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神第九
风俗通义怪神第九〔一〕
礼:天子祭天地、五岳、四渎,诸侯不过其望也,大夫五祀,士门户,庶人祖〔二〕。盖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三〕。又曰:“淫祀无福。〔四〕”是以隐公将祭钟巫〔五〕,遇贼蒍氏〔六〕;二世欲解淫神,阎乐劫弑〔七〕;仲尼不许子路之祷,而消息之节平〔八〕;荀罃不从桑林之祟〔九〕,而晋侯之疾间〔一0〕。由是观之:则淫躁而畏者〔一一〕,灾自取之,厥咎向〔一二〕应,反诚据义,内省不疚者〔一三〕,物莫能动,祸转为福矣。传曰:“神者,申也。〔一四〕怪者,疑也。〔一五〕”孔子称“土之怪为坟羊”〔一六〕,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一七〕”故采其晃着者曰怪神也。
〔一〕苏颂曰:“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
〔二〕礼记曲礼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又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左传哀公六年:“楚昭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
〔三〕见论语为政篇。
〔四〕礼记曲礼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五〕见左传隐公十一年及史记鲁世家,集解引贾逵曰:“钟巫,祭名也。”
〔六〕“蒍”,拾补曰:“左传作‘寪’,此从史记。”
〔七〕事详史记秦本纪二世三年。通鉴三三:“祖母冯太后自养视,数祷祠解。”胡注:“师古曰:‘解音懈。’余按韵书,解音懈者,释‘除也’,祷祠以除灾也。贾公彦曰:‘求福曰祷,祷礼轻;得求曰祠,祠礼重。’”
〔八〕论语述而篇:“子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干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祷久矣。’”世说新语规箴篇:“殷顗病困,……殷荆州……往与顗别,涕零,属以消息所患。”
〔九〕“祟”,程本误作“崇”,拾补校作“禜”。案下阳城景王祠条亦云:“晋悼不解桑林之祟”,彼文,程本不误,卢校非是。
〔一0〕左传襄公十年:“晋侯惧,还及着雍,疾,卜,桑林见。荀偃、士囗欲奔请祷焉,荀罃不可,曰:‘我辞礼矣,彼则以之,犹有鬼神,于彼加之。’晋侯有间。”杜注:“闲,疾差也。”
〔一一〕论衡状留篇:“轻燥早成,祸害暴疾。”淫躁与轻燥义近。
〔一二〕“向”,胡本、郎本、程本作“飨”,拾补曰:“‘响’通,作‘飨’讹。”
〔一三〕论语颜渊篇:“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一四〕五行大义论诸神:“神,申也,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论衡论死篇:“神者,伸也,伸复无已,终而复始。”说文:“申,神也。”杜伯簋:“囗孝于皇申且考。”用“申”为“神”字。
〔一五〕未详。淮南泛论注:“疑,怪也。”
〔一六〕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囗囗,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坟羊。’”又见韩诗外传、史记孔子世家、说苑辩物篇、淮南泛论篇、家语辩物篇、广雅释天、博物志九、搜神记十二。“坟”,它书或作“羵”,说文无羵字。
〔一七〕述而篇文。
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
谨按:管子书:“齐公出于泽〔一〕,见衣紫衣〔二〕,大如毂,长如辕,拱手而立〔三〕。还归,寝疾,数月不出〔四〕。有皇士〔五〕者,见公语,惊〔六〕曰:‘物恶能伤公!公自伤也。此所谓泽神委蛇者也,唯霸主乃得见之。’于是桓公欣然笑,不终日而病愈。〔七〕”予之祖父郴〔八〕,为汲令,以夏至日诣见〔九〕主簿杜宣,赐酒〔一0〕,时北壁上有悬赤弩〔一一〕,照于杯〔一二〕,形如蛇〔一三〕,宣畏〔一四〕恶之,然不敢不饮,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损饮食,大用羸露,攻治万端,不为愈。后郴因事过至宣家,窥视,问其变故,云:“畏此蛇,蛇入腹中。”郴还听事〔一五〕,思惟良久,顾见悬弩,必是也。则使门下史将铃下〔一六〕侍徐扶辇载〔一七〕宣,于故处设酒,杯中故〔一八〕复有蛇,因谓宣:“
