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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最好的感情是一起成长(1)

时间会告诉我们——

简单的喜欢,最长远;

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

懂你的人,最温暖。

爱很简单,每天彼此挂念,想到你,便微笑嫣然。

年少时牵了你的手,这辈子可以一起走。

每个女孩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应许之日,都期盼承诺兑现的那一天,梦想成真的那一天,幸福到来的那一天。而所有为爱执着的人都配得到那一天。

辛仔是南方妹子。她的家乡山水如画、风景秀美,滋养的人儿也是美人一枚。辛仔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眼尾稍往上翘,别有一种风情。如果适逢她穿旗袍,瞬间妩媚万千,看得人不禁心神荡漾。

辛仔皮肤极好,白嫩细腻,与我同龄,脸上却找不到一丝细纹,因此常被我们追问保养秘诀。她倒很坦然,“也没啥秘诀,就是脸大,不显老。”

我有次刷微博刷到陆毅夫人鲍蕾的照片,发现跟辛仔长得好像,连忙把这个新发现告诉辛仔,她一方面窃喜自己居然长了张明星脸,另一方面又疑惑地说:“你确定我不是大脸版的鲍蕾?”

辛仔甜美的外表下有一颗爷们儿心,除了一贯以短发示人,她还喜欢打游戏,爱看譬如《行尸走肉》之类的重口味影视,聚餐时总会把酒言欢。

当然,辛仔此生做过最爷们儿的事当属她年少时主动追求男生,表现出女生的绝佳勇气,因此成就了她和H先生的一段好姻缘。

H先生是辛仔小学好姐妹的哥哥。某次,辛仔到好姐妹家玩,第一次看到她的哥哥,惊鸿一瞥间,辛仔就感觉内心如小鹿乱撞。后来,好姐妹又三不五时在辛仔耳边念叨:我哥哥又考第一名了,我哥哥拿到奥数冠军了,我哥哥被评上体育标兵了……

辛仔故作不耐烦地回应:“你哥哥又不是我哥哥,提他那么多干吗?”话虽这样说,可是一旦好姐妹有段时间不提她那优秀得“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见”的哥哥,她内心又蛮失落的。而每回去好姐妹家,她总是既期待又紧张,想看H先生一眼又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恰逢她去的那天H先生不在家,她便会怅然若失好久。

后来,H先生读高中,辛仔读初中;H先生读大学,辛仔读高中。再后来,H先生大学毕业在G市工作,辛仔高考时就报了G市的大学。

辛仔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了H先生工作的城市,虽然G市是陌生的,但因为H先生的缘故,她感到这座城市有种莫名的亲切与熟悉。

辛仔主动找H先生一起吃饭,美其名曰“老乡聚餐”,还仗着跟他妹妹关系好,说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他作为朋友的哥哥应该罩着她才对。H先生闻言连连点头,“对对对,你来这里,哥哥确实得照顾你。”

辛仔心里直抱怨:还哥哥哥哥的,真是不开窍的木瓜脑袋,不明白人家对你有意思吗?一个女孩子主动找你,而且还不止一次地主动找你,你真以为我有那么多闲工夫叙老乡情吗?

H先生是典型的优质理工男,智商很高,情商稍欠,不明白女孩子那弯弯绕的心思。不过让辛仔欣喜的是——他还没谈过恋爱呢!她心心念念的男神至今还守身如玉呢!只要他还“待字闺中”,她就有机会成为他的女朋友!

可无论辛仔怎么旁敲侧击,理工男H先生仍是岿然不动。

直到有一天,H先生和辛仔吃完饭,送她到宿舍楼下,对她郑重宣布,下个月他要接受公司的安排借调到其他城市工作了。

辛仔内心真想骂脏话:我×!我为了你放弃心爱的武侠书埋头苦读,好不容易考到G市,好不容易能和你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结果你倒好,打算扔下我去别的地方了!

但是,表面上还是要保持淑女的姿态,辛仔故作淡定,嫣然一笑,“好事啊,借调回来就是加薪升职,到时候发财了,别忘记我啊!”

“那是!哥哥发财了,自然忘不了妹妹。”H先生拍胸脯保证。

辛仔此时觉得“哥哥”“妹妹”格外刺耳,在心里狂呼: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的情!我才不想做你的妹妹,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眼看坐怀不乱的H先生要离开G市去别的城市,辛仔有种“此时不说,更待何时”的紧迫感,她觉得对榆木疙瘩般的H先生,玩云山雾罩的婉约术根本不管用,她得拿出撒手锏了,她必须大胆直接地向他表白才行。

于是,她鼓足勇气,对H先生说:“那啥……我好像……好像喜欢上你了……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看着辛仔羞红脸,一脸认真地说这些话,H先生一时半会儿竟反应不过来,站在原地愣了半晌。

辛仔紧张得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暗自揣测:完了完了,他是被我吓到了吧!完了完了,以后会不会连妹妹也做不成了?

