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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举十一事释师子吼义师子吼六问问佛性答第一问答第二问答第三问答第四问显众生不见佛性无明[雨/復]故又未能度十二缘河犹如菟马辨十二因缘因重果义辨十二因缘甚深不断不常非二乘所见辨见十二缘智有四种辨十二缘则是中道佛性

师子吼品第二十三

案。僧亮曰。答第三十四问。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唯愿大仙尊。为我分别说。上长寿金刚因果五行十功德。义有多涂。大而言之。不离涅槃。因果佛性。今明性名虽同。因果相异。识之则不违。如师子吼问是也。不识则违。后迦叶问是也。说法既久。人情已怠。故命众令问。而师子吼好问佛性。即以问者。为品名也。僧宗曰。自前以来。第一明经理教。是经之正经也。既教圆理满。能灭恶生善。力用弥旷。胜于余典。故第二广叹也。既如此胜益。岂可不依经修行。故第三广明五行十功德也。夫行之所生。专在照境。境中之妙。唯佛性。自此下答第三十四问。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也。夫圣人互相影响。知答时在此。因机致问发言。虽复对师子吼。而其旨所指。实答迦叶问也。宝亮曰。师子吼迦叶。同答第三十四问。上已明行体。今次明所发行之缘。若当不识因果之性。则不成中道。故次就缘中。以问行也。今者广明因果性体。使物识而行成。早出于生死。智秀曰。经之大段第三。重明佛性义也。大判有八段。第一设六问。并答论佛性。第二明中道。第三明缚解。第四辩修道。第五明转障。第六劝。第七辨不退。第八广叹也。明骏案。前五行十功德广行。此下两品广境也。大判八段。不异此释。

尔时佛告一切大众(至)有来问我不能答者。

案。僧亮曰。上说因果。皆名佛性。若不说识其异。则因果俱昧。昧则生疑。疑则有无未判。故命令决疑也。僧宗曰。将明因果佛性之境故。先广列所疑。劝令问也。僧亮曰。发悟不同。机缘不一。今宜须缦。告为众人之道故。历举法问以为。宝亮曰。大判师子吼所论。不过十段。第一师子吼有六问。佛有六答。先往复辨彰。定因果性体。夫修道若心无所据。则行亦难进。故先明因果性。令指南有在。第二劝信。若于因果性中。信心未决者。劝依十二部经。约应佛观因观果。观如来身口二业。所以而现。若为于物。不为己身。而现世者。得知天下有至极妙果。其理必然。令可得相与修因往趣也。第三明缚解。若于此因果性。信心不立者。则名为缚。若能安于大理。深生决信。则谓为解。第四辨修道。若欲从缚得解。要因修道。故次缚解后。明有道可修。第五明转障。但群生闻此玄言。难为心用。若不以近事来诱。则无容入理。故云。应修身戒心慧。能转重业。人天中轻受。如其不尔。轻业重受。故第六因明劝修。欲得速离重障。要须修道。若不如此。难得离障。第七出能修道人。众生既闻有修道。未知修之方法。故今广明其相。第八叹修道人德。凡夫心志狭劣。谓言日一麻一米。苦难可忍。是以次辨此人之德。明行法得味。不觉为劳。居苦接化。如三禅乐。第九叹经。自不此经中觉。则无由行成。有不思之德。第十叹佛经句。佛居化主。而能便苍生。蒙法得乐。恩德如此。那可不叹。

尔时会中有一菩萨(至)如来大慈复垂听许。

案。僧亮曰。纵佛不命问。次已至慈旨爰降。即闻命矣。宝亮曰。众时得悟。宜在于师子吼故。所以应机而出。

尔时佛告诸大众言(至)是故今于我前欲师子吼。

案。僧亮曰。不谈问者之德。则听者不至。故厚加赞叹也。欲师子吼者。师子是无畏之号。唯佛乃具。十地菩萨具三行。能学佛吼。德亦不浅也。宝亮曰。所以先赞叹劝大众。设敬供养者。欲使受悟者。发殷重心故也。

善男子如师子王自知身力(至)能师子吼真师子王。

案。僧亮曰。叙佛吼之义。初身力智是果也。三行是其本。佛具此众德。故能吼也。四足是戒。三行譬岩穴。振尾出声者。出大悲之事。宝亮曰。身者法身也。力者十力也。牙齿者。一切种智用也。四足者。四如意足也。安住岩穴者。四禅深寂也。振尾出声者。大慈悲也。

晨朝出穴频申欠呿四向顾望发声震吼。

案。僧亮曰。此四德者。头捋吼益之相也。宝亮曰。此下正述如来。应三界化众生也。晨朝者。众生机发开悟之谓也。赴彼之感。出四禅之穴也。频申者。放光动地也。欠呿者说法也。四向顾望者。譬四无碍智也。

