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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辩随眠品第五之八

如是所许一切有宗。自古师承差别有几。谁所立世最善可依。颂曰。

此中有四种  类相位待异

第三约作用  立世最为善

论曰。尊者法救作如是说。由类不同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由类有殊非体有异。如破金器作余物时。形虽有殊而体无异。又如乳变成于酪时。舍味势等非舍显色。如是诸法行于世时。从未来至现在。从现在入过去虽舍得类非舍得体。尊者妙音作如是说。由相有别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过去正与过去相合。而不名为离现未相。未来正与未来相合。而不名为离过现相。现在正与现在相合。而不名为离过未相。如人正染一妻室时。于余姬媵不名离染。尊者世友作如是说。由位不同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至位位中作异异说。由位有别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名一。置百名百。置千名千。尊者觉天作如是说。由待有别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前后相待立名有异。非体非类非相有殊。如一女人待前待后。如其次第名女名母。如是诸法行于世时。待现未名过去。待过现名未来。待过未名现在。此四种说一切有中传说。最初执法转变故应置在数论朋中。今谓不然。非彼尊者说有为法其体是常。历三世时法隐法显。但说诸法行于世时。体相虽同而性类异。此与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数论外道。第二第四立世相杂。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约作用位有差别。由位不同立世有异。如我所辩实有去来。不违法性圣教所许。若拨去来便违法性。毁谤圣教有多过失。由此应知尊者世友。所立实有过去未来。符理顺经无能倾动。谓彼尊者作如是言。佛于经中说有三世。此三世异云何建立。约作用立三世有异。谓一切行作用未有名为未来。有作用时名为现在。作用已灭名为过去非体有殊。此作用名为何所目。目有为法引果功能。即余性生时能为因性义。若能依此立世有殊。或能作余无过辩异。智者应许名鉴理人。若有由迷立世别理。怖他难故弃舍圣言。或了义经拨为不了。许有现在言无去来。或许唯现仍是假有。或总非拨三世皆无此等皆违圣教。正理智者应斥为迷理人。诸有谤无实三世者。为无量种过失所涂。多设劬劳难令解脱。诸说三世实有论师。设有小违易令解脱。故有智者勿谤言无。然我且依尊者世友。约作用立三世有殊。随己堪能排诸过难。旦彼经主作是难言。若约作用立三世别。彼同分摄眼等诸根。现在前时有何作用。若谓彼能取果与果。是则过去同类因等。既能与果应有作用。有半作用世相应杂。此难都由不了法性。诸法势力总有二种。一名作用。二谓功能。引果功能名为作用。非唯作用总摄功能。亦有功能异于作用。且闇中眼见色功能为闇所违非违作用。谓有闇障违见功能。故眼闇中不能见色。引果作用非闇所违。故眼闇中亦能引果。无现在位作用有阙。现在唯依作用立故。诸作用灭不至无为。于余性生能为因性。此非作用但是功能。唯现在时能引果故。无为不能引自果故。唯引自果名作用故。由此经主所举释中。与果功能亦是作用。良由未善对法所宗。以过去因虽能与果无作用故世相无杂。然彼经主于此义中。迷执情深复广兴难。谓广论者不能善通。矫为我宗作理穷释。颂曰。

