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49800000011

第11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

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相关法条:本法第183条】[11/2/5810/2/5809/2/1504/2/504/2/86]

[真题演练]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2/15]答案:A。

A保险诈骗罪未遂

B保险诈骗罪既遂

C保险诈骗罪预备

D合同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九条【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原条文为:“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比记忆]在金融诈骗罪一节中,信用证诈骗罪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要求“非法占有目的”(扰乱市场秩序罪一节中的合同诈骗罪,也要求“非法占有目的”)。另外在本节规定的八个金融诈骗罪中,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根据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原201条条文为:“纳税人采取伪造、编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相关法条:本法第204条第2款】[12/2/6109/2/5407/2/59

02/2/5]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08/2/5905/2/10]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本条删去第二款。原条文为:“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改,本条删去第二款。原条文为:“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03/2/44]

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税收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同类推荐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分册(统考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分册(统考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12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 刑法

    刑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 7S倍速考试法

    7S倍速考试法

    每天,你第一个走进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每天,你充分利用一分一秒的时间去学习,从来不会像其他同学那样快乐地玩耍; 每天,你无法顾及奔波的劳累,放下书包就又开始了学习……尽管你如些努力,然而,做梦都想考第一的你,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对比之下 ,那轻松学习的同学却出乎你的意料,取得了无比出色的成绩。此时,你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能力。“难道我真的与第一无缘吗?”你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在今天和明天的学习中,考试的成败决不仅仅取决于勤奋、刻苦和耐力,也不单纯跟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正比,更主要的是要有学习的高效率。
  •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事诉讼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热门推荐
  • 误惹男神:甜宠娇妻99次

    误惹男神:甜宠娇妻99次

    他,朴敏镐,是身家亿万的傲娇总裁。他爱上了她,洛熹薇。送给她一部玛莎拉蒂,她任性地拒绝。“什么?送你豪车你不要?不要我就把车砸掉!”一把超级大斧头砸了下去,豪车转瞬变成废墟。“是你害我砸了车,你必须肉偿!”“什么?!你自己砸的车还要我来肉偿!”“一月一次,缺勤一次双倍偿还!”“天呐!这是哪门子的不合理条约!”
  • Collected Poems 1909-1962

    Collected Poems 1909-1962

    'Each year Eliot's presence reasserts itself at a deeper level, to an audience that is surprised to find itself more chastened, more astonished, more humble.' Ted Hughes Poet, dramatist, critic and editor, T. S. Eliot was one of the defining figures of twentieth-century poetry. This edition of Collected Poems 1909-1962 includes his verse from Prufrock and Other Observations (1917) to Four Quartets (1943), and includes such literary landmarks as The Waste Land and Old Possum's Book of Practical Cats.
  • 观佛三昧海经

    观佛三昧海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剑动苍穹

    剑动苍穹

    天玄大陆,百道林立,剑道没落,一少年为救生母,护佑家人,遇剑灵,执剑而出,只凭心中一股执念,踏上那纷乱而又辽阔的世界。
  • 网王这块糖你吃不吃

    网王这块糖你吃不吃

    生活如此多艰,让我们愉快的吃点糖吧!本文BG向,原创女主。注重日常,尽量不OOC。比赛也会写的(大概)圣子幸村x妖艳女主其实只是为了满足作者自己想要嫖大美人的少女心。
  • The Wheels of Chance

    The Wheels of Chanc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幻宗

    幻宗

    一个骄横嚣张,从少爷沦落为乞丐的少年。一只获得异能,快如闪电的左手。一把神石所铸,出鞘便寒气奔涌的奇异宝刀。一只来历不明,戴在手上便力道千均的神秘手套。一头日进斗金,速度如风的毛驴。一个蕴藏秘密,等待被层层揭开的深山岩洞。一种凌驾法术,参破造物法门的幻术。这一切如何演绎?打开《幻宗》的卷章吧……
  • 周慎斋遗书

    周慎斋遗书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庄主有毒之神医仙妻

    庄主有毒之神医仙妻

    【本文女强男强,双强双C,宠文无虐,一对一,欢迎跳坑】一朝醒来,她竟穿成唐门庶出小姐,还没弄清楚处境,就强被穿上嫁衣,代妹出嫁。这个身子倾国倾城,却生来病魔缠身,走几步都得喘几声?不怕!她随身带着药修至宝,养好身体不过小case。什么?自己要嫁的男人传说是怪物?连娶了十二任新娘全死于非命?修炼魔功?吸食女子阴气?还吃人肉?“呵。”一声笑。她没有说过吗?她见过的怪物可比这强多了。新房相见,她意外的发现眼前这个被被外界传为怪物的男子,不但生得绝色,安静的让人揪心,最关键的他还是最利于她修炼的毒体,随时随地散发的气息都诱惑着自己将他“吃”掉。“你会杀我吗?”“我会对你很好。”“我要做什么?”“呆在我身边。”然后,她为保命交换自由,呆在这个男人身边,白吃白喝,白拿白花,还外加不时“吃”一“吃”男人来修炼。炼药师大会,女子旗开得胜,风华绝代,惊乱众人眼目。从此之下,世人才惊觉传说中的废材才是真正的绝世天娇。随之而来的原情人求合,娘亲家人求助,高手来求药…【男女感情】“我喜欢这花,你给我吗?”“我的就是你的。”“那要是别人的呢?”“抢过来给你。”然后,只要她看上的,他化身强盗。…“在想什么?”“想以后弄一个和雪鸢山庄相比的势力。”然后,她决定抢回属于自己的,他随身相助。…“唔,这菜好吃。”“喜欢?”然后,为了她合口的,他出入厨房。…“他说让我做他的皇后,说这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一人难斗千军万马,我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然后,为了不让她颠簸流离,为了她行走万里无阻。他争江山,统天下,一切尽纳手中,让世人再不敢打她注意。…最后?最后他就成了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打得过流氓,斗得过情敌的完美夫君啦啦啦~【女强,男也强!宠文,爽文,新文,求支持!】
  • 唐音癸籖

    唐音癸籖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