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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旷野的呼唤(10)

他不理解为什么做种种诸如此类的事,也不去追究其中的原因。他是被迫这么干的。

阵阵莫名的冲动难以克制地袭上心头。例如,他在营地里卧着,白天暖洋洋的空气晒得他懒洋洋地打盹,突然,他抬起头来,竖起耳朵,屏住呼吸地谛听,然后一跃而起,冲了出去,穿过森林中的小路,越过橡胶树丛生的宽阔的地域,一跑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爱沿干涸的河道奔跑,喜欢潜伏在难以被发现的位置侦察森林中鸟类的生活,卧在灌木丛里,看一群群鹧鸪咕咕叫着趾高气扬地跳来跳去。

他尤其爱干的是,在夏天深更半夜的十分昏暗的光线中奔跑,听着森林中睡意蒙眬的轻喃之声,和人读书似的辨别各种符号和声音,寻觅那种任何时候都一直在呼唤他奔往的神秘的东西。

一天夜里,森林里传来呼唤的声音(因为它音调很多,或者说是呼声的一种音调),清晰而明确,与赫斯基狗的声音似是而非,是从未有过的一种长长的嗥啸。他突然从梦中惊醒,眼睛大睁,颤动鼻孔嗅着,鬃毛随着呼吸起伏。

他分辨出了这种声音,于是他穿过沉入在梦乡中的营地,迅速而宁静地进入到森林里。接近呼唤声的时候,他渐渐地慢下来,轻轻地移动着脚步,走到树林中一片空地的旁边探头一望:一只又长又瘦的大灰狼直腰蹲着,鼻子指向天空。

鲍克静静地观望着。那只狼却停止了嗥叫,拼命嗅着,想知道他在哪里。

鲍克这时走到空地上,脚步落地时非常小心,低低压下去的身体缩成一团,尾巴直挺,一举一动都表达出那种既威胁又求和的复杂的态度。这是猛兽相遇时特有的威胁性休战。

然而,等发现了他,那只狼转身便逃。他紧追不舍,拼命想追上,最后,将对方逼入一条无路可通的沟里,沟在一条小溪的河床里,却被一堆木头正挡住了去路。

像乔治以及所有被逼上绝路的赫斯基狗一样,那只狼以后腿为轴心,转过身来面对着他,咆哮着,毛发耸立,龇牙咧嘴向他示威。

鲍克并不进攻,只是围着他绕圈。他的头勉强才到鲍克肩部,而鲍克的体重则三倍于他,他认为无法战胜鲍克,一有机会就再次逃跑。于是,追逐重新展开。

他几次被逼到绝路,几次又重新逃跑,很明显地看出,他的身体很差,否则的话,鲍克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追上他。

鲍克的头齐及他的腰时,他毫无办法,被迫转过身来反抗,寻找机会再逃。

终于,鲍克的顽强精神得到了回报。那只狼发现他并无恶意,就相互嗅了嗅鼻子。之后,他们非常友好了,半羞涩半大方,这种态度,可以说与野兽的凶猛本性表里不一。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只狼用轻松的步子跑开,他要到一个地方去,并且让鲍克明白也要去。

于是,他们并肩跑在朦胧的夜色中,沿河岸向上游跑去,不断向前跑,而且跨过了那座荒凉的分水岭——河水发源的地方。从分水岭的另一面的斜坡走下来,是一片平坦的原野,一片片大森林绵延不断,一条条河流。他们就这样不信地跑着,穿过森林。

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太阳更高了,天气也更暖和了。

鲍克满心欢喜,他知道,他终于响应了那种呼唤他的声音,现在,他正与森林中的兄弟向发出那种呼唤的地方并肩跑去。突然,古老的记忆再次在脑海中显现。他倾心于它们,和他曾经倾心现实一样,而它们曾经仅仅是现实的影子。从前,他在另外那个模模糊糊可以回忆起来的世界里做过这样的事,而现在,他又在做:无忧无虑地奔驰在旷野中,头上的天空辽阔无际,脚下的大地令他陌生又好奇。