何碍用云何  无异世便坏

有谁未生灭  此法性甚深

论曰。彼言若法自体恒有。应一切时能起作用。以何碍力令此法体。所起作用时有时无。此难意言。诸法体相既恒无别。以何碍力非一切时唯一性类。此难非理体相无别。于性类一非证因故。谓不可以体相无别。于性类一为能证因。现见世间体相无别。性类有别如前已辩。谓地界等受等眼等。或难意言。我宗诸行众缘和合本无而生。然彼众缘种种差别。有时和合有不合时。法不恒生可无过失。汝宗诸行及彼众缘。于一切时许常有体。勿许诸法本无今有。应常现在何能为碍。此亦不然前义成故。谓且前说体相虽同。而性类殊义已成立。而言诸行自体众缘于一切时许常有体。何碍令彼作用非恒。非一切时常现在者。若解前义此难应无。以体虽同而性类别。足能成立作用非恒。故彼不应作如是难。若犹固执应反诘言。汝宗众缘及所生行。亦有前后体相无差。而刹那刹那许渐渐有异。既前后念彼缘无差。何碍令其非无异起。而许后后转转有异。谓前念行与缘俱生。体相无亏与缘俱灭。由此因力后念果生应与前因品类无别。别无别类二种生缘。前后刹那无差别故。何缘为碍令后异前。若谓有为法性应尔。如何不许作用亦然。又受不应缘虽有异。而损益相无有差别。余心心所例亦应然。薪糠等缘虽有差别。而现见火暖相无异。故有为法体类多途。不可责令总为一例。于一切位性类无差。又说众缘许常有故。所生作用应常有者。亦不应理缘虽常合。而见有时缘果无故。如汝熏习或如眼等。谓汝不许从已灭因。隔中间时而有果起。多因所引种子差别。于相续中同时现有。而非彼果恒俱时生。然或有因所引种子。经多劫后方有果生。设于中间有果生者。生时及果俱不决定。既一切时一切因。有何碍诸果不恒俱生。而或一因此时生果此时不生。或有一时此因生果此因不生。又眼等缘虽恒现有。而眼等识非恒时生。是故不应作如是难。既许缘常有作用亦应常。若谓我宗相续转变。待别缘故方能生果。是则应许作用亦然。诸引果缘总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前生。俱生缘中复有二种。一同聚生。二异聚生。异聚生缘复有二种。一有情数。二无情数。前生缘中亦有二种。一同相续。二异相续。异相续缘复有二种。一同相续聚生。二不同相续聚生。不同相续聚生复有二种。一有情数。二无情数。待如是等同不同时。自他相续众缘力故。诸法乃有引果功能。如是功能名为作用。故不应说许常有缘。作用亦应一切时有。众缘不可常和合故。又我未了具寿所言。意欲取何名为作用。而今征诘过去未来。何碍令其作用非有。即未来法众缘合时。起胜功能名为作用。此有作用名为现在。此作用息名为过去。非彼法体前后有殊。如何难言由何碍力。令去来世作用非有。此义意言即未来法。众缘合位有作用起。作用起已不名未来。此于尔时名已来故。作用息位不名现在。此于尔时已过去故。若作用犹在未得过去名。此法尔时名现在故。由此约作用辩三世差别。故彼设难由未了宗。如是我宗善安立已彼犹不了。又责作用云何得说为去来今。此难意言法由作用。可得建立为去来今。作用由谁有三世别。岂可说此复有作用。若此作用非去来今。而复说言作用是有则无为故应常非无。故不应言作用已灭。及此未有法名去来。对法诸师岂亦曾有成立作用为去来耶而汝今时责非无理。即未来法作用已生名为现在。即现在法作用已息名为过去。于中彼难岂理相应。非我说去来亦有作用。如何责作用得有去来。若说去来无有作用。应说作用本无今有有已还无。如仁所言我决定说。诸法作用本无今有有已还无。作用唯于现在有故。若尔作用是法差别。应说与法为异不异。若异应言别有自体。本无今有有已还无。诸行亦应同此作用。若言不异应说如何。非异法体而有差别。又宁作用本无今有有已还无。非彼法体我许作用。是法差别而不可言与法体异。如何不异而有差别。如何汝宗于善心内。有不善等别类诸法。所引差别种子功能。非异善心而有差别。又何种子非同品类。又彼上座即苦受体。如何说有摄益差别。又如诸受领纳相同。于中非无乐等差别。又如汝等于相续住。虽前后念法相不殊。外缘亦同而前后异。若不尔者异相应无。如火等缘所合之物。虽前后念粗住相同。而诸刹那非无细异。我宗亦尔法体虽住而遇别缘。或法尔力于法体上差别用起本无今有有已还无。法体如前自相恒住。此于理教有何相违。前已辩成体相无异。诸法性类非无差别。体相性类非异非一。故有为法自相恒存。而胜功能有起有息。若谓我许法相续时。刹那刹那自相差别。本无今有有已还无。汝许有为自相恒住。唯有差别本无今有有已还无。如何为喻。若我亦许自相本无。或汝亦言自相本有义则是一。岂应为喻。喻谓彼此分异分同。今于此中所引喻者。谓法相续自相虽同。而于其中非无差别。自相差别体无有异。且举自相相续恒存。不论法体住与不住。其中差别待缘而有。故非恒时许有差别。汝虽许法本无而生。不许念念有别相起。如何不应为同法喻。然汝许法前后刹那自相虽同而有差别。我亦许法前后位中。自相虽同而有差别。故为同喻其理善成。由此已成作用与体。虽无有异而此作用待缘而生。非法自体待缘生故。本无今有有已还无。亦善释通契经所说。本无今有亦善符顺。有去来经亦善遣除应常住难。以有为法体虽恒存。而位差别有变异故。此位差别从缘而生。一刹那后必无有住。由此法体亦是无常。以与差别体无异故。要于有法变异可成。非于无中可有变异。如是所立世义善成。经主于中复作是说。若尔所立世义便坏。谓若作用即是法体。体既恒有用亦应然。何得有时名为过未。故彼所立世义不成。此与我宗不相关预。谓我不说作用即体。如何令用与体俱恒。又我不言用所附体。一切时有即名过未。如何所立世义不成。汝说云何如我宗说。诸有为法差别作用。未已生位名为未来。此才已生名为现在。此若已息名为过去。差别作用与所附体不可说异。如法相续如有为法。刹那刹那无间而生名为相续。此非异法无别体故亦非即法。勿一刹那有相续故不可说无。见于相续有所作故。如是现在差别作用。非异于法无别体故亦非即法。有有体时作用无故不可说无。作用起已能引果故。依如是义故。有颂曰。

