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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高三——鉴赏家协会(3)

路刚是文科班里最爱咋呼的人,他家是作协的。一般学校在周三下午是政治学习,学生们放假。在一个周三的下午,他拿来了两副拳击手套,约了几个人在文科班教室打拳击玩。

宝宝、管炜、路刚、我,几个人在教室的讲台上比划来比划去,路刚和宝宝戴上拳套,路刚就不咋呼了,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宝宝,是杨志刚的小名,一米八几的个头,方脸,一字眉,寸头,眼睛亚赛铜铃一般,左手和左胳膊明显比右手和右胳膊粗,典型的左撇子,手掌大而厚,手指都像胡萝卜,而且有明显的胸肌,至少是B罩杯的水平吧。所以宝宝戴上拳套之后,就没人跟他打了。

大家来到教室外,我和管炜戴上了拳套,我和他对打。管炜也一米八几,比我高,居高临下地咋呼。我低头用双拳护住脸,逼近管炜,然后出直拳打他的脸,一下把他的眼镜打飞了,管炜再也不打了。

在这之后,我和宝宝关系越来越好。多少年后他回忆,因为我是学习好的,在学校里,学习好的只和学习好的一起玩儿,学习不好的和学习不好的一起,学校就是这样把人分类的。宝宝看我是学习好的,还敢玩拳击,对我刮目相看。

我在和宝宝聊的过程发现,他每年都要打一次恶仗,但没有一次是为自己打架。他身子那么壮,没人敢惹他,健美院和举重队都想要他,但他不去。而他后来厌倦了打架,总想做点儿大事来。

这时,我有个心愿,就把全校的能人聚在一起:打架最厉害的宝宝、做生意最厉害的管炜(管炜已经准备在儿童电影院门口摆摊卖报纸和书了,还承包了个书店,叫求知书店。我人生的第一张名片就是他印的,职务是“求知书店公关主任”)、文科班的艺术才子刁亦男,高干子弟农农、高干亲戚程红兵,我又找了理科班的第一名伍晓宇,不过伍晓宇虽然支持我的观点,但没机会和我们一起玩。

第一次去宝宝家,是管炜带我去的。金家巷,在学校对面,灰砖灰瓦的小院,进去是狭长的空间,两边是平房,宝宝家在左手边的平房里。冬天,宝宝不穿棉裤和毛裤,一个护膝直接套在喇叭裤外面。灰色大喇叭裤、白色高腰回力篮球鞋、毛衣外套、白色或浅色西服是他的标志装束,穿西服和喇叭裤的高中生那时候还是凤毛麟角。管炜的标志是蓝色咔叽布中山装、黑色窄腿儿西裤、尼龙袜和足球胶鞋。管炜脚臭是出名的,有一次在刁亦男家,刁家有地毯,大家都脱了鞋上来,特许管炜穿着足球鞋上地毯。我则是穿军装和牛仔质地的裤子(不是牛仔裤,我到了大学才买的比利牌牛仔裤,工作之后才买的正宗里维斯牛仔裤,还是二手的。)

宝宝的饭量也让人刮目相看。三个大瓷碗,一个装了冒尖儿的米饭,另外两碗,满满都是红烧肉。宝宝右手拿碗,左手拿个大勺子,一大勺肉,一大勺饭,呼呼呼就吃完了三碗。

第一次去宝宝家的时候,管炜和宝宝正在回味昨天晚上打的一次架。

宝宝是三班的,有一群铁哥们儿:忠忠,校冬季越野赛冠军;李东,石油仪器厂厂长儿子;老布,姚氏太医传人;老匝,黄毛寸头帅哥。

忠忠爱穿军装和蓝色中山服,衣服裤子很干净,爱穿回力田径鞋,而且洗得很干净,有时穿滑点鞋,也洗得很干净。忠忠长得很结实,身材均匀,手臂粗,小腿粗,平时不爱说话,不苟言笑。

那天下着小毛毛雨,宝宝看见了一个需要挨打的学生,便直接拿拐杖敲他的头。对方找了几个人来助拳,忠忠抓住对方领头的,左手把他的头摁在自己怀里,右手攥拳从下往上猛打——这就是忠忠擅长的套路——对方马上失去了反抗能力。

老布身材较小,一遇战事,立刻捡一块板砖冲进人群,见人就朝后脑勺拍。而宝宝基本是无敌的,因为对方不知道他是左撇子,在他先出右手时,对方会注意他的右拳,但他的左拳才是真正带着力量的,对方经常会被一击倒地。

宝宝是那种打着打着就打红了眼的人。不过,我倒是没怎么赶上过,这次也没赶上,只有几次经历了尾声。

当时正值二十六中的运动会,在陕西省体育场举办,我是广播站长。当我接到稿子时,那场架已经打完了。稿子是这样写的:

