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公仲子居诚在署中,每月必命数题课文。后仲子汇辑其文曰「闽草」;序之曰:『尔时先君子秉封疆重任,奏折之烦、案牍之劳,千绪万端,皆只身经理,初无旁贷。然公余退食之顷,犹于先辈文章,口不绝吟』。
四月,注朱子「斋居感兴」诗十一章(按此书至雍正二年方付梓,今其板尚存)。
会同总督满保查勘沿海炮台,由连江、福宁至闽、浙交界。又由海道抵南澳、诏安,由漳、泉等处回省。沿途需用人夫,皆系发价交标下守备按站散给,不许地方官藉端派扰。「福建通志」本传:『奉命巡海,自赍行粮,屏绝供亿;凡所经营学宫、贤祠及桥梁、道路、坝闸之类,次第毕举』。
会同总督满保、布政司沙木哈捐造澎湖新城。
五月,新建漳浦县云霄营演武厅。
六月,为侯官县节妇陈氏、古田县节妇江氏、莆田县节妇李氏、连城县节妇项氏请旌表。
八月,通饬各属实心招垦荒地,酌给工力,以遂民生。
九月,奏请嗣后中式者,通刻二、三场经策,俾士子知有定式,不致犯贴(以上各条,并见「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