为十一事何等十一(至)诸大香象怖走失粪。

案。僧亮曰。说为益事也。

诸善男子如彼野干(至)终不能作师子吼也。

案。僧亮曰。举声闻无师子吼也。

若师子子始满三年则能哮吼如师子王。

案。僧亮曰。举菩萨有师子吼也。

善男子如来正觉智慧牙抓(至)安住四禅清净窟宅。

案。僧亮曰。合前穴中事也。

为诸众生而师子吼摧破魔军。

案。僧亮曰。合第一现作师子也。

示众十力。

案。僧亮曰。合第二试自身力故也。

开佛行处。

案。僧亮曰。合第三为令住处净故也。

为诸耶见作归依所。

案。僧亮曰。合第四为令诸子知处所故也。

安抚生死怖畏之众。

案。僧亮曰。合第五为群辈。无怖心故也。

觉悟无明睡眠众生。

案。僧亮曰。合第六为令眠者。得觉悟也。

行恶法者为作悔心。

案。僧亮曰。合第七放逸诸兽不放逸。

开示耶见一切众生令知六师非师子吼故。

案。僧亮曰。合第八为令诸兽来依付故也。

破富兰那等憍慢心故。

案。僧亮曰。合第九调香象故也。

为令二乘生悔心故(至)诸菩萨等生大力心故。

案。僧亮曰。合第十也。

为令正见四部之众(至)四部徒党不生怖畏故。

案。僧亮曰。合十一。

从圣行梵行天行窟宅(至)如来常住无有变易。

案。僧亮曰。合后四譬。说所吼之法。互说令义尽。

善男子声闻缘觉虽复随逐(至)而亦不能作师子吼。

案。僧亮曰。合野干也。

十住菩萨若能修行是三行处当知是则能师子吼。

案。僧亮曰。合师子子。三年必能吼也。

诸善男子是师子菩萨(至)供养恭敬尊重赞叹。

案。僧亮曰。举譬总结劝恭敬也。

尔时世尊告师子吼(至)汝欲问者今可随意。

案。僧亮曰。赞叹既毕。重劝问也。

师子吼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为佛性。

案。道生曰。问佛性体也。僧亮曰。第二问佛性体也。僧宗曰。凡六问。前三问。问因果性。后三问。问见义以证有也。此问果性也。果是宗极。所以命言先问也。下答以觉了神慧。体相下改为性也。本有天真之理。在乎万化之表。行满照周。始会此理。不离神慧。而说性也。宝亮曰。举因果两体为问也。为者言作也。谓作若为名果性体。作若为名二因性体耶。

以何义故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第二问性义也。僧宗曰。此问因性也。谓不改之义。可得在果。而因中。以何理而称性耶。宝亮曰。责所以因果性体。有何所以。得受性名耶。

何故复名常乐我净。

案。道生曰。从以何义故至此。第二问也。既问佛性。以种生为义。以若生灭。故云何故复名常乐我净耶。僧亮曰。第三问所以得称常等四义也。僧宗曰。通因果问也。宝亮曰。偏问果性。何故独称常乐我净耶。

若一切众生有佛性者(至)一切众生所有佛性。

案。道生曰。若佛性不可得断。便已有力用。而亲在人体。理应可见。何故不见耶。僧亮曰。第四问若身中必有。何故不自见耶。僧宗曰。举见以辨有无义也。宝亮曰。此问障法也。若必有者。何故不见。

十住菩萨住何等法不了了见佛住何法而了了见。

案。道生曰。不疑菩萨不了了。仍嫌得见耳。佛性妙绝。备众善乃见。菩萨住何等法。而得见耶。僧亮曰。第五问也。僧宗曰。下有二难。同显见义。而此问据行也。宝亮曰。此问除障法也。

十住菩萨以何等眼不了了见佛以何眼而了了见。

案。道生曰。既云得见。以何眼见耶。乃以佛对之耳。僧亮曰。第六问也。僧宗曰。前据行以辨见。此据眼者。正以因之异也。宝亮曰。问所以不了。十地何眼故不了。佛五眼之中。用何眼。而独了了耶。

佛告善哉善哉善男子(至)诸佛世尊以何眼见。

案。僧亮曰。福德智慧。义有短长也。何者。夫作罪则从情为易。修福则逆心为难。难则自策乃成。易则不课自起。以苦灭乐兴。谓福以得不丧谓德也。是则一切众善。无非福德。于中了真者。别名为慧耳。是以无学之地。皆得具其二也。僧宗曰。前后致叹。盖发时人之心耳。宝亮曰。明具此庄严。乃识此因果之理也。

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至)云何名为福德庄严。

案。僧亮曰。将辨其相。发问以起予。僧宗曰。请释其旨。欲兴后问。

善男子慧庄严者(至)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罗蜜。

案。僧亮曰。目地为行。皆以理解为称。悉是慧也。凡夫取相之福。不能度生死。非福乃至非般若也。僧宗曰。下有三重释也。此第一以住下为福。上住为智慧也。宝亮曰。第一从初地至十地。取缘中忘相正观无漏空解。为慧庄严也。取十地观智。为福德庄严也。乃是双要。是从义取判也。

