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体系,同时并为一种意义体系。故尔,在硬性生冷的规范背后,必然潜含着特定文明的价值选择与人生理念。循沿其选择和理念,则规范贴心贴肺,蔚为生活的守则,也是对于生活本身的照拂,日子遂过得下去,甚至过得好,过上好日子。否则,轻则徒增烦忧,扰乱伦常,让人不知所措;重则离心离德,甚至伤天害理。倘若不幸遭逢如此世道,则手足无措之际,日子没法过,生民涂炭。
进而,在特定文明价值、人生理念和法律规范之间,如何安排法律秩序,其实牵扯到的是对于政治的理解,以及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盖因群居人类,第一要事总是和平共处,特别是政治上的和平共处,则政治和法制登场,有以然哉。地中海文明以还的现代秩序,究其实,是一种奠立于工商文明基础之上的法律文明秩序,则法制之保有独立品格,蔚为法治,构成了与政治两相并立的立国支柱,为此治道之深化改良。它们映证和表征的是应然意义上的“自由立国”与“文明立国”这一宏大的现代国家格局,道出的作为具体的个人及其法政身份的公民,在此政治共同体中究竟享有何种位格。但是,此间一大关键在于,法治以及法治统辖下的法律,只信奉公正,秉持法治高于世俗政制和政治的信念。因为,在它看来,世俗的政制和政治之上,尚有天道天理存在,此种自然之法,恒高于俗世政制。因而,法律不能向政制低头,也不能屈迎政治,毋宁,它要求法制和法意作为一种多元性的历史存在,本身就要求立法以并且只能以当下时空的正义为准绳,永远以善法为鹄的。而善的歧义和冲突,使得这一过程必定是一种利益权衡与义理展开的比较文化作业,只有上引至普世公理和一般人类情怀,方能一见分晓。如此作业,正在于重申法律至上,也就是法度的永恒超越性,强调法治体系具有高于现实政治势力的权威性。人间的遭际早已表明,其以法度为凭,秉具超越品格,是常态政治条件下有效规制俗世权势的最佳手段。
其实,不仅在本书,早在《政治化的司法》和《司法能动:中西两重天》等文中,作者就已表达过上述类似思想,而以中西个案为凭,着意推敲,反复致意。此种运思,既是作者一己思虑,从更为广泛的汉语法学背景考察,其实反映的是正在成长中的现代中国第六代法学家们的共同思虑,本书作者堪为代表。历经生聚教训,汉语法意逐渐走向成熟,必将伴随着法治登场,为将近两个世纪的中国社会文化转型收束,则本书所思所虑,生逢其时,堪为时代作证。
练军老弟生性幽默诙谐,谈笑风生,总将欢乐带给别人。记得2012年6月,首届世界华人法哲学大会在清华召开,论及时事与“公知”,其以“要是公知靠得住,母猪也能爬上树”作结,演绎了一出将沉重关切付诸看似轻松调侃的练军式叙事。满堂哄笑之际,其实触及的是读书人的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以及舆论生态与言论边界,是是而非非。平时无事不登门,偶尔通电话聊家常,练军老弟总是秉持此种一贯风格,令人欢笑之余而多所思考。读练军书,而不知练军其人,可乎?不可。故特叙介一二,既为之序,更在于念其人,而愿法学同人,自勉复共勉者也。
许章润
2013年12月于故河道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