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当前我国面临的热点和研究任务。2004—2010年连续7年发布解决“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和力度。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它同时也是农村全面小康、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建议》还提出要“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造就和培养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农民。通过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标准,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李兵,2009)十七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物质基础。《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为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可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需要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需要通过探索有效实现集体经济,整合专业农民合作组织,来达到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以及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而土地流转从根本上盘活了土地存量,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济基础。本文就是基于新农村建设这一大背景分析土地流转,从而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围绕新农村建设与土地流转这一课题,无论是在理论探索还是在实证分析乃至具体的政策措施研究方面,都已经成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焦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科学体系,对政策制定提供了一些理论指导。本课题重点集中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充实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类型,弥补了农用地流转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内在联系,从而从更微观的角度既丰富了新农村建设理论又深化了土地流转理论。
(二)社会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主要应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既可盘活农村土地,提供切实可行的流转模式又可为重庆市市政府提供理论政策建议,为重庆市城乡统筹建设出谋划策,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文献综述
(一)新农村建设研究状况
1、国外研究
美国、欧盟各国、韩国、日本等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及时调整城乡关系,发展新农村建设。美国在发展现代化农业过程中,先后通过自由放任阶段(南北战争—二战前)、机械化发展阶段(20世纪前半期)、规模化、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20世纪后半期)来发展美国农村建设,去得了较好的效果。进入21世纪,美国农业政策的战略目标选择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粮食及农产品供应、农业支持与保护、资源与环境保护、农村社会发展。(T.W.Schultz,1990)战略目标的核心是农业支持与保护,即通过政府补贴、贷款扶持、市场扩张、调节供应、支持生产与科技推广等政策措施,对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实施保护。欧盟各国发展农村建设主要经历了农业结构调整促农村发展、从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向关注农村发展过渡、农村与农业共同发展、整合协调发展阶段四个阶段,试图利用一个专门基金、一个专门模式、一个专门网络,把整个欧盟的农村发展控制在“欧盟农村共同政策”的框架内,从而实现农村的协调发展。韩国1970开始推行“新村运动”,其运作机制为:将“新村运动”上升到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的国家工业化战略高度,进行系统、全面地建设规划,采取一以贯之地围绕总体设计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推进,由自上而下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统一推动和实施。日本农村建设早于韩国,通过建立健全支持农村发展的制度、灵活应用财政金融手段,加大农业投入、营造具有田园风光的农村活性化事业等措施来发展农村建设,使日本农业达到四高:农民收入水平高、农村城市化水平高、农民经营素质高、农产品质量水平高。综上所述,国外发展农村建设主要是从产业、城镇化、管理等方面入手,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2、国内研究
自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目前围绕农村小康建设目标,全国各地已经先行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相似、名称各异的新农村建设试点。部分地区在新农村建设的理念上、做法上大胆创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功。主要模式有江西赣州“五新一好”行动、成都城乡一体化模式、华西村模式(姚洪斌,2009)、土地开发整理模式、土地综合整治模式等,其核心主要是核心是打破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为此要从城乡协调、管理一体化等方面着手。成都等地在新农村建设中,从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等方面着手,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收到了好的效果,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