复次善男子慧庄严者(至)声闻缘觉九住菩萨。

案。僧亮曰。声闻至九地。有重到未尽。不能少见佛性。不得称慧。上说凡夫。此说圣人。

复次善男子福德庄严(至)无有无果报无碍常住。

案。僧亮曰。学法为福德。无学为智慧也。

善男子汝今具足是二庄严(至)是二庄严能答是义。

案。僧亮曰。结二庄严。兴问答也。

师子吼菩萨摩诃萨言(至)一种二种者是凡夫相。

案。僧亮曰。上说缘有名福德。凡夫法。若尔者。诸法中无二。具二者。不应问。况能答耶。

佛言善男子若有菩萨(至)则能解知一种二种。

案。僧亮曰。能知一种二种者。一是涅槃。二是生死。皆就有中差别具二。乃见不应言有皆是到。

若言诸法无一二者(至)一切诸法无一无二。

案。僧亮曰。谓说有无。皆是世谛差别者也。

善男子若言一二(至)具二庄严者能问能答。

案。僧亮曰。凡夫不见常。不见无常也。

善男子汝问云何为佛性者(至)吾当为汝分别解说。

案。僧亮曰。将欲答问。先举问而诫令善听。

善男子佛性者名第一义空。

道生曰。答问佛性体也。要当先见不空。然后见空乃第一义。第一义空。已有不空矣。佛始见之。故唯佛是佛性也。十住菩萨。亦得名见。下至大乘学者。又得名焉。所以举第一义空。为佛性者。良以义类是同。而该下学。用进后徒。不拘常义。而无非是。必可以答无畏问也。僧亮曰。佛智之境。是因性也。僧宗曰。答初问也。初问果。今答云。以觉了为佛。下改名性。为第一义空。举境以辨果智之用也。境下不过常以无常。常是理中之极。故称第一义也。空者金刚。以是体是苦集。不免坏败。故可空也。宝亮曰。第一问有两意。今答亦二别。且先出果性。佛果如如。以法性为体。无一切相。出百非之表。故名第一义空也。

第一义空名为智慧。

案。道生曰。不兼见不名智慧也。僧亮曰。佛照境之智。是果性也。所以境智双举者。智以照境为能。境若不深。无以显智之能。若智照不明。无以表境之深。要以境智相发。智功乃显也。第一义者是涅槃。涅槃真俗皆实。总名第一义也。空者是生死。生死是俗皆虚。总名为空也。僧宗曰。向已举境。今明善识第一之与空者。即名佛果能照之智慧也。宝亮曰。既解果性。今先举体以取智。若不据用以辨体。无以表因果性异。故明佛果众德。唯以第一义空。为体也。

所言空者不见空与不空。

案。道生曰。单取前句。非第一义也。僧亮曰。释境空也。生死以痴为本。无所见故也。僧宗曰。简二乘人也。二乘人在无生平等之时。亦称第一。佛果居生死之表。亦称第一人情疑是相滥。是故简之。谓二乘皆不见空不空也。宝亮曰。佛果体圆。中道之解究竟。于时不复见空与不空为异。但一相无相。空与不空。无可为异。故云。唯有智者。能见空不空。六行之解。悉尔也。

智者见空及与不空常与无常苦之与乐我与无我。

案。道生曰。明兼见者也。僧亮曰。释境第一义也。涅槃以智为主。除颠倒故。不空也。僧宗曰。双识二理。谓佛菩萨也。

空者一切生死。

案。僧亮曰。重释空也。生死真则无性。俗则无常。故名空也。

不空者谓大涅槃(至)我者谓大涅槃。

案。僧亮曰。重释第一义也。涅槃真亦无性。俗则常住。故名不空也。宝亮曰。昔明世谛为有。以第一义谛为无。今明生死虚假。空无自体。故名为空。涅槃真实妙有。故名不空。是以一家所解。生死二时是不有。涅槃亦有二时不无也。何者。构因之日。即体虚伪。及至观解。照无一实。故两时推求。并无自性。悉是颠倒妄有。今众生神解。因时已有。修道所除。俗尽真现。两时不空也。所以称涅槃不空。生死为空矣。

见一切空不见不空(至)不见我者不名中道。

案。道生曰。不偏见者。佛性体也。僧亮曰。释佛智也。先辨偏见者。非佛以非是显是也。僧宗曰。理而为论。岂有不识耶。就教而言。但一向唯作空解。解偏故。不名中道也。

中道者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举不偏之见。以显照无不周。所以称佛也。僧宗曰。指果地性也。宝亮曰。佛果佛性。方是解中道之理耳。

