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春去夏来,我仍未能鼓起足够的勇气吐露自己的心事。痛苦和幸福一样,是藏不住的。丽贝卡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忍不住地想她,而一想起她,脑海的宁静再也找不到了。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一种外来的力量主宰了,天天心事重重,茶饭不思。要不要当面告诉丽贝卡呢?她知道我的心思吗?我很想回到威廉斯堡,向她求婚,听候对自己的判决,不能再悬而不决了。我忍不住给好朋友佩奇写信吐露隐衷,请求佩奇给出出主意,是就这样傻待在沙德威尔呢,还是应当去威廉斯堡找丽贝卡,向她“表示点什么”?我自己认为应当去找丽贝卡,不能再这样牵肠挂肚地持续下去了,我得接受她的审判。如果我得到的将是失望,那么,我越早知道,我的生命中就将有越长的时间来克服这种折磨……如果丽贝卡不接受我的爱,我永远不再将它献给别人。我可以最诚恳地向她祈求。但是理性又告诉自己,如果去了,希望落空了,将比以前感到十倍地沮丧。因此,初尝爱果的我犹豫不定,进退维谷,并有一种凶多吉少的预感。
1763年7月我预见到有可能遭到丽贝卡拒绝时,又给佩奇写了一封长信,我告诉佩奇:“我认为,上帝心目中的完美幸福,绝非是指他所创造的世界上的某一生物的命运而言。但是他赋予我们很大的力量,使我们去接近这种幸福,则是我一直坚信不移的。
“我们当中最幸运的一些人,在生命的旅程中,往往会遇到可能折磨我们的沉重的灾祸和不幸。如何增强我们的意志,使我们能经受住这种灾祸和不幸的打击,应当是我们生命中加以研究和努力做到的事情之一。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方法就是服从神的意志,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认为那是必然发生的。要考虑,由于我们忧心忡忡,我们不但无法在打击降临之前加以防止,反而有可能在打击降临之后增加它的力量。这样的考虑,以及类似的其他考虑,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克服我们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在这样的生命重担下,以能够忍受的最大限度的耐心,坚持下来而不致气馁。继续抱虔诚而毫不动摇的服从态度,直到我们走到我们旅程的尽头。到那时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职责交给当初托付给我们的人的手中,并获得在他看来与我们的功劳相当的报酬。亲爱的佩奇,这就是凡考虑自己人生境况的人所使用的语言,这也是每个希望使人生境况在其所容许的范围内尽量变得安适的人应该使用的语言。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完全妨碍他;任何事情都不会严重地妨碍他。
“再这样下去,我就快死了。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我已厌倦生活。当我在给你写这封信时,我已差不多失去知觉,尽管我还活着。”
然而佩奇的回信使我下定决心去找丽贝卡。佩奇对犹豫不定的我说,还有不少人追求丽贝卡。他建议我赶快去威廉斯堡,“立即想方设法去追求”。
朋友的忠告使我有些难于接受,却又似乎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1763年10月,我终于回到了威廉斯堡。
一天晚上在威廉斯堡雷利酒店的阿波罗厅举行了一次舞会,经过精心策划,我打定主意要鼓起勇气利用这次机会向丽贝卡求爱。我穿上最华贵的衣服,思想上对将会遇到的情况做好了种种准备。但一见到丽贝卡,预先构思好的台词却一句也记不得了,我张口结舌,颠三倒四,不知所云。
第二天,我情绪极为低落,我找到佩奇,对他说:“昨晚我同丽贝卡在阿波罗厅跳舞,本以为会玩得很痛快,没想到第二天我会变得这么可怜!当时想竭尽全力,而所能做到的一切,便是说出几句支离破碎的话,说得语无伦次,断断续续,连不出成句的话语,而且半天也接不上气,我这次少见的窘境真是太明显了。”而丽贝卡在整个过程没有说一句使我能够摆脱尴尬局面的话,没有以任何方式表明她理解我的目的。我开始怀疑丽贝卡对我持有什么样的感情。
佩奇极力劝我再去找丽贝卡一次,但我认为再去已不可能有什么用了。直到又过了好几个月,我才得到另一次表白自己的机会。这次我完美地表达了求婚的意图,我非常明确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甚至是太具明确的目的性而且太注意逻辑性了,因此没有给自己留下一点回旋的余地,剩下的只能是由她来做出决定。
真是一个少见的求爱者,我自己批判自己。我虽然像年轻人应有的那样狂热地爱着对方,但又过于尊重所钟情的人的意志,以致不去设法以十分频繁的约会和十分热情的请求来打动她的心。这次丽贝卡聚精会神地听着,但丝毫没有表示我的话说服了她并赢得了她的心。数周后,我这位局促不安的求婚者间接地听到了她的答复:她已决定同安布勒先生结婚……更加可笑的是,我那幸福的情敌仿佛是对我的单恋一无所知,竟然邀请我在婚礼上充当男傧相。对初恋的嘲讽莫过于此!
