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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赶下王位

那么,当狼王独眼开始不断回忆往事时,说明它老了。

狼和世间一切生灵一样,从生命的起点到结束,总是经历许许多多的失败与挫折,成功与荣耀梦想;一生都要在回忆往事和希望未来中度过,作为群首的狼王,独眼它比同类有着更多的经历……尽管它不觉得自己老矣,仍然可以率领那一百多只白色的狼,雄居爱音格尔荒原。

深邃的寂静主宰荒原,火毒的正午太阳挥鞭驱赶着小动物逃进树木森森的老林,干爽的气息笼罩周遭的一切。慵懒的白云下,猛禽苍鹰注视无涯荒漠上那惊心动魄的追杀场面——

一条浅黄色奔突的身影时隐时现,忽儿跃过沙丘,忽儿钻进茂密柳条墩子,雪白色的独眼老狼在低垂的苍穹下,紧盯目标,奋力追猎。

这只倒霉的大角马鹿,它在荒原开阔地带饮水时遇到独眼老狼。光天化日之下最易暴露,它没藏在密不透风的榆林中而离群孤游,又错误地认为没有危险,因而放松了警惕。

起初,大角马鹿根本没把那只瘦弱老狼放在眼里,自己年纪轻轻,精力充沛而旺盛,甩掉一只垂暮之年的老狼易如反掌。在马鹿的生活中与狼交恶,或擦肩而过的事经常发生。就是这只独眼老狼,它们遭遇过,准确地说,在大角马鹿的孩提时代曾经遭到独眼老狼的追杀。

那个时候大角马鹿在母亲和鹿群的保护下,成功地一次起死回生的逃脱。命运做了眼这次安排,让体格健壮的马鹿,对着瘦弱老狼,下面的厮杀趋近公平,食草动物和天敌食肉动物,只有在身体上找到平衡了。于是,年轻气盛的大角马鹿,恶作剧地要同凶残的对手开开玩笑。

嘶!大角马鹿轻蔑地吐出口气,挑逗似地跑跑停停,不时顿足,回首瞧眼吃力跟踪的老狼,用摆头的动作嘲笑它的天敌,时而啃口鲜嫩的碱草或红柳叶子,咀嚼得香甜而坦然自若。

独眼老狼始终穷追不舍,跟踪猎物它有极好的耐性。干硬的白碱土青石板一样硌蹄,麻酥酥地疼痛,脊背拱起嶙峋瘦骨,稀疏的腹毛如同枯草风在中摇曳着凄怆。眼窝深陷的独眼一刻也没离开大角马鹿油光闪亮的身影。

如今自己老了吗?独眼老狼在扪心自问。

一只荒原狼的经历中,功名是由捕杀猎物数量构成的,在族群中奠定地位的基石正是弱小生命的血肉之躯:野兔、黄鼠、山狸、鼹鼠、刺猬、狗獾、黄羊、獐子……像马鹿这样大型动物独眼老狼也捕获过。但是在它富有传奇的经历中,还没有单独追杀马鹿的机会。

马鹿很少在开阔地带出现,一马平川的旷野通常是杀机四伏,鹿们多次遭到狼群围攻,獠牙杀戮中积累了丰富的生存经验。

经验并非完美无缺,也不是总能靠得住。逃避追杀慌不择路,也有误入歧途和落入陷阱的时候。过去的某个春天里有只浪漫的马鹿因浪漫事,潇洒地在朝霞绚烂、野花飘香的晨野间游逛。

独眼老狼发现后精心布阵,统率整体作战,捕杀猎物的场面残酷而血腥:数只恶狼铁壁合围,眼里透出杀气,裸出锋利的牙齿疯狂地逼近。马鹿那双令羸弱的小动物惧怕的威武长角,在众獠牙面前黯然失色,寡不敌众,终局殉葬狼口。眼前这只强悍的大角马鹿面对的是极苍老的孤狼,又是目力很差的独眼。孤军作战的独眼老狼成功的系数究竟有多大呢?