以是义故佛性常恒无有变易。

案。道生曰。不偏则无不真矣。僧亮曰。结智所以是佛也。照周则惑尽。惑尽则无变易也。宝亮曰。遂果性体也。向言见一切空。不见不空。不名中道。下举二乘不见。以对明。

无明[雨/復]故令诸众生不能得见。

案。道生曰。不可以不见为无常也。僧亮曰。答第三问也。境界常有。而[雨/復]故不见。

声闻缘觉见一切空(至)无中道故不见佛性。

案。僧亮曰。显不见之人也。不见境故。智亦俱亡也。宝亮曰。三乘观道。偏不见第一义空。故不行中道。中道之行既不成。云何能得见佛性耶。

善男子不见中道者(至)二定苦行三苦乐行。

案。道生曰。三种皆与见中道名也。有真见者。居然自别也。僧亮曰。辨正因缘因性也。凡夫二乘。即情为见非见也。明因有耶正。亦有远近。以三种别之也。僧宗曰。从此下答第二问也。答中凡有三种。初明正因。第二明缘因。第三明境界因。其前问云。生死无常。复以何理。亦称性耶。今先收因地三种人。神明斯尽。以其有正因之义。必有成佛之理。非木石也。因中说果。亦称为性耳。宝亮曰。第二重辨出缘因正因二因性之体也。佛今出三种中道。一定乐行。二定苦行。三苦乐行。云此三人。尽称见中道。故菩萨居定乐行者。解称真俗二谛。终归除苦得乐。津济六道。缘因行成就。可为正位。而凡夫居在苦中。心无厌背。云何见中道耶。故一家解云。夫中道有二途。自有谛二中中道。自有理中中道。二谛中中道解。即是缘因性也。理中中道。即是一切众生。避苦求乐。解正因佛性。夫中道之义。本是称理之心。然有神识者。无一刹那心中无有此解。天下苦实可避。乐实可求。既用心得所。岂非中道。若苦不可避。而欲强厌。乐不可得。而欲强求。此便乖理。然今此心。既不乖大理。云何非解。但此解是境中之用。非造缘之知。亦非善恶因之所生。若善因所生耶。唯应人天中有。三涂应无。若恶因所生耶。则应三涂独有。人天应无。而今莫问人天六道。无一刹那。无此解故。故知此解。乃是妙本之异用。无变改之心也。是以胜鬘经说。出如来藏。与自性清净心。冥会此旨。然则经经微据。理自彰矣。苦乐行。谓声闻缘觉者。二乘人非不厌背求出世之意。故名为乐。封执居心。不免生死。故名为苦。但二谛中中道解不成。非不是善。故属缘因。摄正因性故。自宜有然。今者出三种中道。以为二因之体。二因乃同用真如为体。今唯得据用来辨。

定乐行者所谓菩萨摩诃萨(至)阿鼻地狱如三禅乐。

案。僧亮曰。见涅槃常乐。知生死幻伪。安之为化。以为苦也。僧宗曰。从初地乃至十地菩萨。致苦众生。其心甘乐。如三禅也。

定苦行者谓诸凡夫。

案。僧亮曰。不识真乐。不觉惑苦。常行颠倒。谬以道也。

苦乐行者谓声闻缘觉(至)行于苦乐作中道想。

案。僧亮曰。二乘比之。于凡为乐。方之菩萨为苦。于此二间。情以为足。故云作中道想也。僧宗曰。从苦法忍。至缘一觉。以其不能安生死。以化物说之为苦。以其解苦性空。于凡夫为胜。亦小小化物。故谓苦乐行也。

以是义故虽有佛性而不能见。

案。僧亮曰。结二乘凡夫。虽有而不见。

善男子如汝所言以何义故(至)三菩提中道种子。

案。道生曰。一切诸佛。莫不由佛而生。是以前佛。是后佛之种类也。僧亮曰。已说因果二性。今通释二性得名之所由。答第二问也。性有二义。一谓种类相生。二谓守分不改。今言种子者。通说因性。亦通是种矣。僧宗曰。举其问而答也。向三种心。能生菩提之功。故称为性耳。非是果故。称性也。宝亮曰。答第二问。有两重。初直答因果性之所以。次更明上三人。释所以有三异之意也。此第一重。先明果。佛性中道解。见理周悉也。中道种子者。次答正因因缘。明子能得果也。先明果性所以。今明缘正二因所以也。

复次善男子道有三种谓上下中。

案。道生曰。前言三种中道。但取兼见。为佛性体。而中必能通故。故云道耳。今明三道。取其能通。明真道有在也。僧亮曰。通辨二因二果也。下者正因。上者缘因。中者后身菩萨。及佛果也。僧宗曰。上明正因竟。今收因地之善。明缘因也。凡夫为下。二乘为上。菩萨为中也。宝亮曰。此第二重也。次开因果两厢。明上见中道者。若计梵天是常。是则向者定苦行人也。计三宝无常者。是向苦乐行人也。中者是向定乐行人。

下者梵天无常谬见是常。

案。道生曰。背道非实。名为凡夫。凡夫故为下也。僧亮曰。以其沉沦之义。沿流为下也。僧宗曰。既言谬计。何得言善。今取为缘因者。以其伏结。修六行。摄心于禅道耳。此乃非胜道。要有善义。故不得不取也。宝亮曰。凡夫一向居苦。但有正因也。

上者生死无常(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案。道生曰。与真反也。苟是实者。生死为无上。是以义称为上矣。僧亮曰。二乘不见佛果常故。于生死无常。不可为谬也。了非为是。谓之计生死为常也。僧宗曰。此释二乘人也。谬见常者。其倾正使已尽。唯余习气。约教而言。二乘犹有八倒之习。如三修所明也。今不取习义为缘因。正取无漏善为缘因。上者凡圣二位。彼凡既下。此圣宜言上也。宝亮曰。二乘行不得中道。然非不是缘因性。若能改于固执。必得上果。

中者名第一义空无常见无常常见于常。

案。道生曰。无有得第一义空者。故不名下也。僧亮曰。见三界过。见涅槃常。以不到故。逆流为上也。僧宗曰。菩萨识第一义空。所以言中也。以离凡夫之下。非二乘之上也。宝亮曰。释上定乐行人也。菩萨称而解终归。用此第一义空为体也。

第一义空不名为下何以故一切凡夫所不得故。

案。僧亮曰。凡夫以沿流为下。以不得故。于凡不名为上。证非下也。宝亮曰。明二乘不能会此第一义空。故不名中道。若发真解。乃得无上菩提也。凡夫不能得故。所以不名为者。是下也。

