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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慧能居士既受法与其衣钵。作礼问曰。法则闻命。衣钵复传授乎。尊者曰。昔达磨以来自异域。虽传法于二祖。恐世未信其所师承。故以衣钵为验。今我宗天下闻之。莫不信者。则此衣钵可止于汝。然正法自汝益广。若必传其衣。恐起诤端。故曰。受衣之人命若悬丝。汝即行矣。汝宜且隐晦。时而后化。慧能复问曰。今某当往何所。尊者曰。逢怀即止。遇会且藏。慧能禀教即夕去之。此后尊者三日不复说法。其众皆疑。因共请之。尊者曰。吾法已南行矣。斯复何言。众复曰。何人得之。答曰。能者得之。众乃悟卢居士传其法也追之。而慧能已亡。此后四载尊者一日忽谓众曰。吾事已毕。可以行矣。即入室宴坐而灭。实上元二年乙亥岁也。其世寿七十有四。四众建浮图于黄梅之东山。代宗谥。号曰大满禅师。塔曰法雨。

震旦第三十三祖慧能

慧能尊者。姓卢氏。其先本籍范阳。父行瑫。武德中谪官新州。乃生能。遂为新兴人也。方三岁而父丧。母不复适人。独养尊者以终其身。然其家贫。母子殆不能自存。尊者遂鬻薪为资。一日至市。逆旅闻客有诵经者。辄问其人曰。此何经耶。客曰。金刚经也。曰君得之于何人。客曰。今第五祖弘忍大师出世于黄梅县。尝谓人曰。若持此经。得速见性。我故诵之。尊者喜之。为母备其岁储。因告往求法。去之至韶阳。会居士刘志略者。引尊者为善友。初志略有姑为尼。号无尽藏者。方读涅槃经为业。尊者往听其经。未几欲为尼释之。尼即推经于尊者。尊者曰。汝读我不识文字。尼曰。字犹不识。安解其义。尊者曰。诸佛妙理岂在文字。尼异其语。知必非常人。遂以告其乡里。乡人德之。寻治宝林兰若。请尊者居之。居未几忽自感曰。我始为法寻师。何久滞此。即去宝林稍进至韶之乐昌县。会高行沙门智远尊者。且依其处才十数朝。智远谓尊者曰。观子知识非凡者。趣向吾道固不足相资。黄梅忍禅师方当大法祖。宜汝师也。汝速诣之。若得道南还。无相忘也。尊者遂北征。是时年已三十有二。及至东山忍祖默识其法器。初示以言试之。终乃付大法眼。及尊者得法南归。而东山先进之徒皆不甘相与追之。有曰慧明者。相及于庾岭。尊者即置其衣钵于盘石而自亡草间。慧明举其衣钵不能动。乃呼曰我以法来。非为衣钵。法兄盍出之。遂相见。慧明与之语。慧明即悟。致师礼于尊者而返。乃绐其后之追者曰。其去已远矣。尊者之南还也。晦迹于四会怀集之间。混一流俗虽四载。而莫有知者。仪凤元年之春。乃抵南海息肩于法性寺。会法师印宗于其寺讲涅槃经。初尊者寄室于廊庑间。一夕风起。刹幡飞扬。俄有二僧室外议论。一曰风动。一曰幡动。其问答如此者甚多。皆非得理。尊者闻辄出谓二僧曰。可容俗士与议乎。僧曰。请闻子说。尊者乃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二僧翼日以其言告印宗。印宗异之。即引入室。穷诘其义。尊者益以大理语之。印宗于是益伏。谓尊者曰。居士诚非凡人。师谁其何自而得道勿隐幸以相示。尊者即以其得法本末告之。印宗甚幸所遇。即执弟子礼。请学其法要。遂谓其众曰。此卢居士者。乃肉身菩萨也。印宗一介凡夫。岂意得与其会。择日乃会耆德比丘。与之释褐落发。又择日严其寺戒坛。命律师智光为受具戒。其坛盖宋时求那跋摩三藏之经始也。