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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曲(2)

“不过要想清楚,”我强调,“你只有一次机会,决定之后绝不能反悔。”

他完全无视我的警告,“这没有什么差别。”他说。不过即使在这个时候,我还是不能确定他会怎么做。

“你只要正常的生命期限吗?”我严肃地问道,“或是你想要活在地球上,永远不死?”

法兰克缓慢而意味深长地拿起打火机,点着了它。

我觉得很感动。我在斐济群岛待了将近一个星期,如今我不再觉得孤独。

“我们这样的人并不多。”我的肺腑之言。

然后他第一次露齿微笑起来。我想他对我们的这一次会面和我一样感到难以置信。

“不多,当然,不多。”他承认道。

说完他探起身子,在啤酒杯上对我伸出手来。

好像我们是某个特权俱乐部的会员。永恒的生命,法兰克和我丝毫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什么问题。我们只是对生命的短暂感到惊骇不已。

晚餐时间将至,因此我向他暗示,我们该为刚刚缔结的盟友关系喝一杯。我提议喝琴酒,他欣然同意。

蟾蜍继续在棕榈树丛间聚集,我再度感到一阵反胃。我向法兰克自首,我还不太习惯房间里的壁虎。

琴酒来了,服务生为我们准备餐桌,送上晚餐之际,我继续坐在原地,向天堂里的天使敬酒。我们甚至为那一小撮党羽喝了一杯,这些人对天使永恒的生命始终艳羡不已。法兰克指着棕榈丛中的蟾蜍,说我们也应该敬它们一杯,真是罕见的君子之风。

“它们到底也都是我们的亲兄弟,”他直陈,“我们和它们的关系亲过小天使。”

法兰克就是这样。他的头或许深入云霄,但他的双脚还是稳站在地上。前一天他还向我坦承,从纳地到马提搭的是轻型飞机,他并不喜欢这趟路。他提到有许多乱流,同时因为路程很短,没有副驾驶,心中一路嘀咕。我们边喝酒,他边告诉我,四月底他将到沙拉满加的一个古老的大学城去参加一场研讨会,而且前一天他打电话到会议中心,确认薇拉也已经登记,即将到场。问题是,她是否已然预知他们将在沙拉满加见面,对这点他一无所悉。

“但是你希望如此吗?”我冒险说道,“你希望她会去吗?”

他并未回答我的问题。

那天晚上,马拉福所有的餐桌都排在一起,并成一张长桌。这个点子是我促成的,因为有很多来客都是独自一人。安娜与荷西最早进来用餐,他们一进门,我瞥了那张八座创新尖顶高耸入云的明信片最后一眼,将它交给法兰克。

“你留着!”他冲口而出,“我反正每一个字都记得。”

我无法对他声音里苦涩的震动听而不闻,因此试着要让他改变主意。但他丝毫不为所动,他似乎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如果我自己留着,迟早我会把它撕毁。所以最好是你帮我保存起来。而且,谁知道呢?也许我们哪天会再见面。”

即使如此,我还是决定要在他离开日期变更线岛之前,将明信片归还给他。但是法兰克离开的那天早上,马拉福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分了心。

将近一年之后,我真的和这个挪威人再度相聚,像这样绝妙的巧合让生命更有滋味,它定期为我们滋生希望,期待确然有个神秘的力量在看顾着我们,时而拨弄一番命运之弦。

机会向我宣示,在我眼前的,并不仅只是一张风景明信片。从今天开始,我还拥有法兰克写给薇拉的一封长信,那是在四月和她见面之后所写。我认为这是个人得意之作,因为这稀有的信件竟然落入我的手中——假如我不是在半年之后,在马德里巧遇法兰克,便不可能有此殊荣。我们甚至在皇宫饭店见面,他就是坐在这家饭店里写信给薇拉的。那是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在他写给薇拉的信里,法兰克形容我们在塔弗尼都见证到的一些事件。很可理解地,他谈到许多安娜与荷西的事,不过他也提到我们之间的一些对话。

