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表情出乎我的意料,不是一惯的波澜不惊,也不是那种得了绝症似的惋惜。
“你说什么?”
我这才意识到我还是说的家乡话,在学校也是这样。我用一种我自己听了都觉得很恶心的声音对盯着我的十几双眼睛说。“我是说,我手指现在还可以动吧?”
“小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差点就手指就断了,没事的,只是指甲脱落了。”
我就在想这医生怎么会说没事呢,后来才明白因为疼的是我。疼痛是自己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同情是别人的,自己可以不接受。
然后我就看见那个我昏倒之前看到的那个人,原来也是穿制服的,我对穿制服的人天生没什么好感。当然也仅限于不喜欢,没有到讨厌的地步。
在他们的描述中我终于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大概是火车到站了,在人群拥挤的地方我扶着门,然后某个列车员关门的时候没注意,手指就这样残废了。
我听着跟听故事似的,好像那里面的人没有一个是我自己。我就在想公共关系课上讲的公关危机处理,然后把自己置身事外。我听着所有的人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不要让我有什么想法。我明白了,我现在是孤军奋战了,我笑着听完,然后很平淡的说:“没什么的,你们走吧!”
所有的人如释重负,我突然意识到我的手指不是我自己整残废的。
“那个,等一下,你们刚才说的那个列车员是谁?”
我明显的看到所有人的表情开始变得跟冰山一样凝重,眉毛纠结成很怪异的弧度。很自然的我就看见那个男生站在了我面前,我还是不习惯叫他们男人。其实我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尽管表面看起来很现代。
“对不起!”
很简单的道歉,在我看来跟默哀差不多,我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离开了。可发现手指疼的厉害,我想如果手指残废了要怎么办,我总是把结果想象的很严重,掉一根头发我就有可能想到终生残废。这种思想在我的生命中已经充斥了二十一年,而且运用的如火纯清,出神入化。
在所有人都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在医院躺着的,而且没有家属。手指麻醉过后开始撕心裂肺般的疼痛,我也是第一次发现可以这么不怕疼。悠闲地看着窗外,发现这个城市的天很低,有很多白色的云,应该是个不错的城市吧。
我就在那里待了五个小时,经受了医生和护士还有很多人复杂的眼神的穿透。安静地看那个医生不停的忙碌,他的皮肤不是一般的好,这个城市的人都这么白,仿佛从来不会晒黑一样。这样我就是一异类了,就像一贴了标签的水果。
“你还真能折腾哈!都整进医院了!”
我听见背后传来这句话的时候,正在看一女孩吃冰淇淋,还是我最喜欢的香草味道,我确定我饿了,口水都流出来了,然后条件性的转身,阳光很强烈,几乎睁不开眼。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人我很熟悉,头被很重的拍了一下,其实一点都不疼。可是我却跳了起来。
“靠,这可是天才的脑袋,你想再把我整成脑残啊?”
看见他的时候我觉得委屈,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委屈呢,像是积压了很久,积压到喘不过气。
“你还真够可以的,第一次到这来就惹这么多事情,真是麻烦!”
我看着眼前这个喜欢逆光的男人,眼泪就那样流出来了,就像找到妈妈的孩子一样。可是他永远不会是我的驿站,而我也不会因为他停留。漂泊,是一种不想归来的心情。
“不哭了,回家!”
我跟在陈初身后,看着他的背影,这个男人就这样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很复杂的心情。
我只有在称他的时候才会用到男人这个词,因为他算是一个优秀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男生。他懂很多,而且有很多女人,私生活是很不检点的。我曾经在电话里说过我对他的看法,还信誓旦旦的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能跟他过一辈子的那种。在我的记忆里他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后来发现他随便起来不是人!我说我放弃拯救你的想法了,他抛来一个白内障般的眼神说“你先拯救你自己吧!”这话说的我直翻白眼。
在车上我忘记了手指的疼痛,在他的车上活蹦乱跳的。这可是价值不菲的车啊!我以一个愤青的心态在车上作威作福,陈初压根儿把我当空气。
“哥们儿,怎么混的?都开这么牛逼的车了!”
我伸出另一个还算健全的手在他头上重重的拍了一巴掌,拍完之后我傻了,陈初不是我那些哥们儿,可以拳打脚踢的,甚至把他们废了都成,陈初是谁啊?一社会精英啊,脑瓜特好使,刚从娘胎出来就会背圆周率的高材生啊!我这才后悔,暴力不是适用于每一个人的。
陈初没搭理我,只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刹车,我整个人都快甩出去了,额头撞在不知名的地方。估计真的有点脑残了。
“陈初,你想谋杀我啊!”什么时候都不忘记大吼大叫,这是我的本能。我也就靠这张嘴横了。
“季珂然,你把嘴闭上,OK?”陈初甩来一个白眼。我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一般我是不跟男人计较的,因为男人比男生可怕很多倍,这是事实。一个男人永远不会想着退缩。这是很陈初离开很多年后我才明白的,在他遗留下来的日记中明白的,只是我从来没告诉他那本日记在我那里。
趁着安静的时候想点无关痛痒的事情。我说过我喜欢坐在车上随便去那里都好,可以给心情放放风,这样什么都不会装起来了,什么也就都装不进来了。开始有点想念那群朋友了,想和他们在一起在校园里肆无忌惮,总也长不大。我是一个很会给自己找依赖感的人,尽管表面看起来很要强,这就是女生很男生的区别。很多时候我需要有人在我身边看着我,可是现在这些人都不在。于是我就惹出事了,把自己折腾得只剩半条命了。
不喜欢这个城市的唯一理由是晴天太多。陈初听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正穿着白色的衬衣做饭,我就在他公寓的阳台上磕着瓜子感慨生命,把他的照顾当作理所当然。
小艾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已经快睡着了,然后听着那边歇斯底里的吼叫,我现在才觉得以前我大吼大叫的时候是多么欠揍。
“你手机是不是废了,怎么总是不在服务区?你是不是又惹事了?在哪儿躲着哭呢?”
一种幸福的感觉就这样在我荒草丛生的心里蔓延了,我又开始生机勃勃了。因为没有比听他们跟我瞎贫更让我觉得舒服的了。我调整好姿势,做好了准备去跟他们打一场已经预知结局的战役,结局肯定是我赢。我的自恋指数就是这样被培养出来的,而且始终居高不下。