然而,独眼老狼信心十足。

绝对不能失败,因为失败对它来说打击是巨大的、致命的,狼王的荣辱感独眼老狼超乎寻常的强烈。几个月前,族群中凶猛的蹓蹄公狼,在王位竞选的角斗、厮杀中,将独眼老狼王打败,按照严格的族规,胜者王侯,败者面临两种命运选择:一是留在群里成为奴隶,帮助狼王后养育新幼崽儿;二是不甘拜为下风,幻想东山再起,重新夺回王位。

独眼老狼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蹓蹄公狼看出独眼老狼的狼子野心,不念及父子的情分,(蹓蹄公狼是独眼老狼的儿子),在冬季食物极端困难的时候,独眼老狼冒着生命危险去杀死猎人拉雪爬犁的狗,叼回来喂年幼的儿子蹓蹄公狼。

长大的公狼,它追求爱情与婚姻,渴望财富和权力,强者为王的严酷法则,在狼的世界里大大地超越亲情,长大的公狼没父亲,同样,长大的母狼也没母亲。儿子与父亲你死我活地争夺狼王宝座,女儿与母亲血腥争夺狼王后。

当蹓蹄公狼不容父亲分享它的权力——拥有的成群妻妾,统领近百只白狼的族群,它毫不犹豫地亮出锋刃般的牙齿,绝对不仅仅是恫吓老父,败王成寇的父亲真的不马上离开领地,它将下令杀掉父亲。

嗷!——

蹓蹄公狼很像它的父亲,高高地翘起尾巴,发出最后一声嗥叫,整个香洼山微微震颤,一片片积雪从树的枝桠间纷纷坠落。

独眼老狼为强壮新狼王这一声绝情的警告心惊肉跳,从深深的雪窠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被赶出族群的第一步,是何等的艰难啊!

这块领地是它用生命保卫下来的,蓦然从权力的峰巅跌落下来,几十只美丽的妻妾瞬间为他人所有,夺己所爱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骨肉啊!

独眼老狼被赶出狼群的一刹那,它似乎领悟到了什么,但是晚了,江山美女都已成为昨日黄花,无可奈何花落去!老狼十分沮丧,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幽幽磷火般的目光,凝视月光虚幻的香洼山间的老巢。

在那块熟悉的领地上,它生命辉煌得耀眼,做王称酋,统治族群。只要仰天嗥叫,众狼速聚到身旁,或是恸哭上上苍,或是旋风似地剿杀猎物。

呼风唤雨的日子真的过去了吗?独眼老狼不肯相信即成的事实。猛然地一跃,四肢稳稳地站在雪面上,挺拔起身躯,昂然起头颅,努力出王者风范,洪亮地嗥叫:

“呜嗷!”

寂静的山野被撕开一道道口子,冰雪脆裂的声音,滚过山谷。独眼老狼等待一个时刻的到来。

一点点的回音在遥远的山林间消失,周围没有任何声音。目力所及的几个洞口,没出现一双张熟悉的面孔。

独眼老狼这才知道自己的时代结束了,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强大王国远去的背影。

倏然间丧失至高无上的王位,屈辱感、失落感注入心底,带着依然滴血淋淋的伤口,一头扎进空寂的荒原。

独眼老狼不得承认,自己被新狼王赶出了领地。

暂别了,香洼山!

独眼老狼离群索居,起初幽灵似地在领地边缘游荡,怅望家园,回想着自己的英雄时代,也回想自己的爱情……有人说狼拥有永远填补不满、感到无限空洞的灵魂,独眼老狼在最失意的日子里,用回忆往事来填补灵魂的空洞,也许永远也填补不满,但它执着地去永远填补,且一边填补,一边升滕着期盼,它坚信自己没有老,还有能力光复,重新登上王位,再次高翘起尾巴。

大多的时间里,独眼老狼都是在极其孤独的苦熬中度过。其实,狼的一生都是生活在孤独里,极端的生存的条件,铸就了它们钢铁一样的意志的同时,也塑造了陆地生物中最硬冷的心。一颗冰冷的心注定要孤独!于是,排解内心孤独成为狼的一种习俗和传统。

于是就有了狼的祭月。

嗷呜!嗷呜——!

