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6500000006

第6章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2)

【专家评析】

在我国,破坏选举秩序违法行为的主要客观表现有:一是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工作人员、选民、候选人实施殴打、恐吓、侮辱、诽谤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或贿赂上述人员,干扰和影响选举正常秩序的。二是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工具、物品(包括选票、选民公示单、候选人公示单、选票箱、用于选举的音响、唱票工具等)实施撕毁、砸坏、盗窃等破坏行为,干扰和影响选举正常秩序的。三是在选举过程中,伪造、变造选票或在统计选票时弄虚作假等。本案中,柳某甲在唱票时,故意将2张废票和1张不是选王某的选票报成王某的,柳某乙发现了柳某甲的这种行为,不仅没纠正,还让柳某甲把那3张选票偷偷卷入右手的袖子里,以后好向王某邀功。很明显,二人在选举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破坏了选举行为,因此派出所的处理是正确。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5.拒绝安检强行进入体育场该如何处罚?

【宣讲要点】

强行进入场内。具体是指行为人不购买门票或者入场券,并且不听工作人员的制止,强行进入场内观看比赛或者进行其他活动,或者虽持有票证,但不服从安全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而强行进入场内以及其他强行进入场内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处罚的范围,这意味着我国已开始借鉴其他国家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通过立法方式确保大型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

【典型案例】

5月9日,苏某准备进入某体育场观看比赛,未将携带的书包通过固定式安检仪检查的方式进站,而是要求安检员何某用手持式检查仪检查。由于检查仪数次报警,何某要求苏某将书包再次通过固定式安检仪检查。苏某不予配合并欲强行进站,被何某阻拦后即用右手打何某耳光。

【专家评析】

本案涉及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内的行为认定与处罚问题。“强行进入场内”,一瞅指不符合主办方等有关方面确定的入场条件而强行进入场内的情形。在本案中苏某不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并强行入场,扰乱了现场秩序,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项予以处罚。

【法条评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体育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会被处罚吗?

【宣讲要点】

大型活动,是指由个人、单位(社团)主办,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举办的,由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公共活动。主要包括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庆典、民间传统活动等。这类活动具有场所公开、人员多、规模大、财物集中、媒体关注等特点。由于社会不安定因素较多,极易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群死群伤事故和盗窃、抢夺、打架斗殴等案件,任何疏忽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大型活动管理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历来是公安机关,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大型活动比赛场地严禁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违者将按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相应处罚,同时可以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典型案例】

某足球比赛伊始,4名球迷随意在场内燃放烟花,场内顿时白茫茫一片,影响了比赛能见度,于是警方迅速将肇事人员带离赛场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4名球迷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认错态度较好,念其初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燃放烟花人员处以了行政警告措施。

【专家评析】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内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或者导致现场秩序混乱,从而危及公共安全,发生群死群伤的事件。因此,我国法律禁止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内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其他物品包括衣物、报刊等。实践中,一部分情绪激动的行为人,在大型活动现场有燃烧衣物、起哄闹事等情形,扰乱了现场秩序。本案中,4名球迷随意在场内燃放烟花,扰乱了活动场所秩序,理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7.在活动场所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宣讲要点】

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违法行为,是指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画像、服装等物品的行为。此种行为多发生在体育比赛等对抗性强的大型活动中,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易挑起双方观众的对立情绪,伤害受侮辱一方运动员的比赛积极性,引发球员之间、观众之间的冲突,同时也对他人的人格权造成了侵害,必须从法律上加以禁止。

过去,在具体处理扰乱文化、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的这一问题上,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以适用,只能笼统地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来进行处罚,在实践处理中也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而导致了执法的不公。为了给公安机关提供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本法增加了扰乱文化、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并对具体行为的种类进行了细化。

【典型案例】

某日,在某城市体育场内,足球联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现场球迷观众众多。当上半场比赛结束时,主队以0:1暂时落后。下半场比赛开始后,主队不但未能反败为胜,反而又连失两球。这时,少数主队球迷观众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看台上打出“某某队(客队名称)滚回家去”等带有侮辱性的标语,以发泄不满情绪,造成比赛现场秩序一度较为混乱。

【专家评析】

本案中,少数主队球迷观众在看台上打出“某某队(客队名称)滚回家去”等带有侮辱性的标语,该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妨碍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所以构成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违法行为。对此,可给予相关人员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比赛场地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8.围攻裁判员会受到处罚吗?

【宣讲要点】

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它直接影响到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实施此类行为的人员应当从严处罚。如果围攻行为导致他人受到轻微伤的,则在扰乱大型活动秩序和故意伤害中择一处罚重的行为处罚。如果对他人造成了比较重的伤害,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则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在某主队对某客队的中超比赛中,主队球迷认为裁判的裁决不公,情绪激动,“黑哨、黑哨”叫声此起彼伏。比赛结束时,主队球迷黄某、李某和朱某因不满主队输球,冲进球场,围攻裁判员和客队球员。裁判员和球员慌忙逃避。其他球迷也不停地叫喊,造成场面混乱。随后黄某等3人被现场公安人员制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处理黄某等3人?