到一条奔腾不息的小河旁,他们停下来喝水。一停下来,鲍克想起了桑德,坐了下来。

那只狼想要朝着那个无疑是发出呼唤声音的地方走去,然后回过头来,与鲍克嗅一嗅鼻子,做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好像在鼓励他,然而,鲍克转过身去,慢慢走上回家的路。

荒野中的兄弟随他跑了半个多小时,然后他坐了下来,鼻子上指,长嗥起来。这是一种悲哀的长号。随着鲍克坚定不移地向回走,声音变得越来越弱,直到在远方渐渐消失。

鲍克返回营地的时候,约翰·桑德正吃午饭,他满怀如痴如迷的爱扑到约翰·桑德的身上,正如同桑德说的,“实实在在大闹了一番”,撞他,抓他,舔脸咬手。这个时候,桑德也将他前推后搡着,亲切地骂他。

两天两夜,鲍克寸步不离开营地,不希望桑德走出自己的视野。他干活,他就在一旁观看。他吃饭,他守卫他。早晨看他爬出来,夜里看他钻到毯子里。

两天以后,森林里的呼唤声比以前更为急切,不安的情绪重新袭上鲍克心头,对荒野中那位兄弟的怀念,关于分水岭那一边令他神往的土地,与荒野中的兄弟一起奔跑穿过片片辽阔的森林的回忆,在他的脑海里萦绕不散。他于是在森林里四处游逛,不过,那位野生的兄弟并没有出现。尽管在漫长的不眠之夜,他侧耳谛听,可是再也听不见那种悲哀的长号。

夜里,他在外面露宿,好几天不回营地。一次,他走进小河的源头,越过分水岭,走进那片溪流遍野,草木林立的土地,逗留了一个星期,十分孤独地寻找着那位野生兄弟的新的踪迹。

他迈着仿佛永远那样轻松自如,不知道疲倦的大步,一面猎食,一面赶路,到处游荡。

他在一条不知在什么地方流入大海的河中捕捉鲑鱼,在河边杀死一只大黑熊。这只熊在捉鱼时被蚊虫螫瞎了眼,然后就无奈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怒吼,这场艰苦的搏斗,激起了鲍克内心中凶残的天性。两天后,他回到熊那里时,一群狼獾正在争抢这件战利品,他驱散了他们,像驱散秕糠那样容易。从此以后,被抛下的两只再也不会争吵了。

对杀戮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他是一个屠夫,一只食肉的野兽,形单影只,孤立无援,依靠着自己的力气和勇敢,以及活着的动物,在到处都充满了敌意,凶险异常环境中生存着。因此,他为自己是一个胜利者而自豪,这种骄傲一直从他的精神传染到肉体,表现在他举手投足中,从每一块活动自如的肌肉中可以一目了然。他的表现太明显了,而那身光彩夺目的毛衣则更加令人炫目,要不是胸口一大片白毛,嘴眼上几根稀疏的棕毛,人们可能会把他误认为一条奇大无比的狼。圣贝纳种的父亲给了他身材和体重,牧羊的母亲更使之定形。他那张长长的狼似的嘴巴,是其他都无法比的。稍宽的头部也是一个大型的狼头。

他拥有狼性的狡猾,牧羊狗和圣贝纳种狗的智慧,加上从最为险恶的环境受到的磨练,他成为了在荒野上四处漫游的最可怕的野兽之一。

作为一只完全的食肉动物,他春秋正盛。桑德爱抚地抚摩他的背的时候,一阵噼噼啪啪的声响应着手的动作而发,每一根毛发都放射出自己贮存的磁力。头脑、肌肉、神经、筋骨,每一部分都到达最紧张的程度,各部分之间的平衡调节,却完美致极。

