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8300000012

第12章 土地征收与征用(2)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征地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7)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征收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使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可见,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是该县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事,某公司只需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即可。用地被批准后,也由该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某公司,并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包括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和收取有关费用。

本案中,某公司须占用某村50亩耕地,不应与村委会签订用地协议,而应逐级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土地管理部门与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而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于征地补偿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委会不依法定程序,擅自将其所有的土地转让某公司使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也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因此,对违法征地行为,被征地的六农户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修订)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自1999年3月2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用地批准书》公示于施工现场。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提供国有土地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布。

3、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能否要求补偿?

【宣讲要点】

在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典型案例】

2006年8月1日,原告黎某作为承包方(乙方)与红门镇团村村民委员会作为出租方(甲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5年,承包地块为村南东段(只限蔬菜种植),合同约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占地或村镇依法占地,乙方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总体规划,由乙方投资的地上物补偿费归乙方,其他补偿费归甲方,甲方收回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的土地。合同签订后,原告黎某在承包地上种植了雪松、枣树。2008年5月5日,当地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征收红门镇团村的土地,公告载明了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同年5月16日,佟某购买了4万元的树木,与黎某商量,在黎某承包的5亩土地上栽种,待拆迁时双方平分拆迁款。黎某同意,双方签订了土地种植协议。协议签订后不到3日,佟某在黎某承包的5亩土地上栽种了2万株雪松和枣树。事后,县政府有关部门认定黎某和佟某栽种树木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栽抢种树木、苗木的投机行为,不予拆迁补偿,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清除。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树木补偿。

【专家评析】

在被即将征用的土地上抢种抢栽树种,抢建临时建筑,这种现象在各地征地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案中,黎某和佟某双方明知该土地已被政府征收,黎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也已规定该承包地块只能用于种植蔬菜,但双方仍执意签订土地种植协议,约定平分拆迁补偿款,并在不到3天的时间内就在5亩的土地上种上了2万株的树木,双方行为有悖常理,足以证明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征地补偿款,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黎某是在拆迁公告发布后抢载抢种的树木,无法据此获得青苗补偿款,双方的损失只能自负。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土地补偿费的数额是否因居住年限而有所差别?

【宣讲要点】

土地补偿费的数额主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而确定,并不考虑村民在村里居住年限的长短,因此,土分配地补偿费时也不应将村龄的长短作为考虑因素。

【典型案例】

2011年由于某市大学城建设需要,某大学在某村征地596亩,某村村委会收到征地款198万元。之后,村委会根据全体村民的要求,决定将此款全部向村民分配。关于具体的分配方案,村委会向村民发放了意见卡征求大家意见,并根据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决定对户籍迁入该村不满20年的20名村民按每人8000元进行分配,而对本村刚出生的小孩和刚过门的媳妇却是全额进行分配。这20名村民于1998年将户口迁入该村居住至今,与其他村民一样尽了自己的义务,因此他们觉得不公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于是把该村村委会起诉至县法院,要求撤销不公平的分配案,由被告支付原告全额的土地补偿费。

【专家评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数额主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而确定,至于在村里居住的年限不是影响赔偿费数额因素。在村里居住一年的村民和在村里居住20年甚至居住时间更长的村民,在同用途同数量的土地上应获得同等数量的补偿费,因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工具,如果土地被征收或被占用,生活必面临一定的困难,国家为了维护农民权益,发放给农民一定数量的补偿费。而村民委员会如果以各种名义不发或少发给村民土地补偿费是违反规定的,也侵犯了农民的权益。

本案中,居住时间不到20年的村民,按规定尽了与其他村民同样的义务,理应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村委会决定的分配方案虽然是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但该方案违背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该村村委会应支付这20名原告的全额土地补偿费。

同类推荐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律师告诉你

    律师告诉你

    本书由两篇组成,法律咨询篇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物权、继承、民事侵权等有关方面的问题;案例篇包括民事、刑事方面的有关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损害赔偿类型之一,也是司法事务中引人关注的损害赔偿。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民法通则》中确立下来的。在这个制度建立之初,尽管提出了人身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但是在采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上,还是极为慎重的。200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以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权进行保护实现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
  • 腐败犯罪的惩治与司法合作

    腐败犯罪的惩治与司法合作

    《腐败犯罪的惩治与司法合作》主要写道,虽然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已回归祖国,但由于香港曾长期实行英国法律制度、澳门曾长期实行葡萄牙法律制度以及港澳回归祖国后实行“一国两制”的原因,两个特区形成了与中国内地不同的法律制度。就刑事法律而言,三地立法背景不同,法律内容相异,运行机制有别,因而在解决跨法域刑事法律问题方面存在诸多法律障碍。对此,内地与港澳特区的法律理论界与实务界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在十余年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热门推荐
  • 草原生灵笔记