丽贝卡恐怕并不知道我对她那如此刻骨铭心的思念,她只是把我当作一位朋友来看待,一位普通的追求者而已,并没想到过升格我们之间的关系。
几个月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已经成为安布勒夫人的丽贝卡。当光彩照人的丽贝卡出现在面前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如同坠入深渊之中。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丽贝卡的冷漠和不以为然使我感到屈辱,从此我把爱深深地包裹起来。
7.走进法律的大门
1764年,我21岁了。按照父亲的遗嘱,我可以拥有2000公顷土地和22名奴隶。这一年,我开始独立打理自己的家业了,我一边想办法把一些互不相邻的零散土地卖出去,同时,又买进了一些新的土地。在用心经营下,我在阿尔贝马尔的财产不断增加和充实。这时,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继承的财产在家乡无忧无虑地生活一辈子。
但是,我不能仅仅满足于当一个农场主,过着乡绅般悠闲的生活,我对种植园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和憧憬。当时有抱负的青年都有成为牧师或律师的愿意,我思前想后,最终选择了后者。
实际上,我早在4年前就通过一位朋友接触到了法律。1760年初,在去往威廉-玛丽学院求学途中,我在一个朋友家遇到了身材高大、不修边幅的亨利。亨利也是出生在名门望族,父亲是苏格兰人,移居于弗吉尼亚的西部边疆。不过后来家道中落,亨利他自己也不擅长经商,所以生活贫困。他是突然决定进入法律界的,只借阅了一本《科克论利特尔顿》和一本《弗吉尼亚法案汇编》,准备了6个星期便通过了法律考试,获得了律师执照,同年秋季开始行业。1763年,亨利在“教区牧师薪金案”中做了言辞激烈的辩论,从而声名鹊起。我对于亨利的口才可以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觉得他具有天生的雄辩才能。我被他那犹如荷马史诗般洋洋洒洒的讲话深深震撼。于是,在进入大学不久,我便在学习文学之余关注起法律来。大学毕业后,我便开始随威思先生学习法律。
当时学习法律并没有一定的途径可循,威廉斯堡也没有正规的法律学校,要取得律师执照的人必须在一位开业老律师指导下自修。当时审定律师资格的考试制度很宽松,没有正规的机构对他们进行考试,只要经一个特设的考试委员会面试后就能得到律师执照并挂牌行业。法庭开庭时他们出席,为他们的老师准备辩护状,这看起来似乎很实用。而我认为这种学习法律的方法并不能参透法律的真谛,也许是性格使然的缘故,我更倾向于从书本上得以系统地学习。
像当时攻读法律的其他学生一样,我一开始阅读著名法学家科克《英国法律学入门》一书的第一部分,即“科克论述利特尔顿”。刚开始接触这些书本时,我感觉很枯燥无味,我为此厌倦阅读。然而,法律这东西似乎也像甘蔗一样,越往后嚼就越甜。当我硬着头皮啃下去时,我逐渐佩服上科克那“古怪而精深的学问”了。
读完《英国法律学入门》一书后,开始学习威廉·萨凯尔德、罗伯特·雷蒙德、乔治·安德鲁斯等人编辑的英国高等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例报告。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并没有将现有法律编纂成法典的意识,过往的判例往往被当成法律最高标准,要想成为胜任的律师,首先必须具备的条件就是熟悉大量的案件和判例。我通过笔记记下了各种判决、辩论、定义,以及一个地方律师必须了解的重要事物,如遗嘱、遗赠、商务契约、非法侵占财产的案例、侵犯他人土地、债务、损害赔偿、破产、租赁、诽谤等。我以那种追求彻底、明确的精神来钻研这些问题,对法律体制的历史发展表现了特别浓厚的兴趣,因为它是现代社会,特别是弗吉尼亚的殖民地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我仔细地研究了凯姆斯勋爵的《法的历史研究论文集》,从中学习了刑法的历史、承诺和契约、财产、土地的担保、法庭、辩护状等方面的知识。