独眼老狼嗷呜地对月哭泣!

嗷呜!嗷呜——!

余下的岁月对它是生死的考验,狼越是在恶劣的环境越需要集体,离开群体孑然一身,孤立无援,饥饿、衰老、强者的欺凌,对风烛残年的生命是严峻的考验,威胁和打击。

或许是对生与斯,长与斯的荒原眷恋,独眼老狼没沿着那条亘古河流寻源而上,去更遥远的深山老林度完残年。它在大漠边缘的一座孤坨上,利用废弃的獾子洞重新挖掘,拓展了空间,借以栖身。

独眼老狼选择这个地方,完全出于生存考虑,这里比香洼山的领地更靠近人类。为王的岁月它带领全群,进入环境险恶的香洼山远避人类为了保卫生命,现在穷途末路又靠近人类同样为了保卫生命。那时获取食物靠群体的力量,现在自己难以作为,活动在人类的左右,说不准能捡到残剩食物。

寂寞中独眼老狼苦熬着荒原夜与昼。

孤坨的东南方向有一个屯落,稀疏错落的几间泥土屋。独眼老狼对灰白的屋顶感兴趣,尽管自己的语言中还没有对烟囱的表达,但它十分清楚袅袅升腾的烟雾与食物有关。

望烟生饥,每每眺望炊烟的时候,独眼老狼感到肚子空荡荡的,填充的欲望无比强烈。坨子里遍地是野兔、沙鸡什么的,它因此也不缺少食物。

老冬僵硬的躯体横卧在荒原上,太阳失去光芒,苍白的巨月无论是升还是落,洞口依然终日堆满积雪,灌进洞穴的风带着哨响,带着坚硬的雪粒……满目凄凄的枯草,残肢碎体遍野飘荡哀号。悲咽的寒风日夜不停地呼唤复苏,呼唤岁月的轮回。在呼唤中春天姗姗来迟,步履艰难。

独眼老狼眼里盈满苍老的泪光。

大雪淹没荒漠的冬天刚过,它感觉恍如隔世,季节更替竟如此奇妙。绷着虎着一冬脸的太阳,现出了慈祥和宽厚,通红的大脸裸裸地冉升,裸裸地沉落。此时还不到百灵鸟悬于云朵下恋爱的季节,寻不见它们的身影,更难听到它们为爱情的苦苦啼唱。

偶尔,一只不安分的黑百灵,掠过清纯的蓝色空间,留下忧伤的啼鸣,荒原上的生命大都还在冬眠,还在长长的休止。黄鼠、鼹鼠、刺猬、狗獾静卧洞穴中,缓慢而节约地消耗自身的脂肪和囤积的越冬食物,没有外界骚扰且食物充足,日子安定、庸常、淡泊、舒坦。为生存紧张忙碌,一下子便在此季节放松,惬意的休闲中忘却挣扎的烦恼。

独眼老狼蜷伏在洞穴里,除非排泄便溺才动一动,用减少活动来极大限度地减少消耗。造物主给食肉族留下缺欠,它们不能像鼠类那样储备下足够的越冬食物,也不能像鸟类那样到大雪覆盖的收割后的天地或村庄去觅食。

在既缺少食物又缺少伙伴的困境中挺过一个漫长的冬天,独眼老狼终于迎来了荒原的绿色。

发现像大角马鹿这样体大动物是它的渴望,追杀大型动物在没有遇到大型动物之前就下定决心。

因此,在大角马鹿顿足挑衅时,独眼老狼也趁此机会减慢速度,恢复一下体力。

那只大角马鹿的躯体浮雕一样刻在土丘上,茵茵绿草托衬下,毛管愈加油亮。它的背景是一座白沙坨,形状酷似某种哺乳动物的胸脯,迷人地凸起两个对称的沙包,正像一对蓄满乳汁的肥硕大乳。

