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5200000002

第2章 医疗损害的责任构成与鉴定(1)

1、医疗过失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及其赔偿方式?

【宣讲要点】

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要查明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失,并因该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损的,医疗机构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责任比例应当按照其医疗过失参与度,即医院的医疗过失对损害后果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予以确定。

【典型案例】

万某于2002年5月到某医院住院治疗。某医院对万某的病情诊断为:胃癌、上消化道出血、贫血,并为万某实施了胃大部切除手术。2002年6月,经医院检查:万某病情平稳,可先出院,定期复查。2002年9月,万某因进食不顺利,第二次到某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其病情为:胃大部切除后食道狭窄。某医院为万某实施了食道狭窄扩张及支架固定术。2002年10月,经医院检查未见异常后,万某出院。出院后,万某认为某医院对其诊疗过程中存在失误,遂向当地医学会提出了技术鉴定申请。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此起医疗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经某医院与万某及其家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某医院一次性给付万某经济补偿金6万元;此后,根据万某的病情,某医院免费为其取出食道支架一次。该协议进行了公证,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项目,双方未做明确约定。某医院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2002年12月,万某按照协议的约定与病情的需要,第三次到某医院住院治疗。某医院为其实施支架取出手术,但手术中未能将支架取出。经万某家属同意,某医院在万某吻合口狭窄处重新安置一支架。2003年1月,经检查,万某胸腹未见异常,出院回家休养。2003年3月,万某第四次到某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吻合口狭窄放支架后,胸痛原因待查。在此次治疗过程中,某医院未再对万某进行手术治疗。某医院对万某的治疗方法是:给予补液抗炎治疗,并完善各项辅助检查。住院期间,万某的主治医生曾建议采取有关措施,如转院治疗,锁骨下静脉穿刺和气管切开,但均未能取得万某家属同意。2003年4月,某医院未经万某家属同意,给万某减输了两瓶营养液。数日后,万某因慢性消耗,重度营养不良,心肺功能衰竭死亡。

万某的家属认为,万某的死亡是某医院的医疗事故导致的,向当地医学会再次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地医学会对万某先后四次到某医院进行诊治的经过作出了科学评价:(一)对万某第一次住院时,某医院实施的治疗的评价为:万某的胃部大部切除术是有手术指征的,手术选择得当;(二)对万某第二次住院时,某医院实施的治疗的评价为:对万某实施吻合口支架放置术,是有手术指征的,诊治过程未见明显过失;(三)对万某第三次住院时,某医院实施的治疗的评价为:万某因吻合口再度狭窄,第三次住院,主治医生在前次吻合口狭窄,防止支架扩张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仍然采用放置支架术,显属考虑欠妥;在术前检查不完善的情况下,又放第二次支架,且前次放置的支架也未能取出,虽然术后实施上消化道钡餐造影,显示食道中下段可见金属支架影,吻合处未见明显狭窄,但患者于术后数日出现放支架处仍有胀痛症状,与第二次放支架有密切关系;(四)对万某第四次住院时,某医院实施的治疗的评价为:万某因每次进食后大汗、心慌、气短、胸口不适等症状再次入院,医院给予输液、输脂肪乳支持治疗及抗炎等对症治疗。但审阅病历时发现给予患者的营养支持不规范,热量不够,存在医疗上的过失。加上患者长期进流食或输液维持,营养状况极差,身体非常虚弱,此次住院期间营养支持热量不够,导致患者衰竭死亡。住院期间,主治医生曾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如转院治疗,锁骨下静脉穿刺和气管切开,但均未能取得万某家属同意。最终万某因慢性消耗,重度营养不良,心肺功能衰竭死亡。综上分析认为:某医院的医疗过失对万某死亡结果的参与度为50%,但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第一次入院诊断错误,但万某具备手术指征,医院选择手术得当;第二次住院诊治过程未见明显过失;第三次住院防止支架手术考虑欠妥,而且术前检查不完善;第四次住院对万某的营养支持治疗热量不够,与万某的重度营养不良,心肺功能衰竭死亡有一定的关系。双方当事人对当地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均无异议。

