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础理论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理论基础侧重于说清楚其开展学生事务管理的依据,即为什么需要学生事务管理,在民办高校开展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是否合理。而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则侧重于说明,在学生事务管理中,有什么样的理念可以为学生事务工作的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2.2.1 人力资本理论
从人力资本理论的角度来看待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其核心理解在于:正确认识民办高校学生接受教育这一人力资本增值的教育投资方式,看到其身上凝聚的知识和技能。与此同时,应把握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和关键因素。人力资本通过劳动力生产率的提高来推动经济的增长,而只有通过对民办高校学生进行高水平的学生事务管理,才能提升凝聚在学生身上的知识资本和技能,为其获取更高的教育投资收益服务。
2.2.1.1 人力资本理论概述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美国、英国和法国为代表,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国家实力得以全面恢复。随着战后经济的不断恢复和发展,许多西方学者逐步意识到教育与培训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特别是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美国经济学家发现了教育的投资不单是成本,也是可以带来利润的资本投入,而与一般的物力资本投入相比,教育投资的回报明显要高得多。
人力资本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人力资本理论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解释,资本是生产要素之一,是能用于物质市场的各种社会资源,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润或者收益预期而在目前所要付出的代价。从一般意义上来看,人力资本具有依附性、能动性和私有性等特征。在经济学家看来,资本有两种不同的存在形态:一种是物质资本形态,即通常所使用的主要体现在物质资料的那些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另外一种是人力资本形态,即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资本和技能的总和。1957年,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明瑟在他的博士论文《个人收入分配的研究》和1958年在其《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分配》文章中开始正式使用“人力资本”的概念,并着重研究了教育与个人收入的关系。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力资本逐渐形成了一种理论体系和学说,并经过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爱德华·丹尼森、加里·贝克尔等人的不断发展,进而形成了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如下:
(1)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人力资本理论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人口质量重于人口数量,人力资源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具有不同技术知识程度的人力类型,高技术知识程度的人力带来的产出明显高于技术低的人力。
(2)人力资本投资与物质资本投资都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生产性投资,但在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人力资本投资与国民收入投资成正比,人力资本比物质资源增长速度快,资本投资的重点应不断由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转换。
(3)人力资本的核心是提高人口质量。教育是提高人力资本最基本、最主要的手段,可以把人力投资视为教育投资;不应该把人力资本的再生产仅仅看成是一种消费,而应该视为一种投资,这种投资的经济效益要远远大于物质资本投资的经济效益。
(4)教育消费是一种投资行为。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投资的核心,教育投资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它并一定能获得即时的回报,而是在未来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其内在价值和收益;教育投资应以市场供求关系为依据,以人力价格的浮动为衡量符号。
20世纪80年代以后,卢卡斯、罗默等人提出了新增长理论弥补了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不足,从而把人力资本理论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纳入经济增长模式分析中,使之不断深化、具体化。新增长理论强调,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增长差异不仅反映了它们在技术能力或者自然资本上的差异,也反映了人力资本——知识和技能资源的差别,理论差距与物质差距同样重要。人力资本理论肯定了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提出了提高人力资本的多元渠道,而新增长理论则深化了这个观念,突出了观念和思想创新的重要性,并且拓展了对知识和技能获得手段的认识,把实践和“干中学”也视为重要的手段,不仅要重视正规教育还要重视实践培训。
2.2.1.2 人力资本理论与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学生选择接受教育的活动具有明显的人力资本投资的属性。一方面,学生需要在选择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付出相应的成本,包括直接的经济成本(如学费)和间接的教育成本,如因教育所耗费的时间可能获得的其他收益和因为教育的经济投入可能换取的其他投资的报酬等;另一方面,因为教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的手段,所以教育有获得一定收入的可能。而因为依附于个体身上的人力资本的不同,其在就业市场上可能获得的人力资本的价格也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看,以教育人力资本投资为导向的人力资本理论无疑会对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1)人力资本投资有获益的可能
