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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忆原本是个小医女,乱世里的医女。她没什么大的理想,医术也不是顶好的,也就够乱世里保住命,糊口饭吃。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女子行医不再被世人诟病,忙时被人唤大夫,闲时被人唤姑娘,如果可以再养只看家的狗,最好能护着她的那种。郁承君是被父母嫌弃的弃子,也是南唐唯一的皇子,更是太子,只是颠沛流离的过往,转瞬翻脸的红颜,让他对身边所有的人都抱有戒心。哪怕存粹的如水一般干净,他也要搅浑了才觉得正常。他一直信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皆为利往,但凡他所接触的一切,总要算计过了,才觉得是真的。原本不该有交集的人,却因为乱世而相遇。但到底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去。苏忆最后想的还是,她真的努力的在学怎么在他身边生存了,可还是不及他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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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与作家,游离胶着,剪不断,理还乱。然而,离开故乡,反观故乡,回归故乡,似乎又是文学创作所必取之径。黑马此书,以故乡为主题,收入其所作乡愁随笔及其所译劳伦斯有关其故乡诺丁汉的散文多篇;回忆保定老城里成长的人情世故,译介英伦小镇诺丁汉中的爱恨离愁,于宁静恬淡中寄寓深沉情思,在理智与感情之间寻觅自己的心灵故乡。在文化消费异军突起的当下,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相信唯有不忘初心,铭记自己方寸间最为瑰丽的风景,方能走得更远。逼婚成宠:傅少,请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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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狄墨辰档案】特长:钢琴小提琴声乐书法篮球爱好:学习人生信条:坚强的意志可以攀登人生中的每一座高峰职业:软件开发公司总裁【女主莫灿月档案】特长:狄墨辰学会的我都没学会,但是在韩剧,日剧,台剧欣赏方面颇有建树。识便天下帅哥。智商极高爱好:反正不爱好学习人生信条:快乐每一天职业:第一医院副院长兼眼科脑内科主任那一年,我六岁,他七岁。因为他父亲的去世,他成为了我的哥哥,他的名字也由狄墨辰变成了莫灿阳,到了他有能力照顾自己才可以改回来,爸爸说这是保护他的方式。我讨厌他,那是从幼稚园就一直持续的事。他来到我家,抢走了一半爸妈的爱,上小学的时候因为他那副乖学生的模样让老师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真的是莫灿阳的妹妹?”切,当然不是了。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总会有女生莫名其妙的把情书塞给我让我转交给我哥哥。他爷爷的,谁是他亲妹妹啊。像莫灿阳这种典型的装13大呆子,在爸妈面前一副好哥哥形象,老师面前一副好学生形象,其他人(除了我)面前一副温柔有礼谦虚谨慎的好同学形象,就是我讨厌的典型。可是,对于我们新时代的大好女青年,面对讨厌的同志不应该排斥他,应该积极改造他,让他成为我喜欢的样子,融入到大潮流中。对,要出击,主动出击,强力出击,将厚黑学贯彻到底!我也一直坚信,无论发生神马事情,无论发生神马鬼畜的事情,我都要坚定的乐观的顽强的,生活着,生活着。所以——当我们因为一些(读者们永远也猜不到)的原因分开,又重聚的时候,一切仿佛有了极大的变化,不过我们雷雷更健康的生活还是一如往昔。片段一:第二天早上,早饭的时候。“灿月你越来越不学好了。”爸爸生气的坐在椅子上,“你给灿阳的是什么碟啊?”我咬了口面包瞪了莫灿阳一眼,“什么啊?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装——萌。“不是你昨天晚上给我的吗?不让我告诉爸妈你逃学的事。”当事人没有表情的吃着早饭,却吐出爆炸性消息。“狄墨辰,你找死啊。”我站起来,拉着他的校服,“你等着吧,我不会饶过你的!!!”但是我的声音最终淹没在爸爸的怒吼中。片段二:“墨辰,你觉得我穿这身白袍是不是显得特别纯洁。”我看着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他笑着说。“开玩笑。”他的视线没有从报纸上移开,“你本猥琐,怎么会纯洁呢。”“怎么不会呢?今天门诊的时候很多病人多说我是天使神医呢。”我揽了揽白袍坐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