万某的家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在万某的治疗过程中,某医院存在失误,万某的死亡是某医院的医疗事故造成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医院赔偿死亡补偿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抚恤金和被扶养人万某的母亲(现年70岁)的生活费共计25万元。某医院答辩称:万某是因营养支持不到位,导致衰竭死亡的。经鉴定,万某死亡的原因不是医疗事故所致,而是患者自身体质差及其亲属不配合治疗的错误行为导致的。这就在客观上认定了某医院诊治过程中的失误不是导致万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本院已经与患者家属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给付万某及其家属经济补偿金10万元,说明双方已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患者死后,其家属又起诉要求赔偿,而且其诉讼请求有重复、过高和无法律依据的部分,本院不能同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专家评析】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或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事故。而医疗过失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医疗过失不一定是医疗事故,但医疗事故一定属于医疗过失。

在《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之前,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采取了二元化的解决机制,即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标准,讲过医疗侵权责任纠纷分为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其中,医疗事故的认定与赔偿均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则是指医疗事故之外的医疗过错,其赔偿的标准和依据则是《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的一般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虽然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人还可以提起医疗事故的鉴定,但是其赔偿标准和原则均统一到《侵权责任法》中来了。

在本案中,万某第四次住院期间,主治医生曾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如转院治疗,锁骨下静脉穿刺和气管切开,但均未能取得万某家属同意。最终万某因慢性消耗,重度营养不良,心肺功能衰竭死亡。根据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万某死亡的原因不是医疗事故所致,而是患者自身体质差及其亲属不配合治疗的错误行为导致的。这就在客观上认定了某医院诊治过程中的失误不是导致万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但从鉴定结论中“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的情况来看,某医院存在医疗过失。

首先,万某因吻合口再度狭窄,第三次住院,主治医生在前次吻合口狭窄,防止支架扩张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仍然采用放置支架术,显属考虑欠妥;在术前检查不完善的情况下,又放第二次支架,且前次放置的支架也未能取出,虽然术后实施上消化道钡餐造影,显示食道中下段可见金属支架影,吻合处未见明显狭窄,但患者于术后数日出现放支架处仍有胀痛症状,与第二次放支架有密切关系;万某因每次进食后大汗、心慌、气短、胸口不适等症状第四次入院,医院给予输液、输脂肪乳支持治疗及抗炎等对症治疗。但审阅病历时发现给予患者的营养支持不规范,热量不够,存在医疗上的过失。加上患者长期进流食或输液维持,营养状况极差,身体非常虚弱,此次住院期间营养支持热量不够,导致患者衰竭死亡。同时,万某第四次住院期间,某医院未经万某家属同意,给万某减输了两瓶营养液。数日后,万某因慢性消耗,重度营养不良,心肺功能衰竭死亡。综上所述,可见某医院在对万某实施治疗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医疗过失,该过失虽然不是导致万某死亡的直接的、全部的原因,但仍属于造成万某死亡的原因之一。

对尚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如果确给患者造成了某种不良后果,责任主体也应当向患者承担赔偿责任。审理此类医疗纠纷,可以参照医疗过失参与度确定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所谓医疗过失参与度,是指在医疗过失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情况下,诸因素共同起作用,导致某种后果(如疾病、死亡),将医疗过失在此后果中所起的作用程度进行定量分配,从而明确其参与因果关系的程度大小。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当地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均无异议,该鉴定结论应当认定为某医院的医疗行为与万某死亡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来使用。万某死亡的事实,虽然不是某医院的医疗事故直接造成的,但某医院在对万某的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失,该治疗过失是万某死亡的原因之一,因此,某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责任比例应当按照其医疗过失参与度,即某医院的医疗过失在万某死亡的后果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予以确定。根据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某医院的医疗过失不是导致万某死亡的全部原因,该医疗过失行为在万某死亡结果中的参与度为50%。参与度的大小是确定赔偿责任比例的依据,根据某医院之医疗过失对万某死亡结果的参与度,应认定某医院对万某死亡的赔偿责任比例为50%。