相续无异体  许别有所作

作用理亦然  故世义成立

因果相属和合相应。心净性等皆可为喻。是故过去现在未来。体相虽同性类各别。由是所立三世义成。经主此中复作是说。彼复应说若如现在法体实有去来亦然。谁未已生谁复已灭。谓有为法体实恒有。如何可得成未已生已灭。先何所阙彼未有故名未已生。后复阙何彼已无故名为已灭。故不许法本无今有有已还无。则三世义。应一切种皆不成立。奇哉鲜福感如是果。所发觉慧大不聪明。不能谛观数无义语。宁于实义及圣教中。不设劬劳思惟简择能怀[怡-台+龍]戾。于实义中发勇悍心。指存违逆屡申正理曾不似闻。今更励声启灭经者。诸大德听非我宗言。过去未来如现实有。三世实有性各别故。大德不应随己所解。讪谤如理释佛教师。古昔大仙无不皆是一切智者。所垂光明善释契经。破诸愚闇令一切智名称普闻。大德何缘与迷圣教及正理者共结恶朋。讪谤如斯具胜功德增上觉慧佛圣弟子。陷无量众置恶见坑。幸愿从今绝无义语。如其不绝深有损伤。违逆牟尼至教理故。定不能证诸法真实。又未审知汝如何解我现在义。言如现在法体实有去来亦然。然我宗言诸有为法。能引果位名为现在。此引果位先无后无。前已约斯立三世异。宁言过未如现实有。又略说者如诸有为。实体虽同而功能别。如是三世实体虽同。于中非无作用差别。以有性类有无量种。故于我宗不可为难。依如是义故有颂言。

如色等皆苦  许多苦性异

三世有亦然  未生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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