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儿童观:儿童生来就是没有原罪的纯真无瑕的存在;反对体罚,主张激励和竞争的教育。洛克提出了“白板说”,意思是说,人类在没有感觉、经验之前的心理状态就像“一张白纸或一块蜡,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做成什么式样的”[1]。他认为儿童来到人世间时,其精神方面是一块“白板”,这是对原罪说儿童观的根本否定。他主张给儿童自由,他说:“儿童在跟前的时候,应使他们感到舒适自如;他们在父母或导师的跟前应当获得他们的年岁所应有的自由,不可无故加以不必要的拘束。假如他们觉得处在父母导师的跟前等于坐牢似的,他们自然不喜欢跟父母导师在一道了。他们的稚气,他们的幼稚的游戏或幼稚的举止,都不应该受到阻碍,只要做到不坏就行,其余的自由都应给予他们。”[2]
在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启蒙主义教育家卢梭发表了令人瞩目的关于儿童的见解。他认为,儿童不是一块白板,也不是任由成人灌输东西的空空如也的容器;相反,他认为儿童具有天赋,生来就有是非观念和追求秩序与健康成长的需要。作为一个儿童中心论者,他认为,成年人应该在人生发展的4个阶段,即婴儿期、幼儿期、儿童期和青少年期满足他们的需要。卢梭的见解集中体现在《爱弥儿》之中。他认为儿童期的存在是自然规律。他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人们应当尊重儿童,尊重儿童期,“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就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卢梭还认为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精神生活。“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3]卢梭儿童观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许就是,他认为儿童是真正意义的人,儿童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他说,年年岁岁,每一生活阶段都会有完善和成熟之处,“他长大为成熟的儿童,他过完了童年的生活,然而他不是牺牲了快乐的时光才达到他这种完满成熟的境地的,恰恰相反,它们是齐头并进的。在获得他那样年纪的理智的同时,也获得了他的体质许可他享有的快乐和自由”[4]。历史发展到卢梭的那个时代,终于认识到儿童独立存在的价值。
(二)中国儿童观
在中国,孔子、孟子、老子、荀子等先秦思想家以多种方式探讨了儿童发展的先天性与后天性的问题,但他们大多将儿童看作是成年人生长的一部分,是未长大的成人。老子是最早发现儿童智慧的学者之一,他认为大智慧者若处于婴孩的精神状态,是绝圣之举。但中国传统文化是以成人为本位的,儿童非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而且还受到传统文化的蔑视——儿童是小大人,是比成人小一号的成人,这便是中国传统的儿童观。
由于“中国看不起小孩”(周作人语),将天真无邪、童言无忌讥讽为乳臭未干。所以传统文化要求儿童快快结束儿童期。成人用长袍马褂将儿童打扮成成人的样子,以成人的规范要求儿童,用四书五经作为催熟剂灌输给儿童,这只能使儿童备受折磨,不可能拥有健康的属于自己的精神生活,不可能充分享受童年的乐趣,这本身就阻滞了儿童身心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儿童长大成人进入社会以后,就只能像“暂出樊笼的小禽”那样,“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了。[5]
周作人发表过《人的文学》(1918年)和《儿童的文学》(1920年)两篇影响颇大的论著。他提出两点思想:“第一,我们承认儿童有独立的生活,就是说他们内面的生活与大人不同……”;“第二,我们又知道儿童的生活,是转变的生长的。因为这一层,所以我们可以放胆供给儿童需要的歌谣故事,不必愁他有什么坏的影响,但因此我们又更须细心斟酌,不要使他停滞,脱了正当的轨道……因为知道这过程是跳不过的——然而又自然的会推移过去的,所以相当的对付了”[6]。
