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墨守成规——墨家
§§§第一节墨守成规,兼爱苍生——简谈墨家思想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以裘褐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不后退。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墨者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例如,巨子腹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他自己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墨家的创始人墨子,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
墨子死后,墨家学派发生了分化。有相里氏之墨,邓陵氏之墨,相夫氏之墨,活动于战国中后期。在自然观方面,对物质、移动和时空关系做了唯物主义解释,摒弃了墨子的天鬼观念,并把唯物主义哲学和科学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认识论上,发扬了墨子重视实践的特点,承认物质世界的可知性,克服了狭隘的经验论的错误。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了“义,利也”的著名论断,突出了利,把它作为标准和基础解释各种社会问题和道德范畴。
后期的墨家在逻辑论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形成了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后期墨家对概念、判断和推理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研究,意识到劳动人民精神生活中也需要艺术。
【墨子哲学的基本思想】
墨家的基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十点:
兼爱。完全的博爱(与儒家的相对,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的亲人对待方式,扩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
非攻。反对侵略战争(战争对于败者的伤害及伤人命、损其才,是没有意义的破坏行动。而对于胜方而言,仅仅是获得了数座城池与税收,但总的来说伤害与损失是巨大的,所以战争是没有意义的行为)。
尚贤。不分贵贱唯才是举。
尚同。上下一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兴利除弊(有一说法为“上同”,认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听令百官,与上而同,此乃“上同”之意)。
天志。掌握自然规律(有一说法为天子代天行政,并借由“上同”的观念推论出人民以天的意志而行事)。
明鬼。尊重前人智慧和经验(有一说法认为墨家说鬼所为并非迷信,而是希望以神鬼之说使人民警惕,不行邪恶)。
非命。通过努力奋斗掌握自己的命运。
非乐。摆脱划分等级的礼乐束缚,废除繁琐奢靡的编钟制造和演奏(古代音乐费时耗事,花费甚大,于国家乃无用之事)。
节用。节约以扩大生产,反对奢侈享乐生活。
节葬。不把社会财富浪费在死人身上(儒家的厚葬耗钱财,守丧则需三年,三年过后人虚弱需要人搀扶才能起行,这会影响国家生产力,乃浪费之事)。
此外还有逻辑学等。墨子还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在力学、几何学、代数学、光学等方面,都有重大贡献,是当时诸子所望尘莫及的。墨家在科学上的成就为众多学者所称赞,我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认为:“先秦唯墨子颇治科学。”历史学家杨向奎称:“中国古代墨家的科技成就等于或超过整个古代希腊。”
【墨家与儒家】
儒墨两家在当时并称显学,两个学派的弟子甚多,遍布各地。但两派的阶级立场显然不同。孔子旨在维护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墨子则反映正在上升的“农与工肆之人”即小生产者的要求。彼此利益相反,所以两派形成对立面。由于儒墨两家立场不同,社会政治思想亦背道而驰。儒家主张“爱有差等”,墨家则主张“兼爱”;儒家信“命”,墨家则“非命”;儒家鄙视生产劳动,墨家则强调“不赖其力者不生”;儒家“盛用繁礼”,墨家则俭约节用;儒家严义利之辨,墨家则主张“义,利也”;儒家的格言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墨家则“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如此等等。因此,这两家的思想和实践也各有特点。
墨家对儒家的否定在于:儒家不相信天帝鬼神,结果“天鬼不悦”。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此举浪费民众的财富和精力。儒家“盛为声乐以愚民”,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
出现以上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和墨家的不同出发点。孔子代表一些传统的力图通过周礼的改良等方式来安定社会的统治者的思想,而墨子反映的是处于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而最后一点则是属于墨家的误解,儒家所说的命,是人力无法控制的某种力量,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方面是人只要努力就能控制的。儒家强调先尽力而为,最后才接受人力所无法改变的部分,这才是“知命”。
§§§第二节从墨家思想看中医学养生
【教育启迪心灵】
重视教育的墨子
墨子以“兼爱”“非攻”为教,同时重视文史知识的掌握及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还注重实用技术的传习。
墨子长于教育,除称说诗书外,多取材于日常社会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经验,或直称其事,或引作比喻,具体生动,较能启发同门弟子的思想,亦较易为其他人所接受。例如他以分工筑墙为喻,教弟子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又如,有二三弟子再向墨子请求学射,他认为国士战且扶人,犹不可及,告诫弟子不可同时“成学”又“成射”。这些例子也说明,墨子教学注意量力,既要求学生量力学习,也要求教者估计学生“力所能至”而施教。只有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才能使能力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基础上,做到可能“成学”者成学,可能“成射”者成射。对教师讲,这也是“因材施教”。至于不允许学生同时既“成学”又“成射”,也具有使学生学习要“专心致志”的意义。
中医胎教——让宝宝赢在起跑线上
