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阜阳劣质奶粉案
差不多与日本的雪印连环案、韩国的毒饺子事件发生的时间相同,中国安徽阜阳也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发生的过程是这样的:
2003年底,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三堂镇农民高政因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吃了伊鹿牌奶粉后生命垂危,愤而走上了维权之路。这是中国社会最厚道的农民发起的维权之举,他的努力引起了媒体的注意。2004年4月16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的情况,新闻一经播出立刻震惊全国,并引起国务院相关领导的重视。在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下,案件很快查明:问题由不法厂家生产的蛋白质等营养成分严重不足的奶粉引起,劣质奶粉共造成189名幼儿营养不良,12名婴儿死亡,后果十分严重。职能部门与执法部门相继介入,并引发了全国性奶业及奶产品质量大检查。最后,共有数十名被告人在这一事件中获刑。阜阳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16名大小官员被追究责任,全国有数以百计的官员受到处分,54家劣质奶粉企业被勒令停产。
随后,我国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粉标签,要求必须标注“母乳最理想”等内容。此案发生后,全社会要求《食品安全法》尽快出台的呼声日益高涨,而与之相应的是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根据一项调查,有82%的中国民众担心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还发现,有超过90%的受访者表示,曾经在生活中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最令人担心,其次是假冒知名品牌的食品,也有人担心过了保质期却还在销售的食品。这项调查是当年五六月份进行的,范围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另据权威部门透露:国内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均低于50%。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整个社会运行在极度不安的环境之中,公民时刻担心毒劣食品危及自身。而事实也在不断地向公众昭示,食品安全问题时刻都有可能发生在身边。
2004年6月6日,在海南又曝出椰果加工方面的安全问题。公布的事实显示椰果加工使用违禁添加剂现象触目惊心。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厅、省工商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截至16日的10天时间内,会同有关部门共检查椰果加工厂41家,发现其中17家加工厂无卫生许可证,9家无营业执照,7家涉嫌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工原料加工椰果,查封椰果成品、半成品90余吨,椰果培养盘33万盘,查获工业用双氧水、氢氧化钠、硫酸镁、硫酸铵等工业原料一批,立案15宗,其中两家加工厂涉嫌利用有害人体的非食品原料生产椰果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据了解,海南岛年产椰子2亿个,产量约占中国产量的99%。这部分椰果绝大部分流向内地消费市场。
2004年6月11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再一次拉响食品安全预警警报,原因是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请勿生吃三文鱼”,以免李斯特病菌感染。北京市工商局同时还提醒“慎食干菜、干果、菌类食品”,此类食品中不合格品占87.1%,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同天,北京市工商局责令全市下架43种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7月21日北京市卫生、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向市民发布食物中毒预警通告:请勿食用织纹螺。因为7月13日银川市发生了一起大规模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55人中毒,1人死亡。织纹螺本身无毒,但由于其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或其他有毒物质如河豚毒素等而被毒化。
此外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2004年6月8日,北京雨昕阳光太阳能有限公司因扁豆未炒熟致使15名员工中毒,当天另一起事件为河南洛阳驻京联络处餐厅在制作香辣童子鸡时将约28克亚硝酸钠加入18千克白条鸡中,致使16人先后出现中毒症状。而之前的5月6日,湖南平江县思村乡大和村喜宴吃倒近百人,县卫生局怀疑鸡腿有问题,而确切原因至今未明。5月19日,长春大学一百多名学生在学校食堂吃蛋炒饭后发生食物中毒,中毒原因是摄入了亚硝酸盐。5月17日、18日,河南省柘城县第二实验小学连续两天出现学生中毒,47名学生在医院治疗,中毒原因则是食物不洁造成细菌性食物中毒。7月18日,在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太阳宫附近某公司上班的同事9人在公司旁边的关东独一品餐馆聚餐,点了该餐馆的特色菜熏肘子,随后9人陆续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医院初步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
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令社会震惊,也令人们对食品安全产生了近于恐惧的心理,往往一例食品安全事故曝光,则会引起许多心理恐慌。居住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位哺乳期妇女在看到有毒劣质奶粉的通报后,一股脑儿将家中不同品牌的奶粉统统扔进了垃圾桶,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管它是否是毒劣产品,反正不想再用了,还是母乳安全。
中日毒饺子事件
许多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人们或许还会记得轰动一时的中日“毒饺子”事件。