人力资本投资有获益的可能是指,学生通过接受民办高等学校所提供的教育有获得预期收益的可能。这种收益有可能是因为自身人力资本价值提高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也可能是因为教育的熏陶而带来的精神收益。因为有了获得预期收益的可能,学生才有了选择接受教育的动机。学生有了选择接受教育的动机,招生工作才能顺利开展,而招生工作是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2)个体人力资本获得的多寡决定着个体的人力价格
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一种手段,但是教育活动并不会直接赋予受教育对象人力资本,其需要一定的管理,需要受教育对象本身有获取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增值的欲求。从民办高等学校教育体系来看,学生作为整个民办高等学校的直接教育对象,其在不断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获得了人力资本的增值。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这些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后,并不是所有人的劳动力价值和人力资本价值都是相等的,如果以工资水平作为衡量的标准,其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上所能获得的待遇必然也是不同的。工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为毕业生个体人力资本凝结程度的强弱,人力资本水平高的,其人力资本价格相应就高;反之,人力资本水平低的,其人力资本价格相应要低些。而学校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显然不能放任学生,对学生不闻不问,不加以任何的管理,任何学校都需要依据一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约束,以使其通过学习而获得人力资本的价值。那么在提供同等教育水平的前提下,在学生个体能力水平基本相似的前提下,学生的人力资本增值的直接手段就是其学生事务管理,这一工作的好坏影响着学生在一定学习期限内的人力资本增值情况。
民办高等教育要发展,质量是关键。这个质量就是办学的质量,就是毕业生培养的质量,就是人力受教育对象人力资本增值的质量。从这个意义上看,民办高等学校的学生事务管理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人力资本理论还从“人力资本投资有获得收益的可能”及“个体人力资本获得的多寡决定着个体的人力价格”两个方面为民办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选择的路径。
2.2.2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近年来,民办高等学校在我国取得极大进步和发展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起步晚、底子薄等长期存在的原因,民办高等学校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尤其是在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方面,仍处于较低水平。其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同普通高等学校,尤其是高水平的高等学校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这就决定了民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不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和待遇,明显处于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划分范围。故在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引入经济学的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一道,探求民办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特殊性,并将其作为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础理论,指导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实践。
2.2.2.1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概述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约翰·穆勒和凯恩斯。他们曾公开反对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力市场具有竞争性质的学说,而认为劳动力市场具有非竞争性。20世纪60至70年代,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以新古典经济学派为基础的劳动力市场理论提出挑战并出现了不同的学术分支,如以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性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职业竞争理论、运用历史和制度分析法提出来的激进理论及双元结构论,这些理论的差别主要表现在观测点、划分方法以及研究方法不同上,其中双元结构论引述最多并成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代表。
双元结构论把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这种区分最早由新结构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里提出来。一级市场具有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安全性好、管理过程规范、升迁机会多等特征;二级市场工资低、工作条件较差、就业不稳定、管理粗暴、没有升迁机会。一级市场的岗位主要由内部劳动力市场组成,工资的确定、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由管理制度等规则来调控,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而内部劳动力市场解决供求失衡的措施主要有招聘、培训、工作重新设计、分包、调整产出量等。二级市场的就业者多为穷人。尽管双元结构论在劳动力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但还是存在着另外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力市场是由多个区域组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力市场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工作链,“链”上的工资差别很大,但并不存在界线明晰的区域。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有这样一些基本观点:
