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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舞说得没错,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与仙律匹敌,他不是人,是神。
睡醒已经是清晨了,再一次发生的惊奇是自己居然安好地躺在了一张华丽的床上。都说了这个世界上只有惊没有喜,躺着的地方不是永安宫,四周很华丽,还有些看起来价值连城的玉雕瓷瓶古玩,但是堆得乱七八糟,还不如之前睡的牢房,虽然黑了点儿,但至少整洁。不过床挺软的,作为患有被窝依赖症的人,觉得还是睡觉大过天,果断缩进被窝里。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就快黑了。肚子开始唱空城计,于是不得已,我只能爬起来,虚弱地弯着腰推开了虚掩着的门。
门外的小石桌边,一位黑发披肩的绿衣少年坐在石凳上专心地沏茶。我刚想开口问,那少年已经回眸冲我一笑:“醒了呀,来,喝杯我自己酿制的玫瑰蜜。”
是神舞。
我很自觉地坐到了他对面的石凳上,接过杯子,一饮而尽,睡得太久了还真渴。
“仙律他们在那边,等会儿做好饭了会过来叫我们。”他指指不远处一排竹木宅子,“对了,你感觉好点儿了没?”
我感觉好点儿了吗?好,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既然选择活下来,就不应该以泪洗面、以伤度日,于是我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神舞一脸欣喜地看着我:“你这么快就放下了?太好了!果然,仙律拼死救你的决定是正确的。”
他高兴得简直有些胡言乱语了,这说的什么话,难道我想不通仙律就不来救我了吗?
于是我理所当然地白了他一眼。神舞很聪明,一下便从我的白眼里领会到了我想说什么,他优雅地斟了一杯茶:“没有一个人,会去救一个死人,更何况,你是仙律的天。”
这……
抑郁一下的人在他心中都是死人?仙律的天,这个暂时我还不好理解。
神舞又继续问道:“不过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想开的?”
“我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的生活。”我真诚地看着他。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有些人或许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但能在心里放一辈子。
这时候,夕阳的余晖已经彻底消失,夜空中开始有星辰闪烁,不远处传来殷清正嘹亮的喊声:“开餐啦。”
然后我跟神舞一路小跑过去,看得出来,他也很饿。
不得不说,他穿男装还真英俊,尤其那墨绿色的长袍,绣着繁复的花纹,还真好看。
联排竹屋门口,我和神舞鱼贯而入,我刚咆哮了一声:“仙律,你没事吧!”然后就呆滞在原地,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向了我。放眼望去,认识的人只有两个——仙律和殷清正,分别坐在主席位两边,看来那位置是给我留的,他们之前应该交谈甚欢,所以每个人望向我的角度千奇百怪。
神舞也停住了脚步,一回头,微微一笑,那样子倾国倾城,说:“刚忘记跟你说了,这里是仙国旧部聚集地,他们都是你的臣子。”
我觉得我脸部僵硬,很努力地才挤出了一个微笑:“大家好,我是洛千和,不,我姓仙,大家随便叫吧,反正都是我。”
我还想继续说些什么,但周围一片肃静。仙律起身,姿态优雅地步入大厅中间,单膝跪下,随着一阵忙乱声后整齐的声音响起:“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我受宠若惊,赶忙急急摆手:“大家快请起来。”
之前宫里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人对我下跪也就算了,当作无视就好了,但仙律、神舞、殷清正,他们都对我下跪,我就觉得特别不好意思,都是熟人了。
也许是他们那一跪,在这个夜晚,让我感觉孤独离我很近。
在殷清正的示意下、仙律的搀扶下、神舞的引领下,我坐上了那张主席位,宣布了一声:“开始吃!”