独眼老狼对此地方熟悉,并且充满感情。追溯到很久以前,落荒逃来的瘸腿老狼,粗壮有力的前爪,朝大乳鼓胀胀的地方掏挖下去,为一脉族群掘出第一个洞穴。这是一只白色皮毛的狼,浑身没一根杂毛,它一走动就如一团雪在滚动,它几乎用一个秋季的时间,建了豪华的别墅,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后,开始寻找伴侣。方圆百里已没有同伴可寻,一只捕狼队进入荒原,昼夜围猎,它是这场劫难的唯一幸存者。瘸腿老狼始终没放弃寻觅异性,它需要一个温柔的伴儿,更需要一个能繁衍后代的异性。它用它的方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呜嗷呜嗷地呼唤。除了自己远去的呼声外,并没有它渴望的回声。

忽然有一天,一片白色在月下飘来,瘸腿老狼精神为之一振,眼睛放光。白色渐渐移近,瘸腿老狼见到一只它们同祖同宗但不是狼,却是一只母狗。或许是孤男寡女,它们同病相怜,有着共同的愿望,狼和狗结合了……春天一窝小狼诞生,白色的一窝,它们十分健壮,年复一年,一群白色的狼出现在爱音格尔荒原上,瘸腿老狼在它耄耋之年看到族群的兴旺,它的狼王宝座相当稳固,统帅狼群多年,后来儿孙袭承祖业,繁衍生息,群体越来越壮大,白沙坨洞穴星罗棋布,很像一个巨大的马蜂窝,独眼老狼就是此族的后代。

称王称霸是每只身心健康公狼的天性,一生梦想都成为群体的枭雄。这是狼群中的大事件,和人类的国家总统选举无二,差异在于人类用手段,狼用牙齿。

独眼老狼很幸运,三岁时打败对手做了狼王,江山美人自然就拥有了,身边多了一位杏仁眼、全群最漂亮的狼王后。杏仁眼一身如锦缎的皮毛,雪花一样的晶莹,也可称它白雪绒。

在狼群,优胜劣汰的是铁的原则,做狼王如此,做狼王后亦如此。性成熟,想当狼王后做母亲都不是随随便便。在狼群恋爱不是自由的,情人、娼妇、妓女、性伙伴什么的,都犯大忌,可能招惹杀身之祸,或者被赶出狼群。

成熟的果子终归要落下,狼的性事总要有个解决办法,它们采取一种形式——公平决斗。单说女狼要做母亲,首先必须取得狼王的准许,方式是通过选美。

一件美丽——争做新娘——的事情,却蒙上了残酷、血腥的色彩,环境倒很和谐,绿色的荒原充满爱意,暖风融融,野草青青,万物复苏,春情萌动……在如此氛围里进行,其他季节,包括沉甸甸的秋天,狼群里没有爱情故事发生。

独眼登上香洼山领地王位,正逢狼群的衰败时期,一支由年轻猎人韩把头率领的狩猎队进入爱音格尔荒原,九十多只白狼,一个冬天下来,只剩下二十六只,还包括前狼王的遗腹子——短尾狼,独眼将它留在族群里,喂养它长大,这一点上说,狼比狮子更人性,新狮王上任,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杀死前狮王留下的未成年幼崽,斩草除根,一个不都留。

狼们都羡慕独眼狼王拥有的完美,美丽绝伦的杏仁眼王后,它不仅美丽,无比聪慧和勇敢,战胜敌手登上王后宝座,与独眼夫唱妇随,一并治理族群,最大功绩是躲过韩把头打猎队的一次次捕杀,使族群壮大起来,发展到它被蹓蹄公狼掀下狼王宝座时的八十九只。

香洼山间的宫殿宽敞而舒适,错落有致的洞穴它的位置最高,可以居高临下俯视全群。

八年的狼王的生活令独眼怀念,睡着柔情似水的佳丽,权力凌驾法则,它移情于苕条棵子下面洞中那只蓝眼女狼。族群中的特殊地位,使它毫无顾忌地去爱它的情妇,常送给它些礼物:一只野兔,半条狍子大腿……