不名为上何以故即是上故。

案。道生曰。上道非上。从意为上耳。宝亮曰。反流尽源。故即上也。僧宗曰。既出二重之上。与佛不殊。亦义得为上。中道解故。称为中耳。宝亮曰。初地以上。有当分之解。与佛解不殊。但未满足为异耳。二乘人未有此解。岂得同称为上耳。

诸佛菩萨所修之道不上不下以是义故名为中道。

案。僧亮曰。第一义空。唯佛乃见。今该取菩萨者。以后身少见佛性。方之九地。名见中道者也。

复次善男子生死本际(至)生老病死之苦是名中道。

案。道生曰。即生死为中道者。明本有也。僧亮曰。说境界因也。但说生死。不说涅槃为异耳。无明是现在苦本。爱是未来苦本也。明二世之苦。以惑为本。具一切空也。是名中道者。三种是中道也。僧宗曰。此下释境界性也。就此中有八翻明义。此下第一翻。即是答第三问也。略举二世之因。而过去世中。但取无明。现世中。但取有爱也。无明为现在本际。有爱为未来本际。此之因果。即为中道也。宝亮曰。答第三问也。先释众生。所以不能见中道之意。正以无明有爱。生死不绝故也。是名中道者。名十二因缘也。

如是中道能破生死故名为中。

案。僧亮曰。道偏则不能破病。不偏者。则能破病。以破病故。名之为中也。僧宗曰。此境生智。智能破故。所以称为破也。宝亮曰。若能观十二因缘生。称理之解。必能破生死也。

以是义故中道之法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中道智是佛也。道为智因故。说因为性耳。宝亮曰。既如因缘理而照。生中道之解。得名缘因佛性也。

是故佛性常乐我净。

案。道生曰。本有种生。非起灭之谓。是以常乐无为耳。僧亮曰。以中道常故。佛性常也。僧宗曰。言性理是常。众生以惑覆故。不得常用。虽未得常用。要是常因。承此句。可以义合第三问也。宝亮曰。照既穷源。生死苦尽。所以言常也。

以诸众生不能见故(至)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案。僧亮曰。不见三种中道。故无常也。

善男子譬如贫人家有宝藏(至)是人即得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有而不见者为譬也。

佛性亦尔众生不见(至)众生即得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合譬也义与善业喻同也。宝亮曰。释旨亦不异上佛性品中意也。答第三问竟此也。

复次善男子众生起见(至)如是观智是名佛性。

案。道生曰。十二因缘为中道。明众生是本有也。若常则不应有苦。若断则无成佛之理。如是中道观者。则见佛性也。僧亮曰。上说境界。今说智者缘因也。智能断除断常之惑。无谬断常之过也。僧宗曰。第二翻也。谓失解则断常。得解则不断不常。故借惑以辨观体也。宝亮曰。上已答三问竟。此文复何意来。故一家所解。凡为二义。一则通论众生不识因缘之病。二为定因果性有所在。其意云何。众生既即身有佛性。而所以不得用者。正由不体有为无为故起。常等病。谬解在心。故不能得此常乐我净。向来明此因果性。即不离十二因缘。使物情识理。不此外觅法。正有斯二意。故次辨此理。其大旨乃尔。复就此文中。略分有九意。第一先明观十二因缘得所不得所。若先安法性无为理。离断离常。称境。而知成缘因佛性。若当缘境不称境。不安无为。执断执常。乖中道行。第二正开重因重果。定因果性。明此因果俱不离十二因缘。第三正辨出因果性体相。第四判因果性位。第五叹十二因缘。因果性理之甚深。第六明众生虽与此十二因缘共俱。而不觉不知。唯十住菩萨与佛。能穷鉴此深理。故见因缘之始终。第七明行人既观智穷深。断生死因缘相续虚伪果尽。便彻见法性。即用此深法为体。得成灵觉。第八辨观因缘之智有阶级。生解有浅深。第九总收结句。今从众生起见下。为第一意之始。凡夫正起断起常。乖生灭道。不识法相。理外行心。故不名中道也。无常无断。乃名中道者。若就生死边为论。据识生灭道为语。恐此意不然。何以故。世谛虚妄有。即体如幻。终归灭无。岂不断不常。唯神明妙体。法性无为。始可得称不断不常。能心缘此理。不取有无相。方得名中道。既称此理解。便识因缘虚。观照智生。即名缘因佛性。若能如此解。名为得法。

二乘之人虽观因缘犹亦不得名为佛性。

案。道生曰。灭于死者。乃曰涅槃。苟日不见。岂能得乎无。有得义故。以不得为名。况不观者耶。僧亮曰。明二乘空观。未除断常。不得胜因之名也。僧宗曰。第三翻以二乘人。得理不深。所以不见也。宝亮曰。二谛中中道之解既不成。云何见佛性耶。

佛性虽常以诸众生无明[雨/復]故不能得见。

案。宝亮曰。因果性常。无明[雨/復]故。所以不见。

又未能渡十二缘河犹如菟马何以故不见佛性故。

案。道生曰。如菟马者。二乘观也。菟马度河。不得河底。以况众生无明所[雨/復]。不见理也。僧亮曰。明观浅也。不见因缘始故。不断常见。不见因缘终故。不断断见也。宝亮曰。第二说三乘同观无生。但见理不同。有深浅之异。借菟马度河。为譬也。