我想要完整呈现这封长信,但时而受到一些诱惑,很想针对法兰克的看法,补充一些我自己的见解。然而,我终究决定在附上自己的太多眉批注解之前,先让这封给薇拉的信保留原貌,重新抄录一遍。

当然,我很高兴拥有眼前的这封长信,有个重要原因是,它让我可以研究五十二种箴言句型。就这点而言,容我简单陈述,若要因此而推论我只是在盗取私人信笺,那就是全然的误导视听。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不过我在后记之中,会再回头谈及这点。

再过短短数月,我们就要进入二十一世纪。我感到时光的消逝如飞。时间真是过得越来越快。

自从我还是个小男孩——还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我就知道,当见到下一个千禧年,我的年纪就已经是六十七足岁了。这个想法总是让我觉得目眩神迷,却也心惊不已。我在这个世纪向席拉告别。她过世的时候才五十九岁。

或许我会在千禧年回到日期变更线小岛。我考虑要将法兰克给薇拉的信放入时光胶囊之中,封存一千年。我怀疑在此之前真有公开它的必要,信中的箴言也是如此。一千年并不长,尤其当你拿它和这些箴言所包含的千百万年作比较的话。然而,要消灭我们这些暂时存在的凡人行过的足迹,一千年是绰绰有余,它也足以让安娜·玛丽亚·玛雅的故事,成为远古时代的一则神话。

在我的余生之中,我想说的这些话是否有人聆听已然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在某一个时刻,应该要有人去说。或许这就是我开始思考这个时光胶囊的原因。也许在一千年之后,这世界不再是这么纷纭扰攘的一个地方。

重新展读给薇拉的信之后,我终于觉得可以开始收拾席拉的衣物。时候到了。有些救世军的人明天会来,他们保证会带走所有的东西。他们甚至会搬走那许多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古旧物什。感觉起来像是扯下一个老燕巢,好些年没有燕子住在里面。

不久我就会被认定为一个鳏夫。这也一样是人生。我不再燃亮我的眼眸,去看席拉的彩色照片。

思及近来对过去的种种缅怀眷恋,似乎很难想象即使是现在,我还是很想吞下薇拉的神奇不老药。我绝对会喝,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即使我无法确定要如何找到另一个人,给她另一半。对席拉来说,横竖已经太迟。去年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化学疗法。

明天我已经有了计划。我邀请了克利斯·贝特来与我共进晚餐。克利斯是克罗伊登新图书馆的馆长。我是他的常客。这个小镇竟然有座设有手扶电梯的图书馆,真是莫大的光荣。克利斯是个有商业头脑的家伙。我不相信他在马拉福的酒吧里,会点起我的打火机,或者是因为看到那许多蟾蜍而觉得恶心反胃。

我决定要问问克利斯,一本书的前言通常是在内文完成之前还是之后写成的。就我个人来说,我的理论是,前言几乎难免都是最后一道功夫。这就会和我注意到的另一件事连成一气,尤其是在我读过法兰克写的信之后。

第一只两栖类动物爬上陆地,一直到有个生物具备了形容该事件的能力,已经是好几亿年过去。时至今日,我们才有能力写下人类历史的前言,在历史已经过去许久之后。因此,事物的精髓会咬住自己的尾巴。或许所有的创意过程都是如此。例如,音乐的创作。我想象着,一首交响乐最后完成的部分,就是序曲。我要问问克利斯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他有点喋喋不休,不过是属于比较有智慧的那种。我甚至认为,克利斯·贝特也没有办法指出什么喜歌剧的序曲会是最先完成。任何剧情的大纲都无法见到天光,除非它已经没有任何用途。一如雷声从来无法警告我们闪电即将到来。

我不知道克利斯·贝特是否熟知天文,不过我要问问他对以下这段宇宙历史的简短叙述观感如何:

宇宙大爆炸发生一百五十亿年之后,给它的掌声才终于响了起来。

以下是给薇拉的信函全文。

约翰·史普克

一九九九年六月于克罗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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