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那天,广播站的窗台上,多了一束满天星。没人知道这满天星是从哪里来的,是谁送给谁的,不经意之间,它就存在了。他也从来没有问过这束满天星的来历。
她像一只飞蛾,扑向那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纵然他是一团烈焰,她也要扑上去,奋不顾身,粉身碎骨。
她开始出现在他必经的路口,比如他去跑步的时候,她总会出现在跑道的另一头,擦身而过的刹那,她会说:你也在这里?他说:是啊,好巧。
比如他去上课的时候,她会在楼梯的转角与他擦身而过。她说:你也在这里?他说:是啊,好巧。
比如他去食堂的时候,她会在排队的人群中与他相视一笑。她说:你也在这里?他说:是啊,好巧。
巧你个大头鬼啊。
她在心里说。
纵然是世间最傻的傻子,最呆的呆子,也必然会知道,生活中哪里来的那么多巧合?
除非是有意的安排。
有一天,她突然收到一封信,最古老的那种,贴着邮票,里面是一张薄薄的信笺,信笺上只有短短的两行字: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段时间,别紫晴天天拽着那张信纸,读了又读,以至于信纸都泛了毛边,以至于自己都模糊不见。
尽管后来发生了很多变故,但别紫晴依然固执地认为,她不再是一个心怀单恋的窃贼,他也曾经真心对她。
圣诞节前夕,平安夜,别紫晴的手机突然疯狂地震动起来,她一共收到了365条短信。她不知道,他是怎样发动他的朋友圈,让三百多条短信都准确地在平安夜的钟声敲响的那一刻到达她手机上的,她感动得一塌糊涂。所有的短信都只有短短的几个字:别紫晴,一周年快乐。
他们坠入了爱河。
不可救药。
再后来,他比她先毕业一年,保送去了另外一座城市读研。
他们成了异地恋。
时空的距离,阻挡不了他们爱的步伐。
还记得,那天他来接她,她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他。他穿得很简单,格子衬衫,纯色针织背心,牛仔裤,退去了年轻人的最后一点稚气,周围的女生都在窃窃私语。每次他来接她,她都忍不住心中的骄傲,这一次的他,仿佛比以前更好看了几分,肩膀更宽阔了,身姿更挺拔了。
人群中,他镇定自若地看着她,远远地,等着她。
她却觉得一种陌生,从未有过的陌生。
女生的直觉,有时候就是这样吓人。
一路上,他们都没有像以前那样喋喋不休,都在沉默。他有心事,她也是。
他带她去了他租的房子。
进了门,他说:“别紫晴,你坐。”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生疏了啊?她想笑,却笑不出来。他一直叫她全名,她也喜欢他这样叫,可是这一次,她却分明地感觉到了一丝丝陌生。
他也坐下来,却仿佛一时不知坐在哪里才好;他伸出手臂,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地揽了一下,又迅速地移开了。
她感觉到了一种陌生。他们太亲密了,心里有了什么,隔阂就会显而易见。
他的沙发椅多了一套蓝白色的椅垫,衣柜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多了几个购物袋,开关上多了漂亮的开关套,厨房的每个调料罐也都穿上了色彩缤纷的衣服,沙发高处坐着一对手偶,一蓝一粉,相亲相爱。
房间里这些堂而皇之的蛛丝马迹,都在别紫晴的心里,划上了一刀又一刀。
她输了,输给了那个被称为小胖的女生。
她很想问他,自己到底哪里不如她。
可是,她终究没有。
在两个女人的战争中,她溃不成军,不战自败。
一起变老。这是他们曾经许下的诺言。可终究是没机会了。
她终究没有与他再联系。
只是偶尔零星地从朋友们口里知道,他终究还是与小胖分手了。
她也知道,他曾经疯狂地找过她。
只是,这一切,都已经变了味。
从怀爱如窃贼,到轰轰烈烈,她的爱情美好而短暂,只是,最终带着满身伤痕。
这么多年过去了,追求她的人一打又一打,她却从来都没有点过头。
她的爱情,已经葬在18岁的那个秋天了。
心已死,就不会再复活。
所以,直到现在已经32岁了,别紫晴依然固执地选择单身。
宁缺毋滥。
这是她对爱情的态度。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她寝室里的姐妹都不知道那个男生到底叫什么名字。每每有人问起,她只是笑笑,从来不说。
那个名字,已经融入她的血液了。
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今天,在宋雅竹和章嘉泽的好友聚会上,她又与他相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