做狼王八年,坎坷的生活印迹,清晰地烙在它的身上——右眼被苍鹰鵮瞎;后脚趾留在猎人的钢板夹子上。

独眼确实老了,双腮塌陷、牙齿松动,很难一口咬断黄羊的脖子。去年蓝眼女狼被王后杏仁眼轰出群,它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已经无力保护情人,到了无能力保护情人的地步,说明自己真的老了。幸存的独眼渐渐浑浊、瞢然,最后被儿子蹓蹄公狼利齿打败。

西边的山峦腆着孕妇似的大肚子,迎接圆红落日坠进垭口。大角马鹿紧张起来,清楚自己犯了致命的错误,没在天黑前甩掉老狼。夜间视物比白昼还清晰是狼的本领,而马鹿离开太阳和月亮,世界变得模模糊糊。

以阳刚著称的马鹿也聪明,它努力在山垭口吞进太阳之前,彻底甩掉独眼老狼,然后找个安全地方藏身,躲过追杀。

大角马鹿加速奔跑,油光的身影流星般地朝前箭射,扬起厚厚的沙尘滚向远方。

暮色苍茫,浸透夕阳余辉的荒漠,淡淡的红色雾气飘浮。大角马鹿汗津津地登上土丘,回首望一眼身后,空荡荡的,它一头钻进黄榆林。

独眼老狼绿莹莹的眸子穿凿夜幕,景物仍然像白昼一样清晰可见。但它终被甩掉了,跟踪一天的目标突然间消失。

先前,独眼老狼被时速超过70公里的大角马鹿拉开距离,它感到吃力和疲惫,加之又渴又饿,原本漂亮的蹓蹄步势此时显得零乱,起落极不协调,奔跑时脊背拱起,稀落落的背毛荒荒地竖起,表现出十分衰败。毕竟不是称王啸聚荒原统领狼群的时代了,跑上几十里路就要喘嘘,眼里总是湿漉漉地淌泪。

悲哀地望一眼大角马鹿消失的方向,独眼老狼断定猎物一定藏在黑黝黝的林莽间。它有经验,也很有耐性。在体力不支,饥饿难忍的情况下,暂时放弃追踪,去寻找水和食物。

独眼老狼转身向沙丘下跑去,它始终保持弓身低头姿势,穿越深密的蒿草,灵敏的嗅觉很快闻到了腥腥的水藻气味儿,是从偏北方向飘来,它直奔过去。

一条很窄的涓涓细流斜横在面前。

独眼老狼不止一次到过此河,对它的支支汊汊都十分熟悉。这条冬涸夏流的季节性河流,有一个不雅的名子:裤裆河。

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给河流起这样一个名子,裤裆是什么东西?狼们不感兴趣。独眼老狼率领群体曾多次趟过其中某某河段,嬉水的日子深深地刻在狼王的记忆里。

阳光下的河水呈棕色,清澈而柔滑,花纹蛤蜊缓慢而行,割开灰色的河底,划出暗暗的泥线;泥鳅顽皮地将椎形头颅扎进稀泥,一片黑黢黢的泥浆涌起,顷刻之间泥浆便沉降下去,被行走的水澄清,指粗的洞眼可见殷红的尾翅。

狼们在闲散无聊的时候来到河边,和水族客们开开玩笑,凶猛的食肉动物温柔的一面,天性在弱小动物的面前。叼出蛤蜊甩到岸上,或是从稀泥中捉住泥鳅……

现在,独眼老狼饥肠辘辘,倘若遇上蛤蜊、泥鳅,它毫不含糊地吞下去,正如人类的那个词汇:狼吞虎咽。独眼老狼嗓子沙啦啦地响,声音像风中的枯叶。它急不可待地跳入水中,大喝起来,河水不失清亮但咸涩,刺激得喉管火辣辣地疼痛。

