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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黑区(1)

街边,急速行走着一个灰色身影。他是警探密尔顿·基尔。战争的事情还轮不上他操心,他现在要办的事就是破案。

半个小时前,他接到了一起报警电话,在这个街区三号,有人发现了一具尸体。雪花落在他的帽子上,有些飘到他的眉毛上。他扔掉烟头,压压帽檐,缩缩脖子,拉拉衣领,准备拐过街角。

红色烟蒂带着一点微弱热气,“吱”的一声,在路面的薄雪里融化。

扔烟头的时候,他的视线停留在了右手上。在手腕动脉的位置,有一小块形状奇特的瘀红,看上去像一片腐蚀落叶。薄薄的雪地里,这样的腐叶到处都是。它们静悄悄地被一层温暖如棉被的黑泥覆盖,安详地等待着,等待叶肉化为浆水融入土地,等待叶脉由黑褐变得透明,最终成为来年春天所有树木草茎根须的营养。落叶腐化的终点是彻底消失——是分散潜入更多的新生命。这时,密尔顿·基尔并没有料到,在几天之后,他和整个华盛顿的所有生命,都会和这些落叶一样。

腐叶成了他未来的预兆,可他却是不相信预兆的人。

他摸了摸这块瘀血,有点痛。自己是什么时候弄伤手腕的呢?他努力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这几天,他的思绪和注意力完全被两件事情转移了。

第一件事和姐姐有关。三天前,他去看望姐姐,却怎么也敲不开她的门。前天,昨天,和今天,他都去敲姐姐家的门,里面依然安静如初。姐姐是寡居。她唯一的儿子,托尼·加德,一个战地记者,今年6月在中国重庆采访的时候,遇上日军轰炸,不幸身亡。这几个月来,姐姐一直处在极度的悲伤之中。他透过白色的钩花窗帘向房间里张望,只看见屋内一切井井有条。他想,也许,姐姐去哪里旅游散心去了?让他不安的是,姐姐临走时,为什么不和自己打个招呼呢?

第二件事让基尔感到更加匪夷所思。

昨天,他撞上了一个叫弗兰克·摩尔道克的小报童。小报童像要甩掉一个鬼魂一般,一边跑,一边惊恐不安地回头看。他怀里的报纸,仿佛张开翅膀的巨大飞鸟,在他身后漫天飞舞。密尔顿·基尔被他撞个满怀。后来,弗兰克惶恐地告诉基尔,他看见了吉姆·伍德。

“哪个吉姆·伍德?”密尔顿·基尔揪紧了报童弗兰克的衣领。如果他不抓牢了,十三岁的弗兰克随时都会像一只滑腻的泥鳅一样溜掉。这些报童也是基尔的信息来源,他们总能在各个角落看到各种事情。

“还会有哪个吉姆·伍德?左撇杀手吉姆·伍德!”弗兰克像只小鸡一样,悬在基尔的手里,脚尖点地蹬了蹬。

“他不是死了吗?你在哪儿见到的?”基尔觉得很奇怪。

上个月,吉姆·伍德已经被警方击毙。当时四处逃窜的吉姆·伍德躲在一片小林子里,警方放出警犬,试图将他像只猎物一样轰赶出来。被逼疯的吉姆·伍德对着警方连开数枪,警方立刻回击。吉姆·伍德是个血腥的杀人恶魔,他习惯左手持枪,两周之内连杀三人。他的谋杀动机简单得令人发指,那三个人以前都曾解雇过他。

左撇杀手吉姆·伍德被击毙后,他的母亲来警局做了认定。虽然儿子是个杀人犯,但是密尔顿·基尔记得,她当时几乎悲痛欲绝。

报童弗兰克宛若手中提着的鱼一样又挣扎了几下:“肯定是他!那段时间报纸上天天都有他的大幅照片,还是头版,我偷懒打盹时都靠着他照片上的脸,怎么会认错?”

“他的尸体早被火化了。”基尔盯住了弗兰克的眼睛,他从那双淡蓝色的眼珠里看到了无限的惊恐。看起来这小子说的是真话。可是,一个已经被子弹打成了马蜂窝、之后又被大火烧成灰烬的人,怎么可能死而复生?除非,那个躲在林子里的人不是吉姆·伍德,警方杀错了人。如果是这样,那么吉姆·伍德的母亲就撒了谎。

密尔顿·基尔把整个案情经过在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实在想不出漏洞在哪儿。在吉姆·伍德成为嫌疑人之后,警方掌握了大量他的照片。不会认错!

这个小报童在撒谎!