《侵权责任法》没有特别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也就是说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没有特别规定,与其他侵权类型完全一样。《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解决了司法实践中赔偿标准“二元化”的问题,不再区分医疗事故与非医疗事故,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应统一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的规定。

某医院与万某及其家属共同协商达成的协议已经办理了公证。该协议是医患双方对万某经济补偿问题达成的合法、有效的协议,受法律保护。虽然该书面协议中未对赔偿的项目作出明确约定,但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万某及其家属已经从某医院领取了10万元经济补偿金,足以弥补万某在该医院治疗期间的全部经济损失。万某的家属在万某死后再次要求某医院赔偿万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依据不足,不应当支持。

【法条指引】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自身的病变和手术共同导致医疗损害的处理?

【宣讲要点】

患者自身的病变和手术共同导致医疗损害的,应根据医疗机构手术过错的大小,患者自身病变情况的严重程度等,确定医疗行为过失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大小,从而认定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贺某因颅内异常到某医院接受治疗。某医院诊断为左顶叶占位性病变,对贺某行左顶叶肿瘤切除术。手术中因病理误导,没有完全切除病变脑组织。此后,贺某又在另一医院行脑脓肿切除术。贺某认为某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给自己造成了人身损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当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认为:手术指征明确,手术取到部分病变脑组织,术中病理误导,导致第二次手术,患者现存的功能障碍,不能完全认定由第一次手术所造成,尚存病变本身和第二次手术因素。贺某把实施第一次手术的某医院列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医院承担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委托法医鉴定鉴定中心就贺某所受损害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患者目前的身体状况既有其病变本身的原因,也有第二次手术的原因,同时,患者脑手术后出现的有些损害后果属于术后并发症。某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并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但只应当承担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后果的部分责任。

【专家评析】

法律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人民法院对医疗损害诉讼进行审理,必须确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和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也是判定医疗争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仅有过失行为,但过失行为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仅存在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不是由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导致的,都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只有查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和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这种因果关系的判定,还直接影响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对患者的具体赔偿数额等问题。

同类推荐
  • 台湾地区权利保障司法案例选编

    台湾地区权利保障司法案例选编

    本书以1990年台湾地区“宪政改革”后之“大法官解释”为对象,对台湾地区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所涉案例均与台湾地区人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全书共分两个部分:基本权利保障的总论和基本权利保障的分论,可以作为涉台理论和实务界、法学界研究、教学的参考资料,以及关心台湾问题人士的兴趣读物。
  • 电视断案2002-2004

    电视断案2002-2004

    本书在播出节目选辑汇编的内容以外,还收录了栏目编辑记斱 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周末断案》栏目组是一个年轻的群体,绝大多数采编人员因为栏目创办才开始接触电视法制节目的制作。对栏目组来说,记录、见证当下法制进程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学习和思考去参与的过程。书中的“记者手记”部分,正是展现记者介入这一过程而获取的真切体验和鲜活感受。
  •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合同法第4章、第5章、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合同履行、解除与违约制度,以及相关的合同法分则条文、其他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宣讲和普及。
  • 安全生产与事故赔偿

    安全生产与事故赔偿

    随着中国的复兴,华夏儿女们更加强了富强国家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活动中的民主性也更为明显。但是,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实践中也暴露出大量的生产事故,使我们意识到只抓生产,是不足以实现国家的更可迈进,如果没有安全生产的规则,没有安全生产的理念,摩天大楼也会毁于一个烟花上,热情的矿山也会沉默在一片气体中,英俊的小伙也会痛苦在粉尘里……。
  • 十字架上的正义

