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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个中华帝国:秦人制造(1)

贾谊在《过秦论》里问道:“秦人攻灭东周,兼并海内诸侯,南面称帝。天下之士,顺服地慕风向往,为什么会象这样呢?”

司马路觉得贾谊的问题是个“伪命题”,因为秦统一天下,是主动的征服,六国与天下的士人百姓,只是被动的接受而已!至少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六国百姓欢迎秦的征服。但是,秦的兼并战争,确实给纷争的天下带来了安宁和统一的秩序。这件壮举,是其他六国所无法完成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华帝国,的确是秦人制造!

第一节 说客韩非:谁谋害了他?

战国七雄之中,秦国最为尊奉法家思想,众多法家学者之中,秦王最欣赏韩非。从理论上说,韩非在秦国得偿所愿的成功率很高。

然而韩非入秦一年,身死异乡,究竟是因为同学李斯的陷害,还是小人姚贾的挤对,或是另有其人……到底是谁谋害了韩非子?

疑点之一:李斯、姚贾为什么陷害韩非,他们的陷害、挤对足以致韩非于死地么?

疑点之二:秦王政对韩非究竟抱着怎样的态度?他为什么做出了将韩非打入大牢的决定?

一、临危受命,韩非入秦

公元前234年,农历丁卯兔年,韩非接到国君韩安的紧急召唤。入宫后他才知晓,原来是委任他担任一项出使邻国秦国的外交任务。

韩这个国家,出自春秋时代第一强国晋国。当初赵、魏、韩三家瓜分晋国,韩得了最西面那一块支离破碎的国土,他的东面是战国时代早期强国魏,南面是超级大国楚,西面是当时被认为野蛮落后的秦国,北面是武力强悍的赵国。

环顾四周,没有一个善主,韩国可谓天生是个多灾多难的命!

韩也曾经发愤图强,那是在申不害当相国的年代,那时的韩,《史记·韩世家》说是“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但申不害死后,人亡政息。虽然勉强列入“战国七雄”, 韩国的国力,却是实在差强人意!

等到强秦崛起,韩国就更加岌岌可危了。因为与秦的国土相连,秦对韩国的滋扰,几乎连年不断。

在韩安的父亲韩桓惠王的时代,单桓惠王二十九年这一年,被秦夺取的城池就达到十三座。

韩安继位已经五年了,数公元前234年这一年的形势最为凶险。秦国大举进攻三晋,重点是赵国。武城一战,秦将桓齮大破赵军,赵将扈辄及十万赵军将士被斩首。秦军乘胜进军到赵国内地,军情十万火急,赵王起用曾在雁门一举歼灭十万匈奴的边将李牧,秦赵双方在宜安(今河北蒿城县西南二十里)对垒。

李牧是赵国最后的良将,宜安一战,10万秦军大部被歼,仅将领桓齮率少量亲兵冲出重围逃走。但今日之形势,已经不是一个李牧可以扭转。秦国迅速集结兵力,卷土再来,桓齮在第二年再度攻入赵国并占领宜安。

秦国在伐赵同时,也以少数兵力攻略韩国领土,赵国尚有李牧,韩国却真的是应了那首摇滚老歌,“一无所有”。

面对危如累卵的局势,早就失去抵抗勇气的韩王决定向秦国纳地效玺,请为藩臣。

于是,韩安想起了韩非。派韩非去秦国,有两个好处。首先韩非虽然口吃,写文章却是个好手。听说他写的那些文章,秦王颇为欣赏。其次韩非在秦国有个关系,秦王的新宠李斯,据说就是他的同学。

韩非是韩国的宗室,年轻时他也曾有仿效当年申不害的雄心壮志,但始终不得重用。到如今人到中年,热情已冷却的韩非,却接到了国君的征召。

然而这一次的征召,能算是重用么?韩非明白,这是拿我去挡刀子!

二、秦王是韩非的粉丝

这一年,韩非四十多岁了,孔子说人四十而不惑,可是韩非还是有所“惑”的。韩非“惑”的,是这个国家的命运!

凶多吉少!这是韩非的内心判断。但是接到韩王命他入秦的王命,韩非又兴起了侥幸的念头,难道说否极泰来,就在他这一趟?