似乎过了好久,H先生才说:“我考虑一下,明天下午在QQ上给你答复好吗?”

辛仔略微心有不甘,不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吗?这是纱吗纱吗纱吗?这明明是一座硕大无比的高山好嘛!

不过,好在H先生并没当面拒绝她,而是说“考虑一下”,貌似她还有那么一点机会吧。

回到宿舍,辛仔还是掩饰不住激动的心情,室友们只见她在宿舍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如果把这些来回走的步伐加起来,估计有三公里吧。有室友疑惑地问她:“怎么了,锻炼身体减肥吗?”

另一个跟她关系好的室友说:“八成是跟她的H哥哥表白被拒绝了吧!”

辛仔停下脚步,几乎要跳起来,“你才被拒绝了呢!”

等待H先生回复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辛仔第二天一早就开了QQ,一直等到下午一点、两点、三点、四点、五点、六点……看看渐渐西沉的太阳,辛仔的心都凉了。

六点半的时候,QQ终于弹出H先生的聊天对话框,辛仔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欢快。她小心翼翼地点开对话框,闭上眼睛,深呼吸,暗自告诉自己: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然后,她才睁开眼睛,内心忐忑地看电脑屏幕上的字——“昨天你说的事,我想了一下,我们试试看吧。”

尽管H先生的回复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是足以让辛仔在内心狂呼万岁!

虽然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是H先生依然秉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连对女朋友也是淡淡的,甚至第一次约会还是辛仔主动提出来的。

正值公园举办杏花节,辛仔约H先生去公园看杏花,他说手头有点事正在忙,争取早点忙完就到公园与她会合。

看着漫山遍野的杏花海,辛仔暗自为自己的选择鼓掌,这里真美!的确是谈恋爱的好去处!

可惜再美的风景没人作陪,也显得几分乏味。辛仔逛了半天公园都没等到H先生。可她不知哪里来的信念,坚信H先生一定会来。

后来天色突变,乌云压顶,眼看一场大雨就要降临,四周的游人皆作鸟兽散。

那时候手机还不盛行,她一路跑到公用电话亭call了H先生的传呼机。等待复机的过程中,她心急如焚。眼看着一道道闪电从天边划过,她急得直跺脚,快回电啊!你再不回我就要被雷劈了!

老天爷仿佛听见了她的心声,H先生终于复机了。电话接通,刚听他说了一声“喂”,辛仔劈头盖脸就问:“你到底来了没有啊?我怎么都找不到你?”

H先生用他一贯云淡风轻、清风朗月的口吻回道:“我刚忙完,正打算过去,不过看天色不好,心想你可能已经走了,所以我就没去。你不会还在公园吧?”

走你个头啊!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辛仔心头的无名火也乱蹿。

“你没来啊,那正好。我也没去。”辛仔咔嗒一声挂了电话。挂完电话,眼泪就不听话地往下流,而此时雨水也应景地倾盆而下。

辛仔在雨中漫不经心地走着,她已经分不清脸上哪是雨水,哪是她的泪水,既然已经分不清,哭又有什么意义?

谁先爱了,谁就输了。她愿赌服输。

辛仔以为淋了这场大雨,怎么着也会大病一场。毕竟她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然而第二天醒来,她仍然生龙活虎,啥事儿都没有。如果生病了她好歹可以演绎林妹妹,说不准能引起H先生的怜香惜玉之心。如果他看到自己活蹦乱跳的样子,八成真以为她昨天没去公园呢!唉,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辛仔正暗自为自己叫屈,这时室友喊她:“辛仔,有人找你!”

谁会找我?辛仔狐疑地下楼。走到楼下,那个站在她们宿舍门口不远处的高个子男生不是H先生还会是谁?小样儿,负荆请罪来了吧!辛仔摆出高姿态,昂着头大步走到他面前,尽量用高冷的声音问:“你来做什么?”

“我来找我的女朋友。”H先生这回的语气竟然前所未有的温柔。

辛仔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上辈子她一定欠了他太多债,这辈子才注定在他的爱里沦陷。

将近一个月时间,辛仔和H先生不咸不淡地交往着,虽然他鲜少表现出浪漫温存,但是她终于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以男女朋友的名义在一起,对她而言已是莫大的满足。有时候,她会从另一个角度去想:像H先生这么闷骚的男人,估计也只有我才受得了吧!这样就不用担心他去了外地会有别人来抢了。我眼光真好,选了个多让人有安全感的男人!