    十字架上的正义

    本书作为独角札丛系列的又一本重磅之作,能够继续增加这一套丛书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作者经常在《法制日报》《法国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报刊上发表法学随笔和学术论文,具有较为广泛的读者群,特别是在学生之间有较大的影响力。这本书对于法律爱好者、法学界、法科学子及普通读者来说,都是值得期待和阅读的一本书。
热门推荐
  • 爱国为民的故事(中华典故故事全集)

    爱国为民的故事(中华典故故事全集)

    本套《中华典故故事全集》全部精选我国著名典故故事,并根据具体思想内涵进行相应归类,主要包括《爱国为民的故事》、《军事战争的故事》、《修身立世的故事》、《智慧谋略的故事》、《读书学习的故事》、《品质修养的故事》、《社会世情的故事》、《世事明察的故事》、《心灵情感的故事》和《悟道明理的故事》等十册,书中每个典故都包括诠释、出处和故事等内容,简单明了,短小精悍,具有很强的启迪性、智慧性和内涵性,非常适合青少年用于话题作文的论据,也对青少年的人生成长以及知识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是青少年阅读和收藏的良好版本。
  • 一波三折的穿越

    一波三折的穿越

    老套的穿越,老套的嫁人,本来以为抱上大腿,和表面夫君离婚以后就可以生活无忧,但是,生活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
  • 卿本惊华:邪王欺上身

    卿本惊华:邪王欺上身

    "母亲偷人外逃,父亲气死身亡,蛇蝎姨娘善伪装,嫡姐庶妹喜找茬。因意外发现姨娘秘密,跌楼惨死,异世强魂重生后,看她如何撕了姨娘的伪装面皮,如何玩弄于曾经欺她,辱她,骂她之人。说她是灵力全无的废渣,被家族利用丢弃的废物,重塑根骨后,白色灵力闪瞎你们的狗眼。上古神兽尽收在手,眼红你们的狗眼。真实身份扑朔迷离,躲在暗处一心想置她于死地的神秘人物,既然要来,那她便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既然他们想找死,自己何不如帮他们一把?还有,那个一直死皮赖脸的人要一直缠她到何时?原本那个一找着机会就想杀了她的人,为何对她紧追不舍,还说是前世注定的缘,此生定要在一起。啊呸!你以为你是谁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阙录,仙师妙徒

    天阙录,仙师妙徒

    昆仑太乙宫,圣尊亓琞。神秘,尊贵,天下苍生奉若神明,却独对她宠得没有底线。西陵将军女儿祝一夕,追随西陵太子到昆仑拜师学艺,意外跌落深谷丧命。生死之际与封印在谷底的剑灵结契换来十年性命,除非修成仙身,否则小命难保。因着他是半仙之身,灵血有助她与剑灵提升修为,她千方百计赖在了他的身边,只为时不时偷他一点灵血祭剑。昆仑之巅,十年师徒,他倾囊相授,助她修仙求道。十年之后,她终于修成正果,一心想摆脱剑灵之咒与他携手遨游天地。到头来,却是被他送入焚仙炉,烧得灰飞烟灭将她仙元炼成一半龙珠,助他前世所爱的西海三公主重归神位。然而,一切尘埃落定,他夜夜梦见的却是那梨涡浅笑的容颜……百年后,轮回塔倒,魔族倾巢进犯天界,南天门上狭路相逢。他是重归神界的无极圣尊,身旁自有那高贵无双的龙三公主。她是幽都统战诸魔的四方魔主,身后站着睥睨三界的魔尊帝鸿。
  • 惊魂记:异案现场(套装共3册)

    惊魂记:异案现场(套装共3册)