善男子是观十二因缘智慧(至)十二因缘名为佛性。

案。僧宗曰。十二因缘生之性也。宝亮曰。此智慧于有为无为两理上。生是缘因性也。取观因缘之智。名缘因性。而体是避苦求乐之解。名正因性。二种双显也。

善男子譬如胡菰名为热病(至)十二因缘亦复如是。

案。道生曰。向明十二因缘观智。该取因时。名为佛性。故以胡菰为譬。真见因缘。然后果成者。非其譬矣。僧亮曰。上说因为种子。是谓种性相生也。今说种子为性。是因中说果。所以为异耳。宝亮曰。为上二因作譬也。虽复非佛。以能得佛果。故名佛性。

善男子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

案。道生曰。向佛性名中。有因有果。故今明因果有属也。僧亮曰。上说因果事已周。悉是会上宗也。分空为两因。分第一义为两果。明因果相承。不离因缘。皆无自性也。僧宗曰。第四翻也。有因者十二因缘。为智作因也。因因者。即是智慧。此智为菩提作因。菩提为涅槃作因。是为因家之因。故言因因也。有果有果果者。菩提是果。而涅槃又是菩提家果也。宝亮曰。第二意。正定因果性也。明此因果性。即用十二因缘为体也。有因者正因也。论理应以正因为因因。以正是因缘之因故也。今但正因性。至佛不改。当因位而言因也。因因者。缘因性。有移动不定。故有重因之号也。果者。谓菩提也。种智是万行果。故受果名也。涅槃对生死得称。是为果上立果。故云果果也。

有因者即十二因缘。

案。僧亮曰。十二因缘。能生观智。故名因也。

因因者即是智慧。

安。道生曰。智解十二因缘。是因佛性也。今分为二。以理由解得。从理故成佛果。理为佛因也。解既得理。解为理因。是谓因之因也。僧亮曰。观智于涅槃为因因也。以菩提智是涅槃观智。是菩提故。所以不于菩提为因因者。欲周历四法故耳。

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菩提于观智为果也。

果果者即是无上大般涅槃。

案。道生曰。成佛得大涅槃。是佛性也。今亦分为二。成佛从理。而至是果也。既成得大涅槃。义在于后。是谓果之果也。僧亮曰。涅槃是菩提之果。望观智而言是果果义也。

善男子譬如无明为因(至)识亦果亦果果佛性亦尔。

案。道生曰。因果同为譬耳。作因果不同。前二分为四。此乃为三。此为异也。僧亮曰。举十二因缘。相生为类也。僧宗曰。无明为行作因。故言因也。此行复为识作因。若类前句。还以行为因因也。一以从前因而生。二以与识作因。故言因因也。而文句言无明为因因。亦应以十二因缘为因因。如似不类也。消息取耳。宝亮曰。为因果立譬也。就三法上。互望之。有因因果义也。

善男子以是义故十二因缘(至)不来不去非因非果。

案。道生曰。缘生非实。故不出。缘散必灭。故不常。前后故不一。不离故不二也。来去之义类生灭也。非作因故非因。非因故非果也。僧亮曰。不出不灭者。从缘故空无涅槃。是不出。无生死故不灭。下类尔。非因非果者。无前者为因。无后者为果也。僧宗曰。第五翻。举理以成中道观智之用也。不出者。不出至现在也。不灭者。不一向断灭。其有续生于后义也。不常者。即是不出。不断者即不灭也。非一者。因果异故也。非异者。始终相续为一。不来不去者。不从未来来至。现在亦无一物入过去也。非因非果者。非异因家之果。非异果家之因也。宝亮曰。第三意。上明因果性。不离十二因缘。今次出其体相。明十二因缘。正用此真如法性无相无为为体。若如昔教一向谈空。恐圣旨不在。若一向是空。何须赞叹。因缘甚深。故知为显今教也。

善男子是因非果如佛性。

案。道生曰。佛性是种生义。故是因非果也。僧亮曰。正因性。于四法最是。僧宗曰。此下第六因果门也。谓十二因缘境界性也。

是果非因如大涅槃。

案。道生曰。涅槃是究竟义故。唯果而非因也。僧亮曰。无复果也。僧宗曰。极果报也。

是因是果如十二因缘所生之法。

案。道生曰。乖理为作有。皆因缘生也。无不因无不果也。僧亮曰。观智也。于正因为果。于菩提为因也。僧宗曰。取观照之智。通因果也。

非因非果名为佛性。

案。道生曰。不从因有。又非更造也。

非因果故常恒无变。

案。道生曰。作有故起灭。得本自然。无起灭矣。僧亮曰。菩提果性。非因所作。所以名第一义也。僧宗曰。谓三菩提也。非因故非因。不为生所生故非果也。以非生因所得故。所以常恒也。宝亮曰。第四意。明判因果性位也。是因者正因也。正因唯得居因位。不得称果也。是果非因者。涅槃也。唯得名果。不得称因也。是因是果者。缘因性有。即因即果义也。非因非果者。还遣向言涅槃名果。万行是因。物情执言。谓是生因生果。今遣言。涅槃之体。百非所不得。非生因之因。复非生因之果。无名无相。岂是因是果耶。