(1)工资决定机制——传统的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工资由劳动边际生产力决定,劳动的需求曲线就是劳动的边际产量曲线。
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决定工资的因素复杂,并由此解释现实经济中的工资差异和工资歧视问题。双元结构论认为,一级劳动力市场的雇主都是一些大公司,主要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较易形成内部劳动力市场,工人的工资不是由边际生产力决定的,而是由其内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所处阶梯地位决定的,能得到比市场高的工资;二级市场的雇主由众多中小企业组成,产品需求变动频繁,企业对发展内部劳动力市场不感兴趣,工资由市场上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趋向一个固定水平。
(2)人力资本投资作用——传统理论认为,人力资本在工资决定中起重要作用,人力资本投资量不同其边际产量就不同,工资也不同。
而现实并非如此,分割理论对人力资本投资做了新的解释,它认为人力资本投资只是一种信号,发挥着筛选功能,劳动力接受教育只是为进入一级市场并提供给雇主一个培训潜力大的信号,而那些接受教育少的人被认为培训潜力低,只能占据劳动力阶梯的末端或留在二级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二级市场劳动者会养成懒散、无时间观念、不易合作、不尊重人等行为特征,而这与一级市场要求格格不入。因此在二级市场就业的人,即使想办法提高了受教育程度,还是很难进入一级市场。
2.2.2.2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民办高等学校的就业是紧密相关的。如果说人力资本理论是民办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理论起点,那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就是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理论终点。
众所周知,高等教育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这就是说高等教育一方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另一方面则指的是高等教育系统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社会的子系统。在这个社会子系统的框架内,高等教育要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通过人的作用,通过其所培养的毕业生进入劳动市场,通过一定的社会劳动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进而通过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作用于社会的发展。同样的,作为高等教育组成部分的民办高等教育系统必然也具备与之相类似的特性。从这个意义上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最终作用于社会的中介就在于其所培养的毕业生进入劳动市场。
在当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社会背景下,任何一个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社会个体都不可能具备从事每一个职业的能力,这决定了学校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必须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结构来对学校自身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以避免因为民办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失调所导致的结构性失业。当然,这是从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来看的。
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来看,不同的劳动力市场需要的是不同性质、层次和专业的劳动力。通俗来说,就是高层次、高学历的人才进入高端的就业市场,从事轻松的工作,获得较高的回报;而低层次、低学历的人才进入低端的劳动力市场,回报也相应较低。而联系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实际来看,虽然在数量上和招生规模上,民办高等学校已经占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当部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民办高等教育不论是在办学水平、办学规模,还是办学质量上,乃至于办学效益上都还相对薄弱。那么是不是民办高等学校所培养的毕业生就应该只进入低端的劳动力市场,就只能获得较低的工资回报呢?显然,这样的结论是有失偏颇的。相反,我们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民办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在办学性质、办学水平等方面有诸多的差异,其学生事务管理的倾向也有不同的取向。尤其是在学生事务管理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因为劳动力就业市场分割性的客观存在,且这种存在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作为民办高等学校来说,其必须在办学的定位上、在学生的人才培养层次上、在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上有所侧重。
(1)从毕业生的培养定位来看
民办高校应该更多地定位于应用型、职业型人才的培养,不能片面地追求学术型人才的培养。只有找准了民办高等学校自身的定位,其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才能具有针对性,如在招生上、在学生的修业年限上都需要依据现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力市场划分做出调整。如要培养的是某幼儿园的教师,则在招生上就应该更多地侧重于对女生的招收;如要培养某远洋船舶公司的海员,则在招生上就应该更多地招收男生;如要与某制药厂定向培养一批一线的药物生产人员,则就需要在修业年限上做出一定的调整,可能前三年学习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而后一年就要深入企业的生产车间去进行实际的操作训练等。
(2)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来看
学生事务管理中的就业指导必须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相互统一。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框架内,应考虑到不同的毕业生会进入不同的就业市场,这样一来,由于民办高等学校自身在培养定位方面有所侧重,其在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上就应该有不同的指导方式。如指导学生降低就业预期、调整就业心理、面向基层就业、先就业后择业,对学生进行就业力培训,不断增强学生的就业力,以使其能够在就业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使学生能在就业市场上找准自己的定位等。