吃得最开心的人是殷清正,这个毋庸置疑,其他我不认识的人,都还很矜持。仙律吃得很优雅,大袖子遮着吃。神舞一直在抱怨,太多油了,会变胖的。
大劫之后,有种心酸的美好。
一时间我想到了我小时候的理想:和几个好朋友在一起,隐居山里,各自有着自己的兴趣和挑剔,拌嘴也是幸福的生活。
但这里,不可能是我的理想。
约莫吃到了七分饱的时候,仙律开始说正事,跟我一一介绍这里都是些什么人。
我只记住了四个人:一个是护国将军路虎,长了一脸络腮胡子,这很有印象感;一个是娘娘腔茂小宝,是个小太监,以前负责我饮食起居的;一个是看起来没有一点儿表情的青年才俊,名叫何安,是侍卫长;一个是年纪跟我相仿的女孩叫九九,是已故的仙国丞相之女。仙律也重新隆重地做了自我介绍,自曰是仙国国师。
其他的人大多是仙国的地方官员。因为那一夜天火降临,烧毁了整个皇城,金国突袭,一时间众人都慌乱无措,仙律整合了好长时间,才把这些人聚拢来。
一群乌合之众?这样形容好像不妥,那么就一群热血义士吧。
既然我勉为其难做了这群义士的头儿,我想我怎么着也该表示表示,一时嘴贱便问:“我们现在有多少人马啊?”
“八万大军!等候公主归来时主持大局,血洗金国,一雪前耻。”说话的人是护国将军。
然后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接了,因为除了我的熟人,其他人已经再一次齐刷刷跪下:“臣等恳请公主择日立都,挥师金国。”
看看殷清正,正忙着啃鸡爪子。神舞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忧伤地看着面前的菜肴。再看仙律,谁知这一看,他也跪下了:“这是仙律为公主铺垫了三年的道路,恳请公主以大局为重,顺应民意。”
我知道仙律的计划,自己和公主一起混进金国王宫,让我充当那金国遗落在民间的公主,自己以我的结拜兄长身份顺利成为金国的左相,摸清底细,也顺便让公主伺机刺杀国君。刺杀洛莲夏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他没有护卫且不喜随从,但洛莲夏太温柔了,温柔得让公主真心把他当哥哥了,公主也觉得灭了仙国的人是洛莲夏的哥哥,对于一个温润如玉的少年她不忍下手。
加上后来禅让之事让仙律听到,于是便有了现在的局面。
所以眼下,我是要排除万难接受这项艰巨的任务吗?
我想了大半天,让他们起来他们也不起来,最后我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都,先不立吧,我们以‘清风寨’自居好了,反清复明,噢!不不!反金复仙。”
最先起身的是护国将军,果然长络腮胡子的都没好脾气:“哼!这成何体统,想不到我路某人等了三年就等到了一个这样的答案!”
“清风寨怎么啦,清风寨很好的呀,温柔中又带着杀气……”我还要继续说下去,仙律已经起身打断了我:“公主此言有理,路将军请少安毋躁,仙律倒是觉得,以教会帮派代国兴许更好。”
仙律的气场够强大,络腮胡子路虎一下子语气便平和了下来:“国师大人,此话怎讲?”
“首先,我在金国三年,虽然金国国君无心朝政,但群臣顺主,也算团结,民心所向之地,攻打起来恐怕有一定难度;其次,我们总人马八万,我所了解到的右相所握兵权的人马是八十万;再次,虽然金国正值内讧,但右相所扶植之人,目前还无挟天子以令群臣之事;最后,在我对决王宫十大高手之时,发现他们功力与我不相上下,只不过我比他们更擅长一些旁门左道,以那十大高手之力,以一敌万,也不是没可能的……”仙律说得头头是道,一帮人听得津津有味,只有我觉得站着都要睡着了。事件的最终结果便是如我所愿成立了清风寨,因为仙律说:“公主考虑得比较周全稳妥,以教会形式,一方面我们可以武会友吸纳那些生性高傲,不愿为朝廷效力的能人异士;另一方面能避开金国的注意力,如果一切如我所料,不出三年,右相必然会引起公愤,而我们也将得到最好的时机。”
洋气。
我一句脱口而出、随便说说的玩笑话,被他有板有眼、有根有据、无懈可击地解释到极致,连我也觉得真的好。
2
本来是要当女王的,这下好了,成了山大王。我也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
我跟仙律打听了一下,知道这里是金国的边境,本想可以安心地睡觉、吃饭,这样不能算幸福但至少有安逸的生活,不过很明显仙律没想放过我。
我待在这寨子的第三天,他就伴着晨光一起步入了我的房间,一切慵懒而美好。我心情欢畅地一边起床一边哼着歌——萧亚轩的《幸福的地图》:“每一天睁开眼,阳光和你都在,那就是我想要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