“可以看出,周作人的《儿童的文学》虽然落脚点是谈儿童文学的,但实际上系统地阐发了他自己的儿童观:①儿童不是小大人,他有不同于成人的精神生活。②儿童的精神生活是自然地生长的变化的。[7]成人应当尊重儿童的精神生活,应当注意给予儿童符合其兴趣的能促使其正常生长的精神营养”[8]。
可以这么说,卢梭在西方最早“发现”了儿童,而周作人在中国最早“发现”了儿童。
二、成人的传播观
在了解了儿童观之后,我们接下来分析儿童传播观,主要是成人的儿童传播观。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指在儿童传播中,成人持有的观点,包括成人在儿童传播中的传播立场、传播目的和传播态度,等等。
(一)成人在传播中的立场
1.如何对待儿童
(1)成人主义。传统教育过程中的成人与儿童的关系,往往就是成人向儿童传授知识和道德,儿童对所学的内容只能是唯唯诺诺,成人完全控制了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成人坚持着成人主义的立场。卢梭说:“我们对儿童的教育从观念上就错了,我们用成年人的思维对待孩子,我们用成年人的方法教育孩子,其结果必然是误入歧途”[9]。长期以来,我们成人在对待儿童时,坚持着成人主义的立场。卜卫在《媒介与儿童教育》一书中提到第二届儿童与媒体世界峰会。峰会的第一个论坛“当我对你讲话时,请注意我”,第二个论坛“不要这样对我讲话”。从论坛的名称可以看出论坛开设的意图是要告诉成年人怎样从儿童的角度对儿童进行对话,告诉成年人什么是与孩子谈话的最好的方式,那就是:向孩子学习,与孩子一起工作,鼓励孩子说出真实的想法。在峰会中,一个约12岁的女孩子接过话筒,大声发言:“我不同意你的意见。是的,成人很喜欢孩子,他们总喜欢对我们说:‘solovely’(多可爱呀),‘socute’(多好玩呀),但是他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没有把我们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要表达自己意见的人。他们只注意我们的外貌,不注意我们的意见。我们好像是他们的‘玩意儿’。我们是有权利的主体,不是成人的‘玩意儿’”[10]。卜卫在书中说道:“我知道成人们评论孩子时从来不加思索:‘你太胖了,该减肥了’;‘多吃点,你这么瘦,多难看’;‘长得多好玩呀’;等等,类似随意的评价比比皆是,完全不顾忌儿童的内心感受。我们没有将儿童看作是有意见的、有感情的独立的人。看来要想真正平等对待儿童,还需要学习”[11]。
(2)儿童主义。目前国际社会基本认同的童年观包括:第一,我们必须将儿童当“人”看,必须承认儿童具有与成人一样的独立人格,而不是成人的附庸。第二,我们必须将儿童当“儿童”看,承认并尊重童年生活的独立价值,而不能仅仅将它看作是成人的预备。第三,儿童在成长阶段,应当为其提供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儿童个人权利、尊严应当受到社会保护。笔者认为,以上三点是坚持儿童主义的立场。
但是要达到这种立场,却是不易。姑且不论前面提到的某些成人持有着成人主义的立场,光是儿童主义立场,有些成人对此的理解和实施也是存在差距。在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使得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有许多报道指出,家里上上下下呵护着这个宝贝,孩子在家里就是“小皇帝”,一切都围绕着孩子转。从表面上看,儿童似乎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但是一些报道指出,孩子不堪家教、早教的重负,很多孩子在成人的安排下,如旋转的陀螺一般,在疲倦地转着。入学后,从政府几次的减负政策里,儿童呼唤童年的呼声里,我们似乎感受到,儿童处于被服从的地位。儿童主义立场似乎还是很遥远。
另外,我们还需要思考:儿童的中心地位是永恒的吗?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在一代代的轮转中,人们的儿童观是否会变?儿童主义立场是否会一直坚持?比如,现今“单独二胎”政策实施,以后政策可能全面放开,一个家庭拥有儿童的数量越来越多,物以稀为贵,人们还会珍视儿童吗?