“我不会看错的。他就在街角的电话亭里。他打完电话,看见我,还瞪了我一眼。”弗兰克的喉结一颤一颤,几乎就要委屈地蹦跳出来。

四周开始有行人好奇地驻足观望,基尔一拉风衣,露出警徽,那些人立刻如被击中的桌球一般散开。

基尔压低声音对弗兰克说:“等我查一查。如果我发现你是在耍我,我可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弗兰克挣红了脖子,想点头,却因为脖子卡在基尔手中,动弹不得。基尔又狠狠瞪了他一眼,放开他后,大步向街角跑去,那里,除了一个空荡荡的电话亭,什么也没有。那时,天空还没有下雪。

这两件事情完全占据了密尔顿·基尔的心绪,所以,他也就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弄到手腕上的那块小疤了。昨天晚上,借着夜色,密尔顿·基尔悄悄来到了吉姆·伍德的家。伍德天性暴躁,不停地失业,收入不稳定,所以一直是住在母亲家。

基尔站在一棵树后,哆嗦着一直等到后半夜。

就在他快要放弃离开的时候,原来已经灭了灯的小屋又重新明亮起来,昏黄的灯光在夜色中诡异而安静,像在一条黑丝绒上缀了一小块正方形的亮片。紧接着,他看见灯光后有个微微驼背的人影在走动。那是吉姆·伍德的母亲。透出灯光的窗口是厨房,她好像正在做饭。十分钟后,另一个身影像鬼魅一般从亮片底端浮了起来。从剪影上看,是个男人。

密尔顿·基尔心头一紧,看来小报童弗兰克没编瞎话。他悄悄动动脚,略微抖去双脚的寒意后接近了窗口。

房间里没有人说话,只有“吸溜吸溜”的喝汤声。那男人一定是饿坏了。基尔透过窗帘未被拉严的一角,看见一个男子背对窗户,闷头喝汤。吉姆·伍德的老母亲,那个满脸皱纹的女人,恐惧地站在一边,像看鬼一样盯着那个男人。

男人喝完汤,抹了抹嘴,打个饱嗝,站了起来。他向女人走过去,女人害怕地后退一步。男人好像是要拥抱一下女人,看见女人如此恐惧,只好耸了耸肩,一转身,朝大门走来。基尔此时把他的面貌看了个清清楚楚,他就是已经被击毙、火化了的左撇杀手吉姆·伍德!

怎么会?!

吉姆·伍德拉开门,基尔此时已经躲进了小屋旁的黑暗之中。吉姆·伍德探出半个脑袋,左右看看没人,迈开步子往前走。基尔在后面,不紧不慢悄悄跟着。他们像两个在黑夜觅食的幽灵,横穿过华盛顿区。

基尔跟着吉姆·伍德来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他敲了敲门,慢三下又快三下,是个暗号。很快,有人悄悄开了门,吉姆·伍德闪身而入。门轴转动时的干涩声仿佛一阵微弱的热气,很快消失在华盛顿寒冷的冬夜里。门口有个招牌——玛丽照相馆。

吉姆·伍德果然没有死!基尔暗暗吃惊!他不想咋咋呼呼打草惊蛇。他决定暂时按兵不动,等把事情查出个头绪后再说。

现在,累积了一个昼夜的雪花终于飘下来了,很小,洒落在密尔顿·基尔周围,像拥拢他垂直降落的薄纱。发现尸体的地点就在附近。基尔跨过被雪水浸灭的烟头,快步拐过街角,看见一栋公寓楼前停了几辆车。楼口站着一个胖子,戴黑色圆顶呢帽,扶着楼梯护栏大口喘气。基尔一眼就认出了他,警探艾伦·罗斯特。

“艾伦!”密尔顿·基尔向前快走了两步。

“密尔顿,你来了?这案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难。”

“是吗?死者是谁?”

“死者叫鲍勃·史密斯。”

“怎么死的?”

“被水果刀插进了胸口。”艾伦掏出手绢,不停地擦着手心里的汗。他心广体胖,就算是冬天,随便动一动也是一身臭汗。艾伦大喘两口气,接着说,“邻居一眼就认出是他。他死在自己家中。鲍勃·史密斯在这个街区算是臭名昭著,他是个酒鬼,爱打架,大伙都讨厌他。邻居今早出门的时候,发现他公寓门口堆着的空酒瓶一天比一天多,实在是忍无可忍,就敲门理论,谁知指头一挨门门就开了,接着邻居就看到了他的尸体。我们已经把他的尸体打了包。现场勘查结束啦。”艾伦又擦擦手,身体迟缓地挪到一边。从他身后,两个警员抬着一个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盖着白布。

基尔走上前,拉开白布,看到了一张因长期饮酒过度而略微浮肿的脸。在死者前胸,插着一把黑色刀柄的水果刀。

“尸体都硬了,大约死了十个小时了。”艾伦说。

“昨天晚上有人听见什么响动没有?”基尔问。

“有。他的邻居说,昨天晚上听见鲍勃·史密斯和一个男人喝酒。两人先是又唱又闹,后来,大概十点,忽然就没了声息。”

“邻居知道那个来喝酒的人是谁吗?”

“嘿,这事巧了,邻居知道。这个人叫肯·派克,他经常来找鲍勃喝酒,两人臭味相投。我们已经查到了他的地址。”

“鲍勃·史密斯是干什么的?”