夜的脚步匆匆,转眼间厚幕将荒原捂盖严实。独眼老狼胡乱填饱肚子后,沿着河岸缓慢地走。

后来它走累了,蹲坐在蓄满白日阳光而温暖的沙滩上。警惕是狼的天性,恶劣的生存状态,逼迫它们日夜警惕天敌。独眼老狼仔细地听着周围动静,辨别风中的各种声音。

嗷呜!——

一只孤狼的叫声将夜幕撕开条裂缝,几十匹马沿着裂缝风风火火地急驰,恶狼捕一样地扑向亮子里火车站。

这是一支由三十三人组成的匪队,一色的毛瑟枪,间杂着土枪火燎杆,一门老掉牙的土炮也带上了。该匪队按照当地的风俗,大柜也报号,北极熊。大当家的是纯种的俄罗斯人,名叫卢辛,其他匪员也是俄罗斯人,全队中只有一个中国人,姓项,大家称他项点脚。此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走起路来仄肩。别看他身有残疾,且机敏过人,骑马打枪不是常人能比。他能讲一口流利的俄语,给大当家的卢辛当翻译。

嗷呜!——

狼的嗥叫虽然没对马队产生多大干扰,马几乎习惯了夜间奔走,对狼的叫声也习以为常。但还是有那么一两匹马,警觉地竖立起耳朵。

项点脚的坐骑显出惴惴不安,尽管它被夹杂在队伍中间,前边是卢辛的高头大马,后边还有数匹马尾随,它的不安还是让项点脚感觉到了。他的一条短腿神经质地抽搐一下,被锋利的狼牙痛咬的滋味记忆犹新。那件痛苦的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对狼牙的回忆仍旧充满恐惧。

项点脚在一个雨后随着俄罗斯的母亲去草甸子采蘑菇,母亲肥硕的躯体远远地抛在后面,担心儿子不安全,母亲不时地喊:

“顶子!别跑远喽!”

项点脚顽皮地把柳条筐戴在头上,远远看去倒像一只巨大的草蘑菇。

“小心有狼。”

移动的草蘑菇停顿了一下,掀起筐沿露出半张小脸,四处瞧瞧,然后继续往前跑。

母亲以最大努力跟上儿子,事实上她已被拉得很远。儿子钻入草丛就如潜进水里,蒿草逐渐把他淹没。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项点脚从小就怕狼。在爱音格尔荒原,狼吃人,尤其是小孩让狼吃掉的惨事经常发生。母亲的提醒直到他被蒿草淹没才发挥作用。

“狼?”项点脚胆战心惊起来。

茂盛的蒿草遮挡住视线,所能见到的除了蒿草还是蒿草,他想按原来的路返回去,根本找不到踩踏过的痕迹,是他的体太轻了,还是蒿草太粗壮了,没有倾倒的迹象。

“妈!妈!”

项点脚拼命地呼喊。

“顶子!顶子!”

母亲不见儿子踪影时,扯起嗓门大喊。

母子都在喊对方,彼此却没听到。

项点脚慌乱地跑,他与母亲找来方向背道而驰,两人距离越拉越大。密不透风的黄蒿子,蜘蛛网似地缠绕住瘦小的身体,动弹十分困难。周身粘满黄蒿的叶子和花蕊,他整个人像一棵黄蒿子。

哧!一只蝙蝠被惊起,紧贴着他的头皮飞过,将他吓倒在地。汗水和泪水一起冒出来。

“妈!妈!”

项点脚哭嚎起来,哭着哭着,闻到一股熏天臭气,眼前一摊稀稀的白色粪屎。他像给蝎子蛰了,一跃而起。抓救命稻草似地连根拔掉棵黄蒿子,拽掉枝叶,剩下的蒿子杆部分攥在手里。

项点脚见到这摊狼屎只是惊慌失措,他还不知道自己误闯入一只孤狼的领地,其危险程度不亚于进狼窝。

先前,那只孤狼被惊了一下,迅速逃遁。不过它没走多远,经验告诉它,来者不足以对自己构成威胁。它观察到是一个弱小的动物,手中的蒿子杆没什么可怕的,人肉的香味极大地诱惑了它。

母亲肥硕的躯体山一样碾压过来时,孤狼正撕咬儿子的一条腿,项点脚已被吓昏。母亲由于肥硕的躯体突然膨胀了几倍,孤狼看到巨大的山体倒压过来,它清晰地听到自己双腿折断的声音——

喀嚓!喀嚓!