“本站记者刁亦男传来消息,我校学生杨志刚和管炜等学生在参加铁饼比赛时,遇到地痞流氓的捣乱。同学们团结一致,击退了流氓们,并乘胜追击。由于本站记者体力不支,未能追上。”

刁亦男在现场,我在广播站,和宋茜等几个女播音员通讯员厮混,整理着各个班送来的稿子。大多数稿子会写:“春风吹,战鼓擂,我校运动会开幕了,运动员个个都像小老虎,你追我赶跑得快。”

打架的起因是——爱情。那时的高中生,哪有什么爱情啊,完全是潮流,男生喜欢女生,女生喜欢男生,能有些越轨的行为就很刺激了。连“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都谈不上。我初三时来二十六中就发现这里有很多美女,而且都是学习不好的。一班几乎没有美女,文科班有三支花,普通班也散落着几个高个儿美女。

郭蓉是三班的美女。不知是管炜喜欢她,她不喜欢管炜,还是管炜得罪了她,总之,郭蓉叫他哥收拾管炜。

收拾时间就选在了二十六中运动会期间,地点在省体育场。

宝宝这个肌肉男,选择了百米赛跑和铁饼。百米赛跑的时候,他脸上的肉都横着飞出来了,不过却没拿到名次。可铁饼是他的长项,轻易就拿了冠军。管炜也报名了铁饼,精瘦的他总觉得自己胳膊上有肌肉。

来收拾管炜的一帮人先派了一个小个子来到铁饼比赛现场,看见了管炜:“你是管炜?”

管炜看一见来者不善,直接喊:“宝宝!”

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宝宝,直接过来就给了小个子一铁饼,砸到小个子的肩上。小个子转身就往外跑,宝宝去追,管炜也追出去了。两人追到了体育场外,发现有六个大汉在外面等着,宝宝抛下小个子,直接向六个大汉冲过去了,管炜开始和小个子对峙。一个大汉飞起脚来,咚咚两脚揣在宝宝胸上。宝宝退了几步,没倒下,正准备对打,只见老匝和老布带着一群学生冲了出来,冲在前面的老布自然拿着板砖。这六个大汉和那个小个子一看人太多,撒腿就往体育场外跑,各路男生们携板砖掩杀过去。刁跑出来的时候,宝宝他们已经追出去老远了。

过了几天,宝宝居然说他和那帮打他的人见着了,而且一块儿喝的酒。

“这伙儿人是体工队的,那个在我胸上踢了连环脚的,还问我要不要紧,我说没事。他说要是换了别人,早就吐血了。”

宝宝从来没有为自己打过架,这次是帮管炜。

还有一次在环城公园的恶战,宝宝搬起大石头,对着一个闲人就砸下去,幸亏忠忠从身后抱着他向后拉了一把,石头把水泥花坛砸碎了。后来他们坐火车跑到华阴县住了好一阵才回来。

到了高三,我不太好好学习了,跟宝宝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因为高考考的是高一高二学的内容,我自认为基础还可以。而历史地理需是要背的,为此我特意去学过梦真的快速记忆法,所以不怕记数字。

那时,梦真在人民剧场办讲座,教大家快速记忆法,我现在查了下百度文库,居然还有,那时我找梦真签了名,还留下了地址,然后邮购了一套四本的快速记忆法。

里面有一套数字形象编码法,是根据阿拉伯数字的自身形象特征对数字进行编码:

1——笔

2——鸭子

3——弹簧

4——剪刀

5——提琴

6——烟斗

7——拐杖

8——望远镜

9——球拍

10——蛋

下面是一组

81——90的编码挂钩,为两位数字谐音编码。

81——白药

82——白兔

83——芭蕉扇

84——宝石

85——白骨

86——八路

87——兵器

88——叭叭

89——棒球

90——公园

比如,要记忆公元前841年“周召共和”的话,就想象周公拿着宝石送给了召公,召公拿着笔就签署了共和文书。这样,宝石和笔,就记住了这个年代。

这个方法对记历史年代还是很管用的,那年高考就出了“公元前841年”这个填空。

5

我们家没有过年的习惯,也没有过生日的习惯,那时,过年是为了吃肉,特别是农村,过年才赶上杀猪。我们家可以在马路对面的肉食店买肉,我妈的做饭水平时好时坏,特别是米饭,蒸得软踏踏的,很难吃,剩菜蒸了一遍又一遍,菜都变得水汪汪了。我自己决不会这么做的,宁可从超市买窝头和咸菜萝卜干吃,都比热剩菜强。菜要么别剩,剩了就倒掉,特别是菜叶子类,绝不能吃剩的。肉和根茎类倒是可以放冰箱,和下一顿的菜结合一下做出来。我现在的做饭水平比我妈当年强多了,想想家里请客吃饭,凉菜有炸花生米、炸虾片、凉拌菠菜粉丝、松花蛋、粉肠切成片,还有俄式土豆色拉;热菜有红烧肉、红烧鱼,有时还做粉蒸肉、炒鸡蛋。肉片炒年糕也是很好吃的,拔丝苹果基本以拔不动而告终。过年时倒没有请客时吃的好了,所以,当我对放炮已经没兴趣时,就约上宝宝,两人骑上自行车,去同学家串门。