后来,H先生离开G市去另一座城市工作,他们只能异地恋。

他离开的第一天,辛仔想他。他离开的第二天,辛仔想他,想他。他离开的第三天,辛仔想他,想他,想他。辛仔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琼瑶书里的女主角了。思绪一多,激发了她的创作灵感,业余时间她开始写小说。

或许是H先生刚到外地需要有个适应的阶段,抑或是他工作太忙的缘故,总之,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辛仔主动联系他,给他打电话。

异地恋本来就聚少离多,不利于培养刚萌芽的感情,加上H先生不够主动,辛仔索性联系他的时间也渐渐少了,一有时间就把感情付诸在小说里的人物身上。

就在这时,辛仔的身边出现了一位长相和家境都不错的帅哥L,最关键的是他喜欢辛仔,对她特别好。一贯被H先生冷淡对待的辛仔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关怀。

相处得久了,辛仔都怀疑自己心中的天平是不是更倾向于L了。他让她感到温暖,和他在一起也很舒服。和H先生在一起,一直是她在不断付出,得到的回应很少。可是和L在一起,她付出的很少,得到的却是他无微不至的关心。

距离是能产生美,可是距离也远不如身边的关怀来得温暖实在。

辛仔想把内心的感受坦白地告诉H先生,于是某天晚上给他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她说了很多很多。

她说,她可能喜欢上别人了,她觉得H先生不够爱她,她还不如选一个更爱她的人,那样她才不会那么累。她说,她从小就喜欢H先生,曾经为了他看过三年的体育新闻,可是这么多年了,他对她还是冷冷淡淡,就算成了恋人,她还是感觉不到他太多爱。她还说,她是为了他才考到G市来,只为能在他身边,能经常看到他,可他还是离开了她……

H先生静静地听着,内心五味杂陈。

第二天H先生空降G市,出现在辛仔面前,告诉她,他不能没有她。

他说,他在听到那通电话后,才知道曾经那个他当作妹妹的小女孩居然这么爱他!他说,他在听到她说可能喜欢上别人的时候,心里陡然空了一块,也是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爱她!他还说,以前总觉得男人三十而立,男人三十岁之前应该先把事业忙好,才有资格谈情说爱,才能对日后的家庭负责,所以他接受公司安排去了外地,可是现在,他决定为了她回到G市。去他妈的加薪!去他妈的升职!他只要她!

说完,他紧紧地抱住面前这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再也不想松开。

经历了这件事,辛仔终于掌控了爱情的主导权。H先生比从前更懂得付出,懂得珍惜。

辛仔笑言,事实证明,竞争对手的存在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过,她还是觉得,太容易得到的爱情,男人不会懂得珍惜。如果她将来生个女儿,她一定会告诉她:千万不要追男人,要让自己变得棒棒的,让男人来追你,要在爱情中占据主导地位。

其实,我觉得男追女还是女追男并没那么重要,爱情中谁占据主导地位也没那么重要,关键是你有没有遇到对的人,关键是你们是否足够相爱,关键是你们在一起开不开心。

后来,辛仔和H先生结婚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他们现在已经过上了岁月静好的生活——

无聊时辛仔问H先生:“假如有一天我们互相不认得对方了,你只能问我一个问题,你会问什么?”

他毫不犹豫地问:“你怎么变成这样的?”

辛仔忍了,再给了他一次机会。

这次他终于思考了一会儿,谨慎地问:“还治得好吗?”

辛仔的心瞬间碎成了渣渣。

某个圣诞夜,辛仔陪H先生在家第一千零一次地看他喜欢的《兄弟连》,剧情台词都耳熟能详,H先生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辛仔困惑地问:“我们能换换没看过的片吗?”

H先生理直气壮地答曰:“这个就是啊!以前看的是DVD版,现在是蓝光。”

辛仔晕倒。

有一阵子辛仔寻思着换个手包,H先生说要送她一个。难得他主动送包,辛仔甚是激动。

谁知看了一眼差点没背过气去——居然是一只粉红色透明卡包!有那么欺负人的吗?

结果他还喜滋滋地说:“是一对的。你是粉红色,我是绿色,还是情侣款。”

好吧,卡包也是包。

家里新买了个理发器,H先生让辛仔给他理发。她惊讶于他对她难得的信任,他大度地说:“大不了光头!”

结果……他就成了光头。

剃了光头的H先生时常一脸冷酷,看起来让人退避三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他无故在机场安检处被叫进小黑屋。结果从他神秘的黑色双肩包搜出毛绒玩具一个,电动猴子一只,还有变形金刚模型一组。

辛仔想象那情景,应该和电影里一个杀手怀里揣着个Hello Kitty差不多。

理工男H先生还是和从前一样,聪明有余,浪漫不足。但是辛仔却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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