    臆想症偷窥狂时空错乱多重人格灵异梦境教唆犯罪精神分裂恋物癖社交恐惧症强迫症人格障碍露阴癖虐待狂窥淫癖关于世界的面目,谁看到的才是真相?亡者遗容背后的秘密、雨夜出没的人魔、隐形的凶手……公安厅异案特搜小组探案全程披露从未公开过的涉鬼案件魔瞳追凶、轮回杀戮、黄泉……特搜小组踏入不可思议的死亡之地。
  • 一草文集:年少三部曲(新版·全3册)

    一草文集:年少三部曲(新版·全3册)

    本套装共3册——《致年少回不去的爱》《那时年少》和《毕业了,我们一无所有》。愿你历经风帆,归来仍是少年。
  • 无限BOSS进化

    无限BOSS进化

    普通版:灵气复苏之世,天骄争锋,豪雄并起,陈锐从微末崛起,一步一世界,最终成为BOSS的传奇。文艺版:进化诸天,见过最黑的夜,也遇见过最亮的光,脚踏诸天仙佛的尸骨,十方修罗为我礼赞,我终将为王。PS:杀伐果决,BOSS型主角,第一个世界杀破狼2,天下第一,大唐双龙,秦时
  • 历史大搏杀

    历史大搏杀

    这是一本诠释中国帝王集团政权博弈的大作。作者以宏大的历史视野,审视中国两千年的帝制发展,揭示了隐潜在历史表象之下的潜规则,即围绕着帝王,外戚、太监、士人官僚集团以及其他势力为了争权或合纵或连横,乃至兵戎相见的残酷血腥。作者这样说过:“研究中国帝王史,上要看政权操控者即不同的统治集团,下要看基层组织,同时更要看到历史大势的变迁,这才是研究历史的初衷,这样才能有所收获。”读过《历史大搏杀》,你会惊奇地说:“原来故事中还有故事!历史可以见证未来!”黑格尔认为,中国文明是静止的,停滞的,是没有历史的。
  • 呆女逆袭,鬼王的宠后

    呆女逆袭,鬼王的宠后

    她五岁受封为青城郡主,指婚与九岁的燕云石--未来的燕国国君。十七岁,她重生在湖中。因为庶出的妹妹,眼红她即将成为燕国皇后,设计她溺死湖中。##########尉迟鹤,一名现代女特种兵的教官,莫名地穿越到青城郡主的身上。斗庶母,重振郡主的威严。他爱上腹黑如深潭,美丽如蛇精的亡国公主难以自拔。奉母命,她不得不去履行那一纸婚约。迎宾会馆的屋顶上,她对他说:“你看着我,我们试婚三个月。三个月后,如若,有一方没有爱上另一方的话,我们必须取消婚约。”然而,他俊美的脸上露出狡猾的深沉:“来日方长,彼此都会如意的!”侯府大院,她疼爱又忍让了十多年的庶出妹妹,设计推她入湖水溺死。还妄图她的皇后位,试图‘李代桃僵’,她见招拆招。在我现代女兵中的精英面前,趁早收了你们那些个垃圾手段吧!暗夜里,他和假装白莲花的腹黑女,缠绵悱恻就在她的寝宫。为了母亲的密令,和保护他的使命,她粉拳紧握委屈自己片刻。他逾越了她的原则,她愤然离家漂泊也不愿再低头忍让。他跨上铁骑找遍了长城内外,在他已经决定放弃江山只要她的时候,她竟然就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对他说:“我流浪够了,要回家!”=====
  • 塔髅戏

    塔髅戏

    西江自古横亘数省,水系贯通两广,北岸有座老城区名“禹门坊”,数百年来临江而立,因地势倨高,每年春夏潮涨时,如浮于天水之间的孤岛般,从未被洪灾吞没。街坊老尊长们说,多亏了在禹门坊外石顶岗上立的那座“崇天塔”:传说五十年前,西江连年水祸,有位青乌术士一路“寻龙”而至,他找到当时的地方官吏建言说,此脉江水气势恢弘,可惜江底盘桓孽龙,不时兴风作浪,只有加固堤围并建塔镇守,才能杜绝水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