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个既老又新的问题。说它老,是因为中华民族有孝老尊亲的文化传统;说它新,是因为今天养老问题犹如太行峭壁,突立而来。由老龄化所带来的人口压力、经济问题、社会矛盾使我们不得不跳出围城看全景,从“以人为本”的高度思考养老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规范经济学提供价值判断,实证经济学反映事实本真,科学的经济学说必须包含价值观和方法论两个方面。创新理论的正确与否最终必然需实践检验,但其理论创新之路是否满足范式要求有助于我们判断该理论的真理性。只提方法之论,不辨价值之本,经不起推敲与诘问,直若无本之木,仍难称得上是真正的科学。《解放生命:生有所信老有所托》一书的作者提出了“三性耦合论”和“共有制”两种新学说,并以此为基石,为生命信托理论提供方法论基础和价值观判断,其逻辑体系符合理论创新的范式标准。
人生如镜。从反面看,人生是一场逃避,包括逃避死亡、逃避痛苦、逃避疾病;从正面看,人生是一系列追求,追求幸福、追求快乐、追求圆满。而幸福应该是全程的连续,人生的快乐和圆满亦应如此。从这种角度看养老,系统性是养老的主要特征,卯吃寅粮是养老的行为本质。养老问题首先具有社会性和经济性,但养老实质是对未来预期的现世安排。同时,它又具有强烈的金融属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一种具有综合功能的金融工具,能沟通人的社会性和经济性之间的联系,解决个人自己的消费无规划和时空错位问题,不再出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人生悲剧。
问题解决之道往往存在于问题的原点,解惑的创新之法往往存在于事物的隐性联系之中。生命问题要用能反映生命本质的工具来解决。回归原点找办法,突围养老困境的工具就在生命信托;而作为生命信托的子产品,养老信托连接养老和信托两个产业、沟通两个产业的联系,正是解决中国当下养老问题的可能选择之一。
我与信托结缘始于1997年,当时我担任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和其他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一起,呼吁立法机构加快《信托法》的制定,当时情景历历在目。如今,快二十年过去了,以《信托法》的颁布实行为标志,我国的信托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说,对生命要有大爱。信托制度为大爱的实现勾勒了制度边界;生命与信托的契合则为大爱的实现打开了通路。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工具安排,信托工具的生命力正如青山春笋、生机勃勃。
信托作为知识性延伸的工具,它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信托的中介性延伸着人的社会性。在人类社会步入相对高级的发展阶段后,信托又表现为一种生产关系,它以共有制为内核,能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共有制、中介性和集成分享制是信托的标签。以共有制为基础、以中介性为桥梁、以集成分享为方式,信托能从人的整体和个体两个层面实现人生命周期的幸福之托。
信托作为金融行业,它具有独特的财产保护和破产隔离功能,能保证老人养老财产的保值增值。财产管理是信托内涵之一,它能让老人享受到信托工具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和转移效益。以遗嘱信托的形式实现财富传承功能是信托的内涵之二。信托能通过二次委托和直接投资的方式联系、控制、整合相关的养老产业资源,为老人提供包括养老护理、医疗康复在内的全产业链服务。这是信托的内涵之三。医养服务、财产管理和财富传承,构成了作为生命信托子产品的养老信托的三个主要功能。
今天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亿,老龄化比率达到14.8%,中国养老头绪多、包袱重、问题急。针对实践问题进行理论创新,生命信托理论的提出恰逢其时。作为中国第一本研究生命信托的创新专著,《解放生命:生有所信老有所托》一书第一次对生命信托的外延和内涵做了界定,并对养老信托的实践做了前瞻性的探索。相信此书的出版将会推动信托行业和养老行业的理论创新和产品创新。
可贵的是,《解放生命:生有所信老有所托》一书的两位作者来自信托和养老实践的一线,工作之余他们能勤于理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应他们的盛情邀请,我为本书撰写了这篇序言。希望有更多的经济理论工作者和从事养老保障的实际工作者更加关心中国的信托养老产业,在这个领域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