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49800000001

第1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编总则

第一回刑法的任务、基本

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14/2/51

12/2/311/2/110/2/108/4/七06/2/105/2/204/2/16]

第四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14/2/105/2/205/2/51]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相关法条:本法第11条、第90条】[07/2/5105/2/305/2/56]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04/2/56]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07/2/5104/2/56]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07/2/51]

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回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相关法条:本法第87条】

第二回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2/2/511/2/510/2/9208/2/2

07/2/1406/2/304/2/1203/2/1]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12/2/5211/2/6

08/2/1007/2/1404/2/1203/2/102/2/50]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07/2/14]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14/2/1612/2/911/2/9

10/2/410/2/5809/2/208/2/5306/2/5104/2/602/2/402/2/49]

[难点注释]本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不构成绑架罪,但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真题演练]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2/2]答案:C。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1/2/4]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14/2/814/2/5213/2/712/2/7

11/2/710/2/709/2/308/2/9307/2/205/2/59]

[真题演练]严重精神病患者乙正在对多名儿童实施重大暴力侵害,甲明知乙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仍使用暴力制止了乙的侵害行为,虽然造成乙重伤,但保护了多名儿童的生命。

观点:

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③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防卫人是否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④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防卫人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错误的是下列哪些选项?[14/2/52]答案:ACD。

A观点①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③与b结论对应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09/2/408/2/93]

[难点注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法定的排除犯罪事由。除此二者外,依法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也属于排除犯罪事由的范畴。虽然刑法典未明确规定这些行为的后果,司法考试却时有涉及,在此提请考生关注。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08/2/306/2/5405/2/704/2/203/2/2]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4/2/9

14/2/5413/2/5409/2/1509/2/5209/2/6008/2/306/2/54

05/2/704/2/204/2/404/4/六03/2/202/2/3802/2/42]

[真题演练]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9/2/52]答案:BC。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4/2/5312/2/812/2/5411/2/5410/2/510/2/57

09/2/507/2/5505/2/705/2/57]

第三节共 同 犯 罪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14/2/1013/2/5512/2/1012/2/55

11/2/5510/2/610/2/9309/2/709/2/5109/2/5609/2/63

09/2/9309/4/二08/2/9408/4/二07/2/53]

同类推荐
  • 大学生考证指南

    大学生考证指南

    针对大学生学习及就业的需要,汇编国家有关考试法规,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记者从业资格证,导游资格证考试,管理类证书,艺术类证书及其他类证书的相关规定。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47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12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商法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商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商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 刑法

    刑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热门推荐
  • 觉醒日3

    觉醒日3

    4600年前的涿鹿之战,究竟是谁和谁的战争?长春真人西行途中,在撒马尔罕城发现了什么让他畏惧不已的事物?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到底是为了何种原因?龙虎山天师张彦頨的寻宝活动,寻找到了怎样的恐怖存在?明末起义领袖张献忠,为什么成为了杀人魔王、又在帮谁隐藏着什么?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神秘人生,竟然是从一幅与西藏有关的凶画开始的?一系列的历史谜团,整个人类的生存进化之路,似乎都和一股来自远古的神秘力量息息相关……
  • 尚书

    尚书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彼岸花的死亡之美

    彼岸花的死亡之美

    奈何桥旁,忘川河畔。死亡之美,彼岸之花。一曲琴音落下,一片绿叶褪下,一瓣血花幻灭,一位儒雅谪仙,一位绝世美人,一段旷世奇缘,一场刻骨之恋,一神一妖求和?她是一株妖娆彼岸花,他是一位无心谪仙人;她妖娆无情,本以为自己无情却不知自己有心;他无心无情,本以为自己会孤独一生却不曾知道自己一颗冰封了万年的心还在为她悸动。 作者:缘更,但不会弃文
  • 时方歌括

    时方歌括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诡秘山海经

    诡秘山海经

    月亮被人踢了一脚之后,向着地球飞来,风尘注视着世界走向毁灭。再次睁眼,已经是另一个世界。翱翔天空的巨龙。织网深林的蜘蛛。深潜海底的娜迦。在这个诡秘的世界,徐贤谱写属于自己的山海经------山海食谱大全。
  • 犬神传

    犬神传

    也许你会看到一段匪夷所思的故事,也许你会看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物,也许你会看到独特的修炼历程,也许你会看到不同的世界,也许你会看到太古之始,也许你会看到你想看到的。
  • 家庭控心术:这样说,老公最爱听

    家庭控心术:这样说,老公最爱听

    本书从赞美老公、和老公撒娇、巧言说服老公、巧妙与老公吵架等九个方面入手,为女人支招,教会女人如何让老公听话。
  • 活学妙用经商厚黑学

    活学妙用经商厚黑学

    诚信是经商的根本,但在瞬息万变、风云奠测的商场,相信人是应该慎之又慎的。虚假的需求信息,深藏欺诈的报价,吹得天花乱坠的广告,令人血脉贲张的利润远景,指天划地、胸脯拍得“啪啪”响的保证,纵酒痛饮的酒桌哥们儿,都是防不胜防的陷阱,随时可能使你血本无归。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商场即战场,出没于生意场上的人,切不可忘记这一深刻的古训,永远对周围的环境和变化保持警惕和戒备。随时随地密切注视对手的情况,如果不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就仓促与对方签合同做生意,将会使自己处于极端危险的处境。
  • 娘子人家怕

    娘子人家怕

    警署里接线员的电话从早上九点开始就陆续呈现被打爆趋势,几百位民众纷纷打电话来报警——国庆路上发生了持枪抢劫案。一名手持NP29式手枪的年轻男子于国庆路的百货商场大楼出口挟持了一位欧巴桑,情绪激动,言语混乱,随时可能暴走。重案组组长老林一接到消息就立刻赶往了现场,直系下属黄如金紧随其后。作为重案组里唯一的一名女性,黄如金毫无疑问地在芳龄28之时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剩女,重案组里的兄……
  • 集诸经礼忏仪

    集诸经礼忏仪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