2.如何对待儿童传播
(1)儿童传播的特殊性。我们在第一章中曾经提到,有些学者认为成人传播与儿童传播没有什么区别,没有把成人和儿童的传播活动区分开来,得出儿童传播活动的特点。这是远距离观照儿童传播、漠视儿童传播特殊性的观点,是一种错误的儿童传播观。
这个观点和早期的儿童观类似,也是缘起于错误的儿童观。在我国,由于童年概念还未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儿童成长的社会氛围是鼓励儿童尽早成为“标准化的成人”。在这个标准化的过程中,儿童的生命过程本身却被忽略了。现代儿童究竟在什么地方、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童真,相信每个成年人都有所体会。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媒介正在复制这种“标准化成人”。媒介,无论是印刷媒介还是电子媒介,大多是由缺少童年概念的成人操纵的。在这种社会氛围中,成人社会以他们的要求来确定儿童节目的主题,塑造“小大人”样的儿童形象。即使表现儿童的天真,也是为了装饰成人社会,表达成人所要表达的思想。这样的天真其实早已不是儿童天性的自然表现,而变成了一种儿童需要学习和掌握的表情,这种表情被媒体工作者戏称为“电视操练”。儿童已被成人社会“训练”成“表演者”了。一进入演播室,一面对电视镜头或话筒,儿童多会揣摩大人的意思,说大人要说的话,做出大人喜欢的天真样子。成人常爱说儿童“太假”,其实仍然是成人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太假”,但儿童为什么“假”,它实质上代表了成人面对儿童时的本位心态[12]。
(2)儿童传播中的传播主体。我们说儿童传播学,是研究儿童与人、与社会、与环境的传播,这并不代表儿童一定是作为传播主体,当然也不像成人主义儿童观所认为的儿童是处于从属地位。笔者认为,在儿童传播中,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信息发出的主体是谁,谁就可能是传播主体,不管是儿童还是成人。但是对于有些成人而言,在确定传播主体时会存在一些误区:一是不管什么情况,成人始终是传播主体。不管是哪种传播活动,成人始终占据着主体,特别是一些婴幼儿传播活动中,成人掌握着话语权,成人是导演,儿童是演员。这是一种错误的成人主义传播观。二是不管什么情况,儿童始终是传播主体。有些人认为儿童传播肯定儿童是传播主体,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没有清楚了解传播过程的特点。而且现在有些成人把“儿童主义”理解为对儿童的绝对服从,从而在传播时将儿童作为传播主体。
我们认为,前面这两个误区都是走向了极端,都是不能正确地看待成人与儿童的关系,不能准确地把握传播本质所造成的。我们要求成人坚持儿童主义,但并不是要求儿童一定要作为传播主体,在有些传播活动中,特别是年幼的儿童传播活动中,成人往往就是传播主体的形象,但是这却不能抹杀成人坚持的儿童主义理念,成人在作为传播主体时,在传播行为中完全可以以儿童为主,尊重儿童的需求,有效发挥成人的作用,确定并维护儿童的主体地位。
(二)成人在传播中的目的
1.传播目的是儿童传播的要素
传播目的,就是传播要素中的“Why”这一要素。传播目的直接支配或影响着传播主体的行为。所以一般来说,要想取得理想的传播效果,对传播主体而言,明确传播目的非常重要。比如一位妈妈在安排一次亲子共读之前,如果明确这次亲子共读的目的,那么她就能够较好地挑选读物内容,安排合适的时间、地点,用比较适宜的方式开展共读活动。
传播目的引导着传播活动的开展。比如亲子共读的阅读传播中,如果传播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多认字,那么成人在传播中往往会以传递信息为主,那么就会对读物中的字格外注意,字形、字义、字音都会力求准确明晰。如果传播目的是为了追求一种知识带给心灵的愉悦,那么成人在传播中会注重互动与交流,或者考虑放一些背景音乐,或者设置一个与之相符的环境,或者以一种富有情感的语调来与孩子共读。
传播目的不明确会影响传播活动的进行。比如一些家长给孩子买绘本,至于为什么给孩子买,有些家长是不清楚的,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孩子阅读绘本的目的,是为了看图还是看字,是为了学习还是娱乐。所以有些家长会抱怨绘本的信息量太少,价格太贵;在指导孩子时,也无法根据每个绘本的特点进行指导,该让孩子自己阅读的绘本,家长在一旁拼命地讲解;该共同阅读的时候,家长又缺位。
2.成人应经常发问:为什么传播
儿童传播活动,可以具体到某一次成人与儿童的交流谈话。试问,成人为何与儿童谈话?很多成人不曾想过这样的问题,所以导致谈话无果。另外,像成人给孩子看动画片,这也是一个传播活动,为何给孩子看动画片呢,这就是传播目的,是娱乐?是教育?还是其他?不同的传播目的,传播效果也就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