过去没有任何通讯工具,人也不会乱跑,没什么地方可去,所以想找谁就到谁家去。我骑着我的银燕自行车,先去宝宝家叫他。他经常会把水缸里的水倒满,他不需要扁担,双手提两只最大号的铁桶就可以把水打回来。

宝宝骑上他爸的大车,我们一起去同学家。节假日期间,同学们大都在家。像管炜、李东、老布等这些平时一起玩的人家我们不去,去的是随意想起的同学家。理科班和文科班的同学我都认识,二班、三班、四班的同学宝宝都认识。大概知道谁在哪个院子,就骑车去那个院子找,问也能问出来。

我发现我们两个找人的本事还可以,就算只知道谁在哪片住宅区,也能很快打听到。最关键的是我让文科班的同学给我早早写了一本毕业留言册,厚得像《现代汉语词典》一样,文科班的都写在这本上,理科班的早在高一就写完了。另外还有一本绿色的战友纪念册,宝宝拿到二班、三班、四班,上课下课见人就让写,写的人都不知道写给谁。

文科班这本的扉页上,我用篆字写了个“诚”字,1987年4月写于先锋,然后盖了个印。这印是在北京东风市场刻的,隶书四个字:“蒋涛之印”。

何晶晶写的:

姓名:我的姓是三个不同的人,名叫差一天就一个星期。(为了以备万一,再次告诉你我叫何晶晶——你这个人极不可靠,说不定有朝一日真会忘记我的名和姓,那可真是惨,惨,惨!)

性别:是男是女,你不知道?你若真的健忘到了此种地步,忘了我是男是女,那你还要这本纪念册有何意思,装潢?还不如撕了,烧了!(告诉你,你也知道,我最讨厌这一栏!)

我是生于1970年6月7日黄昏时分的。我还要告诉你,我是平凡中的不凡。当你看到这六个字时,你会嘲笑的(不要否认)。现在我由你嘲笑,讽刺,可是,咱们走着瞧!不久的将来,我会让你看出我的不凡之所在!(到时你定会承认……)

最难忘的事:很多,很多。那天下午,一起买肉,一起拌馅,一起包饺子,一起吃饺子。还有那环城公园的漫步,当时你讲的话,或许你已忘却,可我没忘,也永不会忘!难忘的,你的说教,你的冷嘲热讽,你模仿方明(抑或是邱岳峰、李扬)的声音……哦,难忘你的长头发,你明亮的眼睛(有人说你的眼睛很特别,以前也没太注意,后来注意看了一下,是的,很黑,很亮,很深!看不透,很特别!),难忘你的自负,你的狂(我从来没有听过你夸奖某人,也从没有听到过你埋怨你自己)。总之,难忘,难忘,难忘你这个人!

最易忘的事:既然是最易忘记的,必定它已被忘记,怎么能再写出?最易忘记的是你不安好心,你的恶意。但是往往最易忘记的是最重要的,不该忘的!(你认为如何?)

路刚写的:

题目:路士比亚自传

姓名:路士比亚(路刚)

性别:说男头发长

说女有胡子

生日:公元一千九百六十九年元月十日

通讯地址:作协陕西分会路士比亚收

最难忘的:吃烤肉

最易忘的:洗澡

第一印象:K子

第二印象:孱头

第三印象:没彩

高兴说什么:你奶奶的八字胡!你爷了个鞋垫儿!

自传:天边飞来的巨龙

中西结合的家娃

最佳的棒手

特级的设计师

广州的老乍

香港的农民

优秀的吉他手

贼美的柔姿

疯狂的霹雳

想骂几句:鞋儿破

头发多

身上的垢甲多

我笑你,她笑你

你的裤裆破

路刚这个怪怂都这么能写,所以可以想见,文科班的这本之厚。但聂振婕、崔岱就只写了地址。聂振婕,高大白皙的美女,爱穿蓝色毛衣外套。那晚,我和宝宝就去了聂振婕家,记得她拿出精致的白瓷茶壶和茶杯给我和宝宝倒茶,很讲究。坐了会儿,就告辞了,又去找崔岱的家。崔岱是文科班的美女,一条大辫子,头发发黄,现在想想,倒是挺时尚的。我们在一个小院子里找到了崔岱家。崔岱很懂事地招呼我们坐到屋里,大家平时在学校都没说过话,对我们的突然袭击却能坦然接受。然后我们告辞,崔岱送我们出了门。

快到中午时,我们到了一班的乔峰家。乔峰妈妈热情地给我们做了臊子面,真好吃啊!

西安的冬天一点不冷,骑自行车都不用戴手套,我和宝宝边骑车,边商量再去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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