初跋摩记曰。后当有肉身菩萨于此受戒。及梁末真谛三藏临其坛手植二菩提树。亦记之曰。后第四代当有上乘菩萨于此受戒。其说法度人无量。戒已众即请尊者开演东山法门。然跋摩真谛虽素号为得果圣士。至此其人始验。明年尊者思返宝林精舍。乃欲别众即往。印宗与道俗千余人送之韶阳。未几韶之刺史韦据。命居其州之大梵寺说法。其时玄儒之士趋而问道者甚众。犹孔氏之在洙泗也。其徒即集其说。目曰坛经。然其平居众亦不下千数。中宗闻其风。神龙中乃下诏曰。朕延安秀二师问道于宫中。皆推曰。南方有能禅师者。躬受衣法于忍大师。可当此问。今遣内供奉薛简驰诏命师。宜念之来副朕意。尊者即上书称疾不起。薛简因问尊者曰。京国禅者每谓。欲得会道必须坐禅。非因禅定而得解脱。未之有也。此言何如。尊者曰。道由心悟。岂在坐耶。经云。若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夫无所从来故不生。亦无所去故不灭。若无生灭即是如来清净之禅。诸法空寂即是如来清净之坐。究竟无得亦无所证。何必坐耶。薛简曰。简归皇帝必有顾问。愿大师示教法要。庶得对扬。然布诸京国。使学者修之。犹以一灯而燃百千灯。庶其冥者皆明。而明终不尽。尊者曰。道无明暗。明暗是代谢之义。明明无尽亦是有尽。盖相待而立名。故经云。法无有比。无相待故。薛简曰。明譬智慧。暗譬烦恼。修道之人苟不以智慧而照破烦恼。则无始生死何由而出离。尊者曰。若以智慧照烦恼者。此是二乘小儿羊鹿等机。上智大器皆不如是。薛简曰。何谓大乘见解。尊者曰。明与无明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实性者处凡愚而不减。在贤圣而不增。住烦恼而不乱。居禅定而不寂。不断不常不来不去。不在中间及其内外。不生不灭性相如如常住不迁。名之曰道。薛简曰。大师所说不生不灭。与夫外道之言何尝异乎。尊者曰。外道之说不生不灭者。盖将灭止生。以生显灭。灭犹不灭。生说无生。我说不生不灭者。本自无生今亦无灭。岂可同于外道乎。仁者欲明心要。但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自然得入。心体湛然常寂妙用恒沙。薛简由是发悟。再拜而去归朝。果以其言奏。天子嘉之。复诏慰谢。锡衲衣宝帛各有差。敕改宝林为中兴寺。明年命韶州刺史新之。复改为法泉寺。以其新州旧居为国恩寺。尊者每谓众曰。诸善知识。汝等各各净心听吾说法。汝等诸人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无一法而能建立。皆是自心生万种法。故经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若欲成就种智。须达一相三昧一行三昧。若于一切处而不住相。于彼相中不生憎爱。不取不舍。不念利益成坏等事。安隐清净。此名一相三昧。若一切处行住坐卧。纯一直心不动道场使成净土。此名一行三昧。若人具二三昧。如地有种能含藏长养成就其实。一相一行亦复如是。我今说法犹如时雨溥润大地。汝等佛性譬诸种子。遇此沾洽悉得发生。取吾语者决得菩提。依吾行者定证佛果。至先天元年。一日忽谓众曰。吾忝于忍大师处受其法要并之衣钵。今虽说法而不传衣钵者。盖以汝等信心成熟无有疑者。故不传之。听吾偈曰。