【专家评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规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已查实的情况对黄某等3人进行治安处罚。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9.网上散布谣言要承担责任吗?

【宣讲要点】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是指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谓散布谣言,是指在社会及群众中散布、传播虚构的事实,如食品卫生事件、商品物资短缺、战争等不实信息,以迷惑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散布谣言的人的动机具有多样性,有的是为了故意制造社会混乱,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的是出于报复,给某些单位施加压力,有的是出于精神空虚,为了寻刺激、看热闹,等等。不管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典型案例】

某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开考之前,一名为“MIDI音乐编辑”的网民于当日18时30分,在《百度贴吧某吧》中发表题为“明天公务员考试!现在惊现这个,有图有真相”的贴文。文中发出两张图片,第一张图片是“2012年某省公务员职业资格考试申论的试题密封袋”,密封袋上有横竖封条,印有“2012年6月24日启用”字样,并盖有“国家统一资格考试专用密封”的印章4枚。第二张图片是“2012年度某省录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照片中还登载了“2012年某省录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一道试题。

同类推荐
  •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本释义主要由序言、释义正文和后记组成。同时,为了便于学习和运用,本书还收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旅游法。为了填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及实用指南系列丛书》,我们特意组织编写了本书。
  •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热点问题出发,有机结合《行政处罚法》与《行政复议法》及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读者理解和掌握法律常识和相关法理。
  • 法律常识全知道

    法律常识全知道

    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热门推荐
  • King John

    King John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妖荒

    妖荒

    小伙子看你骨骼精奇,是个练武奇才,我这有一本《荒界之力》,只有998元,就能带你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
  • 栀子花开

    栀子花开

    作为赔钱货重生到了一个古代贫困的家庭,嬷嬷不喜,婶母不爱,好在还有个坚强隐忍的母亲,三个关爱自已的姐姐,外加上一个疼爱媳妇的亲爹,再迎来一个万众嘱目的小弟。全家致富不是口号,那是一种努力,挫折艰难如逆风解意,斗志斗勇中为姐姐们寻找新的幸福,疏不知爱情悄悄来临到了自已的身边。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牵手是有一种缘,回眸是一种缘。
  • 星炼武神

    星炼武神

    因得无上至宝‘星辰珠’,天神境强者惨死,六千年后,重生书才少年之身,觉醒第一武魂。万古至尊,神魔称霸,天地之变,神魔至尊惨死,邪魔嗜血苍生,唯独他,炼化万物,称霸万界,屠杀邪魔,证道武神!炼化万物,在于无形之中!---感谢大家的支持,求收藏,谢谢
  • 太清玉碑子

    太清玉碑子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别喊我大侠

    别喊我大侠

    西北荒芜,皇城锦绣,草原征战,孤岛惊魂,一剑惊红尘,一语难罢休。
  • 情商与影响力

    情商与影响力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情商与影响力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本书从培养习惯、缔造个人魅力入手,通过精辟入理的分析、具体典型的实例,为读者打造个人影响力提供了一些简单实用的方法,帮助读者在模拟的情境中走出对幸福、成功的迷思,获得完美人生。作者在第3版中,对情商的构成因素以实际案例为背景,面向应用进行了解释,提出以下概念:情绪弹簧、情绪单级化、情绪免疫力,等等。还增加了职场成功与不太成功的案例,帮助读者创造和谐的职场氛围与个人生活。
  • 嘉庆年间的惊天大案

    嘉庆年间的惊天大案

    清朝嘉庆八年,正月中旬的一天清晨。安徽省寿州怀宁县县城在晨曦中渐渐变得清晰起来。黎明之中的怀宁县城,显得那么平静安详,就像是刚刚从美梦中醒来的人,正缠绵在床榻上回味着逝去的梦境。此时,一些人家的屋顶上开始升起淡蓝色的炊烟。炊烟袅袅仿佛在为嘹亮的此起彼伏的雄鸡啼鸣而舞蹈;这会儿各条街道上却还是空空荡荡的,只有几只野狗在漫无目的地东游西逛。
  • 重生之奋斗人生

    重生之奋斗人生

    一不小心回到了2005年。这个年代房价不高,互联网不发达,城市建设落后。许阳带着十多年后的记忆回去,炒房炒股,写词卖歌。一不小心还当了非主流鼻祖。这是一段青春岁月,曾经的遗憾,就让这一世来弥补。一杯敬前世,一杯敬今生。
  • 老公大人,是头狼!

    老公大人,是头狼!

    一次意外,蓝末惹上尊贵的神秘男人,她逃,他追。是夜,月黑风高。“你……你要干什么。”蓝末瑟瑟发抖。男人噙着危险的笑:“让你成为名副其实的容夫人。”婚后!“少夫人说她要去冰岛看火山。”“通知私人飞机时刻待命!”“少爷,少夫人包了一群男模。”男人闻言,黑着俊脸将女人捉回来,面对女人的怒火,嘴角突然一笑:“夫人,那些俗货,哪有为夫的风姿。”众人:“......”容槿,身份尊贵,令无数女人魂牵梦萦,独独对她上了心。从此化身妻奴,将她宠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