以是义故我经中说(至)非诸声闻缘觉所及。

案。道生曰。因果之义。备于十二因缘中矣。十住菩萨。其犹病诸。况二乘乎。僧亮曰。以上空有二门辨义。皆非二乘所测也。举昔所说三事。证因缘理甚深。一叹理甚深。二众生不知。三唯佛能了。下别释也。僧宗曰。第七翻。非二乘所智。故曰无知无见也。

以何义故甚深甚深(至)无有虑知和合而有。

案。僧亮曰。第一证甚深也。僧宗曰。释甚深也。续故不断。灭故不常。故能辨果也。虽念念灭者。以相似种类。遂有一用也。宝亮曰。第五意。赞叹十二因缘理深。本叹此理深者。乃意在神明体真。不论生死。生死虚构。有何甚深。而所以独叹十二因缘。不叹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者。是等因成假名法门。非始终相续。十二因缘是始终法门。故就此为叹也。无知无见者。理既深远。岂易可知见。唯佛行满。得具足见。十住仿佛见也。不可思惟者。法性理幽。唯佛境界。非是二乘下地可思忖也。以何义故。名甚深者。此下去正释因缘之体。所以甚深之意。明众生行业。不常不断。而果报不忘。众生若造业。直以虚伪神明为体。应逐三相无常。若逐三相所作善恶业。云何得在。而起业后。经百千万劫。由自得报故。知有法性。为神解主。常继真不灭。其体既无兴废。用那得灭。若得解以后。痴用乃可无。后未有解来常痴。故是业。业即是痴。障智之义。呼为烦恼。招生感果。因之为业。即一体而义分也。虽念念灭。无所失者。既真俗共为神明。俗边乃可三相灭。就真边往取。痴义常存。故无所失也。虽无作者。虽无有如神我作者。而不无作业也。虽无受者。虽无有如十六知见神我受者。而有因必得果也。无有虑知和合有者。亦无有如外道所计神我和合知者。然有因故牵果。理数相感召。如其无此法性为体。起业之后。寄致何处。昔经乃唱。有成就之语。定若为成就耶。

一切众生虽与十二(至)不见知故无有始终。

案。道生曰。不从作有。岂有始乎。既不见知。何有终也。

十住菩萨唯见其终不见其始。

案。道生曰。十住几见仿佛其终也。始既无际。穷理乃睹也。僧亮曰。证不见者也。僧宗曰。十二因缘。至金刚时断故。其终易了。寻其本源。不可而知也。

诸佛世尊见始见终以是义故诸佛了了得见佛性。

案。僧亮曰。证唯佛能见也。僧宗曰。始无源而照。正以始于无始。如净名言从痴有爱。岂知始乎。胜鬘亦云。无始无明也。

善男子一切众生不能见于十二因缘是故轮转。

案。僧亮曰。举不见之损以结也。

善男子如蚕作茧自生死(至)流转生死犹如拍鞠。

案。僧亮曰。为不见者。为譬也。宝亮曰。第六意。众生虽与此理共俱。而不觉知故。作因得苦。无穷无已。唯诸佛菩萨。觉知此理。修因感果。穷此因缘。故知始知终。今言十住菩萨。知终不知始者。恐此非实论。何以知。然佛既始终但见。何容十住指知终不知始。亦应彿仿知始。而今但言知终不知始者。此正为课不行道者。云十住菩萨。三阿僧祇行道。尚不知始。况不行者而知。若约事作行。有终可据。始既微末难寻。故但言知终。理而为语。则始终俱仿佛。知唯佛一人。独了了穷。鉴此十二因缘。得见佛性。

善男子是故我于诸经中说(至)十二缘者即是见法。

案。道生曰。法者理实之名也。见十二缘。始见常无常。为见法也。僧亮曰。举昔经证见者之益也。灭苦是佛。故云即是见佛也。

见法者即是见佛。

案。道生曰。体法为佛。法即佛矣。

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

案。道生曰。夫体法者。冥合自然一切诸佛。莫不皆然。所以法为佛性也。僧亮曰。举今说以会昔旨也。宝亮曰。第七意。明解穷达源。若生死顿尽。即名见真法。以见此真法故。即名见佛。大觉现前。无复闇障。即用此真如法性为体。成一切种智也。若神明不以此法性为源。经那得言见十二缘。即名见法。若是见生死法。常住佛果。复那得云。用此法为体。若当是生死空。如于昔教。应同灰身灭智。复不得称常。常法复无始生义。故知神解用此为本。直除灭虚伪。显出此真常之旨。其事如下富那外道之说譬也。

善男子观十二缘智(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道。

案。僧亮曰。凡夫不见所以令受苦也。而见有深浅。苦灭不同。不见佛性者。中道是佛性。二乘偏见。不见中道也。僧宗曰。第八翻。谓四种人。浅深观之。唯上上观。乃穷故知深也。宝亮曰。第八意。次明观十二缘智。阶级定相。向言十二因缘理深。无知无见。唯佛能穷。鉴其始终。今故次明降佛以还。亦得观此理。但观而未达。故发解有深浅。阶级有四异。下智得声闻道。中智得缘觉道。上智得住十住地。唯上上智者。见因缘穷。故成无上道。此言得声闻道。恐非是实行者。若寄言诱愚。故宜无嫌也。