“他曾经当过兵,年轻时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现在四处给人当帮工,干些泥瓦匠之类的活计。”

“肯·派克呢?”

“他也一样。两人如果有活就一起干。据说,肯和鲍勃是儿时玩伴。鲍勃参军那天,肯因为故意伤人罪进了监狱,三年前才出来。”

“现场怎么样?”基尔一边问着,一边走上台阶。

“你进去看吧。”艾伦说,“那个家又脏又乱,像个垃圾站,即便是有线索,也被垃圾埋了。依我看,那个现场,除了地上来自受害人鲍勃的一摊血迹之外,没什么太大看头。”

基尔点点头,走进了犯罪现场。才跨进去,他的眼前一片闪亮。房间里挤满了记者,举着闪光灯相机对着鲍勃被刺的地点噼啪拍照。靠墙站着两名警员,双手抱胸,监督着这些记者,以免他们乱翻死者的东西。警方曾经吃过记者的亏。他们在现场随意乱翻,甚至还顺手牵羊,带走受害人的东西,私自进行调查。

基尔看到艾伦说得没错,死去的鲍勃·史密斯的家就像个猪窝,烟头啤酒瓶到处都是。在乱成一锅粥的沙发旁边,有一个白色描画的人形。鲍勃·史密斯是直挺挺地躺在了沙发旁。

在沙发的一只木头脚后面,基尔看见有样东西在闪光灯的照射下,星星般眨了一下眼。

基尔扒开记者,弯下腰,拾了起来。记者们对着他,又是一阵猛照。基尔伸出左手,遮住脸,站起身,走出了案发现场。

那是一小段金属链子,白银制成,由三个相互咬合的环片构成,每个单独的环片像一颗扁扁的麦粒,做工精致。这是谁的链子?这条银链会和这个案子有关系吗?

七十一年之后,世界已经大变了模样。

在基尔发现银链的同一天,也就是12月4日,清晨,一个名叫杰森·莫里斯的年轻人刚刚洗了澡,刮了青涩的胡须,穿上了警服。他对着穿衣镜,一颗颗扣上扣子,看看时间,急速离开了公寓。杰森·莫里斯看上去像个警校学生,却已经在纽约石玫瑰区的警局干了一年。

在纽约,石玫瑰区像一个封闭的小城市,在这里居住的人大多是移民,他们用自己的文化和传统在石玫瑰区里划分出看不见的领地,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小社会……社会与社会之间表面上互不干扰,但暗地里在争夺实际利益时,时有火拼。

如果发生了罪案,这个区的人更倾向私了,他们不喜欢警方的介入。很多时候,当警方看到街边一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人,问他需不需要法律援助时,这个人十有八九会张大正在冒血的嘴巴告诉你,没人打他,他是在练习撞墙锻炼身体。

于是,石玫瑰区尽管治安不稳,警局里却没有多少案件能够得以顺利调查。

这一年,是杰森·莫里斯当警察的第一年。他的任务就是为一些旧案建立电脑档案,包括案情,案件调查全过程、证据、指纹录入、DNA录入,等等。

杰森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一名重案组警探,可以不用穿制服,潇洒查案。就像现在电视里流行的那样,对着嫌疑人一露银亮警徽,说一声“纽约重案组警探”,对方立刻悄悄打个冷战。

他也知道,要想有一天潇洒,他必须现在从基层做起。事情十分烦琐无聊,但杰森·莫里斯干得勤勤恳恳。

就在这天早上,他意外拿到了一份案宗。正是这份案宗的案发时间吸引了杰森的注意:2008年12月3日,而立案时间是2008年12月4日,刚好是四年前的今天。杰森打开案宗,开始录入电脑。案情十分简单,一个名叫鲍勃·史密斯的人,在家中被杀。鲍勃·史密斯是个老兵,上过伊拉克战场,回来后精神情况一直不好,情绪低落,开始酗酒。由于收入微薄,他只好在石玫瑰区租了间便宜的房子。在现场,鲍勃·史密斯躺在沙发旁边,前胸被一把水果刀刺中。

由于鲍勃·史密斯是个“外人”,不属于这个街区任何一个“小社会”,警方一开始就得以顺利介入,开始调查。

在水果刀上,警方找到了凶手仓皇留下的指纹。同时,根据邻居提供的信息,在鲍勃被害当晚,有一个叫肯·派克的人来过他家,两人喝得大醉,高声喧哗直至深夜。法医鉴定鲍勃的死亡时间是12月3日夜十点到十一点之间。

在采集了肯·派克的指纹后,鉴证专家确定,他的指纹和水果刀上凶犯留下的指纹相符。案子就这样板上钉钉。

后来,肯·派克也招供,他和鲍勃那天晚上喝过了头,吵了起来,自己一时冲动,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冲了过去……肯·派克二十年前因为杀人未遂入狱,三年前刚刚出狱。证据确凿,外加嫌疑人的供述,这个案子很快结案,肯·派克再次戴上手铐,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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