总的来说,依据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对民办高等学校学生开展学生事务管理,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将现实存在的劳动力市场划分和学生的实际培养工作结合起来,使学生事务管理的招生、学籍管理、就业服务指导等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2.3 后现代学生观
学生观是学生事务管理价值观的一部分,是指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对学生的基本认识和看法,是学生事务管理者对教育对象的基本认识与根本态度。它是学生事务管理者认识学生的观点、评价学生的标准以及对待学生的根本思想,是调节师生关系的基础,是直接影响教育活动的目的、方式和结果的重要因素。从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形式结构的重要组成来看,我们可从中透视民办教育学生观,即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对学生的基本认识和看法。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需要的革新,民办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类型、规格和人才培养方法和内容上都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动态的变化和现实环境的改变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对民办高校学生的认识。
2.2.3.1 后现代学生观的基本认识
可以说,后现代学生观是一种在后现代主义哲学基础上形成的对学生的看法和认识,其基本内容主要表现为:
(1)完整的学生生命观
学生是“完整性”的存在。后现代主义主张颠覆传统主体的前文化和原初始预设,使之成为倾注感性、理性等全部心智力量发现和证实的存在,即从一种笼统的普遍存在状态发展到一种独特的存在状态。反映在教育方面,后现代主义重视学生的“完整性”,主张使其成为一个既有理智又有丰富感情的健全的人,而不是被肢解的一堆毫无生气的碎片。它还认为不能将教育仅仅视为一种传授理性知识、发展理性能力的活动,而是一种以精神交流和意义创生为主要目的的人的生活。
(2)主体间的学生地位观
后现代主义学生观主张将学生的地位从教师与学生的二元对立变为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我—你”的关系。这种认识上的变化带来了诸多关于学生地位理解的变化。首先,从教育的过程看,学生与教师的地位从现代学生观中教师的主体(高高在上)变为学生与教师的平等,即两者之间谁也不能操纵谁,而是因为教育活动需要而结合在一起的两个对象。其次,主体间的学生地位的变化意味着据此结成的师生关系不仅仅是教育发生的背景,它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活动的表现形式,具有教育性、精神的陶冶性和培育性。即在圆满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和学生双方在精神的沟通和理解中获得了新经验,获得了精神的扩展,在交往中彼此接纳进而形成精神上的交流。最后,在后现代学生观的认识中,教师和学生之间不单纯是教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之间的单向关系,而是教师和学生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互惠关系。这种互惠关系,不仅要求学生发展,同时还要求教师发展。
(3)差异性的学生发展观
后现代学生观认为,学生是具有差异的不同个体,每一个学习者都是一个不同的个体,他们有各自不同的遗传因素、生活和成长环境,他们有自己的成长历史和属于自己的个性。一个个具有差异性的学生个体是由其生物的、生理的、地理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和职业的因素构成的,而这些因素对每一个学生来说,都是各不相同的。不仅如此,学生之间所体现出来的差异不仅是教育起点的差异,还是教育目标的一种追求。即教育并不是一种流水线的生产,并不需要把每一个受教育对象都培养得一样,而是需要依据学生各自不同的差异和志趣,使其天赋得到发展。此外,学生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教育尤其需要关注学生的多维性,使其发展的可能性得到增强。
(4)多元化的学生评价观
后现代学生观承认了教师和学生的对等地位,承认了受教育者之间的明显差异性,故而在对学生的评价上,也就需要维护学习者的个性并考虑受教育者群体固有的差异性,反对从单一的理念出发去评价学生,尤其主张在对学生的评价上要尊重学生的天性,兼顾学生各自不同的优缺点,认识到学生发展的多向性和差异性,采用多元化和多样化的标准来评价学生,反对学生评价上的单一标准和一刀切的做法。
2.2.3.2 后现代学生观与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将后现代学生观理论引入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意义,正如传统教育学领域杜威的“三中心”对赫尔巴特“三中心”的冲击一样,极大地改变着人们对民办高等学校学生的认识。
在过去的认识中,社会公众对民办高等学校存在众多的认识误区,如认为民办高等学校就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认为民办高等学校就只能招收高考的落榜生,是属于交钱就可以购买的高等教育服务;认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学生事务管理根本就是对学生的放任自流或者是类似于对企业员工的严格控制;认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学生都是清一色的差生,根本就不可能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获得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竞争力……而后现代主义学生观的引入,尤其是对学生认识的不断深入,使人们可以看到民办高等学校学生身上凝聚的无限发展可能,其发展的无限性和发展的可能性,使民办教育可以依据不同的学生个性、智力类型和能力类型,开设不同的专业,并围绕这些专业进行不同的课程设置,以更好地做到因材施教,激发每一个民办高等学校学生的发展潜能。
不仅如此,后现代学生观还赋予了教师和学生平等的地位,赋予了学生完整的生命观。基于这一认识,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必然要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上做出必要调整,做到在整个民办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的管理中,围绕对学生地位、学生能力、学生发展潜力以及学生个性等方面的认识来开展工作,这也是我们在下一节要着重论述将“人本理念”作为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核心理念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