“啊!”肥硕的躯体里发出的声音足可以使地动山摇。

孤狼给震得头要爆炸,它万万没有想到是,很少用牙齿作攻击的人类,竟然用牙齿来攻击食肉动物,而且是生着锋利牙齿的狼。一个面对儿女受到生命毁坏的母亲,和所有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了,攸关的时刻她要豁出性命保护自己的幼崽。

母亲没给孤狼反悔、逃脱的机会,她用牙齿咬断孤狼的喉咙,从饿狼口中救下自己的儿子。结局是孤狼丢掉了一条性命,儿子丢掉了半条腿。

顶子在十年后成为今天的项点脚。

“母亲的牙齿粘满狼血和狼毛!”项点脚后来不止一次说。

狼的嗥叫声渐远,亮子里火车站渐近了。昏暗的煤油灯间,有那么几盏柠檬色灯属于站内信号,干电池做电源,显得特别明亮。

“下马!”卢辛发出命令。

一个个黑色矫健的身影,飘下马背。

卢辛下了第二道命令:“给马穿上鞋子!”

事先做了准备,胡匪用布包裹上马蹄子。给马穿鞋子的办法,并非是卢辛的发明,作为草原上的胡匪,白天躲入青纱帐,夜晚出来抢掠,铿锵的马蹄常常使被劫者闻风丧胆,但也容易暴露目标。有时候,为了悄悄接近目标,不得不让马蹄消音。

据说这种方法是跟狼学来的,狼总是不声不响地靠近猎物。

今晚的行动,比平时要小心百倍。不同去抢地主牧主的土大院,雇用的看家护院的炮手好对付,几杆土枪不禁打。这次去攻打日满铁路的护路队,他们的武器精良,队员受过训练,夜晚又龟缩在高墙深院的队部里。

“不惜一切代价打进去!”卢辛发恨道。

大部分人不清楚卢辛为什么冒险来攻打满铁护路队,消息灵通的人也只知其一,最近从奉天运来一批武器弹药给驻守亮子里火车站的护路队,去把武器抢过来。其二就很少有人知道了,项点脚知道得一清二楚。

戴上消音装置的马蹄,踩在碱土路上声音很小,近距离才能听到沉闷的叩磕声。

“停!”走在马队前边的卢辛突然勒住缰绳,后面的马齐刷刷地站住,等候命令。

马队须穿过前边的铁路线,卢辛机警地远眺,看到站外的远方信号灯变成绿色,有一列火车即要通过这里。必须判断准确,是抢在火车到来前,还是等火车开过去,总之不可把马队暴露在火车的灯光下。

“兄弟你去看一下。”卢辛吩咐项点脚。

项点脚策马前去,很快到达铁路上,他跳下马,耳朵贴在铁轨上听,然后返回:“大当家的,大轮子(火车)离这儿还远着呢!”

“过铁路!”卢辛发出命令。

花膀子队越过铁轨时,刮起了急风,没立刻下雨,云东一块西一块的,还没连成一片,天还有点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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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评论: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许多卓越的企业家均是从一份好的工作起步的。如果当年我不进入GE,我也不可能有今日的成就。 ——通用前总裁/杰克·韦尔奇 。我不理解今天的年轻人为什么总是乐意跳槽?我从进入投资业以来,一直坚守我的工作,不管是繁荣还是萧条时期。如果你不喜欢的工作就不要去,否则就要全心全意。 ——投资大师/沃伦·巴菲特。找工作跟找爱侣一样,事前要仔细观察,事后在尽心尽力,并且要一辈子相伴,永不放弃。 ——微软总裁/比尔·盖茨 "
  • 位面人生