    草原生灵笔记

    本书诠释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是能让现代都市人开启心灵秘境的神奇“密码本”,是能让草原生命永驻心灵深处的一捧“圣水”。草原赋予了作者无限宽广的胸怀,让作者引领读者走进草原的怀抱;作者赋予了草原阳刚绵长的精神,让草原感染读者敞开闭塞的心路。一个个感人的草原故事,一个个动人的草原生灵,在不经意间通过作者细腻的笔触让人有了不一样的感受,草原的辽阔、草原人的爱就这样进入了人的心海,挥之不去。
  • 颜询天下气渐华

    颜询天下气渐华

    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她却偏偏选择靠才华生存。咨询师苏晴一夜醒来,发现体内多了一个"东西"……
  • 失业英雄

    失业英雄

    就算你拯救过世界现在不还是一个穷光蛋吗?既然回到家了就找份工作赚钱养家吧!
  • 布衣天子:刘邦

    布衣天子:刘邦

    《布衣天子:刘邦》将为广大读者重现历史的风云际会,再现一个历史上真真切切、鲜活生动的刘邦。阐释帝王的是非功过,为读者呈现一幅壮美的传奇画卷。
  • 20世纪后半叶的在台知识人

    20世纪后半叶的在台知识人

    本书以胡适、傅斯年、蒋梦麟、梅贻琦、雷震、于右任、殷海光七位大家在1949年移居台湾的前因及此后在台湾的境遇为主线,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历史与文化解读。本书在历史档案的基础上真实地勾勒出七位知识人的命运剪影,透视出在特定时代背景下一代知识人的命运悲歌与文化乡愁。
  • 十亿死亡游戏

    十亿死亡游戏

    你听说过死亡游戏吗?那是一个披着生存游戏的皮让你与死神近距离接触的游戏。你为十亿元而心动吗?如果成功闯过一百个关卡,你就能得到它。你因为什么参加这个游戏?金钱、梦想、受人胁迫,还是爱情?如果告诉你,需要背负友人或是恋人的死亡才能在游戏里继续走下去,你会后悔吗?但是,你也可以把这当做一场人生冒险,体验丛林、沙漠、雪山、深海、峡谷等各色风情。同样,你也能在这场生死游戏里收获爱情和友情。那么,最后站在出口的人,有你吗?
  • 斗魂师职业规章手册

    斗魂师职业规章手册

    妖之魂魄,人参炼化,金刚泥塑身。阎王爷自废百年功力给了我一个普通人的外表以及一颗金刚不坏永垂不朽的心。这就是我,一个游离在仙妖,妖人,人妖,人之外的斗魂师——目知花。基于我这神奇的特殊性,我在人间生活的这十八年里,阴曹地府里的各种人员不论官职大小,都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了我的户口本上。当然作为地府的公职人员我深知,要想事业节节高,务必讨好大领导。刚刚好,地府里的老大老二——阎王爷和判官在户口本上是我的直系亲属。而我的直接监护人就是我的“妈妈”,地府里的冷面判官——冥知音。你们说,这两个大领导我应该先讨好谁呢?“啪!”一本《斗魂师职业规章手册》从天而降,紧接着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好好学着。”
  • 倾城妖姬:公子要当心

    倾城妖姬:公子要当心

    她是怯懦的九公主,至亲被害,性情大变,一舞动天下。本只想对害过她至亲之人一一报复,奈何麻烦不断,越缠越多。欲毁我名声?那我把戏反过来唱又如何。抢我男人?好,那你全身腐烂苦苦挣扎之际我又何必救你夺你盟主之位,转手送给丫鬟,踏上女皇宝座,让你俯首称臣!凤凰在下,美男在旁,且问世间何人能够阻她一二?
  • 鬼医凰妃

    鬼医凰妃

    一朝穿越,身为现代天才医生的她,成了怀着身孕,却被虐待而死的花痴王妃。万贯家财,换来的是薄情寡义,一尸两命。她本想放弃一切,脱离是非之地,却遭人陷害,被渣夫踢的孩子早产落地,母子二人差点被大火烧死。侥幸活命,她带着儿子重生归来,誓要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他绝代风华,权势成迷,却愿意为她保驾护航,护她平安。不曾想,真相惊人,痴心错付,她翻身化为鬼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本无牵扯的两人因命运纠缠一起,搅起了一场席卷大陆的惊涛骇浪……--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不良臣

    不良臣

    时光倒流前,舒如绰把自己活成了一句话——生的高贵,活的憋屈。时光倒流之后,舒如绰想肆意潇洒,想不善不良,结果怎么浪都是别人眼中的菩萨心肠……抢个劫?众人:劫富济贫!怼个人?众人:能言善辩!偷个物?众人:他人诬陷!舒如绰:不良难,难于上青天!某位不良臣:(摊手.jpg)ps:本书无穿越,无重生,而是时光倒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