此壁上弩〔一九〕影耳,非有〔二0〕他怪。”宣〔二一〕遂解,甚夷怿〔二二〕,由是瘳平,官至尚书,历四郡,有威名焉〔二三〕。
〔一〕拾补曰:“案此事,今管子书无之,唯庄子达生篇文多与此同,‘齐公’作‘桓公’,此脱‘桓’字。又‘出’作‘田’。”
〔二〕拾补曰:“此下,庄有‘而朱冠’三字。”
〔三〕庄作“捧其首而立”。
〔四〕“数月”,庄作“数日”,释文引司马本作“数月”,原本玉篇言部引庄子亦作“数月”,与此同。
〔五〕“皇士”,拾补曰:“庄作‘皇子告敖’。”
〔六〕拾补曰:“‘公语’下,当有‘之’字,否则‘语惊’二字衍。”
〔七〕庄子达生篇:“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夫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仿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器案:“
委蛇”,字又转作“委维”、“延维”、“委邪”,山海经大荒南经:“苍梧之野,爰有委维。”郭注:“即委蛇也。”又:“岳山有延维。”又海内经:“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郭注:“大如车毂,泽神也。”)左右有首,(郭注:“歧头。”)衣紫衣,冠囗冠,名曰延维,(郭注:“委蛇。”)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郭注:“齐桓公出田于大泽,见之,遂霸诸侯。亦见庄周,作‘朱冠’。”博物志一:“泽有委邪,状如毂,长蛇音也,见之者霸。”容斋五笔谓:“委蛇二字凡十二变,一曰委蛇,本于诗羔羊:‘退食自公,委蛇委蛇。’毛公注:‘行可从迹也。’郑笺:‘委曲自得之貌。’委,于危反。蛇音移。左传引此句,杜注云:‘顺貌。’庄子载齐威公泽中所见,其名亦同。”郭璞、洪迈说委蛇,俱引庄子,疑此亦当作庄子。
〔八〕永乐大典二0三一一引无“父”字。西溪丛语上引“郴”误“彬”。后汉书应奉传:“奉字世叔,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字仲华,生十子,皆有才学。中子叠,江夏太守。叠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奉子劭。”拾补曰:“礼云:‘临文不讳。’今人作父祖行状,空其名,请他人填讳,出于近世,非古也。或遂有不填者,本欲扬名,而深没其名,即并世人尚有不尽知者,况后世乎?此甚不可也。然劭屡斥祖父名,亦所未安。”
〔九〕“诣见”,西溪丛语、永乐大典作“请”,类聚六0、御览七三八、鼠璞引亦作“请”。
〔一0〕拾补云:“此文似倒,当云‘主簿杜宣诣见,因赐之酒’,文亦有脱也。”器案:如类聚、御览、大典、丛语、鼠璞所引,文义自通,不必乙补。
〔一一〕御览引“赤弩”作“弓”。
〔一二〕拾补据类聚引“杯”下增“中”字。案:书钞一二五、御览、丛语、苕溪渔隐丛话前十一、鼠璞、大典引俱有“中”字。
〔一三〕拾补据类聚引“形”上补“其”字。案:书钞、御览、大典引亦有“其”字。
〔一四〕丛语、大典引无“畏”字。
〔一五〕通鉴八九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魏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厂作厅。”
〔一六〕武梁祠画象有铃下,后汉书酷吏周纡传:“又问铃下。”注:“汉官仪曰:‘铃下、侍合、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孔氏志怪:“门中一铃下。”爱日斋丛钞一:“常子然瑰,本河朔农家,一村数十百家皆常氏,多不通谱。子然既为御史,一村之人,名皆从玉,虽走使、铃下皆然。”通鉴注:“有使令则掣铃以呼之,因以为名。”
〔一七〕“郴还听事”至“扶辇载宣”,大典作“后郴使宣”。
〔一八〕大典无“故”字。
〔一九〕御览“弩”作“弓”。
〔二0〕御览无“有”字。
〔二一〕类聚、御览“宣”下有“意”字;鼠璞“遂”下有“意”字。
〔二二〕大典“夷怿”作“怡怿”。器案:诗小雅节南山:“既夷既怿。”毛传:“怿,服也。”郑笺:“夷,说也。”正义:“既已和悦,既以怿服。”