韩非听说秦王嬴政,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的父亲曾经在赵国的邯郸做过人质,他老妈就是邯郸歌姬出身。街头巷尾的流言,甚至说其实他乃是吕不韦的种。

不过,嬴政在咸阳做秦王已经有十多年光景。去年,他又逼迫曾被自己称为“仲父”的吕不韦服毒自杀。至此,已经无人胆敢轻视这位年轻的君王。

韩非琢磨自己的使命,韩安的意思,是对秦国表示臣服,以此换来韩国的苟延残喘。然而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称臣、割地、纳贡,已经不能让秦满足,秦的意图是要吞并韩国乃至天下。

所以,作为韩国的使臣,韩非肩上的担子令他难以轻松。

“难哪!”行车途中,韩非想起了自己的那篇得意之作《说难》。

在《说难》中,韩非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弥子瑕受到卫灵公的宠爱(弥子瑕是卫灵公的同性恋人)。弥子瑕母亲病了,弥子瑕听说后假托君命驾驭君车出宫探望。卫国法令规定,私自驾驭国君车子的,论罪当处以刖刑(砍脚)。可是卫灵公听说此事后,却赞叹说:“真孝顺啊!为了母亲的缘故,忘了自己会犯罪。”

某一天,弥子瑕和卫灵公在果园游览,一个桃子吃到一半,弥子瑕把剩下的半个给卫灵公吃。卫灵公感动地说:“弥子瑕多么爱寡人啊!吃桃子觉得甜就拿来给寡人吃。”可是等到弥子瑕色衰爱弛,卫灵公可就重提旧账了,他说:“这个人从前曾经假托君命私自驾驭寡人的车子,又把吃剩的桃子给寡人吃,太不尊重寡人了。”

韩非评论说,弥子瑕的行为前后并没两样,可是卫灵公的爱憎发生了变化。所以被君主宠爱时,才智就显得恰当而更受亲近;被君主憎恶时,才智就显得不恰当,遭到谴责而更被疏远。所以谏说谈论的人不可不察看君主的爱憎,然后进说。

文章末尾,韩非发感慨说:“龙这种动物,驯服后可以戏弄着骑它;但它喉下有一尺来长的逆鳞,假使有人动它的话,龙就一定发狂伤害人。君主也有逆鳞,进说者能不触动君主的逆鳞,就差不多成功了!”

韩非能不能不触动秦王的逆鳞,游说成功呢?

到达咸阳之后,韩非立刻给秦王上书。这种沟通方式,比当面的交谈,让韩非觉得更舒服。因为他的口吃,常常让他在辩论时处于尴尬之中,甚至由此产生一种自卑情绪,打击他的自信心。

其实听到韩非即将到来的消息,赢政很高兴,对于此人,年轻的秦王真的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韩非子的那些著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无不拜读,尤其是《五蠹》,赢政可以背诵出其中的名句: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还有,“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所以当韩非的上书送到秦王宫,赢政几乎是一口气读完。

那么,韩非写了些什么呢?

先是客气了几句,说,“不知道就说,是不明智;知道了却不说,是不忠诚。作为臣子不忠诚,该死;说话不合宜,也该死。(口吃的韩非,居然在这里玩起了绕口令。)”

“虽然这样,我还是愿意说出自己的见闻,请大王裁断我进言之罪。”

韩非接着就从国际形势谈到了韩国,他说,“韩国侍奉秦国三十多年了,出门就像常用的袖套和车帷,进屋就像常坐的席子和垫子。秦国只要派出精兵攻取别国,韩国总是追随它,怨恨结于诸侯,利益归于强秦。而且韩国进贡尽职,与秦国的郡县没有不同。如今我听说陛下贵臣的计谋,将要发兵伐韩。”

“韩是小国,如果秦国不能一年就灭韩,力量就被各国看轻,各国就将打秦军的主意…… 那秦国必定成为各国的攻击目标了。陛下即使同金石一般的长寿,那兼并天下的日子也不会到来的。”

最后韩非提出他的建议:派人出使楚国、魏国,孤立赵与齐。灭赵、齐之后,发一道文书就可以平定韩国,而楚、魏见大势已去,也一定自动顺服。

韩非的分析听上去好像蛮有道理,但秦王会不会接受呢?

三、谁谋害了韩非子?

赢政拿起竹简反复阅读,似乎拿不定主意。最后,他把韩非的上书发给了李斯。

李斯是韩非的同学,二人同为大儒荀况的得意门生。李斯一直很谦虚地认为自己不如韩非,但这一次,李斯可无意谦让。

李斯也给秦王上了一书,针锋相对地指出:韩国并不是秦国忠贞不二的仆从国,而是秦国的心腹之患。韩非误导秦国国策,意在存韩。

李斯解释说,韩国领土与秦国接壤,如果越过韩国攻击其他国家,一旦有失,韩国就是秦军背后的一颗毒刺。韩非的奇谈怪论无非是想保存自己的国家,并不是真心为秦国着想。

李斯更进一步提出,要用事实驳倒韩非的谬论,请求出使韩国。赢政自然批准,于是李斯即刻从咸阳出发,前往韩国。

李斯抵达韩都后,立刻上书韩王,提议秦韩两国结成联盟共同对付赵国。

结果不出李斯所料,此时的韩王正在与赵国密谋联合图秦,对秦国派来的高官刻意回避。李斯数次求见都吃了闭门羹,最后使出一计,将韩非的《存韩》略作文辞修改以李斯名义上书韩王。结果正如李斯所料,韩王果然还是无动于衷,李斯达到目的,回国报告秦王。

厉害啊!这无异于釜底抽薪,原来韩非在《存韩》中所描述的秦韩亲密完全不存在,赢政对李斯表示满意的同时,对韩非的良好印象也大为改观。

于是,有一种观点认为,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因此进谗言加以陷害。那么,真的是李斯谋害了韩非子么?