现代社会非常流行的“胎教”一词,其实源于我国古代,最早出现在汉朝。那时胎教的基本含义是孕妇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古人认为,胎儿在母体中能够感受孕妇情绪、言行的感化,所以孕妇必须谨守礼仪,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名为胎教。《大戴礼记·保傅》说:“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又说:“周后妃(即邑姜)任(孕)成王于身,立而不跂(不踮脚尖),坐而不差(身子歪斜),独处而不倨(傲慢),虽怒而不詈(骂),胎教之谓也。”《列女传》中记载太任怀周文王时讲究胎教事例,一直被奉为胎教典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孕期有关行为、摄养、起居等各方面之注意事项,如除烦恼、禁房劳、戒生冷、慎寒温、服药饵、宜静养等节养方法,以达到保证孕妇身体健康,预防胎儿发育不良以及防止堕胎、小产、难产等目的。
古时候妇女怀了身孕,睡觉时就不侧着身子,坐席不靠边,不用一只脚站立,不吃有异味的东西。食物切得不正不吃,席子放得不端不坐,眼睛不看邪僻的东西,耳朵不听浮靡颓废的声音。夜晚让乐官吟诵诗歌,讲述正人君子的事迹。这样生下的孩子必定相貌端庄,才智和品德都出类拔萃。所以,女子怀孕时期要时刻谨慎自己的每一个细微的念头,思维纯真温厚没有恶意就会感应善良贤德,思维嗔恨邪恶就会感应不好的事物。
现代中医也认为凡是妇女怀孕后,除了德行操守外,还要注意不要咒骂发怒,不要恶言,不要惊恐,不要过度疲劳倦怠,不要说假话,不要悲伤愁苦,不要吃生、冷、过酸、过热的食物,不要骑马乘车,不要到高的地方去,不要去危险的地方,不要走路太快或小跑,不要吃牲畜的筋腱,不要做针灸治疗。要端正心态,保持正身诚意,心无邪思,还可以时常听读圣贤经典。
古人的教诲是很有道理的。胎儿和婴儿时期的教育,关键是父母双方,母亲本身的作用更是关键中的重点,母亲本身的道德品格和修养对胎儿、婴儿的养育起关键作用。父母是否明理通达,能否起到表率作用,是胎教、婴教和幼教能否得到成功的关键。
【恒动观】
恒动,就是不停地运动、变化和发展。中医理论认为:一切物质,包括整个自然界,都处于永恒而无休止的运动之中,“动而不息”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律,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及其固有属性。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包括生命活动、健康、疾病等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因此,运动是绝对的、永恒的。摒弃一成不变、静止、僵化的观点,这就是恒动观念。
恒动观念的主要内容有:
生理上的恒动观
人体脏腑器官的生理功能活动,处于永恒无休止的运动中。如生命活动的生、长、壮、老、已过程,充分体现了“动”。欲维持健康,就要经常锻炼身体,即“生命在于运动”。又如人体对食物的吸收,津液的环流代谢;气血的循环灌注,物质与功能的相互转化等,都是在机体内部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阴阳运动之中实现的,这就是生理上的恒动观。
病理上的恒动观
中医学以“动”的观念,从病因作用于机体,到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对整个疾病的全过程进行动态观察,发现疾病的病理也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之中。如外感表寒证未及时治疗,则可入里化热,转成里热证;实证日久可转为虚证;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新病又往往引动旧病等。另一方面,疾病的病理变化多表现为一定阶段性,发病初、中、末期都有一般规律和特点。例如风温,初期在肺卫,中期在气分,末期多致肺胃阴伤。又如气血瘀滞、痰饮停滞、糟粕蓄积等,都是发病机体脏腑气化运动失常的结果,这就是病理上的恒动观。
疾病防治的恒动观
疾病过程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一切病理变化,都是阴阳矛盾运动失去平衡协调,阴阳偏盛偏衰的结果。治病必求其本,治疗应以扶正祛邪、调整阴阳的动态平衡为基本原则;体现了运用对立统一的运动观点指导临床治疗的特点。中医学主张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思想,就是运用运动的观点去处理健康和疾病的矛盾,以调节人体的阴阳偏盛偏衰而使之处于生理活动的动态平衡。因此,不断地把握患者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细心分析,随时调整治法及方药,才不致贻误病情。
所以,中医学养生及防治疾病的基本思想,均体现了动静互涵的恒动观念。
【中医第一哲学观——整体观】
整体观是指从全局考虑问题的观念,整体观,首先是指自然界本身是一个整体,人和其他的生命、生物都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这个整体或某一部分受到损害,那么其他方面也将受到影响,整体则因之破坏。
整体观又是指将生物机体与自然环境、五脏、六腑、五官这些不同层次的系统、组织看成统一的整体,就是指观察事物、解决问题能着眼于全局的一种心理能力。
在中医学的研究诊断治疗中,每一个或几个机体单元都视为一个整体的观点。它强调研究每一生物元素时,都应将其置于整个生物机体的全框架中,探讨它与其他机体元素以及各种外界条件之间的内在关系和内外联系,由此建立一种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和关系规律。
【中医第二哲学观——辨证观】
治病异同皆因“证”
同病异治,就是同一病证,因时、因地、因人不同,或由于病情进展程度、病机变化以及用药过程中正邪消长等差异,治疗上应相应采取不同治法。《素问·五常政大论》说:“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
异病同治,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病机,因而采用同一方法治疗的法则。中医治病的法则,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病机的区别。异病可以同治,既不决定于病因,也不决定于病证,关键在于辨识不同疾病有无共同的病机。病机相同,才可采用相同的治法。
按证反治得正果
反治法多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完全吻合的病证。由于这类情况较少见,故反治的应用相对也较少。究其实质,用药虽然是顺从病证的假象,却是逆反病证的本质,故仍然是在治病求本的思想指导下针对疾病的本质而进行的治疗。
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它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如格阳证中,由于阴寒充塞于内,逼迫阳气浮越于外,故可见身反不恶寒,面赤如妆等假热之象,但由于阴寒内盛是病本,故同时也见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脉微欲绝,舌淡苔白等内真寒的表现。因此,当用温热方药以治其本。
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它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如热厥证中,由于里热盛极,阳气郁阻于内,不能外达于肢体起温煦作用,并格阴于外而见手足厥冷,脉沉伏之假寒之象。但细究之,患者手足虽冷,但躯干部却壮热而欲掀衣揭被,或见恶热、烦渴饮冷、小便短赤、舌红绛、苔黄等里真热的征象。这是阳热内盛,深伏于里所致。其外在寒象是假,内热盛极才是病之本质,故须用寒凉药清其内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