〔二三〕器谨案:晋书乐广传:“尝有亲客,久阔不复来,广问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赐酒,方欲饮,见杯中有蛇,意甚畏之,既饮而疾。’于时河南听事壁上有角漆画作蛇,广意杯中蛇,即角影也,复置酒于前处,谓客曰:‘酒中复有所见不?’答曰:‘所见如初。’广乃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沉痾顿愈。”困学纪闻十三:“乐广客蛇影,与风俗通所载杜宣事同。”戴埴鼠璞:“大率奇事易失实,虎石、蛇杯,意义略同,皆有二出。”御览二三引抱朴子云:“予祖郴,为汲令,以夏至日请主簿杜宣赐酒,北壁上有悬赤弩,照于杯中,形如蛇,宣恶之,及饮得疾。后郴知之,使宣于旧处设酒,于杯中犹有蛇,因谓宣曰:‘此弩影耳。’宣遂意解。”继昌以“予祖郴”上,当有“应劭云”或“风俗通云”等字。案日知录卷二十有引古必用原文条,以为“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举水经江水注引盛弘之荆州记“所指今上,则南宋文帝以宜都王即帝位之事,古人不以为嫌。”案顾氏所发明甚是,今此抱朴子之“祖郴”,孔颖达五经正义之“大隋”,亦其证也,时因此而连类及之。
世间多有恶梦变难必效
谨按:晏子春秋:“齐景公病水十日〔一〕,夜梦与二日斗而不胜,晏子朝,公曰〔二〕:‘吾梦与二日斗,寡人不胜,我其死也?’晏子对曰:‘请召占梦者。〔三〕’立〔四〕于闺,使〔五〕以车迎召〔六〕占梦者,至曰:‘曷为见召?’晏子曰〔七〕:‘公梦与二日斗,不胜,恐必死也。〔八〕’占梦者曰:‘请反具〔九〕书。’晏子曰:‘无反书。公无所病,病者阴也〔一0〕,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一一〕’居三日,公病大愈,且赐占梦者〔一二〕,曰:‘此非臣之功〔一三〕也,晏子教臣对也。〔一四〕’公召晏子,将赐之〔一五〕,晏子曰:‘占梦者以臣之言对〔一六〕,故有益也。使臣身言之〔一七〕,则不信矣。此占梦者之力也,臣无功焉。’公召吏〔一八〕而使两赐之〔一九〕,晏子不为〔二0〕夺人之功,占〔二一〕梦者不蔽人之能。”
〔一〕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作“卧十数日”,御览三九八引晏子无“
卧”字。
〔二〕晏子“曰”下有“夕者”二字。
〔三〕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黄帝因梦,求得风后、力牧,因着占梦经十一种。”汉书艺文志数术略杂占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
〔四〕晏子“立”作“出”。
〔五〕“使”下,拾补曰:“晏子有‘人’字。”
〔六〕拾补曰:“下‘召’字晏无。”
〔七〕晏子“曰”下有“夜者”二字。
〔八〕晏子作“公曰:‘寡人死乎?故请君占梦,是所为也。’”
〔九〕“具”,晏子作“其”,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亦作“其”,俱误,当据此校正。
〔一0〕晏子此句作“公所病者阴也”,御览引晏子作“所病者阴也”。
〔一一〕案:晏子此下有“以是对。占梦者入,公曰:‘寡人梦与二日斗而不胜,寡人死乎?’占梦者对曰:‘公之所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四十八字,较此为明皙。拾补据晏子补“占者以是对”五字。
〔一二〕拾补据晏子补重“占梦者”三字。
〔一三〕拾补曰:“晏‘功’作‘力’。”案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亦作“功”。
〔一四〕晏子无“对”字。
〔一五〕晏子“将”作“且”。
〔一六〕拾补曰:“‘臣’非,晏作‘占’。”今案:孙校本晏子“
臣”作“占”,吴覆元本作“臣”,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作“臣”。
〔一七〕“使臣身言之”,晏子作“使臣言之”,意林引晏子作“臣若自对”,御览七四三引晏子,作“若使臣言”。器案:尔雅释诂:“身,余,我也。”郭注:“今人亦自呼为身。”疏:“身,自谓也。”通鉴一一八注:“晋人多自称为身。”案韩非子喻老篇:“句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先马。”身执干戈即亲执干戈也。史记项羽本纪:“宋义乃遣其子宋襄相齐,身送之,至无盐。”身送之即亲送之也。此文身言之,即亲言之也。
〔一八〕郎本“吏”误“使”。
〔一九〕“赐之”下,晏子有“日以”二字。
〔二0〕“不为”,拾补云:“二字似倒。”案晏子无“为”字。
〔二一〕晏子“占”上有“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