为了拆散以赵国为主的反秦合纵联盟,赢政派遣姚贾到各国挑拨离间收买拉拢,成功地拆散了这最后的合纵。

也许是个人感情上对小人的憎恨,也许是对最后的合纵失败后祖国命运的担忧,韩非再出下策,在秦王跟前打起了小报告:“姚贾这个人有问题,他老爸是魏国大梁城的门卫,这厮打小偷鸡摸狗,后来侥幸在赵国谋得一官半职,又因玩忽职守被抄了鱿鱼。大王与这样一个人共商国是,岂不有辱大国的风范!”

赢政果然听进去了,拿这个责问姚贾。姚贾坦然承认自己是门卫的后代及不光彩的过去,但他也为自己辩护说:“当年的太公望,说起来不就是个怕老婆的、不入流的、失败的小公务员,文王却任用他;管仲是个阶下囚,齐桓公用他称霸天下;百里奚是五张羊皮买来的奴隶,秦穆公用他而雄起西方……所谓英雄莫问出处,英名的君主不会因一个人身世不显赫,早期经历不光彩而无视他的价值。我姚贾如果有功,名声不好又如何?反之,名声再好,却无功于秦,也不该得到赏赐。”

结果,韩非又得罪了姚贾。

于是又有另一种说法,认为是姚贾伙同李斯陷害了韩非。两个厌恶韩非的人联合起来对韩非下手,他们提出,韩非终究是韩国王室成员,依照人之常情,终究不会忠心于秦。而以他的学识和才干,如果不能为秦所用,必将成为秦国的大患,不如依法诛之。

秦王一点头,他仰慕的韩老师便下了大牢。在狱中韩非一度还想见嬴政为自己辩解,但对手哪里还会给他这个能让他起死回生的机会。当李斯的毒酒送到韩非面前,想来韩非或许会扪心自问:“为什么写了那么多的权术理论,怎么一到实践操作就不行了了呢?”

然而,究竟是谁害死了韩非?

许多人归因于李斯的嫉妒心,这并没有错。但是这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将韩非打入大牢的决定权,并不在李斯掌握中。杀害韩非,李斯是推动者,却不是决定者。

打个比方,有恶人纵犬咬人,被咬人该怪狗还是怪那狗的主人。姚贾、李斯是咬人的狗,他们的主人又是谁?

是秦王。《史记》说韩非死后,秦王后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可见秦王的本意,是要杀韩非的。只不过后来又后悔了。

秦王为什么要杀韩非?难道只是因为几句谗言?尉缭说得好:“秦王这个人,高鼻梁,大眼睛,老鹰的胸脯,豺狼的声音,缺乏仁德,而有虎狼之心,穷困的时候容易对人谦下,得志的时候也会轻易地吃人。”韩非没看明白的,尉缭看明白了。

有人问了,“嬴政不是很欣赏韩非的学说么?为什么他还要杀韩非?”回答是:“吃鸡的蛋就不能再杀鸡么?况且嬴政杀韩非,正是学习韩非学说的实践作品。”

四、法至刚,术势阴柔!

所谓法家,其实并不是铁板一块。至少可分为两大派。

其一:法治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商鞅、吴起,特点是注重法律,作风刚硬。

法治派的主要精神是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主张以法律为国本,以法治国。譬如商鞅,他认为法是为治之本,而推行法治,就必须要立法明分。商鞅曾经在国都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宣称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以十金。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把赏金提高到五十金,真有人搬了,于是立刻如约赏赐,以此树立法律的权威性。

商鞅所说的法,是明明白白写出来的成文法,是君臣上下无论身份贵贱都要遵守的法律。所以太子以身试法,商鞅也毫不留情。

由此看来,法治派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而不是一君王一贵人的私利。从这一点看来,商鞅、吴起的法治精神,几乎接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只是接近而已,一旦失去君主支持,法家的所谓“法治”就成了无根之木。)

但也正是这一点执着,让法治派经常得罪权贵,因此商鞅、吴起都不得善终,还得了个天资刻薄的恶名。

从对权力的控制来说,法治派则往往大权独揽,臣强君弱。商鞅在秦国变法,政府权力一手抓,秦孝公在幕后默默支持,如无必要,一般不出面。所以史称“商鞅变法”,而非“秦孝公变法”,吴起在楚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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