心地含诸种  普雨悉皆生

顿悟华情已  菩提果自成

复曰。其法无二其心亦然。其道清净亦无诸相。汝等慎勿观净及空其心。此心本净无可取舍。各自努力随缘好去。尊者说法度人。至是已四十载。先此尝命建浮图于新州国恩寺。及其年之六月六日。复促其倍工疾成。然国恩寺盖其家之旧址也。为塔之意乃欲报其父母之德耳。先天二年七月一日谓门人曰。吾将返新州。汝辈宜理舟楫。其时大众皆哀慕请留。尊者曰。诸佛出现犹示涅槃。有来必去理之常耳。吾此形骸归必有所。众乃问曰。师从此去早晚却回。曰叶落归根来时无口。又问曰。师之法眼付授何人。曰有道者得无心者通。又问曰。师之遗教颇有难乎。曰吾灭之后方五六年。必有一人来取吾首。听我偈曰。

头上养亲  口里须餐  遇满之难

杨柳为官

又曰。吾往七十年。有二菩萨之人自东方来。其一出家。其一在家。共隆教化。治我伽蓝。扶我宗旨。已而即往新州。寻于国恩寺沐浴讫安坐而化。异香酷烈。白虹属地。其时实先天二年癸丑八月之二日也。当是新韶二郡各务建塔。争迎其真体。久不能决。刺史乃与二郡之人焚香祝之曰。香烟所向。即得举去。俄而香烟倏发北趣韶境。韶人乃得以十一月十三日归塔于曹侯溪之滨。今南华寺是也。其世寿七十有六。前刺史韦据碑之。始尊者入塔时。徒属思其言将有人取吾首者。遂以铁鍱固护其项。开元十年八月三日。其夕之半。俄闻塔间有若拽铁索之声。主塔者惊起。遽见一人状类孝子(此当日见一人着缞绖而混。言类孝子者。盖顺乎祖师隐语之意耳)自塔驰出。寻视之其铁鍱护处已有痕迹。遂以贼事闻其州邑。官严捕之。他日於邑之石角村果得其贼。史鞫问。贼自称姓张名净满。本汝州梁县人。适于洪州开元寺。受新罗国僧金大悲者。雇令取祖之首。归其国以事之。吏欲以法坐之。刺史以其情不恶。乃问尊者弟子令瑫禅师。令瑫复以佛法论。欲吏原之。刺史善瑫之意亦从而恕之。当其时州刺史曰柳无忝。县令曰杨侃。贼曰张净满验其谶语无少差谬。上元中肃宗慕尊者之道。尝诏取其所传衣钵。就内瞻礼。肃宗崩代宗嗣位。永泰元年五月之五日。遂梦尊者请还其衣钵。天子益敬其法。七日即诏使臣持还曹溪。宪宗锡谥曰大鉴禅师。塔曰元和灵照。初大鉴示为负薪之役。混一凡辈。自谓不识文字。及其以道稍显。虽三藏教文俗间书传。引于言论。一一若素练习。发演圣道解释经义。其无碍大辩灏若江海。人不能得其涯涘。昔唐相始兴公张九龄方为童。其家人携拜大鉴。大鉴抚其顶曰。此奇童也。必为国器。其先知远见皆若此类。孰谓其不识世俗文字乎。识者曰。此非不识文字也。示不识耳。正以其道非世俗文字语言之所及。盖有所表也。然正法东传。自大鉴益广。承之者皆卓荦大士散布四海。其道德利人。人至于今赖之。详此岂真樵者而初学道乎。是乃圣人降迹示出于微者也。其等觉乎妙觉耶。不可得而必知。

评曰。圣人之法一也。安用南北而分其宗乎。曰然。一国所归有岐路焉。不分何正。一姓所出有的庶焉。不分孰亲。传者(宋高僧传也)以方三力士共射一坚洛叉。一曰。摩健那。虽中而不破。二曰钵罗塞建提。破而不度。三曰那罗延箭。度而复穿他物。非坚洛叉有强弱。盖射势之不同耳。南能可谓那罗延。躬而获赏。其喻近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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