我认为,法律不是孤立的学问,它同所有的人文科学都有联系,必须下大力气研究各种各样的著作。所以除了阅读有关法律书籍,我还广泛涉猎了有关历史、地理、政治、文学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比如卡麦斯勋爵的《历史上的法律论文》、约翰·达尔林普尔爵士的《大不列颠封地所有权的历史》,以及伯纳德·黑尔的《习惯法历史》;还读过洛克、西塞罗、孟德斯鸠、莎士比亚、弥尔顿·拉辛、伏尔泰、马基雅维利、塞万提斯的作品以及一些百科全书,等等。这些年的研读对让我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和广博的知识,为我以后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实习生,我非常注意观察州议会的会议进行程序,学习别的律师们如何进行诉讼、辩论和演说。那时候美洲革命正在酝酿阶段,威廉斯堡开始出现一些紧张的气氛,人们常常辩论英王和美洲13个殖民地之间的利益冲突。于是,我常去州议会大厦旁听辩论。这期间对政治事务上的接触让我眼界大开。
在学习法律的岁月里,我扩大了自己的人脉圈。除了和导师威思先生接触外,还和一些志趣相投的朋友交往。在学业上与我关系密切的朋友,莫过于达布尼·卡尔了。我们两个志趣相投,在学习之暇经常一起谈文学,谈哲学,谈法律,谈人生道理等等。后来,达布尼·卡尔与我的妹妹结婚,于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之后也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友谊。
8.出色的农场主和律师
18世纪,在弗吉尼亚这个地方,人们热衷于农业。如何选择耕作方法,改良种子,引进新的作物,成为先进的种植园主十分关心的事。在潜心学习法律期间,我便开始对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了系统的、精细的观察和记录。在当律师的前一年我就开始编写《园艺手册》,在《园艺手册》中详细记录了几十种蔬菜和水果栽种、发芽、开花、结果的时间。连蔬菜栽种的行列数目以及每一行列的棵数,我也做了记录,为了对比方便,我还专门绘制了图表。
在我的用心经营下,我的庄园出产作物的品种异常繁多,与那些先进的农场相比也毫不逊色。我的庄园中不但有美国人餐桌上最常见的时令水果,还有很多进口的品种,譬如婆罗门参、独荇菜、小胡萝卜、芦笋、各种莴苣、水芹、芹菜、草莓、爆裂豆、紫豆、白豆、甜豆、黄瓜、西瓜、樱桃、橄榄核、木莓、萝卜,还有大蒜、菊苣、野莴苣菜、春草莓等好几十种作物。为了增加家庭的收入,我还种植小麦、玉米、烟草。因为这些能够用来出售换取现金或交换到各种书籍、家具、高级服装、乐器和名酒。在庄园里,我还饲养了六七匹优良品种的纯种牝马。此时,我已经拟订了计划,要自己再新建一处庄园,那就是后来的蒙蒂塞洛庄园。
我的《园艺手册》一直记到1824年,整整坚持了58年,只有我外出时,才偶有中断。另外,我还撰写了一本《农艺手册》,从1774年开始,坚持记了52年,其中的内容包括种植、管理以及一些新的农机发明革新和100多个奴隶的分配使用情况。在这本记录中,详细地记录了在何年何月把多少鱼和牛肉、多少床和毯子分发给每个奴隶。此外,我还天天记录气象观察的结果,每天分三次准时观察。这个工作持续了好多年,甚至在我最忙碌的时候也没有中断过。我还有一本记录了32年的“袖珍账簿”,上面记载每天的费用开支明细。
作为农场主而言,我自认为自己是非常成功的。我从我的土地上每年平均可收入2000美元。这足以应付家庭开销。当然,我当律师的收入会更高一些。
1767年,我在威廉斯堡设立了一个办事处,我的导师乔治·威思将我推荐给威廉斯堡的州议会。一个月后,我就开始接受委托人代理案件。不久,我受理的案件范围从阿尔贝马尔扩大到了斯汤顿、温切斯特及其他邻县,后来又到了里士满,最后威廉斯堡的州议会也请我去代理案子。
我一直保存着我在弗吉尼亚法院出席过的所有案件的完整备忘录。在记载每个案件的背面,记着我服务的收入。这些费用与现今胃口最小的律师的要价来比似乎也要少得多,而且我还免费受理了一些案件。即便如此,平均每年总共也有3000美元的收入,这是相当可观的。在入行的头两年我共受理115起案件,两年之后就达到198件,到1771年,已经达到430多起。这个数字不比当地最出名的律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