他对必须景象、声音和事件的反应,敏捷如闪电。虽然赫斯基狗防御或进攻时跳得很快,但他还要快两倍。他对耳闻目睹到的对象反应的时间,比其他狗还要少,发觉、决定和随机应变,都在刹那间完成。实际上,这三个行动是连续发生的,只是因为时间间隔非常短暂,才让人误以为是同时发生的。

他的筋肉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弹簧般猛地啪啪一响,立刻精神头十足。生命在他的体内流动,汹涌澎湃,凶猛又让人愉快,如醉如狂的状态仿佛撞破他的身体,流泻到世界各地。

一天,看着鲍克大步走出营地,约翰·桑德说:“这样的狗还是第一次见。”

彼得:“模子在造出他来的时候,就被毁了。”哈斯表示赞同:“他妈的!我也这么寻思。”他们仅仅看到他大步走出营地。他们没有见过,一旦置身于茂密的森林,他身上立刻出现的那种惊人的变化。

他不再快步向前走了,而是立刻变成一只荒原之中的野兽,用猫的步态,悄悄地潜行,像是一个影子在各种阴影中一掠而过,时隐时现。像蛇一样,肚子贴地爬行,一跳而起进攻,知道如何利用每一个掩蔽自己的地方。他从窝里捉松鸡,杀死正在睡觉的兔子,跳到空中咬住慢了一秒而没能逃到树上的小栗鼠。对他来说,没有结冰的池中之鱼游得慢了,而一只只修补洞口的海獭太不谨慎了。

他杀生并非任意妄为,而是为了吃。他只是比较喜欢吃自己杀死的东西而已。因此,他的一举一动,有点以潜伏为乐的性质。他特别喜欢悄悄靠近松鼠,在几乎抓住它们时再把它们放掉,看看它们叽叽喳喳叫着逃到树上。

秋天来了,大群大群的麋鹿出现了,适应防冻的需要,他们移到较低暖的山谷去。鲍克打死了一只半大的离群的小麋鹿,不过更期望那是更大更凶的猎物。

一天,在小河源头的那座分水岭上,二十只一队的一群麋鹿从河流纵横、森林密布的地方走过来,首领是一只身材六尺多高,性格粗暴的雄鹿。这个看上去让人畏惧的对手,正是鲍克日夜期待的。

他来回摇晃着他那十四根枝叉,两端七尺宽的掌形的大角,一看到鲍克,两只小眼中就燃起一种恶毒的光芒,发出愤怒的吼叫声。

他如此凶恶,是因为他的腰部,稍前一点的地方,一支装着羽毛的箭尾露在外面。在原始时代打猎的经验,指引着鲍克将这头雄麋鹿从鹿群里诱引出来,当然,这工作并不容易。他在麋鹿的大角和一下子可以踩死他的那两只可怕的大蹄子正好够不着的地方,在这家伙面前又叫又跳。由于不能摆脱这个长着虎牙的危险的家伙,雄麋鹿大发雷霆。于是,他进攻鲍克,鲍克却警惕地向后退,故意作出一副逃脱不掉的模样诱敌深入。

鲍克引诱雄麋鹿离开伴侣时,两三只比较年轻的雄麋鹿就回来向鲍克进攻,让那个受了伤的雄麋鹿收队。

百折不挠,和生命本身同样持久,这是荒原的产物,它可以让蜘蛛在网上,蛇盘成一团,豹子在埋伏的状态中,一直纹丝不动,而且,这种耐性只有那些以猎取活物为生的动物才具有。

鲍克就拥有这种耐性。他一直跟着不放,阻拦他们前进,激怒一只只年轻的雄麋鹿,折磨那些带着小麋鹿的雌麋鹿。那只雄麋鹿不胜愤怒,终于展开了进攻。

持续了半天的时间,鲍克旋风似地进攻着麋鹿群,在他的牺牲品回到群体里之前截住他,逼得被猎者失去耐性。因为,被猎取者的耐性总比猎取者的耐性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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