    位面人生

    朴实平坦的路,毫无动摇的信念勇于追求的心,丝毫不放的手张洋来自平凡,却不归平凡。
  • Mediums Rare

    Mediums Rare

    Prolific screenwriter and genre novelist Richard Matheson has long maintained an interest in all matters relating to parapsychology, telepathy, ESP and other paranormal activity. His brief and elegantly printed new volume amounts to a lightly fictionalized history as well as quick, evocative episodes of paranormal activity from Greek antiquity all the way through renowned American psychic Edgar Cayce.Most of the episodes in this book depict the famous seers, mediums and performers of the nineteenth-century, whose feats Matheson clearly admires. Margaret and Kate Fox, aged ten and seven, in 1848 convinced their parents and many other Americans that they were in touch with ghosts in a haunted house. (Matheson notes that the adult Margaret recanted, explaining how she herself produced the ghosts' mysterious rapping noises: he believes the recantation fake, arranged by the sisters' enemies.)
  • 懒散皇后

    懒散皇后

    伊人是风朝首富之家的二小姐,自幼有些痴傻,被神秘高人治好后,又传给她一手绝妙的画技,但养在深闺人为识。她的姐姐伊琳则是个名满京城的美女,因此引来风朝的三王爷贺兰雪前来提亲。伊老爷为了让伊琳嫁入皇宫成为皇妃,让伊人代姐出嫁。
  • 无畏德鲁伊

    无畏德鲁伊

    夜,依然肃杀!风,依旧刺骨!月,依稀可见!
  • 邪妃来袭,帝君的蛮妻

    邪妃来袭,帝君的蛮妻

    他是南天国尊贵的天王,冷酷无情、心狠手辣——她是异世的一缕幽魂,意外穿越,古怪精灵、深藏不露——一旨圣谕,她成了他的王妃,一个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王妃。嫁人而已,喜事来着,嫁就嫁吧,没什么大不了,就当是换个环境生活,她倒要看看这个天王是什么妖魔鬼怪,被世间传得那么恐怖?惹得起就惹,惹不起就躲,就这么愉快的决定。新婚之夜,雷雨交加,她被一头白丝的魔鬼丢进地下密窟,惊魂之事连连不断,可谓是九死一生。然密窟的尽头却非地狱,而是——“我还活着,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啊!”她刚从炼狱之地出来,惊魂未定,感慨万千。“你还活着,没死不疯?”看到她活着,他比她还要惊讶。她竟然从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之中走了出来,这才是奇迹。****情节一****天气炎热,云起舞撩起衣袖,躺在太妃椅上吃着放在冰块里的葡萄,好不享受,突然一条毛毯从天而降,将她严严实实盖住。“南寻风,你有病啊!”“有。”“神经病吗?”“独占症。”
  • 哈喽,我的前夫大人

    哈喽,我的前夫大人

    “你不会以为我是真的爱着你吧!这是五千万的支票,你把离婚协议签了吧!”三年前,她一直引以为傲的爱情,最后换来的却是一场虚假的戏码,和他决绝的抛弃。被他逼着签字之后,无情的逐出了家门。她伤心欲绝,痛苦流涕。看着他淡漠的冷笑,心里如同死灰一片。当三年后再次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她已经完全变了模样。他狂热的想要她再回到他身边。她身边却已是酷男护航,帅哥保驾。他已无法靠近她的身边。她嘴角勾笑看着狼狈的他。
  • 收将凤纸写相思:李商隐

    收将凤纸写相思:李商隐

    朱丹红编著的《李商隐(收将凤纸写相思)(精)》 讲述了:李商隐,是晚唐*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 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由于一 直处于“牛李党争”之中,所以一生郁郁不得志。但 他的诗歌是唐诗里的一朵奇葩,其构思新奇,风格婉 约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 优美动人,成为几千年来,人们不断咀嚼回味揣测的 名篇,连带着他的人生在后人眼中也显得神秘。《李 商隐(收将凤纸写相思)(精)》即是以小说体的形式, 来写李商隐郁郁悲苦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