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佛性(至)佛者名为涅槃。

案。僧亮曰。第一义空。名为中道。还结上宗也。此二总涅槃生死。不偏境智。皆名中道也。僧宗曰。谓境界性也。第一义空者。谓照境之智也。名中道者。谓智照不偏也。中道名佛性者。解圆成极果也。即涅槃者。果之果也。宝亮曰。第九意。总收结会。明四种佛性。皆不离十二因缘。既言穷此理得成佛。因果佛性。岂得离于十二缘。故言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性即第一义空者。乃远结于上佛果。佛性中道解满。万德皆备。唯用此第一义空为体。若通欲取结四种佛性尽。同用此第一义空为体。然今结意。恐据果性为言也。

尔时师子吼菩萨(至)一切众生何用修道。

案。僧亮曰。问意。谓若因亦佛性。果亦佛性。名义无差者。何用修道。以求成佛耶。僧宗曰。此难之生。由佛上说见。法即是佛。佛即佛性。人情于此言中。新生此疑。若佛与佛性不异者。是则有性。则有佛。何假修道耶。宝亮曰。此下去为释疑。而生问。此疑藉何而起。因上答三问。后定因果性。物便生疑。若因果佛性。俱不离十二因缘。是则因性与果性。竟自无差别。何用修道。既致疑有两。故下答亦二无有差别。以为一问。何用修道。为第二问。故佛下答去开为三问答。两问即为二段。第二劝令忘怀。今言是义不然者。先遣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问(至)然诸众生悉未具足。

案。僧亮曰。夫一豪知见。皆是佛理未足者名因性。具足者名果性。性名虽同具不具异也。僧宗曰。就答中有五重。又明虽复当性。然要须修道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恶心害母(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案。僧亮曰。释言有者。以未来定得故名有。非今有也。僧宗曰。第一重。寄现有业故。必招当果。佛性亦尔。云何不须修道耶。

以是义故我于此经(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案。僧亮曰。举昔偈为证也。僧宗曰。第二重举偈。以况因果不并也。有烦恼则无涅槃。岂得不须修道耶。

善男子譬如有人家有乳酪(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凡有心者。向言定得。今明有心求乐。求者皆得。但迟速为论耳。僧宗曰。第三重。乳必生酪。所以须醪。暖等必生。所以须修道也。宝亮曰。先答初问。明佛与佛性。虽无差别。要自悉未具是。至于得佛之时。乃可无差。而今未得。云何无别。故下即寄譬。来明未来有义。现在时中。无有当果。故言有非己有之有也。众生亦尔。悉皆有心者。下文言。正因者。谓诸众生。而此中云。心是若用避苦求乐。解为正因者。若为会此文耶。各自有对。此云心。是对果地种智为语。言众生是者。对佛时行人为语。若论其正位。由取避苦求乐。解用为位也。

善男子毕竟有二种(至)诸结覆故众生不见。

案。僧亮曰。上言定得菩提。毕竟得。今说不但得果。亦得因也。庄严是因。亦是世间也。一乘者。佛智是乘之究竟。说乘名也。僧宗曰。第四重。借因以况果也。庄严毕竟。犹在因中。众生成就因理。岂况果性。在生死之外。而当不须修道耶。宝亮曰。答第二问。明应须修道。庄严毕竟者。谓金刚心也。究竟毕竟者。无学果也。世间毕竟者。还是金刚心时。体由未免苦无常。故言世间也。出世毕竟者。还是无学果。体免离三相。故言出世也。庄严毕竟。据万行为言。究竟毕竟。道众生所得佛果一乘。但众生有此佛果一乘。正由无明障覆故。不能得见理。若如此急应修道。那得难言不须修道耶。

复次善男子佛性者(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道生曰。佛性义现。莫先于此。故即以为名乌。

善男子首楞严三昧者(至)首楞严定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果性名随果有能为名不一也。依文而言。此五名并是无学也。宝亮曰。明首楞严。是三世诸佛之母。能生一切种智。明众生亦有。但不修集故。不能得成无上菩提。首楞严有五种名者。随义为五位。第一以坚固为名。二以智慧为目。三以能摧得称。四以仗物为况。五以觉察为旨。正是一金刚心。逐义异故。有多种名。

善男子我于一时(至)为众生故说名为我。

案。道生曰。我名本出常存不断。佛性不断。则是其义。故以名之。非实是也。

善男子如来有因缘故(至)而说无我得自在故。

案。道生曰。常故自在。是我义也。应感无端。此之自在。从彼而出。本非我故。复名无我也。僧亮曰。上说因非性说性。今明非我说我。乐净亦尔。佛性实非我者。因无自在非我。有因缘至非虚妄。前除断灭之惑。后去计常之倒。皆非虚也。为世界故者。为除世人麻米之我也。宝亮曰。第五证当有之义也。于时梵志。闻当有之义。悉发道心。岂得不修道耶。僧宗曰。我于一时。住尼连禅河下。第三文劝时众。应忘怀取法。佛语无方。不可闻此一边而执著也。如昔佛一时为梵志。说正因佛性为我。佛性实非我。正以善巧方便。应众生根。令物悟道。岂可闻说此正因性为我。而生执耶。若尔我所言。众生当得佛。故言有不得。便执言。众生有佛性。不须修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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