说一旦人衰起运来就会无药可救,喏!她就是一个前车之鉴!就是因为洗澡的时候摔倒了,所以就无厘头的掉进了另一个世界里,最倒霉的是她刚到达的地方居然是别人的浴桶!!!哇啊啊!!!!这个男人是谁啊?为什么她和他都没有穿衣服,而且泡在水里,难道是…鸳鸯浴?!哇啊啊!!救命啊!!色狼!!———————————————————————————————————————才华横溢的蛮横国师——绰隐:“女王陛下,您已经窥视了臣下的身体,所以您要对臣下负责!您必须娶臣下!”家财万贯的霸道少爷——霖蓦:“不管你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还是霖府的平凡管家,你!蓝若涵!我嫁定了!”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曲凡:“本来我是打算永远做一个自由人,但是自从遇到你之后我的心就被束缚了,所以我决定这辈子都跟着你了!”冷若冰霜的无情宫主——肆幽:“娶我!笨女人!否则!后果自负!”弱不禁风的纯洁少年——清煦:“呜…小涵不要煦儿了吗?呜…煦儿要永远跟你在一起!”柔情似水的神医谷主——梵唯:“纵使我有起死回生的医术,我也救不了已经被你侵蚀的真心,涵儿,只有你能救我了!”番外人物之流失21世纪的青楼男子——云颜:“我额前的梅花,永生只为你而绽放!”———————————————————————————————————————啊!!!这、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逼婚成奸?!她不要啊!!!不行!!她不能就这样屈服于这些魔爪之下,一个字!逃!就这样,她——蓝若涵的逃婚史拉开了序幕…———————————————————————————————————————此文轻松,简单,希望亲们在看完此文后能感受到和女主一样纯粹的幸福。最后感谢支持我的亲们。么个~~
  • 在北大听的12堂经济课

    在北大听的12堂经济课

    爱尔兰的哲学家埃德蒙·伯克曾说过:“骑士时代已经过去,随之而来的是智者、经济学家和计算机专家的时代。”或许很多人对经济学概念还很陌生,觉得这是一门遥远而专业的学问。但是,经济学与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影响着人生的每个阶段。即使你头脑中并没有“经济”的意识,经济学也会在你身边体现和发生。
  • 许你一生无邪

    许你一生无邪

    楚月招人有三宝:颜好,身妙,技能点高言瑾风追人有三招:一装二闹三扑倒楚月:遇见你之前,我以为爱是仰望,是把自己得更优秀,然后与之并肩。遇见你之后,我知道了,爱是占有,是想你身边只有我。言瑾风:我爱你,像疯了一样。男主可萌可贱可霸气,女主颜值智商在线。本文是甜甜的互宠文,别被开头欺骗。
  • 怪物1

    怪物1

    过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又开始刮风。灰尘扑头盖脑地朝脸上扑过来,风镜上很快糊了厚厚一层,视线几乎完全被阻挡。风刚起来的时候,检测器便发出了呜呜的哀鸣,李诺和唐勇飞快地将铁锨扛在肩上,转身就往院子里冲。即便如此,还是很快就被灰尘遮挡了视线,眼前一片模糊,只能依靠检测器的鸣叫辨别方向。灰尘如雨般落在身上,随着呼吸进入肺部。李诺抓起氧气罩罩在脸上,一边咳嗽,一边拽着唐勇。
  • 重生空间之天价神医

    重生空间之天价神医

    程玉重生,坐拥功法,身负空间,再不是那个软弱可欺的无能少女。面对渣爹和渣爹小三,她是虐完渣爹再虐小三。面对贫苦母亲和哑巴弟弟,她先是发家致富把家建,再是让哑巴弟弟开口说话。只是她养了一条狗,这条狗在某一天不见了,她发誓势必要找到她的狗。一直追求她的高富帅同学问她,“找到那条狗要如何?”她咬牙切齿,“先蒸后煮,对待忘恩负义之狗,绝不能手软。”“狗没有,老公倒是有一个。”他,上古麒麟血脉,从来就不是狗!什么眼神!此文算是《倾城国医》的姐妹篇,欢迎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