2008年,日本媒体报道自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22日,日本千叶、兵库两县3个家庭共有10人,在食用了中国河北省天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速冻水饺后,先后出现了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日本警方调查后确定饺子中混入了一种有毒农药甲胺磷。1月30日,日本厚生省就此事向中方通报。中国质检总局专家调查组紧急赶赴河北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调查。2月4日,日媒报道,日本警方发现毒饺子外包装上有直径3毫米的小孔,怀疑甲胺磷是人为混入。2月12日,日本共同社发布消息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专案组认为该事件可能是不满厂方待遇的人蓄意作案。2月20日,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访问日本,与日方就毒饺子问题交换意见。2月22日,第八次中日战略对话在北京举行,毒饺子事件成为两国战略磋商的议题之一。2月25日,日本警察厅次长安藤隆春到北京,同中国公安部负责人就毒饺子问题的调查结果举行会谈。2月28日,魏传忠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发生在日本的饺子中毒事件,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作案的个案。随着案情的进展,警方最终弄清了案件的原委,新华网于3月6日报道了此案。报道称,中国警方投入大量警力走访排查,克服了作案时间与案发时间相隔久、现场客观物证少等困难,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侦破工作。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吕月庭(男,36岁,河北省井陉县人,原天洋食品厂临时工),因对天洋食品厂工资待遇及个别职工不满,为报复泄愤在饺子中投毒。吕月庭对投毒作案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提取到吕月庭作案用的注射器,并收集到大量的证人证言。中国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吕月庭抓捕归案。
客观地说,这起毒饺子事件本是一件偶然事件,但放在中日关系的大背景下,这个事件就变得异常敏感、异常严重了,甚至上升到了国家关系层面,连国务委员都出面周旋。而日本民众则对中国食品产生了极度戒心与不同程度的抵触心理。的确,受毒饺子事件影响,事件发生后中国对日出口的食品与蔬菜数量明显下降。特别是中国山东与江苏两地的食品蔬菜出口商感觉更为明显。事后,相关部门统计:受毒饺子事件影响,中国对日食品出口连续8个月下降。
毒饺子事件发生后,日本方面也采取了实质性的措施,日本厚生劳动省向日本各都道府县政府下达通知,公布了进口河北省天洋食品公司其他产品的19家公司的名称和产品名单,要求各地方政府勒令各公司停止销售这些产品,日本食品生产厂家、食品流通产业等也暂时停止使用中国进口的食品材料。此外,韩国也采取行动,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饺子进行清查。至此,可以说,毒饺子事件对中国出口食品形象造成重创。
直到2010年,毒饺子事件的负面作用尚未完全消除。2010年2月,《朝日新闻》就日本民众是否愿意购买中国食品,对6436名日本民众进行了调查。大约76%的被调查者表示,尽量不买中国食品。但在这些人中,60%以上的人表示要是满足了一定条件也是愿意购买中国食品。
日本媒体评论认为,虽然日本民众对中国产食品充满戒心,而这一调查结果显示,日本人对中国食品的态度开始变得宽松,中国食品在日本市场的地位已经出现恢复的征兆。
对于中国食品企业来说,毒饺子事件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事件本身的重要性并非仅仅是找到责任者或者平息这场风波,而是如何令日本公众恢复对中国食品的信心并维护正常食品贸易的重要问题。
在中日贸易中,食品贸易约占中国对日贸易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中国有大量农业企业在以日本农产品市场为主。一旦毒饺子事件升级影响到中日农产品贸易层面,最先受损的将是中国农业企业。回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生鲜农产品、加工食品出口快速增长,在出口格局上仍然是对日出口所占比重最大,约1/4是出口到了日本市场。据日本方面的统计,日本食品进口的16%来自于中国。日本餐桌上的大蒜、花生、蘑菇,90%来自于中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就不断增加从国外进口食品的比例,以应对本国农产品自给率下降导致的食品供应不足。为建立稳定的食品货源基地和进口渠道,日本实施了农产品的输入开发战略,大批的日本贸易商社携带种子、技术和订单,到中国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建立对日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并且将产品加工包装后返销到日本市场。在我国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形成了“农户生产-代理企业收购加工-外商出口”的外向型农业生产模式。在这种战略下,大量的农产品、加工食品源源不断从中国流向日本,不仅缓和了日本市场供求矛盾,也刺激了中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并对中国农产品的绿色无公害化生产起到了推动作用。此后,农业关联企业的跨国公司加入输入开发行列,更是加快了中日两国之间跨国食物供应链的形成和发展。
进入21世纪,中国农业结构开始调整。大量的中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日本出于保护本国农业的目的,开始逐渐提高进口门槛,随之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摩擦接连不断。2001年4月,日本对中国大葱等3种农产品采取紧急进口限制措施,中日之间出现了长达8个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2002年7月,日本在进口中国的速冻菠菜中检查出农药残留超标,掀起了一阵“有毒菠菜风波”。之后日本开始对中国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予以重点关注。2005年日本修改了《食品卫生法》,2006年出台了《肯定列表制度》。可以看出,日本对中国农产品、食品贸易一直持有严格的质量管制措施。
曾有专家坦言,日本进口中国农产品近于严苛的绿色标准,对中国农产品企业产品的质量提升以及管理提升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发展绿色食品,将对保护环境、保护农业资源、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和谐经济、增进人们健康有利,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大力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此言之,中日食品贸易非但不能削弱,反而应当加强,而增进中日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与互信,增强中日农产品贸易也必将是一个双赢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